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日月记-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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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是个胖子,他自幼对胖子就有特殊的感情,难怪他对陈矩念念不忘,可能是在其身上看到东的影子吧。
他觉得胖子是天生的喜剧人物,他讨厌悲剧,自童年时看了那部印度老电影《忠诚》,陪大人们流了一大把的鼻涕眼泪之后,他再也不愿看悲剧故事了,这也是小说《红楼梦》与《红与黑》他看了几遍都没法看到结尾的原因。
其实《忠诚》不是悲剧片,至少结尾是喜剧的,那个误会妻子很久的丈夫最终认识错误而破镜重圆,但真实的人生中有多少可以破镜重圆,酸甜苦辣的人生只有1/4是甜的,人又何苦自寻烦恼,还制造那么多悲剧故事赚大众的眼泪,哭得还嫌不够么?他喜欢笑,即便在内心最悲苦的时候也含着泪笑,笑面人生是他坚守的处世之道。
所以,他充分利用自己的笑细胞与东的喜剧效果,经常在班上的文娱活动中表演小品,也算是开辟新的出风头场合吧。他俩后来还参加了全校文娱晚会的节目竞选而最终落选,他一直认为他写的那个针砭学生作弊的剧本是他少年时最有代表性的文字成就,可惜后来遗失了。表演的时候很轰动,他觉得落选的原因是题材的敏感,但他发誓自己一定会登上学校的那个大舞台。
他的誓言很少落空,不知是上帝的关照还是他的运气,霹雳舞旋风般地出现了,以另类前卫的特点征服了大陆千万青少年的心,天生是弄潮儿的他立刻赶上这个潮流,用从老妈处骗来的钱交了学费,利用晚自习之际逃课去学霹雳舞。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句老话真的不假,他没日没夜地苦练,完成了几乎不可能的体质转变,两个月间,毫无武术根基的他竟然学会了只有武术、体操运动员才能掌握的各种高难度技巧。课余时间,他不无炫耀地在同学们跟前卖弄那电闪雷鸣般的舞姿,不时串以180度大劈叉、下腰、空翻等惊险动作……面对女孩子们的尖叫,他嘴角泛出不羁的微笑,很快声名大噪。
在百年校庆之际,他如愿以偿地登上那座大舞台的中央,让所有的掌声响起来……叛逆征服了正统。
元却是个正统的学生,在他眼里,元是个遵守规则的好孩子,跟他简直是两个世界的人,他们的关系仅止于顺路而已,直到那一日,班上那个仗着父母是学校老师的小霸王又在欺负一个弱同学时,元挺身而出。看着戴高度近视镜、身材瘦高的元将那小霸王打得落花流水,鬼哭狼嚎,他目瞪口呆,看到了元真性情的一面,自此,他把元当作了真正的朋友,一种似淡如水、实浓于酒的朋友。
眼前的秦桧,他不无遗憾地想,若不叫秦桧多好,他蓦地警醒,这样下去跟大汉奸成了朋友也未必哩,他突兀地冒了一句锋芒之语:“未知上岸后秦大人打算如何处置明日?”
正一副推心置腹之态的秦桧顿时语为之结,这如何回答,总不能说出“交出和氏璧就放人”的心里话,秦桧打个哈哈:“到时……自然……”
却怎么也“自然”不出个所以然来,秦桧大概想不到一心笼络的人正转着刺杀其的念头呢,左右顾而言他:“明日,看那晚霞,正是‘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秦桧,现在就是你的‘夕阳、黄昏’了!”他在心里念道,终于下定了杀秦桧之心。
自此,他心定如石,开始捕捉刺杀秦桧的机会,机会是有,可都不是一击必中的机会,直到他无意中得回小刀:他将所钓的鱼送到后舱给兼任厨娘的兴儿烹饪时,免不了受到一番调戏,他本欲放下便走,却眼前一亮,那把去鞘的银色小刀正混在菜刀等厨房用具一起,想来明珠暗投,也作了厨具,他心念顿转,装作脚底不稳地往兴儿身上倒去,在少女借机大发嗔嗲的混乱之中,小刀儿已到了他袖中。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他耐心地等来了一个最合适的时机——到达彼岸的那一刹,这正是所有人最放松的时刻。
众人都站到了船头上,看着故乡的土地越来越近,一脸新奇与兴奋的楚月与盛装的王氏站在中间,翁顺与砚童、兴儿站在右首,而秦桧自是不会冷落了他这个活宝贝,与他并肩而立于左首,大谈江南的风土人情。
最妙的是,身为北人的高益恭没有归乡的心情,独自留在了座舱内。他知道从座舱的角度可以看到他的一举一动的,分外小心。
他微侧一下身体,高益恭已看不到他藏着小刀的右手,心脏跳得厉害,他看着秦桧一张一合的嘴,心想自己是切其喉咙还是刺其心脏?
他的手心开始冒汗,最终选择了心脏为攻击点,因为切喉咙的动作过大,会惊动高益恭的,刺心脏么,虽然秦桧已穿上了厚袍,他还是有把握一刺而入,毕竟有沙场实战锻炼出的自信。
“秦大人,对不起!”他道出此刻的真心话——为自己的恩将仇报,秦桧表情一愕,他话音甫落,小刀无声而出,捅入秦桧的心窝!
第三十五章变脸
漫天的绯红,脸好痒,烫烫的,辣辣的,他忍不住想要抓它、撕它,可是双手却不听使唤,整个身子也不听使唤……他意识到自己一定是在梦里,他经常这样,在梦中似醒非醒,不断提醒着自己醒来,但就是醒不来,什么样的梦最令人心悸——就是这种明知是梦却无法醒来的梦。
他感觉到一条紫影向他走来,恐怖的梦魇袭遍周身,他拼命挣扎着想醒来,终于成功地睁开双眼,那直迫心灵的紫影仍在,他已不知是梦还是现实,只想坐起惊走它,但办不到,这种感觉真是可怕!那紫影已到跟前,忒眼熟,俯下身来,一张惨白的熟悉面孔浮出了绯红,天,是秦桧!秦桧几乎面贴面地看着他,细长的白眼闪着红光,毫无表情。
他吓得想叫,却叫不出声,秦桧不是死了么,死在自己的手中——不对,他记起来,在船上,在所有人都以为秦桧死了的时候,王氏冷不丁叫道:“老爷还有口气,高益恭,将老爷抱进舱里!”
不可能,那么近的距离怎会刺偏?他当时的第一念头便是除非秦桧的心脏生在右边,接着又对自己产生怀疑,难道因“不杀”之念而本领大退……但无论如何,秦桧也不该这么快就复原,没事人似地出现在自己跟前。
自己怎会躺在这里?他脑海里的最后一幕是:一阵忙乱之后,那高益恭从舱里出来,向守护在他身边的楚月施了一礼,突然出手,将她点倒,接着他便眼前一黑。
他想闭上眼睛,不看秦桧那死鱼般的脸,却连视线转移都不行,他心一横,恶狠狠瞪回去,看你拿老子怎的!反正老子还有根救命稻草——和氏璧呢。
大概因贴得太近的缘故,秦桧的五官有点变形,像一面逐渐膨胀的镜子反射的影象……他的心脏突颤一下,为自己贴切无比的形容,俺的娘!哪里是像,简直就是,那秦桧的脸正在变形,眼角、鼻轮、唇线一起往后拉,越拉越长,已不像个人类,他的每根寒毛都立了起来。
“鬼——啊——”他总算叫出声,却被自己的声音吓着了——跟鬼叫相似。他猛地坐了起来,秦桧连同绯红的背景俱消失了,代之的昏暗中,什么也没有,原来是个梦中之梦,他抹了一把额头的冷汗,兀自心悸不已。
他感到身上盖着厚厚的被子,身下是松软的褥子,又香又暖,他疑惑地打量四周,却什么也看不清,这是什么地方?
蓦地,一个火热光滑之物贴上来,他触电般“喔唷”一声,又吃了一吓,肌肤相亲,竟是个赤裸裸的女体,他提起的心回落,旋即发现自己也什么没穿。
哈,美人计?自以为看穿阴谋的他猜想:这女子是王氏还是兴儿,总不成将楚月送还他以示好——当然不是她,这么放浪!
想拉老子下水,没门,这点定力他还有,色字头上一把刀哩,达凯就是最好的例子,他的第一反应是跳下床,却发现自己的力气仅够坐着,想要开口呵斥,却只能发出“伊——啊”的短音调,怎么回事,自己何时成了哑巴?
不及思索,那不知何时钻入被窝的女子蛇一样地缠绕上来,一股肉香沁入鼻腔,他触到那鼓酥酥的乳、丰腻腻的臀……完了,他不认为自己在任人摆布的情形下还能把持得住。
这天底下一等一的诱惑过来,阿弥陀佛,千万不要对不起可人儿!他推不开,避不开,只好在心底念起佛来,可是千不该,万不该,最不该那根东西竖起来,那女子媚浪一笑,两个狗男女再无一丝缝隙……双手下意识地攥紧被角,他失身了!
迷乱中,那香喷喷的樱桃口凑上来,他死守最后一线空明,咬紧牙关,任对方在脸上留下处处的津丝,就是没有口舌相交,总算为可人儿保住一点净土。他有这个习惯,与不正经的女子逢场作戏时从不跟对方接吻——跟后世的某些全陪小姐很相象,什么都陪,就是不陪吻,真个既要当汉奸,又要立忠义牌坊!
这乃是他到这时代后的第二次哩,真难为他憋得这么辛苦,索性破罐子破摔,他力气陡然大增,翻身做主,一番狂风暴雨……
门吱呀一声开了,亮光照进来,恢复理智的他先看到并头甜睡、一脸满足的兴儿,再看到霍然站在门口的王氏与楚月,他顿如木雕泥塑般僵在床上,原来阴谋在此——捉奸在床,又弄哑他不给解释的机会,以达到离间他与楚月感情的目的!
该如何面对可人儿?看着楚月刷红的面孔,他又羞又惭,偏生无法开口说话,连做手势的力气都没有——自己太过放纵了,他真恨不得一头撞死在床头。
然而,原以为会大发雷霆或伤心失望的楚月的反应大出他意料之外,与他四目相接之下,一声“呀”地羞叫,迅速垂下眼皮,跳到一边。
他惊疑不定地看着王氏朝他暧昧一笑,便带上房门,王氏的声音从门外传来:“郡主,这最后一间卧室你也看了,大院再无藏人之所,明日确实逃了。”
他莫名其妙,什么话!老子不是在这里么,又怎会逃走?隐隐感觉事情跟自己想象大有出入。
楚月的声音充满了不安与焦虑:“怎会?明日不会抛下我就逃的!是不是你们……
啊!”
楚月显然被自己的推测吓坏了,几乎尖叫起来。他愈发糊涂,楚月明明看到了自己,怎会认不出来,还以为他身有不测?
“郡主,我们怎会害他,你都见了,老爷已无大碍,犯不着为难明日,谁都晓得,明日活才有用!遮莫他觉得对不起老爷,不好相见,所以逃了……郡主么在这,他也不用担心。”王氏巧舌以辩。
“明日,你真走了……”楚月似被王氏说服,带着哭音道。
“我没有走!”他在肚中苦叫,直觉楚月会有不当之举,却无法提醒,猜知自己一定被易了容,所以楚月才认不出。
“郡主仔细思量,明日会否去某个地方,以为你也知道。”王氏话中有话,似鼓动楚月寻他。
他大感蹊跷,秦桧既没死,必会对他继续软性攻势,谁都知道郡主是将他栓住的最好套索,若郡主走了,也势必留不住他,王氏这么做用意何在?
“难道明日去那……”楚月沉吟起来,分明被说到心坎上。他暗叫不妙,楚月会以为他回那无名小岛了,这本是他俩的目的地,他在船上告诉她的。她一定会去找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