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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大宋日月记-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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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将亦被此话震住,也不计较他的避实就虚、真假莫辨,仰天长笑:“娃儿,某家行不改姓、坐不更名,便是你们南人嘴里的金兀术是也!决定我大军生死的一句话你可以说了。”
  这边的两人一听,俱浑身一震,他虽然已有心理准备,但乍闻这扬威后世的大宋头号灾星──女真第一勇将金兀术就立于自己面前,还是倒吸了一口凉气,如在梦中!
  “原来您就是兀术将军,真是久仰大名、如雷贯耳,失敬、失敬!”他这番话确实发自肺腑,为自己可以跟这时代的最强者对话而沾沾自喜,边上的三相公却听得很不舒服,狠狠捏了一下他的手。
  “哎哟!”疼痛令他走出历史与现实的错幻,省起自己的任务,“不过,在下尚有一个条件──”
  金兀术冷哼一声:“请讲!”
  他平抚着自己起伏的心潮,不紧不慢地开出了筹码:“第一个条件,先放过我们的人。”
  三相公心想:“你当鞑子是傻子么?一句大话就可以救了大家?”
  金兀术眼眸收缩,一拍双手:“来人,拿住这两个信口雌黄的娃儿。” 
 
 
 
  
第十八章夺宝奇兵
 
  三相公“苍啷”拔出宝剑,掩在他的身前,并步直立,右手握剑,左手成掌,双臂撑圆,剑尖垂直向下,行了一个垂剑礼,瞪目对面:“金兀术,真要以众欺寡么,让俺跟你单打独斗!”
  她这是要越俎代庖,替他出战了。金兀术皱起眉头,不想授人话柄,挥手制止上前的部下:“女娃儿,你不是某家对手……也罢,你们一齐上,若胜了某家一招半式,就放过你两个。”
  如此情形下,金兀术说出这句话,真是额外施恩了,偏偏三相公毫不买帐,语气中透着少女的嗔忿:“俺不要跟他一起,你打是不打?”
  他没想到自己从主角沦为了配角,就去按她的手中剑:“小月,我自有主张,你别瞎掺和。”
  三相公扭头瞪了他一眼,毫不掩饰对他的失望,一言不答地催生暗劲,一股反弹力震开他的手,他“咿呀”打个趔趄,光脚丫子在甲板上蹬蹬退了几步,一屁股坐在甲板上。
  这对少年男女在两军阵前儿戏般的表演令一个个金兵看得大眼瞪小眼,金兀术也大感头痛地站在原地,真是请神容易送神难,打也不是,不打也不是,以他的盖世之威竟拿两个少年人没有办法,终于不耐烦了:“来人,送两位回去。”
  他心道这丫头真是自己的前世冤家,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眼看就要功亏一篑,他一下站起来,掷下腰间的腰刀,张口冒出一句怪话来。金兀术一愣,不由以同样的怪话答了一句。
  三相公又回到了配角的位置,绝没想到她的明日哥哥竟识得女真话,而且说得如此利落。她傻傻地听着这理应对立的两人叽里呱啦地对话,似乎越谈越投机,这一阵分明打不起来了。
  冰雪聪明的她虽然江湖经验欠缺,却也看出眼前的局面似乎是她的明日哥哥一步步设计出来的,他好像压根就没想跟金兀术对决,发出的挑衅只为登上敌船。而且,他前脚还以肚痛为由避战,后脚就向鞑子挑战,表现前后矛盾,更令人起疑的是,他怎会如此精通鞑子话,讲的又是什么内容,金兀术听得那么认真,态度大为转变?除非……除非他真是一个深不可测的大奸细,讲的真是令鞑子逃生的重要军事情报,难道自己前番的判断是对的?
  先前压下的疑问一个接一个地翻上三相公的心头,她的身子在颤抖、宝剑也在颤抖,作出了一个她绝不愿接受的最坏结论:若真是如此的话,自己纵然未杀过人,也要为国锄奸,杀了这个可恨的大骗子……然而想是这么想,但是否真能下得了手,她也委实毫无把握,惟有咬咬银牙:杀了他之后,反正自己也不想活了。
  便见金兀术的脸色渐渐凝重,忽然一挥手,改用汉语:“传令下去,放那条大船走。”
  这最后一句话像是故意让三相公听懂,却是他为了防止这丫头又做出傻事而要求的,先稳住她的情绪再说。
  旗牌官手持一面令旗,走上船头摇晃起来,便听见四周响起了呼应的号角和起锚扬帆的声音。
  没抱一丝希望的群豪突然看到金军的大船往两边撤去,来不及细想,扯帆转向,突围而去。
  午后的骄阳照得湖面金光耀眼,他在几十名铁甲武士的精心“呵护”下立于船头,目送着义军大船的离去,心想自己终于完成了这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群豪遥视着敌船上被大金士兵层层重围的他,他们看不清这一切发生的细节,虽不明白他和金兀术的对决为什么没有进行,更不明白他使了什么法儿救了大伙儿,或许他第一次的挺身而出只是机缘巧合,但这一次他置自己的安危不顾而深入敌穴,就真正证明了他是一条值得尊敬的好汉子。
  当义军大船驶过与金兀术大船最近的那个直角点时,忽然满船响起了兵器互击声,那各种不同的兵器发出铿锵激昂的金属节奏,伴随着群豪粗犷的“呼——哈”声,合成一首荡气回肠的英雄曲。
  他热血上头,做梦也想不到自己会享受到当时武林道上的最高敬礼——金戈铁马。他更想不到的是,他的名声将随着这一船离去的豪杰而远播四方,明日的名字第一次出现在英雄迭起的江湖大潮中。
  他的目光扫过孤单单俏立于船舷、一脸狐疑的三相公,嘴角随即掠过一丝苦笑:若群豪知道自己用了什么法子救了他们,还会如此对待他吗?
  三相公一把将他推倒在舱内的一张椅子上,一剑架住他的脖子,一连串的疑问脱口而出:“你到底是什么身份,跟金兀术讲了什么,他为什么放了大伙……若不讲个明白,俺决不饶你!”
  他舒服地躺在椅子上,心中笃定这个已对自己动了情思的少女不会伤他一根寒毛,刚才与金兀术的一番口舌可不亚于一场真刀真枪的对决,他心神俱疲,只想好好休息一下,可是先要过了这丫头一关。
  他眼珠滴溜溜转动打量着四周,这是一间裱潢华丽的小舱,两洞气窗下,只有一床、一桌、一椅和茶具点心,角落还有一个红漆马桶,看样子是个高级单人牢房,当时先升起了一个旖念:莫不是两人要睡同一张床?
  “呸,剑在脖子上还想着好事!”他自骂了一句,忙收敛思路,盘算着怎么跟三相公解释。是呀,任谁也会起疑,他凭什么可以说服一个从未谋面的外族大将?
  凭什么?他心里嘀咕:老子凭的是手里握着的一张王牌——金军逃生的秘密。既然历史记载兵困黄天荡的金军如此突围,那么金兀术早晚会知道这个秘密,也就是说,即使他不说出来也会有别人说出来,既然如此,何不由他说出来,而他这样做的最大好处是可以救一船义军的性命,利己不损人的事,何乐而不为呢。
  饶是如此,他还是没有说出这个天大的秘密来,一方面,这干系着义军脱身后他与三相公的性命,万一金兀术过河拆桥怎办?另一方面,他真不想背那黑锅,将那献计的汉奸换成自己,想当年他看到小说中的这一节时曾对那个汉奸切齿痛骂不已。
  君不见君的那句话总算稍稍宽解了这个心结:“胸中日月两相连,本照我心不照天。”没错,人生岂能尽如人意,行事但求无愧我心,就算最终天底下的人乃至后世的史书都把这笔帐算在了自己头上,只要自己问心无愧就行了。
  这是他唯一的选择,也是一场豪赌,虽然开始时因金兀术不相信他的底牌差点将他飞出局,好在,他及时地用女真话已显示他的博识,更故弄玄虚地说时辰未到,所以天机不可泄露,令金兀术在半信半疑中,终于接受他的条件——他与三相公留下来作为人质,直到说出那个秘密。
  其实,这也是陷于绝地的金兀术的唯一选择,毕竟,四处打探的结果都是令人失望的,只有这个小子的话带来了一线希望,事已至此,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了。作为大金最杰出的军事领袖之一,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用几百个义军的性命换取数万金军的性命,这个赌都是值得的。
  “小月,你听我说——在海州失陷后小生曾被鞑子充作文书,所以识得一些女真话。”他看看窗口上晃动的金兵身影,故作神秘地压低声音:“小心有人窃听,你哥哥我对金兀术讲的都是大话,哪有这么大的神通,一句话就可以活数万金军,不过利用他急于突围的心理赌了一把,你看,这不先救了大伙吗,接下来,我俩就想办法脱身吧。”
  其实这才是大话,即便以三相公的身手,在这四面是水的环境中逃脱都成问题,更不要说再带上他这个累赘了。而且,在万分绝望中得此一线生机的金军,对他俩的看守自是不会有一丝疏忽,外面的看守足有一支百人队呢。还好,他的这一番半真半假的话哄过了三相公,脖子上的剑一移开,他便一头扑在床上睡觉了,他可不想再被三相公的问题缠住,言多必失,而且,他也确实要养精蓄锐,随时应变。
  再一次跟他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三相公看着他趴在床上的背影,心潮起伏不定,又信了他一回。
  “咚咚”有人敲门,一位武士恭敬相请:“大将军请二位共进晚膳。”
  他却之不恭,携着重束发扮回公子的三相公大摇大摆出了门,原来天色已晚,湖面上灯光点点,夜风吹在脸上十分爽利,他面上与三相公指点说笑,心中却忐忑不安,应该什么时候亮出底牌呢?
  进得宽敞的主舱,灯火通明,照着两边一排台几,已有人在座,正中一张大案,金兀术端坐那儿,巍自不动,只说了一句“给二位少侠看座”,早有伺女引他俩左边行去。
  在座的人数不多,只四、五位武将和两、三位文官,俱是一人一几。他留意到,右首的那些武将皆身着猛安、万人长的服装,虎视眈眈地看过来,不免心惊,这晚膳的级别可不低,别是个鸿门宴哩。再看那左首首座的文官是执事打扮,年纪跟他相若,手持羽扇,面容清瘦白皙,甚是英俊,那执事见他过来,微笑起身相迎,并无对面武将脸上的敌意。
  他与三相公紧挨着那执事坐下,却见对面首座的椅子空着,不知是为何人所留。那执事放下羽扇,欠身与他见礼,竟操一口标准的开封府官话:“两位少侠,大金四太子麾下哈迷蚩有礼。”
  他又一次受到心理反差的冲击,小说中那个被割成一个瘢鼻子的的丑军师竟是如此一个翩翩佳公子,唉,所谓的历史,大概都是一家之言吧,对正统的反面无一例外地进行丑化。不过这家伙可是金兀术手下的头号谋士呢,自己要小心应付,他忙拉三相公还礼。
  地位显然不低的哈迷蚩以金兀术代言人的身份一个个介绍过去,名叫大挞不野、阿厘、蒲卢浑等的武将文官一一同他俩见礼,真真是上宾待遇,对方可谓用心良苦,毕竟数万大军的性命系于他一身。
  便有一溜女真姑娘进来奉茶,在后世只爱饮可乐的他在挞懒大营里学会了饮茶,对于一个以肉食为主的马上民族,具有“攻肉食之膻腻,涤通宵之昏寐”的茶,是一日不可缺少的。
  端起面前的青瓷小杯,茶色淡黄,他抿了一口,甘甜清香,较之挞懒大营里的那些粗茶,这茶就精致多了,想来是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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