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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鬼畜男配逆袭.妖孽男配逆袭 作者:engelchen(晋江金牌vip2013-12-10完结)-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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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正史……总有一些,不被编入历史的小故事。”
  一听有野史,她立马就来劲了,有八卦,有JQ,求围观,求8!
  他就地坐了下来,背靠墙壁,问,“你还记得下午在展览前厅里看到的那幅油画么?”
  她猛点头,在他对面就坐,“记得记得,那个伊丽莎白米卡什么什么公主。”
  “米卡洛夫。卡纳罗曼诺娃公主。”他纠正。
  “对对,她怎么了?”
  他淡淡一笑,月光映着他的眼睛,就像天上的繁星一般璀璨。不理她的催促,他娓娓道来,“她是圣彼得堡(即列宁格勒)亲王的女儿。1906年,父亲病死,17岁的她和母亲离开沙俄,一起到德国来投奔她的阿姨,在莱茵河畔,她遇到了冯纳桑亲王。罗曼诺娃公主是个美丽的女子,贤惠幽雅,令这位亲王殿下对她一见倾心,展开了热烈的追求。虽然公主对他并不是那么喜欢,但在那个年代,贵族们讲究的是门当户对,两人很快被视为一对,不久后便订了婚。亲王很高兴,便特意下令,以她为名,为她重新修建了这一座城堡。”
  “哇,好浪漫,然后呢?”
  “然后,”他弯起左腿,将手搁放在膝盖上,继续道,“在两人大婚的那一日,突然传来了噩耗。公主掉水里淹死了。”
  “什么,死了?”她有些失望,“谋杀?”
  他摇头。
  她又猜,“情杀?”
  “不是。”
  “难道是自杀?”
  他没说话。银白色的月光穿过断岩,落在斑驳的墙壁上,让他的表情看起来有些清冷。
  林微微没注意他眼底的变化,一脸可惜地叹息,“不会吧。她都要嫁给王子了,还自杀?要我开心还来不及呢。”
  他哼笑了声,星光下,眼中反射出来满是冷光,“她没死,不过是诈死,事实上,她落水后没多久就被人救了。”
  咦?原来还有后续,她好奇,“谁啊。”
  “亲王的园艺工人。”他停顿了下,道,“几天后,城堡里少了个工匠。”
  她顿时恍悟,“啊,原来是私奔。”
  “是的,是私奔。他们逃到了法国边境,隐姓埋名,开始了新生活。”
  她觉得有些无趣,抱怨,“唉,这故事情节可真够老套的,真没劲!女人总是为了爱情发昏……那后来呢,她的结局圆不圆满?”
  闻言,他扬起嘴唇,扯出淡淡一笑,“1914年爆发了第一次世界大战……你说呢?”
  即便他不说下去,她也猜到个大概,男人被拉去当兵,不是战死,就是残疾,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唉,那个年代真是黑暗。
  “他们有孩子吗?”
  “一个儿子,一个女儿。”
  “那至少她不是一无所有。”
  他笑了笑,话锋一转,道,“好了,我的故事讲完了,现在轮到你给我唱歌。”
  不是吧,真要唱啊。
  见推脱不掉,她只得敷衍地随口哼上几句,轻快的音调随即在风中蔓延开……
  他靠在墙壁上聆听,闭上眼,时间倒流回去,仿佛又回到了斯大林格勒的那一役。那时的他身受枪伤,发着高烧,不停地做着年少时的噩梦。然后,耳边传来了歌声,带着浓重的外国口音,并不是那么动听,却温暖了他的心。
  现在,早已不是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不必再在枪口前讨生活,可他的心再一次被温暖了。有她的地方,便是天堂,她是救赎他的天使,从来都是。
  两人看了一会儿星星后,林微微有些困了,想回家睡觉。谁知道,半路上又出现了新状况。她走路不看地,不小心踩到了一个水洼,夏天嘛,穿着凉鞋,虫子又多。于是,一脚拔出的时候,脚背上多了一个黑乎乎的小东西。
  林微微一开始还没注意,但走了一会儿,发现有些不对劲,怎么脚上又痛又痒呢?伸手一摸,才发现,叮在她脚背上的是只吸血水蛭!
  啊啊啊!
  她是AB型阴性血,大概是这类血型香甜可口,特招昆虫类的青睐。昨天是萤火虫,今天是吸血水蛭……
  听见叫声,弗里茨转身,只见她抱腿蹲在那里,一张脸皱成了一团。
  “怎么了?”他折回来,不解地望着她。
  “我,我被虫子咬了!”
  还以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他翻了个白眼,伸手将她从地上拽起来。
  见他满脸不以为然,林微微委屈地道,“是吸血虫诶,我的血可是稀有血型,很精贵的……啊!”
  她话还没说完,就被他一把抱了起来。一下子失去重心,她吓了一跳,急忙搂住他的脖子,惊道,“你要干嘛?”
  他将她放到一边的石墩上,背对着她,蹲下,道,“我背你回家。”
  “谁要你背。”嘴里虽然这么说,却忍不住抿起唇角,露出一个连她自己也没发现的甜笑。
  他的肩膀宽宽的,脚下的步伐沉稳而有力,她将脸贴在他的背脊上,闭上眼睛。这一刻,有一种感觉叫安全感。
  安静了不到五分钟,林微微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弗里茨,你看看我的脚,有没有红肿?吸血水蛭有没有膨胀?”
  一开始,他还耐着性子,低头瞧去一眼,然后回答她,没有。
  可她就是不放心,总觉得脚上肿胀得难受,于是,每过几分钟,都要这么问上一句。弗里茨最后被她问得不耐烦了,用力掐了把她的屁股,态度恶劣地命令,“给我闭嘴。”
  刚觉得他好,这人就傲娇了,她撅嘴,伸手去拉他的耳朵,叫道,“死八戒,快背老娘我回高老庄。”
  这一句话是用中文说的,弗里茨没听懂,他转了下头,躲开她的爪子,问,“什么?”
  “没什么,”她打了个哈哈,想将下巴搁在他的肩头,却被他腮帮上的胡须扎得面庞生疼。
  眼睛一转,不经意地瞧见了花园里竖着那座铜像,一百多年后的今天,依稀还能见到公主秀丽的面容。
  林微微随口问道,“你说,如果公主没有和那个穷鬼私奔,而是留下和王子一起,会怎样呢?”
  他脚步一滞,但随即道,“那这世上就少了两个人。”
  


☆、第二十七章 老友重逢

  “我说;你为什么非要拉我来威斯巴登呢?”
  “看风景,顺便看人。”
  “看人?看谁?”林微微狐疑地望向他,双手抱胸,咄咄逼人,“你不是说失忆,谁都不认识了么?”
  弗里茨没回答;一个人走在前面。威斯巴登也算是他半个故乡,不过;对他而言,这个城市里并没有太多的回忆;只是匆匆三十年里的短暂一瞥。时隔大半个世纪,再次回来,他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寻找66年前的老情敌。 
  按照记忆中的印象,他很顺利地找到了那家叫做HENKELL…Trocken的香槟工厂,这一天,是他们120年的周年庆。当然,挑在这一天过来,并不是巧合,而是他之前就做足了功课的。
  为了酬谢新老宾客,公司在最热闹的河畔搭起了露天舞台,开了120瓶香槟,请每个有缘路过的行人品尝。
  有免费的小便宜,岂有不贪之理,林微微跑过去凑热闹,要了两杯过来。她平时喝酒,一般只喝啤酒和红酒这两种,很少喝香槟之类的。见弗里茨举杯,她也有样学样地抿了一小口含在嘴里。
  有100多年历史的酒厂生产出来的香槟……听上去很吊,可喝起来,味道也不过如此。没品尝出传说中的甜味,反倒是嘴巴里充斥着一股涩涩的酸味。乘弗里茨不注意,她将剩下的酒全倒给他了。还了玻璃杯走回来,只见他还站在原地,专注地在看广告横幅,一脸深沉。
  看啥呢,这么认真!林微微不禁有些好奇,凑过去,并肩站在他的身边,也投去了几眼。
  海报写着几行大字,下面是一个老头的照片,两鬓苍白,因为头发稀疏,额头露出了一大片。剩余的头发整整齐齐地向后梳,脸上带着一副老式的框架眼镜,穿着衬衫打着领带。虽然上了年纪,但仍能看出他严谨古板的性格。
  “这是谁啊?”见弗里茨看得那么出神,她忍不住问。
  “鲁道夫。冯。里宾特洛普。”
  “好长的名字呀。”她咋舌,扫过横幅上的标题,继而又问,“这人很牛吗?怎么大家都等着他来开幕?”
  弗里茨嘴里没说啥,心里却在想,第三帝国外交部长的儿子,能不牛吗?这姓氏曾名噪一时,时过境迁,即便他们里宾家不再在政界翻云覆雨,但仍然家底殷实,这家属于他们家族的香槟厂,经历了一百多年风霜、两次世界大战,发展至今,仍然屹立不倒,这财力实力不是普通商家能够攀比的。
  得不到回答,她便知趣地不再追问。跑到旁边的烤肉店里去买了根香肠,正在一边啃得开心,这时,一辆黑色的大奔车缓缓地驶来,在不远处停下。
  灿烂的阳光照在流线优美的车身上,反射出了耀眼的光芒,不想引人注目都不能。首先下车是一个穿着黑西装的中年男子,看起来像是司机,只见他整了整衣领后,快步绕到后面,毕恭毕敬地打开车门。
  见状,酒厂那边立即有负责人过来,那神态也是同样的肃穆。显然,这车子里坐的是一个非常有身份的人,还没露面,就已气场十足了。
  在林微微期待的目光下,那人终于一步从汽车里跨出来。期望是个浑身亮晶晶的钻石王老五,结果跑出来一个老头,她顿时满眼失望。
  这位老先生大概就是海报上叫里宾特洛普的大腕吧,他看上去年纪很大,可走路时的姿势仍然矫健,腰背挺得笔直,依稀有当年军人的风采。面对着向自己迎过来的陪同,他露出了一个亲和却又不失威严的笑容。香槟厂的人低声说了几句,他点点头,便越过他们率先向舞台走去。
  他走上台去,从容不迫地向各位宾客致谢他们的停留,以及一直以来对HENKELL酒厂的支持。四周吵杂的交谈声渐渐落下,人们纷纷围到舞台前听他发言。
  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头,再有钱也引不起她的注意,林微微听了几句,便兴致缺缺,跑到河边喂野鸭子去了。
  远远地飘来几句话,大概就是说,这位里宾爷爷是香槟厂企业法人,因为年事高了,所以退休在家。今天是120年的周年庆,又特地被邀请来主持大局之类的。
  手里的面包都分完了,她转头一看,弗里茨还站在人群里。远远望去,只见他脸色沉着,目光深邃,也不知道在想些啥。
  他干嘛用这种眼神盯着一个老头啊?人家恋童癖,难道说他是……不会吧!!
  林微微顿时被自己这个奇葩想法给惊爆了,摇摇头,赶紧把不健康的东西甩出脑袋。她走过去,拽了下弗里茨的手臂,道,“好啦,吃也吃了,喝也喝了,我们走吧。乘时间还早,去城里逛一圈,看看那里有啥好玩的。”
  弗里茨勾了勾嘴角,露出个特妖孽的笑容,道,“马上就有更好玩的。”
  看见他的笑容,林微微心里突地一跳,直觉又有哪个倒霉鬼要遭殃。正想细问,谁知话还没出口,就被他不由分说地拖走了。弗里茨拉着她,越过人群,向后台走去。
  “你拉我去哪里?” 
  “去和老朋友打个招呼。”
  将她的手紧紧地扣在手心里,不让她走开,陪他一起守在舞台的阶梯口,等着里宾老先生发完言下台。
  “老朋友?谁啊?”她左顾右盼地,“这里有你认识的人吗?”
  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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