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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带着枪炮去大宋-第29章

小说: 带着枪炮去大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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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在点点滴滴的过去,快到三更时分,那马突然不安份起来,宋行还没闹明白是怎么回事,完颜兀鲁的脸色却开始变了,“小南蛮,估计是老虎要来了。”

    “老虎?”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宋行几乎是从地上弹起来的,手中拿着一枝利箭,将完颜兀鲁拉在身后,双眼直勾勾地盯着暗黑的前方。

    完颜兀鲁取出弓箭,不愿意宋行涉险,一个闪身来到前面,弯弓搭箭,“小南蛮,你不会武功,待会我跟猛虎缠斗时,你骑上小红马,有多远就跑多远。”

    当危险来临,怕鬼的完颜兀鲁又恢复平时的冷静,宋行生在红旗下,长在红旗下,从小接受的思想就是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朵花,五十六个民族是一家。

    中国男人是天生保护中国女人的,不管是千年前还是千年后,这种思想可谓根深蒂固,一把将完颜兀鲁拉到身后,粗声粗气地道:“在男人没死光前,女人都给我往后站。”

    宋行这话说得有些粗暴,粗暴到完颜兀鲁都没做出任何反应,只是傻傻地站在他的身后,傻傻地看着宋行那高大的背影,鼻头酸酸的差点连眼泪都要掉下来。

    云从龙,风从虎,这话说得没错,随着猎猎劲风越来越近,一只吊金白额大虎正以旋风般的速度朝这边呼啸而来。

    路过竹阵时,不可避免地触动机关,顿时五六只削尖的竹筒夹着尖锐的破空声激射而出,成波浪起伏状射向老虎。

    宋行的计算很到位,六只竹筒至少有三只打在老虎的身上,其中还有只钉在老虎的屁股上,飙出一缕鲜血。

    老虎的屁股摸不得,宋行的竹阵虽说计算得巧妙,但竹筒的威力同样只能射伤老虎而不能射杀,他做这些,原本就是想纵算不能射杀猛兽,也能把它们吓走。

    结果事与愿违,发了狂的老虎根本就顾不自己身上的伤痕,狂啸着朝掩体扑来,完颜兀鲁见状,突然从宋行的身后闪出来,嗖嗖两箭激射而出。

    两支利箭都射在老虎的头上,没有刺穿头骨,受的不过是皮外伤,非但没有起到作用,反而更加激怒老虎。

    宋行见此,再度将完颜兀鲁拉在身后,跟着一拉藤条,原本拉弯的竹杆顿时反弹回来,打在各自的箭尾处。

    很可惜,箭尾狭小,竹杆在反弹的过程中准头尽失,射出的箭更是没有方向感,虽然嗖嗖声不停,但射出的五六只箭都没有射在老虎的身上。

    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那柄绑在竹筒上的金刀,根据刚才的经验,竹杆反弹之时,打在竹筒上远比打在箭尾上的准度要高。

    此刻的宋行也只能孤注一掷,拉着完颜兀鲁来到金刀的正后方,将完颜兀鲁藏在自己的身后,尽量缩小目标的范围,方便吸引老虎。

    与此同时,左手拉着用藤条做成的机关,而右手则早己将短枪握在手中,藏在宽大的衣袖中,露出黑黝黝的枪口,如果金刀不能凑效,那就只能用枪了。

    老虎要伤人,必须越过前面的掩体,再往前冲过一段距离,才能接触到二人,这段距离刚好适合手枪的射击。

    那老虎倒也聪明,回走一段距离后,忽地掉转虎头,发力狂奔而来,在距离掩体一丈左右距离的时候,猛地向前一窜,腾空而起,直朝宋行扑来。

    “去死吧!”宋行一直盯着老虎,见它飞扑而至,算好距离,松开机关,竹杆快速弹回,重重地击打在上方的竹筒上。

    “嗖!”

    那竹筒推着黄金刀在间不容发之即没入那老虎的咽喉,紧接着一道银光长驱直入,匹练般地没入虎头,枪尖自另侧穿出,点点鲜血自枪尖滴下,血红血红的。

    与此同时,一柄乌漆麻黑的猎叉闪电般地激射而至,插在老虎的右颈,鲜血狂喷,在火光中显得特别的触目惊心。

    电光火石间,便有三柄利器从不同的角度没入老虎体内,这老虎纵算有十条命都是禁不住扛的,随着银枪抽出,顿时从空中跌落,重重地跌落在地上,溅起满天的尘土。

    杨再兴收回银枪,火光照在他的脸上,显得特别的英武神气,他的眼睛没有盯着宋行,而是盯在那个从黑暗中缓缓走来的身穿兽皮的青年人。

    完颜兀鲁一见那人,如燕子掠水一般飞扑过去,极尽委屈地道:“四哥,你终于来了!”

    来人正是完颜阿骨打的四子,人物四太子的完颜兀术,只见他铁青着脸,对着惊鼓起魂未定的完颜兀鲁冷哼一声:“胡闹!”

    完颜兀鲁没有说话,对他扮个鬼脸,拉起完颜兀术的手臂,便朝这边飞奔过来,她要以最快的速度将宋行介绍给自己最敬重的四哥。

    宋行也没料到杨再兴会追踪至此,从掩体后面走出来,不无惊异地道:“杨兄,你怎么来啦?”

    “我是寻着马迹来的,还好来到及时。”杨再兴在说这话的时候,忽地看见老虎咽喉处的黄金刀,又笑笑道,“就算不及时,宋兄也是有惊无险。”

    此时,完颜兀术也朝这边走过来,也看到老虎咽喉处的黄金刀,再看看眼前这个还没长大的文弱书生,最后将目光落在那些掩体上。

    见这些掩体看似随意摆置,但总觉得哪儿不对劲,但哪儿不对劲,自己又说不上来,不知不觉竟在那儿看得呆了。

    宋行见状,对着杨再兴一打眼色。

    杨再兴会意,根枪横扫,顿将那些掩体扫得乱七八槽,“宋兄,你真以为用这些破竹筒能挡住猛虎?还好有这位姑娘的黄金刀,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这儿只有宋行跟完颜兀鲁两人,这黄金刀不是宋行的,自然是那位姑娘的,来到老虎旁边,伸手将黄金刀拔出,递给完颜兀鲁。

    完颜兀鲁从腰间解开一块绸布,将刀上的血迹擦试干净后,这才将黄金刀插入刀鞘。

    完颜兀术来到宋行的面前,将手横放在胸前,身体略微前倾,说道:“完颜兀术,不知两位如何称呼?”

    宋行对着他拱拱手,笑道:“在下宋行,这位是白马银枪杨再兴。”

    “好功夫!”刚才在黑暗中,完颜兀术亲见杨再兴出手,对他的枪法当真佩服得五体投地,宋行刚一介绍完,他便在那儿称赞。

    “好说好说,完颜兄的武功同样不赖!”刚才完颜兀术的那一叉,同样劲大力沉,不可小窥,杨再兴这话倒也没有恭维的意思。

    说话间,吴虎扛着擂鼓瓮金锤,马扩提着弓快步来到场中,见宋行安然无恙,这才长长的舒口气。

第四十八章 英雄的待遇() 
女真人善骑射,从来都崇尚英雄,宋行杀虎的事前后不到半个辰,便传遍整个会宁府。

    一个连鸡都不能杀的人,竟然能杀虎,这事在普通的老百姓眼中就是传奇般的存在,不论是大人小孩,都以目睹宋行为快。

    整整一天,宋行就像被关在笼子里的猴子,在被人观赏的同时,还要接受别人的指指点点。

    而完颜兀鲁就站在他的旁边,对着前来观看的乡邻笑脸相送,笑脸相迎,直到晚上才发现,自己的脸部肌肉,竟然完全僵硬。

    会宁府军中大帐,吴乞买铁青着脸,坐在中间喝着闷酒,宋行杀虎这件事,在他的心里产生的压力是巨大的。

    完颜兀术坐在下首,正啃着羊腿,两人很长时间都没有说话,一直这样静静地坐着,无聊地吃着东西。

    直到一坛酒喝尽,吴乞买这才放下酒碗,他到现在都不相信事情的结局,“兀术,你跟我说实话,这虎真是那文弱书生杀的?那个什么杨再兴真能一枪贯穿虎头?”

    完颜兀术心情也很沉重,闻言点点头,很肯定地道:“没错,这虎的确是宋行杀的,而那杨再兴的武功的确深不可测,据说此人乃是金刀无敌杨业的后代,还有那个马扩据说是南朝的武举,那个叫吴虎的小孩,手执擂鼓瓮金锤,重逾千钧,这些人都不是善茬呀!”

    “嗯”吴乞买长长地呼口气,神色显得有点凝重,“南朝送来的国书我都看了,真是狮子大开口呀,看他们这次选派的人员,一来是真为谈判,二来也是在向咱们示威。”

    完颜死术沉吟道:“高庆斋曾说过,辽国之所以强大,而且一直压着南朝,就是因为有燕云这些汉地,还有那些汉人,这就像是悬在南朝头顶上的一把利剑,随时威胁着南朝。”

    “那依你的意思咱们该如何处理?”吴乞买端起酒碗,凝视着这个草原上的第一勇士,征询着他的意见,“他们现在要的地方,都是兵家必争之地,对咱金国何尝不是至关重要?”

    完颜兀术目光坚毅,神色冷峻,接过他的话道:“所以,依小侄的意思,咱们先不必跟他们谈判,等咱们尽起金国之兵,收复这些汉地之后,手中便有谈判的筹码。”

    “这事关系重大,我也不敢擅作主张,皇上正在上京休整,要不把这些南朝使者送往上京,让他们跟皇上面谈?”吴乞买喝掉碗中酒,说出他心中的想法。

    “如此甚好!”完颜兀术沉吟道,“听闻辽帝正避难中京,待军队休整完毕,必将直取,我亦准备到上京向父皇请命,这护送使者的任务就交给我吧。”

    完颜兀术虽然号称草原上第一勇士,但因其年幼,在前期的攻辽战争中,并没有参与多少,也没什么功绩,如今是磨拳擦掌,跃跃欲试,在这乱世之中大展身手。

    完颜吴乞买点点头,同意完颜兀术的意见,“虽然上京已被攻破,但仍有零星的辽人聚队反抗,一路上要多加小心。”

    叮嘱完后,又命令亲随去报知马政,让他们做好第二天开拔的准备,马政得知要去上京,连夜让张毅他们将行礼收拾妥当,只等完颜兀术的命令。

    宋行的东西用不着收拾,虎子早就为他代劳了,自己乐得清闲,闲来无事,便早早地钻到帐篷睡觉了,这一觉睡得很沉,直到第二天清晨虎子过来叫他吃早餐这才起身。

    早餐很简单,每人就是喝一碗羊肉汤,随后便整顿行装随着完颜兀术向上京进发,刚走出十里地,便见完颜兀鲁骑着快马疾追而来。

    完颜死术眉头微皱,又是一句胡闹,便没见说别的,完颜死鲁同样报之嘿嘿一笑,也没理他,径直来到宋行的马前,“小南蛮,你们这是去上京吗?我陪你们一起去。”

    这完颜死鲁是完颜阿骨打的女儿,金国的长公主,因为她的腰间长年挂着一个金铃,走起路来叮叮铛铛的,民间就叫她金铃公主。

    马政自打来到会宁便被人凉在一边,正愁找不到突破口,见她自愿相陪,正是求之不得,当即笑笑道:“如此就有劳金铃公主。”

    马政是这次使团的正使,在称呼上自然要比宋行他们客气许多,完颜兀鲁嘻嘻一笑,没有理会马政,而是跟宋行并马而行。

    在这群人中,马政他们都是武将,只有宋行跟王环是文人,但王环自小在燕地长大,后随其父王师中投奔大宋,虽不能说上马杀敌,但骑术还是有的。

    而宋行则是真没骑过马,从登州过来,骑马数天,屁股到现在还疼。

    完颜兀鲁见他骑马的样子颇觉好笑,很是别扭,童心一起,探手就将宋行拉过来,一脚踢在宋行那马的屁股上。

    那马吃痛,一声嘶鸣,甩开四蹄,转眼便跑得不知去向了。

    完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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