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历史军事电子书 > 日在不列颠 >

第48章

日在不列颠-第48章

小说: 日在不列颠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只是看到士兵冲到他的面前,甚至都还没来得及举起刀兵,这位伯爵就非常干脆的投降了。

    用一句流行的话来说,我还没出力,你就已经倒下了。

    但这无疑是最正确的选择。

    战场之上刀箭无眼,生死只能各安天命但是战场之下,留得一条命在比什么都重要,虽然西方没有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这样的俗语,不过人家也说过与其高昂着头颅上断头台,不如低下头来选择投降。

    况且在中世纪,投降又算不上是耻辱。

    人有失手马有失蹄,谁都不是上帝,谁能保证自己没有个失败的时候,何必要搞得这么残酷呢?大家都是贵族嘛,往八代以内数一数,说不定还能攀上个亲戚关系,打打杀杀那都是意气之争,平常的时候当然还是以和为贵,说不定还能打出个交情来,走走亲戚串串门什么的,岂不乐哉?

    嗯,虽然看起来有些幼稚,但这无疑是许多、是绝大部分中世纪贵族的真实想法。

    血统高于一切。

    自认为是蓝色血液的贵族,只有在同为蓝色血液的贵族面前才会和颜悦色。只是这世上红血人这么多,蓝血人却这么少,为了维护整体整个贵族阶级的利益,确保蓝血人永远高人一等的地位,蓝血人之间当然,也只能一致对外。

    即使是到了无可避免,必须要用流血才能解决争端的时候,也只能流红血人的血,至于蓝血人的血,自然是越少越好。

    这是战争当中的潜规则,这样的规则,即使是灵魂穿越,半路出家的马格努斯也知道的一清二楚,而且绝没有违背它的心思。

    就像是当初攻占布列塔尼一样,以马格努斯的赫赫军姿,狭新胜布列塔尼公爵之威,理应是所向披靡势不可挡什么男爵骑士都只能在他的铁蹄之下呻吟,没有一个能出来违抗半句的但是最终,马格努斯也只敢把那些男爵全部驱逐了事,没敢对其中的任何一人举起屠刀。

    而且还默许他们把能带走的财产都带走了。

    这就是规则的力量,在没有能够打破整个体系的实力之前,马格努斯是不打算,也不可能违背它的。

    从某种意义上说,伯爵大人真的是个枭雄,能进能退,能伸能屈,对什么狗屁荣誉更是不屑一顾,这样的敌人,不死确实是个大威胁。

    只是可惜,伯爵大人做错了选择。

    这是信息的不对等,他不知道科特正在马格努斯手下干活。

    法理上,马格努斯缺少杀掉布雷斯特伯爵的理由,但是科特却是一点都不少:欺瞒幼主,趁机篡位,这其中无论是哪一条,都无疑是已经触碰了贵族社会的底线。

    贵族们为什么要制定不杀贵族的规则?

    不就是为了让自己的地位百世流传,让自己的后代永远高人一等吗!

    现在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家伙哦不对,伯爵大人好歹也是科特的远亲,身上多少还有些蓝血但是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万一自己的那些亲戚都有学有样,还怎么保证自己的后代永远高高在上?

    这是大义的名分,马格努斯打着科特这块牌子,随便在布雷斯特搞风搞雨,任何人都没法再插手。

    但是,这事过去了就让他过去吧。

    一个过气了的伯爵,早已没资格再占用长篇大论,下场什么的都无所谓了。他在科特的手中,是死也好、活也好,整个世界都不会有人再关心说到底,一个新手村的守门,能得到这么多的戏份已经足够他心满意足,真正引人注目的依旧是舞台之上冠冕堂皇的帝王将相,他们才是主角。

    然后,就是瓜分战利品的时刻。

    或者说的更明白一点,分赃的时刻。

    为什么这个世界会有战争?

    当然是为了战利品!除了抽象一点的荣誉、名声以及威望之外,就是土地,财富,还有黄金!

    黄金!

    金子!黄黄的、发光的、宝贵的金子!只这一点点儿,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变成尊贵,老人变成少年,懦夫变成勇士。

    布雷斯特有金子。

    准确的来说,是颜色类似于黄金,但与其价格差了千百倍的……铜矿。

    好吧,这真是一个极大的打击。

    但是我也没有说谎不是。

    黄金在大自然中以游离态存在,地球上任何一个地方都有它的踪迹,只不过这个数量嘛,1吨土能提取出02克就相当不错了。

    再说,假如布列塔尼真的有金矿,那也就没马格努斯什么事了,那些国王和贵族们,一个个都会像是闻到了血味的鬓狗一样,蜂拥而上,张开獠牙利齿,硬生生的就要把这片土地撕成粉末,榨干榨净方才罢休。

    实际上,法国国王路易七世为什么五千磅银就把布列塔尼给卖了?

    因为它实在是太贫瘠了!贫瘠到除了土地和鱼之外,什么都没有!

    是的,我明白,这世上再没有比土地更宝贵的财富,拥有土地,就等于是拥有了世界。但是土地的财富需要人的劳作才能展现出来,而人……看看前面吧,布雷斯特伯爵仅仅杀了七个人,马格努斯就心痛的不得了啦!

    虽然只是痛了一秒钟。

    但是这也从侧面验证了,中世纪,贵族领主之间的相互攻伐,究竟把欧罗巴的富饶大地祸害成了什么样!倘若真的是有上帝存在,请他老人家在天上仔细数一数,这片广阔而肥沃的大陆,此刻还有着两千万人吗?

    不好意思扯远了,话回正题,一个铜矿,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位于深山当中、开采极为困难的小铜矿,对于马格努斯来说也不无小补。

    毕竟,青铜,那是将人类从蛮荒的黑夜带向文明的曙光的标志,而中世纪,在这个黑暗时代里,再没有比这更漫长的黑夜了。

第七十三章 分赃(二)() 
青铜,是通往文明的钥匙。

    这一点已是毋庸置疑,从古至今,拥有着灿烂文化的,我们华夏文明的老祖宗就已经给我们留下了诸多的‘铜证’:司母戊鼎、四羊方尊、鸮尊等等等等。

    当然,最令人瞩目的,还是秦始皇帝陵墓中的青铜军队,那兵马俑身上铜做的剑,铜做的甲,甚至是铜做的战车,无一不证明了,青铜,在人类文明的发展历程当中究竟是占了怎样重要的地位。

    但是要说西方,那就只能说到罗马了。

    就好像是除了罗马之外,其他地方根本就不值一哂一样。

    是的,罗马是个伟大的国家,罗马的人民,是一群聪慧且睿智的人民,罗马的文明,更是世界上最为璀璨的文明之一,但是罗马之后呢?

    再也没有了。

    蛮族入侵开启了****时代的序幕,连天的烽火将一切曾经让人类引以为豪的科技埋入坟墓。查理曼大帝一度为欧洲带来了和平,但是等他一死,庞大的帝国便四分五裂,号角吹响,战火重燃;再之后,便是所谓的‘黑暗世纪’,中世纪了。

    罗马的无数遗产,在这漫长的岁月当中早已是消磨的一干二净,即使是某些人还有着些许传承,但也构成不了体系,科技的曙光,在这暗无天日的时代当中一点一点的沉沦。

    我说这话是根据的。

    中世纪的一把钢剑,例如说著名的苏格兰斩马剑,硬度只有200hv左右。

    200hv是个什么概念呢?

    一把优质青铜剑,硬度为300hv。

    用罗马时代的青铜剑去砍中世纪的钢剑,估计一剑就能把钢剑给砍崩了。

    科技,就是已经没落到了这种地步。

    但是这关马格努斯什么事?

    再伟大的罗马,它也灭亡了好几百年,除了还遗留下的一个金字招牌,让它的继承者,东罗马帝国或者神圣罗马帝国平时没事可以拿出来显摆显摆,其他关于罗马的一切,对于中世纪的人们来说更近似于神话故事,是传说中的理想乡,而并非现实。

    现实就是,即使是这么一个小小的,贫瘠的铜矿,它也要经过你争我夺,唇枪舌剑,才能得到一个让各方都接受的分配方案出来。

    “我们要占四分之一的配额!一分一毫都不能少!”

    “四分之一?你怎么不去抢?我告诉你,我顶多能分你十分之一,否则,我宁愿就把它在那里放着,永不开采!”

    当时,击败布雷斯特伯爵之后,马格努斯与杜根将军的联军甚至都还没来得及收拢溃军,两军的将士正在欢庆胜利,两军的统帅却已经为了利益开始争吵了。

    马格努斯固然是口齿伶俐,杜根却也完全不逊于他,这位战场上的将军拿出了战场上的风范,每一句话都是杀气腾腾、寸土不让;两人之间是面红耳赤,口水喷了满天,直让围观者担心他俩等会别打起来。

    不过,口齿上的争吵,总比真刀真枪的干一场来的好吧?至少,这两个人还在吵,就表示他们还可以继续谈下去,合作的基础总是有的嘛。

    马格努斯是有恃无恐,毕竟,他已是名副其实的布列塔尼公爵,与路易七世的合作更是处于蜜月期:他需要路易的背书,路易更是需要他提供的支持。在这个大前提下,一点些许的利益,无论是给或不给,都不会影响大局。

    而杜根方面,其实杜根心里明白的跟着明镜似的,之所以还在继续吵,其目的根本就不是为了什么铜,而是为了提醒马格努斯,别忘了你能有今天,都是我们在背后出力,你要图报。

    所以说,真的是人生如戏全靠演技,别看杜根外表是个老大粗,但这心里面细着呢,勒费弗尔想要坐到杜根这个位置,还不知道要经历几多磨炼才行。

    而最终,马格努斯先做出了让步,将份额提升到了五分之一,这实质上是一个表态,表示马格努斯愿意为了路易的利益而损失自己的,杜根得到了满意的答复,也就不再追究,这事就算是这么定下来了。

    最难过的一关过去了,但是这也不代表马格努斯可以就此松一口气,大头分完了,小头还没分,那些跟着马格努斯打仗的士兵,还有科特,这个正统的布雷斯特伯爵领的继承人,麻烦事还多着呢。

    科特、科特为什么你是科特?

    马格努斯用咏叹调唱出的这一句,其爱恨交织的程度,完全不亚于朱丽叶的那一声‘罗密欧,罗密欧,为何你是罗密欧。’

    从内心来讲,马格努斯是很喜欢科特的。

    首先,科特有知识,是整个时代都少有的文化人;其次,科特还会办事,农业联合委员会以及佣兵协会,这两者几乎都是科特在操办,再加上他还懂得八种语言,可以预见的,在未来,随着布列塔尼的发展,科特的地位会越来越重要,甚至可以说是左膀右臂、国之栋梁也不为过。

    但最重要的,科特还是少数可以接受马格努斯的超前思想,可以同马格努斯交流的人。

    这点才是最重要的。

    人是一种群居动物,一个人是没法独自生存的,而分辨一个人是不是孤独的最佳方法,就是看他身边有没有知音存在。

    钟子期遇伯牙,高山流水会知音。

    马格努斯对科特,差不多就是这种感觉。

    但是,科特错就错在他的出身。

    一山不容二虎,一个国家,容不下两个王。

    倘若是在之前,科特只是一个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