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之初+番外1 作者:梦见稻谷(晋江vip2014-02-14正文完结)-第6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没有在公开场合露过面。这不禁又给她增添了许多神秘色彩。
但这不能打消人们想往美人的热情。诗人们源源不断地送来自己谱写的诗句,有大胆的甚至将自己的诗作贴在宅子外面的影壁上,他们赞美她被掳走后机智、勇敢,与巫神合作战胜刀氏兄妹,巧妙的瓦解敌人的士气,他们盛赞她的美貌和风华,好像曾经亲眼见过她似的。
在羊苴咩城下关城墙的那一幕被有意无意地夸大了,在不同的演绎中,它异常惊险,无比神奇,其实初初拢共不过说了几句话而已,却好像那一场攻城之战全是因为她才胜利的一样。或许大家需要这样的故事,男儿抛洒热血固然令人热血沸腾,美人纤纤立城墙,几句话破解万千大军,还有比这更戏剧性、更令文人骚客激动的吗?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说法,卫国夫人曾与大将军沈骥有一段深情,现在连年轻的皇帝陛下对她也青眼有加,大周的民风豪迈风流,人们觉得,这样的女子,被天下第一圣明的皇帝爱慕,为天下第一英雄的少年将军爱慕,那简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啦!
因此绯闻不仅没有给初初染上污名,反而让民众们觉得,以前冷冰冰的、高高在上的、象征性的皇帝、将军、夫人这样的字眼,因为情啊爱啊这样的话题,变得普通、生动而温情。
#
清晨,侍女漠漠将一大叠写满了诗文的纸张抱到房内,李医娘道,“又有这么多?”
“嗯。”漠漠很骄傲,自己竟然成了正一品国夫人的侍女,这一个月来,她每天都沉浸在这种鸡犬升天的喜悦之中,不能自拔。
“说了不用再拿进来了。”
“我喜欢看。”李医娘接过纸张,一篇一篇翻看,“啧啧,竟然把你比作前齐的芙蕖夫人(注:弘德帝生母懿圣太后谢衡的母亲,曾与夫君一道坚守平江抗击齐末农民义军,兵败,自刎殉城)。”
初初问漠漠,“予印起来了吗?告诉伍先生我今儿要检查他的功课。”
“是,”漠漠收敛了些许洋洋的喜色,与李医娘对视一眼,李医娘示意她出去吧,漠漠吐了吐舌头,轻轻地退出去,掩上房门。
李医娘将纸张都叠好,放到一边,走到初初跟前,“初初……”
初初抬头,打断她,“姨母,”一路上这般儿叫惯了,便没有再改过来,仍这般儿称呼着,“我已经都想好了。先把这孩子生下来,其他的——我已经都想好了。”
#
接下来的几天,每天都有消息传来,沈骥已率大军荡平大理全境,刘宗生与诸蛮谈判,乌蛮已无王族直系,偏系不能服众于白蛮,到最后两方觉得,宁愿大周当政,也强于对方的人称王,在这种莫名的平衡与和谐中,两蛮首领求问于巫神,巫神郑重问卜,得出的一个字是:顺。
如此,大理臣服,有周一朝的国土,在年轻的第三世皇帝即位的第七年,向西扩延三十万平方公里,举国欢庆。
皇帝命刘宗生代表皇帝本人在乞顺书上签字,对诸将的封赏不日将出台。
作为对巫神的承诺和回报,在这个时空里,佛教入滇晚了两百年。
#
这一晚,初初从睡梦中醒来。
肚子里的孩子踢了她两脚,她翻了个身,改成侧躺,小家伙才老实。
今年冬天这边气候异常,特别冷,郡守送来许多上好的蜀地竹炭,须日夜烧着,才能保证屋子里的温度。
不过以她现在的身份,这些物耗再算不了什么。毕竟不是当初在冷宫里抱着稻草瑟瑟发抖的小丫头了。
月光从窗子里透进来,丝帐外面浅浅的一层夜光,侍女漠漠酣睡的小呼噜声在这静夜里很清晰。
月份大了之后,时常半夜就这样醒来,漠漠的呼噜声让她觉得莫名的心安。
突的,她倏地坐起身,掀开丝帐,漠漠醒了,问,“夫人?”
初初道,“别出来。”
漠漠嗷了一声,“可是……”还想再问,女主人已经下床,也没披衣裳,匆匆走了出去。
院子里静悄悄的,只有月光在地上、台阶上撒下的银白色的月霜。
初初盯着廊柱后、墙壁转角,抱紧自己的胳膊。
“是你吗?”她轻颤着问,一步一步走下台阶,站到庭院里。
四周月落无声,她的长发垂到臀际,夜色如纱,黑暗中能看见她水润的眸子里映着明亮的、一闪一闪的星光,初初左右看了一圈,终是寻不见,冰冷的风将她身子吹透,不知道是失望还是什么,她捂住脸。
身后忽然传来响动,初初忙转过身,却是侍女漠漠,捧着一方狐裘站在门口,见她看过来,不安地动了动脚,嗫嚅着道,“夫人,太冷了,散步也得穿鞋啊。”
#
皇帝在画纸上添了最后一笔,退后两步,满意得将笔放入唇中,墨汁在他的嘴角处留下一块印渍,却只让年轻尊贵的帝王平添许多风流气息。
和梨子偷着眼一瞄,云气淼淼的山峰,枝桠上开着一朵海棠,树下的女子长发散到臀际,一袭白衫,莲瓣一样的小脸极是柔婉妩媚,只那一双眼睛煞风景,初看是水盈盈的,再看却像冰琢似的明亮,加上很少有什么太明显的神色,像是什么都知道,看透世情心无所碍的一样,这种柔媚的脸与眼神之间的极度反差,让画上的人看起来显得格外冷酷有范儿。
一点都不可爱。
真是画的越来越像了,和梨子在心里小声嘀咕,同时不禁在想,真不知道皇帝为什么就喜欢这样的,若是有一个女子,与她一般的容颜,但是生的是一双与脸庞同样温柔妩媚的眼睛,该是何等的可爱,没有缺憾。
“皇上,记私档么?”默默地在心里腹诽完毕,皇帝爱重的人,和梨子恭敬地问。
“唔。”临睡前书画已成最近这些时日的习惯。大胜之际,国事繁重,鸿胪寺与礼部正在商量布置大理国,不,是前大理国献俘的事项,还有诸将的封赏——国土西扩三十万平方公里,这是即位七年以来举行祭天之礼时最为骄傲的一年,当手执玉圭,对着天地和燕氏的祖先默念着告知疆土的开阔,燕赜当时虽身在圣坛,却仿佛看见大周治下看不见边际的辽阔的土地、深蓝的天空和宽广的江海,而他,正是这片土地的帝王。
那一种恢弘的、仅属于皇帝独有的、俯瞰于众人之上的意气!
而初初,却又将他拉回,不要那么高,不要那么高,感受到属于普通人的美好。
献俘和庆功大典即将举行,快了,快了!
年轻的皇帝搁下画笔,赤着双脚穿过殿堂回到自己的御床,带着一种甜丝丝的、无比放松安定的心情。
第59章 尔虞
——————————————座中醉客延醒客;江上晴云杂雨云———————————
周天佑七年三月初一,巫神进京;代表前大理国向大周献俘、乞顺,帝纳之。二日,皇帝登天坛;昭告天下疆土西扩,大赦天下;都城长安去宵禁三天。
这一天,长安城响起庄严的号角和震天的鼓声,百姓沉浸在作为一个周人的骄傲和自豪感中。
大周以武功立国,文治兴邦利民;但远不如武功让人振奋和激动。当年,太宗能够击败其他兄弟、荣登大宝,正是由于其背后的赫赫战功,在百姓中声名最显,民望最众,及至千年后,太宗燕承骁勇善战的雄姿亦是华夏千百年帝王史上闪亮的一道光芒。
周人尚武,故而民风彪悍豪阔,有周一代,不乏出现数次皇帝们意气用事、也可以说是豪气干云的故事。此番大理挑衅在先,大周的铁蹄便踏平大理国,将它收归治下,虽然其间是先败后胜,虽然死去了数万人的性命,花费了国库中的无数钱财,但在普通周人朴素的观念里,他们一直信奉着,作为一个周人,作为这个时代最强大的国家,你服气,我便以礼相待,我不欺负你,但你也别想欺负我,就算是我欺负了你,但你……依然别想欺负我!
在年轻的皇帝身上,百姓们看到了这种精神,他们或许会在来年官府收税时骂几句娘,“皇帝小老儿,又加了几贯钱!”,却绝不会对这场战争多说一句话。
观礼台上,第一排正中央站着的中书令邵秉烈,在震耳的鼓乐和山呼的万岁声中,第一次感觉到了垂垂已老的萧索之意。
#
有第一等的豪阔彪悍,就有第一等的豪放风流。
是夜,宫中大宴,长安城博雅大苑里也是豪客如织。
“皇上封刘宗生做伯爵,封沈骥做辅国大将军、大都护,镇守西南,赐卫国夫人京中府邸和封地——这是要将这一对儿分开啊,圣人是不是这个意思?”
“切,圣人有那么多意思,你怎么就只往这等绯闻事中琢磨呢?”另一人故意笑道。
“非也,非也!”先那人摇头道,“举凡小民中的艳事叫做丑闻,名流中的艳事叫做绯闻,帝王将相事,乃轶事也!只是可惜……”
“可惜甚么?”
“可惜沈骥杀敌立功,终因那来凤山上的杀名,污了英雄名哇!”那人感叹。
“嗤,你懂什么!”就听一声轻笑,席间一人从酒杯中抬起头。
众人见他说话,不由稀奇,只因他是吏部尚书窦章的儿子窦显,有长安城第一纨绔之称,平素最是看沈骥这些上进有为的青年不顺眼,便都笑道,“窦公子,难为你要为沈骥说话?”
“正是。”窦显一甩头发,“在我看,沈骥就这一桩事最英雄也!连皇上的女人都敢抢,都敢上,他不是英雄,谁是英雄?”
众人闻之大笑,虽笑之,深以为然。
#
“夫人,请您随我来。”
大宴几近尾声,一个看起来既眼生又有些眼熟的宫女来到初初面前,恭敬地唤她起身。
初初感觉到宝座上方,正在与太后与群臣说笑的皇帝,锐利的眼光仿佛往这边一瞥,并不敢真的回头,脊背上顿时一阵熟悉的瑟缩。
起身的时候她刻意用厚重的衣裙和宽大的披帛将自己的身段遮掩住,加之其步履轻盈,即便是几步之外的距离,如果不留心观察,看不出盛装与繁丽装饰下的卫国夫人,已然是身怀六甲。
方贵妃坐在皇帝一侧,她云锻一样的衣裙延漫到榻下,已经很显怀了。
“沈将军,霍将军,听闻你二人战场上分领南北两支,共同为陛下立下大功,”方贵妃笑吟吟地道,“却不知道个人武艺,谁更强一些?”向皇帝建议道,“难得二位将军都在,陛下,不如请两位将军比试一番如何?”
“请辅国大将军和怀化大将军为陛下比剑助兴!”小宦清脆的唤声,大殿上的气氛热烈起来。
“臣不如沈将军。”霍冲上前道。
沈骥站起身,来到殿前,向宝座上的人叉手为礼。
皇帝看着他,宝座周围的灯光很亮,但都不若年轻皇帝天骄的容颜,他冷亮如星的眼睛看着他,“得胜者,赐朕的龙泉宝剑。”
龙泉宝剑,曾是太宗燕承的三把佩剑之一,赏赐至重!大殿上顿时一片嗡嗡的赞叹声。
“臣遵命。”
隐入宫门一角的轻盈身影轻轻一顿,大殿上的焦点太多了,没有人留意到这里。
殿外已备好宝车,初初登上宝车,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