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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大宋书痞-第1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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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种师道的条件其实非常公道,尤其是对现在的何远来说,甚至还算沾了便宜。有了种家这一部分本金,他就能把酒场初步启动起来,更关键的是,有了种家的销路,这酒水就算直接打开了市场,说起来,这比种师道出的那三千两本金更为重要。

    “可以!稍后晚辈就拟出一份合同送过来。”

    何远二话不说就点了头,知道种师道其实有帮自己一把的意思。但他也不拒绝,毕竟以这酒的前景来讲,种师道这份投入很快就会收获巨大的回报。

    “什么合同不合同的,没那个必要,老夫相信你的人品!”

    “亲兄弟,明算账,一码归一码。晚辈在这里交个底,这笔生意太大,单只我们两家恐怕也啃不下这块肥肉,晚辈随后还会再邀请几家参与进来,所以这规矩不能坏了。”

    何远非常认真地谢绝了种师道的好意,朋友归朋友,利益归利益,啥事只要一掺进利益这东西就得变味,尤其是这酒水的生意做开之后,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备不住就会有人眼红。他虽然相信种师道的为人,但种师道也不是一个人,他身后还跟着一个庞大的家族,而且以后还会有其他的伙伴进来,要想形成一个良性的利益关系网,很多事就必须防患于未然。

    种师道有些意外地楞了一下,但随即就明白过来,不由在心中暗暗地给他挑起了大拇指。这才是真正做大事的人,这个年轻人了不得啊!

第254章 看脚印啊() 
第二天一大早,出门的时候,何远塞给韩世忠一坛子白酒,交代他给送到宁王府去,要想做酒水生意,宁王这条大腿必须抱住了。韩世忠别别扭扭地出了,这孩子对给人送礼这件事,还有些抹不开脸。

    何远没心情搭理他这点小傲娇,直接带着铁牛和张三出发了。昨天晚上黄四按照何远的吩咐,出去办事的时候,顺便把他给替回来了。

    辰时已到!

    知府衙门前早早的就聚齐了人马,总捕快马龙和巡城兵马司的人手一大早就集合好了。不过张程同学一听说要跟着何远行动,非常果断的就病倒了。

    不来更好!

    何远乐得清静。

    望着这群盔明甲亮的家伙,何远感觉很满意,尤其是看到后面那群提着弓箭的士兵,足足有二百多人,心里就更满意了,对付这种江湖宵小,最有效的武器就是这个家伙,不管再屌,一箭射倒,如果敢反抗,直接给他来一通乱箭!

    “何公子,这事就拜托给你了!”

    沈德义一脸严肃地说完,心里又有些不放心,想了想,一跺脚。

    “算了,事关重大,本官还是跟你一起去吧!”

    把几百个全副武装的战士交给一个全然没带兵经验的家伙,他还是有些不放心,当然最关键的是,他怕何远不知道轻重,惹出乱子来。

    “有大人亲自坐镇指挥,那再好不过!”

    何远一边说着,一边偷偷地望衙门里面张望,磨磨蹭蹭地在那里不肯动身。黄四昨天晚上到底弄妥了没,怎么到了现在都还没动静呢?就在这时,他看到一个人影匆匆地从衙门里往外跑,他脸上不由露出一丝笑意。一挺身,冲着沈德义一抱拳。

    “时辰已到,大人我们出发如何?”

    沈德义幽怨地看了他一眼,这话说的跟我不想出发似的,刚才是谁在磨蹭……

    他没好气地冲身后挥了挥手,高喝一声:“出发!”

    “大人,大人,不好了!”

    这边大军还没启动起来呢,衙门里就连滚带爬地蹿出来一个青衣小帽的小厮,扯着嗓子就叫上了。沈德义眉头接着就皱起来了,回头一看是自己的贴身小厮,脸色才稍稍好看了些,一提马缰,停了下来。

    “大人,大人,不好了——”

    小厮上气不接下气起拉着了沈德义的马缰绳,一个劲地示意他下马。

    “事无不可对人言,有什么可遮遮掩掩的,什么事快说!”

    沈德义神色之中就有了几分不耐烦,关键时候拉住自己不说,还在这里磨磨唧唧,瞧着就让人上火。

    “大人,你的官印不见了——”

    沈德义不肯下马,小厮只能踮着脚尖,压低嗓门语气急促地报告了一句。

    “什么,官印不——”

    沈德义话一出口,就意识到不对,赶紧住了口。不过神色之间已经慌张的不行了,丢失官印这可是重罪,不过这官印平时都放的好好的,怎么就没了呢!

    这会儿他再也顾不得抓什么真凶了,蹭地就从马背上跳下来了,真凶抓不到死得是别人,官印找不到,倒霉的是自己啊。

    “怎么会找不到,昨晚不是让你们收的好好的吗?”

    沈德义强压着心中的愤怒,死死地盯着面前的青衣小厮,只盼着是他们疏忽,放错了地方。

    “昨日小的明明和廖师爷一起封的大印,可刚才小的却发现大印不翼而飞了!”

    官印在自己手上出了这等事,小厮吓得脸都白了。沈德义的脸色也接着白了,大冬天的,额头一会就见了汗珠子,很明显,这是被人偷了!

    没了大印的官员还能算官员吗?

    一个堂堂的知府,连官印都丢了,传出去就是个大笑话啊。

    “可有什么痕迹?”

    “小的,小的不知道啊——”

    小厮都快哭了,这事谁知道呢,官印必须马上找回来啊。

    “不知道,不知道,除了不知道你还知道个什么!”

    沈德义低声地咆哮了一句,扔下马缰就往回走。

    “大人何必惊慌,官印好好地放在那里,总不会不翼而飞。只要是人做的,现场必然就会留下许多的蛛丝马迹,只要我们顺藤摸瓜,他们还能跑到哪里去?”

    沈德义的脚步嘎吱一下就停下来,懊恼地一拍自己脑门,自己还真是急糊涂了,眼前还放着一会神奇的刑侦高手呢!绣春坊那么难的案子,人家转悠了一群就发现了凶手,区区一个小偷恐怕更是不在话下啊!

    “何公子,请务必帮忙啊!”

    沈德义跪下的心都有了,蹭蹭地跑到何远的马前,一把就拉着何远的手,死活不肯撒开啊。何远抖擞了好几下没给抖擞开,身上的鸡皮疙瘩都快起来了,被一个大老爷们拉住手,哥真的是很不适应啊!

    “一定尽力,一定尽力!”

    何远干笑几声,示意自己得下马,沈德义才算把他的手给松来了。何远背着小手,挺着胸脯,煞有介事地跟着前来报信的青衣小厮和沈德义进去了。马龙一看,赶紧跟过去了,机会难得啊,得好好学习学习这门神奇的学问啊!

    可惜,他看了半天也没看明白何远看的啥。他就看着何远背着手,在屋里溜达了几圈,看了看装官印的匣子,就背着手溜达到了天井里,负手望天。

    高深莫测啊!

    马龙想献出自己的膝盖,但是怕人家不收。

    沈德义一颗心都提到嗓子眼了,眼巴巴地盯着何远脸色的神色,连大气都不敢出。等了半天,见何远只是抬头望天,一声不吭,沈德义实在是忍耐不住了,才小心翼翼地问了一句。

    “何公子,如何,可发现什么线索?”

    何远这才干咳一声,梗着脖子转过身来。装逼后遗症,脖子抬太久了,酸!

    “线索很明显啊!盗取大印者应该是一位年纪在三十几许的男子,个子不高,身材微瘦。”

    马龙佩服的当场就跪了!

    沈德义和他的师爷也差点给跪了,这是什么手段,只是在院子里溜达了一圈,就连偷盗者的模样都看出来了?

    神乎其技!

    “小的冒昧的问一句,您老人家这是从哪里看出来的?”

第255章 何大神捕() 
闻所未闻!

    这种查案的手段几乎可以用神技来形容了,作为一名资深的总捕头,一辈子都浸淫在这破案抓人上了,今日算是开了眼啊!

    上一次何远虽然说找到了真凶,马龙真是有些不信。但今天连罪犯的体貌特征都给说出来了,这实在不像瞎蒙啊。他心里好奇的跟猫挠似的,为了知道究竟,连“老人家”这样的称呼都出来了。

    被人膜拜的感觉真的是很爽啊!

    何远干咳一声,悠然地背起小手。

    “这事说难挺难,但说简单也是简单之极,说到底不过是格物之学罢了。这事件万物,看似纷繁复杂,但仔细研究,便可发现,一切皆有规律可循。比如这树叶,看似一片片极为相似,但你要想找到两片完全相似的叶子却是绝不可能。”

    何远这话一出,顿时激起了院子里众人的好奇心。都不用沈德义发话,就有人自发地去找叶子了。靠近院墙的一颗垂柳,本来向阳的部分还残余着几片枯黄的叶子,这会儿算是倒了血霉了,被这群人极其野蛮地给撸下来了。几个人凑到那里,仔细的研究起来。为了增加自己言辞的可信性,何远非常淡定的等着他们查验。

    “果然没有完全相同的叶子!”

    青衣小厮发出一声不可思议的惊叹声。

    “妙哉!世间万物果然其妙非常!”

    沈德义的师爷摇着个脑袋,一个劲地扯自己的小胡子,看那神情,是被震慑的不轻。本来嘛,这柳树的叶子每一片看上去都极为相似,谁能想到竟然真的没有完全相似的叶子,别说大小,就连纹理都不太一样。

    虽然此时都快到阴历的十月份了,树上的叶子已经变得非常稀少,无法仔细考证,但凭着多年的经验,马龙下意识的就认可了何远这种说法。沈德义虽然心中没有完全相信,但此时也不愿意多说,唯恐招惹到了这位神奇的何神探。

    “那您到底是怎么看出对方的体貌的呢?”

    虽然叶子果然不一样,但跟着抓贼好像关联不大啊,马龙感觉只差一步,自己就能见识到一个崭新的侦破世界了,忍不住追问了一句。

    “我们以手触物,会留下掌印,以足行走会留下足印。这些痕迹跟树叶一样,人与人之间绝不相同,都有着个人的特点,这就是我们破案的线索和依据。”

    瞧着院子里一群人伸着脖子,聚精会神的样子,何远忽悠的更带劲了。哥虽然不是神探,但咱看过侦探小说啊,真要破案虽然不会,但忽悠人绝对没问题啊。

    “比如马捕头,你身居总捕头之职,平日走路挺胸抬头,颇注威仪形象,所以走起路来就慷锵有力,脚印之间的距离就比较均衡,脚印的痕迹就相对完整有力,深浅变化不大。再加上你身材高大魁伟,步子稳重,两脚微分,成外八字,重心在脚掌的中后部分,这脚印就跟一般的百姓不同。”

    何远说着,用手一指青衣小厮。

    “比如这位青衣的小哥,长得就相对瘦弱,而且由于他长期服侍于人,身子习惯性的前倾,走路惯常走小碎步,所以脚步轻快,重心就在脚掌的前半部,脚印浅、小、轻,而且留在地上的印痕就不会那么明显。所以讲,一个人的性格、习惯、修养、身高、体重、体貌特征不同,他留下的脚印就会不同,只要仔细研究,我们就能发现其中细微的区别偷盗者自然……”

    其他人听起来,直觉神奇不已,但在马龙这种长期浸淫在刑侦第一线上的老捕头来讲就完全不同了,他感觉就像自己忽然间闯入了一片崭新的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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