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客巅峰-第14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夏芸的目光开始变得有些迷茫,她不解地问道:“我为何要暗中跟着你?”
熊倜道:“是我在问你。”
夏芸道:“我并没有跟着你,有些事并不是你所想的那样。”
熊倜突然笑了,他笑得比哭还痛苦,接着他讥诮道:“你敢说你并未到过雪域镇?”
他虽然如此肯定的语气问她,但他还是希望听到的是“没有”。
夏芸却道:“不错,我是到过雪域镇,我到了雪花楼,以及雪域镇所有的地方。”
熊倜的心又在痛,他的胃又开始收缩,他又道:“好,很好,你暗中跟到了雪域镇,并要躲着我,我不知道你有何目的?”
夏芸也笑了,她的眼中已有了泪光,很轻蔑地笑道:“我是到了雪域镇,但我却并不是跟着你去的,我是自己去的,我有我自己的事情,又为何非要与你见面不可?难道我们很熟悉么?”
熊倜的心在滴血,他始终未看夏芸一眼,他在告诉自己,绝不要宽恕如此阴险的一个女人,于是他又冷冷道:“不错,我们原本便不熟悉,又为何非要见面不可?”
封三手突然道:“你们千万不要误会对方,有话不妨慢慢说清楚。”
夏芸哼道:“天下的男人那么多,我若要找一个说说话,随便哪一个都比他聪明一百倍,我又何必与他说?”
熊倜的胃里有一股苦水翻滚,他强忍着不让自己吐出来,淡然道:“那么你今天又何必来?为何这么久还不走?”
夏芸道:“我今天来是要找一个认识的人,但我后来发现那个人早已经死了,我要走便会自己走,绝不用任何人来提醒我。”
冬日的阳光并不是特别耀眼,但熊倜一抬头,看着中天的阳光,却觉得一阵晕眩,他的眼前一片模糊,已看不清楚。
夏芸接着道:“两个并不熟悉的人,最好是绝不要见面,永世也不要见面。”
说完这一句话,夏芸一转身便缓缓离去。
麻雀儿忽然道:“夏姐姐,你真的要走么?”
夏芸站住了脚步,却并未回头,片刻之后她轻叹一声,道:“都说女人善变,岂不知天下的男人,才是最善变的,因为每一个男人到了有名或者有钱的时候,都会变的。”
麻雀儿并不明白夏芸所说的是什么意思,他见熊倜已沉默良久,于是道:“熊大哥,她”
熊倜仰起头,不让泪水流下来,轻轻嗤笑一声,却并未说话。
夏芸已越走越远,这废墟的尽头,又传来她一声长叹。
黑月望着夏芸渐渐消失的身影,不解道:“为何一见面便非要吵架不可呢?”
封三手突然急道:“兄弟,快去追她回来。”
熊倜讥诮道:“追她回来?我为何要追她回来?她害得飞剑山庄还不够惨么?她害得雪域山庄不够惨么?她害得我们几个人还不够惨么?这样的女人,我追她回来干什么?”
封三手道:“事实绝不是这样的,快去追她回来,若不然你会后悔一辈子的。”
熊倜道:“你怎会知道事实并不是这样?那么事实到底是怎样的?你告诉我,你告诉我我便即刻追她回来。”
封三手望着熊倜疑惑的眼神,道:“我我”
熊倜笑了,笑得很无奈,笑得很苦涩,他接着道:“你说不出来,因为你本来便不知道事实是怎样的,你又为何要劝我追她回来?”
第一百九十三章桃花小肆()
第一百九十三章桃花小肆
封三手原本不善言语,两句话便被熊倜问得张口结舌,但他却还是坚持道:“她总之她绝不是那种人,你快去追她回来。”
麻雀儿也道:“熊大哥,夏姐姐绝不是那种人,你还是追她回来再说。”
黑月挠着后脑勺,道:“为何要吵架呢?”
熊倜强忍悲伤,一脸生硬的笑容,拍着封三手的肩头,道:“谢谢你,封大哥,我知道你们也是为了我好,但是有些事是绝不可以自欺欺人的,事实迟早都要接受的。”
封三手一脸痛苦之色,出生入死的兄弟遇到如此揪心的麻烦,他岂能够不痛苦?他原本是最冷血的杀手之一,此刻却也感到眼眶中有一丝艰涩,想要再说些什么,良久之后也未说得出来。
熊倜忽然长舒一口气,叹道:“好了,谢谢你们,不过请放心,我不会有事的。”
每个人都知道,虽然熊倜看似说得很轻松,但他的内心比黄连还要苦。
人有的时候总要伪装自己,明明是痛苦万分的事情,却偏偏要说得轻松无比,也不知这是虚伪,还是一种坚强?
日已西斜。
熊倜决定还是要去火神派总舵走一遭,毕竟他是公孙良自火神派总舵带来飞剑山庄的,无论结果怎样,他也该回去有个交待。
而且,两大山庄所发生的一切,虽然不是他一手所为,但这其中都与他有脱不开的干系,他若是一走了之,岂非有失光明磊落?
一行四人默默赶路,少了往日那样的说说笑笑,气氛显得有些沉闷,凄凉,黑月也只顾闷头赶路,不再问东问西,麻雀儿也绝不再数落黑月一句,只是偶然偷看一眼熊倜的脸色。
临近黄昏时分,前方出现一片低矮的灌木,约莫有七八株之多,虽不高大却虬枝伸展,看样子应是桃树。
天冷季节,虽没有桃花的落英缤纷之美,单单桃枝却也错落有致,有一种别样的秀丽姿态。
一面镶着红边的方形金黄酒帘,虽早已褪色,变得发白,但老远看起来还是很醒目。
黑月道:“大哥,前方好似一方酒肆,看来今晚我们不用挨饿露宿了。”
熊倜抬眼一望,道:“不错,是酒肆。”
麻雀儿道:“对对对,那桃林深处还隐约能够看到炊烟,这酒家应该是在做晚饭吧?”
黑月道:“不错,定是在做晚饭,这会儿正是晚饭的时候。”
走到近前,只见在七八株桃树环绕之间,果然有三四间草屋,屋旁烟囱里,炊烟袅袅,随着微风飘散开来,竟把这一片桃林笼罩在雾中,似仙境一般。
熊倜等人踏着林间碎石小路缓缓走了进来,只见草屋门前还有一面木板做的简陋招牌,招牌之上刻有“桃花小肆”四个字,字迹遒劲有力,一看便知刻字之人内力不凡。
酒肆之内只有一张方桌,四个凳子,再无别的装饰,简陋至极,好似山村的穷苦人家一般。
四个人围着桌子坐定之后,熊倜打量着四周,一面道:“店家,有没有吃的喝的?”
“有有有。”一个苍老的声音应道。
众人循着声音望去,只见一位老者头发花白,驼背眯眼,慢吞吞走了出来,道:“客官,小店有酒,有饭,只是粗淡一些,几位要是不嫌弃,勉强能够充饥。”
熊倜道:“不妨事,上两壶酒,饭菜有什么吃什么。”
老者点了点头,道:“好,我这就去准备,几位稍等。”说着便要退回厨房去准备酒饭。
麻雀儿却道:“等等。”
老者忙回过身,道:“客观还有什么事?”
麻雀儿道:“我闻到你厨房里有一股香气,明明是有肉吃,怎么说只有粗淡的饭菜?”
老者面露难色,道:“这”
黑月眼睛一亮,也道:“不错,是炖肉的味道,你这老先生,害怕我们吃饭不付饭钱不成?”
那老者轻叹一声,道:“不瞒各位客官,后厨那铁锅里是炖了肉,可是可是各位却吃不得。”
麻雀儿气道:“为何吃不得?难道你那铁锅里炖的是人肉,所以不是给客人吃的?”
那老者被这一句话骇得连连摆手,几乎要哭出来,道:“不是不是不是,那铁锅里炖了一只山鸡,一只野兔,外加三两五花肉,怎么会是人肉?”
他一连说了三个不是,原本就驼背,被麻雀儿这一下吓得腰更弯了,几乎要趴在地上。
熊倜看这老者确是个老实人,便道:“老先生”
那老者连忙应道:“不敢不敢,小的姓薛,客官叫我老薛便成了。”
熊倜道:“好好,薛大叔你不用怕,我们都不是坏人,绝不会伤害你,但是你炖了一铁锅的肉,为何又舍不得给我们吃?难道真怕我们不付饭钱不成。”说着熊倜已抓了一把碎银子递给了老薛。
老薛双手哆嗦着,连连推让,不接银子,却道:“这锅肉是留给犬子的,就连小的和老伴两个人都不敢吃一口。”
熊倜恍然大悟,道:“原来薛大叔是要把肉留给儿子吃的,你怎么不早说?想必令郎在外辛苦一天,待会儿便回来,与你们热热闹闹吃一顿晚饭,我们岂会扫兴,抢了你们的肉吃?”
天下的父母,哪个会不疼爱自己的孩子?
这样一对年迈的老人,望着夕阳西下,期盼着心爱的儿子回到家中,他们一面为他精心地烹制一锅香喷喷的山鸡野兔,这是多么令人羡慕的事情。
像熊倜这样的江湖浪子,绝享受不到这样温馨的幸福,但他也绝不忍心破坏这样一幅美好的画面,那样会是一件大煞风景,令他的心情糟糕透顶的事情。
看似美好的事情,有时候却并不一定真的那么美好。
老人多半是喜欢唠叨的,因为唠叨能够排遣他们的寂寞,不唠叨的老人是因为没有人给他们机会。
老薛看着熊倜善良正直,便告诉了他们事情的真相。
原来老薛夫妇原本是猎户,老来得子,自然喜不自胜,心想着有了儿子,便能够为自己养老送终,算是有了盼头,有了希望,于是给他取名薛得宝。
或许是他们夫妇过于溺爱,在他们年迈体衰的时候,儿子也已十七八岁,却总是好吃懒做,十天半月也回不了家一次。
老薛辛辛苦苦在这里经营这个小酒肆,勉强能够混口饭吃,省吃俭用所留下的一点余钱,也被儿子隔三岔五地回来搜刮得干干净净,连一分一文也不给他们剩下。
谁知今日一大早,薛得宝突然回家,手里还拎着一只山鸡一只野兔,说是自己进山打的,让他们收拾干净了,炖好了等他晚上回来吃。
人的感情总是很奇怪,自己的儿子再不争气,但只要有一丝好的表现,哪怕自欺欺人也是要相信的。
老薛此刻便相信儿子薛得宝终于良心发现,所以猎了山鸡野兔回来,至少他今天没有抢去他仅有的那四五个铜钱。
听了这么多唠叨,熊倜也不知说什么才好,他只有点头,即便是老薛问他“你看得宝这次是不是真的回心转意了”,他还是点头。
除了点头,熊倜此刻还能做什么?他什么也不能做。
麻雀儿不再吵着要肉吃,黑月也闭上了嘴。
封三手道:“粗茶淡饭已经不错了,我们吃得惯,肉还是留给你儿子吧。”
老薛此刻却无论如何坚持要给他们盛上一碗,熊倜明白他的意思,一个人心中最大的喜悦,自然要有人分享,尤其是有缘的人。
一位善良厚道的老人若是执拗起来,谁也拿他没有办法,于是薛大叔薛大婶为他们盛上来一碗炖肉,一盘素菜,两壶酒,外加一盘馒头。
酒是自酿的,虽然清淡,却也醇香,饭菜虽不丰盛,但有主人的热情,这顿饭吃得也算舒心。
天色已黑,灯已掌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