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枪炮去大宋-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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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甚好!”杨再兴站起身来,目光在众的面前扫来扫去,语气特别的坚决,“我杨再兴军人出身,教你们的自然是战场杀敌的本领,至于你们各自的擅长,闲暇时自行练习。”
马踏三关十六寨,白马银枪杨再兴在江湖上的名号早就是响当当的,由他来训练大家,自然服气,并且每个人的心里都暗暗地憋着气,一定要好好训练,决不再回沙门岛。
至于吴虎不想练枪想练锤,特殊问题自然是特殊对待,回过身来,拍拍他的肩膀,笑眯眯地道:“你想练锤?哥哥这儿正好有套天妒锤法,一并教给你!”
“天妒锤法?这套锤法是不是很厉害?”吴虎扬着头,问出他心里最关心的问题。
杨再兴嘴角上扬,神态夸张,“连天都嫉妒的锤法,你说厉害不厉害?”
第三十九章 横空出世()
生活似乎过得很平淡,飞鸟不惊。
每天早上,猴子都会按时煮好早餐,张毅也会按时带着他们去造船作坊做工,吴虎每天都会到训练场去练武,杨再兴每天下午都会教他们枪法,当然教他们的不是杨家枪法。
至于宋行跟田妞,每天都会到蓬莱阁说书,每天都会到庆丰包子铺买两个肉包子,对田妞来说,她现在吃的不是包子,而是一种幸福。
自从跟赵良嗣见完面后,宋行也变得忙碌起来,每天到蓬莱阁说完书后,便将自己关在小屋子里,他要趁这段时间,做出一只枪来。
虽然他现在身旁有杨再兴这样的战神,也有吴虎这样的猛将,但作为一个现代人,在这个战争纷起的岁月,没有这东西在身上,心里总觉得不踏实。
按照他最初的计划,原想是做枝鸟枪的,因为这玩意儿在他小的时候,曾跟随他那个打过朝战的大伯父做过,里面装的是铁砂,用来打兔子特别的好使,一枪打出,一片一片的。
只是这东西不好携带,在这个连钢铁都不能随便买卖,都要由朝廷掌控的年代,如果真弄出这么个显眼的东西,也只能是为他人做嫁衣。
更何况鸟枪的制作相对简单,要求也不高,在劳动人民的智慧面前,根本就算不得高大上的东西,山寨起来毫无难度。
在不需要大规模使用的时候,这东西就是鸡胁,所以打造短枪才是必须的。
短枪的工艺虽然复杂,但对他这个从小就玩仿真枪,长大后又从事机械跟自动化控制的人来说,真的不是很难,至少原理他是懂得的。
难的是千年前的工业水平,那时候没有车床,更没有现成的模具,别的不说,单是那个枪管的镗线,就已经花掉他不少的功夫。
自己做的那个模具,不管是用铁打的,还是用陶瓷烧的,做出来始终都是变形的,远远达不到自己的要求,最后没办法,只能参照过去的木钻,一点一点钻磨出来的。
火药的发明非常的早,最早是炼丹士在炼丹的过程偶然发现的,到唐代末年时已在军事上应用,就是把火药做成环状,绑在箭杆上,点燃后射出去。
到宋代时已取得长足的发展,兵部令史冯继在箭杆前端绑上火药筒,利用火药燃烧时喷出的气体将箭簇射出,做出世界上最早的喷射火器。
随后又有神卫队长唐福,冀州团练使石普先后制成火箭,火球,火蒺藜等火器,并且做了表演,只是那时候的火药也只能是火药,跟现代的炸药还是有相当大的差距的。
所以,对火药的改良也是必须的,相对于枪械的制作,这个却要简单许多,只要高中的化学还没有完全还给化学老师,只要平常稍有留意这方面的知识,要改良还是挺容易的。
接下来让宋行头大的反而是那个子弹的制作,他虽然请来登州府最好的铜匠,但做出来的效果始终不尽人意。
先别说火药的填装,弹头的密封,单是子弹的规格就耗掉他不少的脑细胞,以致于他的脾气变得非常的暴躁,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就想跑到大海边去吼上两嗓子。
制作短枪是如此的艰难,以致好多次,他都想放弃,但一想到七年后,那些在冰天雪地里哀嚎的妇人,宋行的心里便觉得堵得慌,只得拿起铁锤,轻轻地敲打起来。
皇天不负有心人,老天总是眷顾那些勤劳又智慧的人,两个月后,宋行终于做出这个世界上第一把短枪,连发式的,装一次弹匣,可以打五发。
训练的过程也是非常的艰苦,而且子弹的制作极其不易,都说神枪手是用子弹喂出来的,宋行现在还没那个条件把自己喂成神枪手。
他的训练方法很简单,主要来源几部特种兵的影视剧以及这读书时接受过的军训知识,所以每天要做的就是双手握枪,并在手碗处吊一砖头,所做的也是瞄准瞄准再瞄准。
瞄千次,打一发,以此来纠正自己的准度,并掌握短枪的后坐力,瞄枪倒没啥,只是打枪的动静太大,关于自己拥有大杀器这件事,他还不想让太多的人知道。
这种心理就如同一个全副武装的壮汉拿着一个金元宝在闹市里招摇,那是炫富,如果是个乞丐拿着金元宝,那就是找死。
当世人真正意识到枪炮的威力时,别说是朝廷容不下他拥有这样的武器,就是那些在刀口添血的强人也容不下他,在没有大规模装备之前,低调才是王道。
所以,他有短枪这件事,整个田横山也只有杨再兴吴虎张毅他们知道,田横山也只有田大爷跟田承光知道,其他的人则是能瞒就瞒的。
这不是说宋行不相信他们,但人多嘴杂,小心一点总是好的,所以,他每次练枪,都有田大爷跟吴虎守着,并且练枪的地点也选择在海边。
利用海潮的声音来掩盖枪声。
宋行在海边练枪,杨再兴是极少过问的,这天他实在忍不住了,提着银枪过来,看着他手中那个黑乎乎的东西,好奇地道:“宋兄,你这玩意儿真的管用吗?”
“真的管用吗?”
宋行将抬着的双手放下,眨巴着那双小黑眼睛,似笑非笑地看着杨再兴,并没有正面回答,因为他现在这把短枪的有效射程不到五十米。
而当年吕布辕门射戟,百步开外射中画戟,换算成现代的单位,大概在一百八十米左右,单就射程来说,宋行手中这把短枪还真有点相形见拙。
更何况杨再兴的箭法虽然不及他的杨家银枪,但百步穿杨的本事还是有的,如同当初的满清皇帝看不起火枪一样,杨再兴同样看不起这玩意儿。
宋行在反问完这句话后,并没有跟杨再兴去争辩什么,因为后来的事实证明,正是满清朝臣都看不起的火枪,最后把满清砸得稀巴烂。
现代科技有多强大,自然不是杨再兴可以想象的。
宋行对杨再兴没有看到这枪的价值并不觉奇怪,在反问完后,又笑笑道:“你看我手无缚鸡之力,既舞不动枪,也拉不开弓,有这东西在身上刚刚好。”
杨再兴也看到过他手指头一动,便可以打碎三十步开外的坛子,的确不需多少力气,对他这样的文弱书生来说,用来近距离的防身也是不错,并非全无用处。
宋行看着一脸天真的杨再兴,心里也是暗暗地一声叹息,“你武功盖世,能躲得过射来的箭矢,但能躲得过这速度比箭矢快得多而且看不着的子弹吗?”
第四十章 马扩的用心()
时间在点点滴滴的飞逝,转眼已到深秋,正是菊花盛开百花凋零的时节,马扩再一次来到说书场,他是来通知的,王师中要见他。
王师中没有在府衙的大厅,而是在后堂,跟他坐在一起的,还有马政,也就是马扩的父亲,再往下则是他的儿子王环,蓬莱三公子中的文公子。
见宋行来到,王师中首先站起跟他打声招呼,随后让他坐到旁边,神色间显得有些兴奋,“宋行,这事还真让你猜对了,皇上圣旨已到,着马政为正使,犬子为副使,不日就将出使金国。”
马政放下手中的茶杯,心中不无感叹,“宋小哥,还是你有先见之明,这次赵大人回京,一切决议都在按你的预想中进行,正因如此,我跟王大人才有时间做充分准备。”
王师中端起茶杯,轻轻地吹吹茶汤上的飘浮物,语重心长地道:“关于随从人员的安排,本官知道你跟马扩都在暗中训练人手,不过你的那些人”
王师中说到这儿,没有立刻接下去,而是看着宋行,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很明显是不太相信他们。
马政行武出身,说话喜欢直来直去,当即接过话题,“他们都是囚犯,此事事关重大,以我们的意思,还是想用军营中的人。”
宋行没有立刻回答,跟这些官场中人打交道,该端架子的时候,就得端着。
身体略微前倾,慢慢地端起茶盖,轻轻地拔弄着茶水,漫不经心地道:“正因为这件事关系着家国安危,所以在随从的人选上,我们才不敢掉以轻心。”
“这样说来,你是相信你挑的人?”宋行的话虽然没有点明,但话语中的意思还是非常明显的,王师中将茶杯放在茶几上,俯身相询。
“那当然,人是我宋行挑选的,也是我宋行训练的,我不相信他们,谁还能相信他们?”宋行这次回答得很肯定。
“宋行,我记得咱们去沙门岛挑人的时候曾说过,只要十三个人,其他的人都得回沙门岛,不如你把这个消息公布出去,看看那些没法入选的人会做何选择。”一直没说话的马扩接过话题。
宋行轻轻地呷口茶,眯缝着眼,似笑非笑地看着马扩,自嘲地道:“你的意思,那些自认为没法入选的人会选择逃跑?”
“谁都知道回到沙门岛那是生不如死,逃跑是他们最好的选择,逃得掉以后的日子就海阔天空,逃不掉,最多是送回沙门岛,换作是你会如何选择?”马扩亦是似笑非笑地看着宋行,非常坚信自己的认知。
“嗯!你说的好像有点道理!”宋行轻轻地放下茶杯,语带妥协地道,“这样吧,马兄,人既然是咱们一起去沙门岛挑的,不如咱们就一起去宣布这个结果?”
“那好,咱们现在就去宣布,让他们做好准备,明天咱们再决定他们的去留,如果今天晚上他们没人逃跑,那我就给他们一次机会。”
王师中摆摆手,笑着道:“两位稍安勿躁,赵大人这次回京复命,官家亦赞同宋小哥说的,能战方能言和,能战方能谈判,所以这次的人选,都必须是强中强。”
“关于随从的人选,扩儿跟宋小哥在两个月前就已着手,本官倒是觉得这件事就交给他们俩去办比较好,咱们几个还是得着眼于谈判的大局。”
马政不想在这个问题上浪费过多的时间,更何况对自己的儿子,他是充分的任信,由他去办理这件事,那当然是再好不过。
王师中点点头,“按照官家的意思,燕云十六州是底线,平营两州及长城以南的其他地汉地,是能争取则争取,不能争取就只能放弃,前堤就是不能让谈判破裂。”
没有破釜沉舟的勇气,还没谈判便矮人三分,宋行在心里暗叹,这句话并没有说出口,说到底,他只是个打工的,他们才是老板,现在必须顺从他们,等到金国后再见机行事。
王师中在说这话的时候,还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