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在不列颠-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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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骑兵点头。
“遵从您的命令,公爵大人。”
期待着骑兵反水的朋友现在就可以散了,不管是出于身份还是义务,这些骑兵都不可能反水但是,正如之前所说,此刻他们不会反水仅仅是出于他们的身份与义务。
他们是公爵的封臣,他们有义务为公爵而战,但是这个义务并不包括牺牲生命。这也就代表着,他们会抵抗勒菲弗尔,不过形式一旦恶化,他们也会轻而易举的投降。
反正不杀骑兵是中世纪的通用法则,只要交上一笔赎金,他们照样从哪来回哪去。
“调转马头!我们去与他们战斗!让这些法兰西人仔细瞧瞧,布列塔尼的男人从来不是好欺负的!”
“麻烦了。”
眼看着对面的布列塔尼人突然间士气高涨,勒菲弗尔忍不住的皱了皱眉头。
这个麻烦,当然不是刚才说的那个不杀骑兵的法则实际上,这个法则说的仅仅是不杀战后被俘的骑兵,至于战争当中,自然是各安天命。
勒菲弗尔所说的麻烦,是他即将不得不和布列塔尼骑兵进行缠斗。
标骑是轻骑兵,穿的大多是便于活动的皮甲,而布列塔尼骑兵却是重骑,穿的都是链甲,用轻骑正面冲击重骑,这无疑就是自杀。
因此,只能缠斗。
这也就意味着煮熟的鸭子飞了。
“该死的!懦夫!胆小鬼!蛆虫!”
当时,看着在骑兵掩护下一骑绝尘的布列塔尼公爵的身影,勒菲弗尔气的差点张口骂娘。
“全部散开!敌人的马不能坚持,我们有很大的优势!先射马,再射人!注意不要伤到友军!”
到手的功劳跑了,尽管很不甘心,但是勒菲弗尔还没到疯狂的地步,一旁布列塔尼骑兵的雪亮刀锋也无时无刻的不在显示着自己的存在感说到底,用一百标骑去硬拼七十重骑,这本身就是一件很冒险的事。
如果不是因为敌人是残兵,又推断出马有问题,让勒菲弗尔信心大涨,他根本就不会像刚才那样正大光明的跑出来。
标骑对抗重骑兵,它就和弓骑对抗重骑差不多,都是游走,骚扰,射击。
不过,和弓骑不同的一点在于,重标枪的威力要大的多。
弓箭射马,如果没有射到要害,那马身上扛着几只也没什么关系,但是如果用重标枪射马,即使只是蹭到一点,那也是一条深深地血沟。
因此形式对于重骑来说便是比较不利。
当然,重骑也可以靠着他们精湛的骑术来躲开标骑的投掷,毕竟标骑的标枪有限,而且他们实际上瞄的并不怎么准但是,对于重骑来说,真正不利的是他们自身的状况。
这里是丛林,而不是平原!
平原上,重骑可以尽情的驰骋,而在丛林,跑的快了还要担心别一不小心被树枝挂下马!
这个坏处是双方共有的,但是因为重量、因为惯性的缘故,重骑想要转弯远比标骑来的困难。标骑有着足够的余地,来游刃有余的耗尽重骑的马力,然后逼迫着他们投降。
整个场面,就像是群鲨在狩猎鲸鱼。
明明鲸鱼有着足够的力量,甚至仅靠尾巴掀起的水流就能把一头鲨鱼打翻在地,但是它就是没法碰到鲨鱼一下,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被撕咬,鲜血流出,一点点的失去搏斗的力量。
当然,局面其实并没有那么一面倒,勒菲弗尔的标骑,也有着不少因为时运不佳或者骑术不济,被重骑冲锋靠近然后被一剑抽翻下地的。但是不可否认,随着时间的流逝,优势确实是正在一点一点的往勒菲弗尔这边倾斜。
“投降!我们投降!”
并不激烈的追逐战持续了一小会,伤亡了十几个人的布列塔尼骑兵就已经举手投降说是伤亡十几个人,但其实大部分都只是伤,而且是没什么大碍的摔伤,标骑们充分的贯彻了勒菲弗尔先射马的措施,重标枪使劲的往战马身上招呼这也就导致了尽管大部分骑兵摔的七荤八素,但也就是疼,并不影响战斗力。
不过,正如之前所说,随着公爵两次抛弃,布列塔尼骑兵已经不愿意再为公爵效死,眼下公爵已经逃跑的不见踪影,自觉已经完成任务的骑兵自然不愿意再战斗下去了。
“收兵!”
还在计较着到嘴的鸭子飞走的勒菲弗尔对投降的布列塔尼骑兵没什么好脸色,但是人家也不介意,标骑们除了没收了他们的武器,甚至连马都没让他们下大家都是骑兵,是有身份的人,以后说不定还能见面,搞那么尴尬干什么。
再说,骑兵也有骑兵的坚持,既然投降了,那就不会再搞反复。
“你们几个,去通知一下马格努斯王子殿下。”
深呼吸了几口气,自觉已经平复心情的勒菲弗尔,在收拢了逃兵之后,对着身边的斥候说道。
“就说我辜负了他的期望,没能抓住布列塔尼公爵,但是我已经击溃了公爵身边最后一支力量,目前正在极速赶往南特市,准备围攻南特堡,希望他能够速速赶来支援。”
ps昨天没更,下午再补一章。
第三十一章 将沉的破船没有老鼠()
“废物!”
“一群废物!”
阉人情报总管再次被沉重的铁毡砸了个头破血流。
“猪猡!!”
即使是把桌上的东西全砸个粉碎,布列塔尼公爵也没有感到一丝的解气,反而是更加的变本加厉,印戳、案板、鹅毛笔,甚至是还燃烧着火焰的火把,无一不砸在了躺在地上蜷缩在一团的阉人总管的身上。
只是,正在肆意的发泄着怒火的公爵,却丝毫没有发觉,阉人总管的眼中愈发浓烈的憎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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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正”
此时此刻,就在布列塔尼公爵发着惑的功夫,马格努斯正在折腾他新来的士兵。
“你们的食物是谁给的?!”
“马格努斯王子殿下!”
“你们的生命是谁给的?!”
“马格努斯王子殿下!”
“你们应该为谁效忠?!”
“马格努斯王子殿下!”
歪歪扭扭着排成了五排,一部分是逃亡时被抓到的征召农兵,一部分是勒菲弗尔拖拽到战场上却没起到什么作用的南特市民,马格努斯手持着皮鞭在人群当中穿梭,谁敢不喊口号立刻就是狠狠一鞭子。
这不是什么羞耻p,这是货真价实的士兵训练。
强化集体荣誉,强化士兵对自己去看忠诚,强化自己在士兵心中的地位
虽然这其实目前并没有什么卵用。
再怎么喊口号,哪怕就是一天喊上千万遍也洗刷不掉是马格努斯入侵他们的事实更何况那些淋漓的鲜血,那些死不瞑目,尸骨都还未腐烂的尸体就在丛林当中埋着,人的记性还没有差到这个地步。
但是马格努斯不图现在,只图将来。
时间会洗刷一切的仇恨,特别是在这个完全没有民族意识的时代,个人的仇恨没有民族的意识做支撑,在岁月的洪流中轻易就会烟消云散。
到那个时候,如今的这些无用功就成了绝佳的伏笔。
“所有人都给我喊一百遍!喊的最快,喊的声音最大的,今晚有肉吃!喊的最慢,不认真喊的,今天就饿肚子!”
再次巡视了一圈,马格努斯满意的点点头,然后使出了惯例的招数。
但是惯例的招数就是好招数马格努斯刚刚从勒菲弗尔那接手这些俘虏的时候,他们连队列都不会战呢但是赞美肉与皮鞭,只用了一天,这些混蛋就明白究竟该如何做才能吃肉了。
不过,仅仅只是肉与皮鞭还不够,马格努斯还需要布奸?
“阿方斯,你过来。”
以本地人来治理本地人,既可以起表率作用,又可以尽最大可能的防止布列塔尼人的反叛。
不过,即使是布奸也不是那么好选的,这个人必须要在布列塔尼人中有一定的威信,否则就起不到作用。
随着马格努斯的呼喊,一个足足高了别人一个半头,粗略估计也有一米八的身材壮硕的汉子走了出来。
说句题外话,十一世纪的欧洲人,因为普遍营养不良的原因,平均身高仅为一米六,农民和农奴长的更矮,因此这个阿方斯一米八的身高在当时已经可以被当做是巨人了。
顺便,骑兵,包括马格努斯,他们的身高都在一米七以上,这也是为什么骑兵自觉高人一等的原因之一。
“王子殿下,阿方斯向您报道。”
一路小跑着过来,阿方斯在临近马格努斯的时候猛的站定,手放背后,双脚分开,正是马格努斯前两天教他们的站立方式,做的标准的很,看来也是下了苦工的。
“不错,不错。”
马格努斯面露微笑,阿方斯顿时就是一幅与有荣焉的模样。
实话实说,马格努斯对于阿方斯可没有什么特别照顾,之所以选他也只是因为他身材高大,在一群征召农兵中犹如鹤立鸡群,而且还是主动投靠,多少有点千金买马骨的意思但是现在看来或许值得培养。
这世上聪明人不少,善于钻营的人更多,但是既聪明又善于钻营,还肯下苦工,这样的人才就很少见了。
倘若阿方斯的自叙属实,他是某个偏远村庄的偷猎者出身,没有什么显赫的背景,更没有错综复杂的贵族关系,那么他就很干净,是真正值得培养的人才。
因此,马格努斯也就愿意给他这个机会。
“阿方斯,我知道你主动投靠过来是想要什么。”
阿方斯的身体猛的一抖。
“你有野心,有野心是好事,我喜欢有野心的人,但是这份野心如果没有用对地方”
“我向天上的父发誓,今生今世都忠诚于王子殿下,不敢有半点的反复!”
马格努斯的话都没说完,阿方斯就已经又是赌咒又是发誓,马格努斯见了也只是一笑。
对于野心勃勃的人而言,什么誓言都是狗屁,比起死了之后才能见到的上帝,他们更看重的是生前的荣华。
“行了,静下来吧,我没有怀疑你的忠心,我现在正有个任务要交给你。”
“看到你身后的那群人了吗?”
马格努斯用手指着正在大声喊着口号的布列塔尼人,阿方斯点点头。
“我要你在三天之内,让他们变得和你一样在喊口号的时候,要和你一样充满热情,而不仅仅是大声的去喊我不会管你怎么做,我只要结果。这三天,你要什么我给什么,任务成功,我升你做将军,任务失败,你就自绝,不用再来见我了。”
阿方斯的嘴唇突然间翁动了两下,手指都忍不住的颤抖。
这不是害怕,这是激动。
做将军,将军最小也是骑士,这是贵族的体面,从来都不会有错的!
做了将军,他就会拥有属于自己的封邑,他也是个人上人了!
“很好,现在放手去干吧。”
马格努斯望着阿方斯这等激动的模样,心中窃喜。
“另外,我记得当时有几个家伙想像你一样投靠我,不过我拒绝了,你可以去把他们找出来,当你的副官毕竟,未来的将军也需要他自己的班底”
留下一句充满了诱惑的话语,马格努斯任由阿方斯呆立原地,飘然离去。
这是个极好的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