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里寻他千百度-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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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我过得很平静,只因我以为他会在我看不见的地方拥有我所不能带给他的,平静的幸福。不是两个男人的离经叛道,而是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共同组成的平凡。
我以为,世人给予的无比荣耀的光环,能渐渐抵消我给他的爱,给他的痛。
早已不再执着于当年他所带来的伤,那些伤,是根根扎在心里的刺,时间的细流已将它们磨平让它们不着痕迹地腐烂,只有爱沉淀在了河流深处,平静得如睡着了般。
如今,沉睡的爱已醒,可他却生命将逝。
这街,这夜,这黑暗,我无法抑制地恸哭出声。
为我,也为我所爱的人。
沈练,我以为你忘了我。
你竟还是爱着我的,我死也无憾。他说。
我留了下来,搬到了他的公寓。
公司大部分事务都已交给了陈天翔,他已鲜少去公司。 我搬来后更是两人成天粘在一起。
惜人生苦短,一生不过百年,我们要如何承载彼此的爱。
不多求,守住每一个即逝的朝暮。
某天俩人一起看电视时,见他从来空空如也的碟片架上摆了一套碟,一看之下竟是汉武大帝。
“回来之后我每天都准时看,不过前面落下很多,所以买了碟回来重头看。”
他把我压在沙发上,用牙齿细细啃咬我的脖子,弄得我一阵酥麻,“那样会让我觉得你就在旁边和我一起看似的感觉。”
许久不曾在一起,他Zuo爱的技巧退步不少,每次总是由着性子在我体内野兽侵略一番,像个生涩的少年,仿佛要把这几年的份都补完,偏偏做完后这人又拿出温柔手段抚慰我直到鸡皮疙瘩连连爆起。
什么肉麻话都说得出。
我当然也有争取我应有的上位权利,不过成功机率不大,大概十次里面能占半次。
我们尽最大限度地与死神争取时间。
后来想,或许死,对于那时的我们已完全不具有它实在意义。
他把我带到他的家族,说,爸,这是沈练。一片默然,却无否认不满之声。如今杜家他说的算。
12月初时,陪他同去了国外做手术,很成功。却不知能为他的生命之火延留多少时间。
一个月……一年……
但那又如何,不管时间多少,我们总是尽情快乐着。
修养一月有余,他养胖了不少。春节时,和他给爸上了香把他带回了家。他一口一声伯母,竟拘谨得很,倒是妈熟知这一切,待他亲和自然。
在一个阳光灿得耀眼的白天,他对我说,
“沈练,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
“去哪里?”我问得漫不经心。
如今,由得他带我到哪里,天堂也好地狱也罢,只要有他。
驱车一夜,到达时已是黎明时分。
“到了。”
他一声轻唤,为我展开了一片瑰丽壮观的黎明之色。
我和他并肩坐在栏杆上,俯瞰下方的江水,眺望远处水天一线处,泛着大片让人振奋的亮白。然后,太阳就像染了艳红色泽的圆盘在我们目不转睛地凝视下,突兀地从水面那一线的水面跳出,江面也是一片波光粼粼的红。
清晨的微风拂着我们的脸。
“这是我很早以前就承诺过你的。”
艳红很快变成金灿灿一大片夺目的耀眼。周围车鸣人声渐渐纷沓而来,各色各样的人的说话声叫卖声越来越大,代替了刚才那个宁静的世界。
我们互相偎依着。
“好像有种随着整个世界苏醒的感觉。”
他握住了我手,在我耳边说:”我们跳吧,沈练。”
我不解地看向他。
“……若真有这么一天,我要和他牵手在众人尖叫声中跳入波涛滚滚的海浪,和他抱着一起沉到最深最暗的洋底,任谁都看不到我们都打扰不到我们。”
他曼声念出我当年的狂语。
一种难以言明的悸动游遍我全身,我紧紧抱住他。
和他在破晓的初阳下忘我地亲吻。
杜御飞,一百年太长,但不要怀疑,但我仍会爱你到齿摇发落,生命不再。
我反握他的手。
“1……”
“2……”
“爱你,沈练。”
我们从高高的栏杆上跳下。
身后人群的尖叫是我们华丽的背景,身下滔滔的江水是我们爱情的圣殿。
“您能再谈谈杜御飞这个人物吗,我相信读者对他比较感兴趣。尤其是在您眼里他究竟是个怎样的人?”
秦逸还是一个很稚嫩的小伙子,看上去却干劲十足,他向出版社自告奋勇担下这次采访我的任务。
我抿了口茶,他机灵地拿好笔做好记录准备。
“他是优雅的,没见过他的人一定想象不出有他那样优雅又高贵的人,可见过他的人一定再也想不出比他更优雅更高贵的人,一举手一投足都浑然天成。”我悠悠道来,似乎又看见多年前那个在街头灯光流转下优雅从容的男人。
小伙子嘴角一扯,露出和他父亲一样阳光般温暖柔和的笑意。
“沈先生,您在避重就轻。”
我淡淡笑开:”我以为读者们最想听到的就是这个,最近那些年轻的女孩儿们不就是最爱美男么?”
“呵呵,您真幽默,难怪那些女性读者都都这么喜欢您。”
一顶高帽带下来大概是不记得下面要采访的内容了,他低头看了看手稿,又一本正经地抬头问,“最后又一个关于这本书名的问题,您当初以『众里寻他千百度』这句诗为书名是意指对爱情的一种追寻吗?”
“每个人都在不停地寻觅自己心中所珍视的那个『他』,『他』可以是一个人,可以是一段情,也可以是一种感觉。其实,这篇小说中每个人都在追着自己所珍视的东西。只是他们的看法持重不同,因此也才有了各种不一样的际遇不一样的爱情。”
“那小说中的『我』是在追寻什么呢?一个人,一段情还是一种深刻生命中的感觉?”
“……大概都是吧。”我望向窗外沉吟。
“好,谢谢沈先生您今天拔冗接受我的采访,期待您的下一部小说同样获得如此巨大的成功。”
“多谢了,不过这是我的最后一本小说。”
小伙子张大了嘴,“沈叔叔,你在逗我吧?”
都忘记在工作中的客套称呼,看来他吓得不轻。
“这本书是我创作小说的最初意图和最终目的,写它耗尽了我的情感及灵感,封笔也是当初的决定。”
“这真是一个极大的遗憾。”小伙子满脸真诚。
“小逸,请代我向你爸爸问好。”
临出门的小伙子转过头来对我露出一个极其亲和温暖的灿烂笑脸。
“一定转告,沈叔叔何时得闲了去看看我爸吧,他很想你。”
客人走了,我开始收拾茶几上的果盘及一些资料,然后坐在书桌前的椅上看着窗外。
外面在慢慢变黑。
又是一天过去,应该马上就要吃晚饭了。
我的书桌是红木制的,宽大而适用。除了一台放在角落处的手提外,就只在中间位置平放了一个极其精致小巧的橘色镜框。
“表哥,你去叫沈练来吃饭,采访不是早就结束了,他不会又在房间里睡着了吧,快去看看,这天气忽冷忽热容易感冒。”
韩清的声音从厨房传来。有时一个人在房中一不小心一个人就睡着了,这点让他很头痛,这房子里住了三个男人,我是最让他操心的一个。
我一笑,起身。回头看了那相框一眼。
那里面没有相片。
只有一张粉红的纸笺,被玻璃框牢牢龛住,已看不到当初的折痕。
它本应是挂在那个公园门口大大的圣诞树上的。
纸片中间只有两个笔迹歪曲却十分有力的字:沈练。
神说,人生百年,不过白驹过隙。
佛说,弹指挥间,就是霎那永恒。
我说,这镜框内,小小方寸之地,便是我永恒。
——全文完——
后记:
这个结局让大家不满意,我很抱歉。罔顾大家的意愿并非有意,只因我有我想表达的东西。情节只是表达的媒介,或许文中有很多情节让人觉得不太自然太巧合,但这是小说,凡不违背自然常理的情况在小说中又有什么不能发生呢。
不管言情还是耽美,讲的无非是关于一男一女或众多男男女女,关于两个男人或三个四个五个男人之间一系列的分分合合,然后或聚或散或悲或喜。结局无非就是那么几个,然大家太执着于一个不是A就是B的结果,以至于忽略了过程。
作为作者,自然都希望读者能真正用心地看文,而不是眼巴巴地专等那一个结果。但这毕竟是网上发文,它本身就带着一种速食一种浮浅。看书是需要静谧的环境的,而网络却太过躁动而瞬变。所以,当我看到一些写错主角名字看错情节的回帖,虽然无奈,也能理解。
作者有作为作者任性,读者有作为读者的坚持。
我有我想表达的东西,这是我写这篇文的初衷,所以,违背大家写这个结局,是对我的文负责。
但毕竟很多朋友上网看文都是图个舒心图个痛快,而对于长久以来追这篇文的读者来说,现在知道这种结局很让他们郁闷,所以若大家执意要一个完美结局,我会考虑再写,这是对看我文的人负责。
记得徐志摩说过,我的文就是我的思想,就和那落叶一样,不爱的尽可以踩过,但也许会有些有缘份的,兴许会将它们捡起来,揣在怀中,间在书里,想延留它们幽澹的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