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魔法玄幻电子书 > 逆世魔尊 >

第66章

逆世魔尊-第66章

小说: 逆世魔尊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界。

    夜寻欢现在是九星圣牧师,七级红魔境界,如果有了这一株仙药,或许就将直接进阶到八级白银魔的境界,或许达到九级黄金魔也是有可能的,这对他来说是一种巨大的诱惑。

    良久,夜寻欢吐出一口浊气平定下心绪,富贵虽然险中求,但对此时的他来说却寻找五叶金晶草却是极为不明智的,一方面要浪费太多的时间,另一方面有着巨大的危险。若是他真正具备八级白银魔境界,将能量转换之法修习到第二层的顶峰,那么他不会有任何犹豫。

    “少爷,刚才你将黑暗能量转化为风系能量时是不是觉得很滞涩,是否有种力有不及的感觉,挂在夜寻欢身上的北月婵突然道。

    “不错,感觉力不从心,比之黑暗与光明互转换要来得更艰难。”夜寻欢道,或许光明与黑暗是两个极端,两者只一线之差,只要你找到方法,转换就很容易,但与其它属性的能量却是不易转换。

    “少爷,我到觉得无论是黑暗,光明,亦或风火土雷都属于自然能量,它们即是单独个体又是一个整体,只要理解了它们,要转换其实并不困难。”北月婵却是说道,这番话怎么也不像是一个不通世事的女孩能够说出来的了。

    “你怎么知道?”夜寻欢目光一闪。

    “它们好像天生就刻在我的脑海里,还有许许多多的东西,不过我现在还想不起来。”北月婵摇摇头,表情纯净地笑道。

    “那少爷我又要怎么样才能理解它们呢?”夜寻欢问道。

    北月婵搂住夜寻欢的颈部往上一撑,将自己的额头贴向了夜寻欢的额头,喃喃道:“少爷,你什么都别想,只需静静地感受。”

    夜寻欢依言闭上了眼睛,感觉到自己出现在一片花的海洋里,远处是青山飞瀑,各种各样的动物在嘻闹玩耍,美的就如一个童话世界。

    这是北月婵的内心,夜寻欢心中有所震动,原来北月婵的心是这么的纯真,就如一个梦幻乐园。

    夜寻欢渐渐沉醉其中,何为自然?自然即天地,即宇宙,即所有种族,即所有生余…

    那么,我是否也为自然?夜寻欢脑海中突然划过一道灵光,若有所悟。

    夜寻欢睁开眼,望得北月婵的脸蛋近在咫尺地望着他,一双纯净得剔透的大眼睛正扑闪扑闪地望着他。

    “啵”的一声,夜寻欢在北月婵的脸蛋上用力亲了一下,哈哈笑道:“乖月婵,少爷奖你的。”

    “少爷亲我了,少爷亲我了”北月婵开心地咯咯娇笑,如同一个受到长辈奖励的孩子。

    大自然为天地宇宙自然为经脉血肉,将自己的身体当成一斤”自然,不就可以容纳天下万物了?

    这是一个谁也不敢去想像的疯狂念头,但偏偏夜寻欢却无比坚信。

    。。。。。。。。。。

    巨大的血池中咕噜咕噜地沸腾着,上空飘着的却是阴冷森寒的红色血雾,这些红色血霎时而凝聚时而消散,形成各种各样的可怖形状。

    蓦然间,血池沸腾得越来越剧烈,冲起数米高的血浪。红色血雾如受到吸引一般通通凝聚在了一起,形成了一对实质性的血色大翅膀,翅膀上泛着浓重的血色煞气,似要毁灭这天地一般。

    黛芙妮震惊地望着幽冥血池之上的这一幕,目光极其复杂,她一咬牙身形消失在原地。

    “你说什么?十二级血煞天魔!”洛基魔王呆呆地坐在石椅之上,对这一重磅消息一时间砸得回不过神来。

    “没错,大哥,你,你立即封了幽冥血池吧。”黛芙妮俏脸满是痛苦,两只玉手握得青白。

    “封了?不行,十二级血煞天魔就要在我洛基王国产生,而且还是我的女儿,为什么要封?哈哈!”洛基魔王神经质一般起身在屋内转了二圈,然后盯着黛芙妮狂笑道。

    “大哥,你知道血煞天魔并非真正的天魔,丽丝的记忆保留下来的都将是仇恨,一旦出世,整个魔族都将翻天覆地,千里伏尸。”黛芙妮大声道,血眸中泛起蒙蒙水雾。

    “不会的,莉丽丝是我的女儿,又是你一手带大,她会听我们俩的话,要报仇也是冲着堤丰魔王与夜天魔王去的,到时我洛基王国称霸魔族,不,有了血煞天魔王,我洛基王国将称霸整个东荒大陆,神族,人族,都将飞灰烟灭。”洛基魔王儒雅的面庞扭曲着,大笑道。。。

    “大哥,你疯了吗?你要将整个东荒大陆都毁灭吗?”黛芙妮大声道,莉丽丝是她一手带大,就如同她的女儿一般,但她却知道,她变成血煞天魔王之后极有可能六亲不认,只知杀戮,因此狠下心肠想将整个幽冥血池都封了,她内心比谁都要痛苦,可自己这大哥只想将女儿当成工具,当成他野心称霸的工具。

    “我没疯,是你疯了,黛儿,机会就在眼前,不能错过,谁也不能阻挡。”洛基魔王一挥手,整个房间笼罩在一层血光之中。

    “大哥,你会后悔的。”黛芙妮望着这层魔血禁制,激动的心突然平静下来,她该做的都做了,或许就连她的心里也有一丝侥幸存在吧。

    。。。。。。。。。。。。。。。。。。。。。。。。。。。。

第一百一十七章、如此神棍() 
夜寻欢在教堂后院草地上的长椅上悠闲地躺着,在暖暖阳光的照射下打着盹。

    而此时,教堂的祷告大厅,克洛迪雅和亚伯拉罕两兄妹正嘀嘀咕咕说着悄悄话。

    “妹妹,我们跑吧,我受够了被这个混蛋呼来喝去的生活,我们去神殿让大主教主持公道。”亚伯拉罕咬牙切齿道。

    “跑?怎么跑?你以为他怕我们跑吗?”克洛迪雅苦笑道。

    亚伯拉罕有些焦躁地来回踱了两圈,丧气地叹了一声,是啊,那混蛋根本就不怕他们跑。跑了去神殿告状,告他什么?将堂堂神殿使者当成杂工奴役?谁让你们神殿使者令丢了,证明不了身份,人家没将你们脑袋砍了算是大慈辈了。

    那告他盗了他们的空间戒指?你有什么证据说是人家盗的?而且诬告一名九星圣牧师罪名也不,最后也得追究一个丢失使者令的罪名,怎么也讨不了好。所以,人家不绑着你不捆着你,你们依然得乖乖听他的使唤。

    “那现在怎么办?”亚伯拉罕问道。

    “还能怎么办?听他的命令呗,或许等他心情一好,明天一醒来我们的空间戒指就出现在面拼了。”克洛迪雅说道。

    “那他一辈子不给我们,我们岂不是要伺候他一辈子?”亚伯拉罕烦恼道。

    “不会的,虽然我们怎么都不占理,但他看来也不是赶尽杀绝之人,他是一个得到神殿承认的九星圣牧师,我们也份属同缘,他只是气不过我们太招摇太目中无人了,等他气消了我们自然就没事了。”克洛迪雅的声音略微提高,已经可以传到后院去了。

    亚伯拉罕心中一紧张,但随即明了她是故意让夜寻欢听到的,不由大叹,自己不如妹妹很多矣。

    正在这时,一名中年男子扶着一名白发苍苍的老妇人走进了教堂。

    “两位恩人啊,你们救了我的儿子,老婆子给你们跪下了。”这老妇人一见得克洛迪雅和亚伯拉罕便老泪纵横地过来握住克洛迪雅俩兄妹的手后就要下跪。

    “别,老奶奶。”克洛迪雅惊慌失措地扶住这老妇人。

    “二娃子,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给恩人下跪。”老妇人叫道。

    那木讷的中年男人闻言顺势就砰的一声跪在地上,再彭彰给两人磕了几个响头,起来时额头都青紫了,可见心意之诚。

    克洛迪雅和亚伯拉罕都有些反应不过来,两人都是第一次遇见这样的事情,这中年男人他们都认识,前几天被夜寻欢吆喝着去救的,这中年男人在山上遇见猛兽,被追着从山上滚下来,被医师断定不能活了,村民听说城里有一座新建的教堂,教堂里有一名能起死回生的年青牧师。

    据说矮人村村长都断气了的人硬是被那牧师给救活了,于是几名壮实的青年一路推着他走了百里山路来到城里,结果到了城里最后一口气都咽下了,却被这对兄妹,据说是那名牧师的徒弟给硬是救活了。

    当然,其实这中年男子只是休克而已,先是靠亚伯拉罕急时抢救顺过一口气,再被克洛迪雅的光明术法给救活了。

    这白发苍苍的老妇人便是中年男人的娘亲,她就这么一根独苗,本以为要白发人送黑发人,却不想儿子却活蹦乱跳地回来了,当即改了信仰,从此只信奉神殿,硬是拖着苍老的身躯走过百里山路,只为这感激的一拜。

    同一时间,克洛迪雅和亚伯拉罕的心理同时有一些东西在发酵,只觉得一种前所末有的感觉占据了他们的心灵,以前那种人前人后的拥捧的飘飘然又算什么,看着这老妇人与中年男人眼中诚挚的感激,觉得此时的这种成就感能超越一切。

    老妇人与中年男人千恩万谢的走了,可克洛迪雅与亚伯拉罕却久久回不过神来。神殿圣经上有云,神以博大的胸怀容纳百川之水,容人所不能容,忍人所不能忍,神的光辉照耀所及,一切邪恶黑暗隐没受人顶礼膜拜,是为神。

    顶礼膜拜,什么才是真正的顶礼膜拜?这就是!

    “赠人玫瑰,余手留香,神职之所以为神职,不是为凌驾世人之上,而是为世人排忧解难,只有这样的神职人员才配叫神职人员,现在你们明白了吗?”这是,夜寻欢走进来低沉道。。。

    克洛迪雅和亚伯拉罕皆是一怔,随之陷入沉思之中。

    “这些天你们恨我怨我,这我知道,但你们看看满街居民从一开始的不屑到最后的感激,是否能明白你们身为神殿使者的真正意义是什么?”夜寻欢接着道。

    克洛迪雅和亚伯拉罕同时抬头,目光中射出璀灿的光芒,他们齐齐朝夜寻欢行了一个神职人员的最高礼节,齐声道:“多谢夜牧师教诲。”

    “看来你们真的明白了,很好,这两枚空间戒指是我在前院捡到的,应该是你们吧,现在还给你们。”夜寻欢手指一弹,两枚空间戒指射向了两人。

    两人接住,再度朝夜寻欢行了一礼,然后大步走出了教堂,从此之后,他们将成为最虔诚的神职人员,为维护光明和正义而奉献一生。

    夜寻欢看着两人的背影消失,嘿嘿一笑,轻声道:“看来我还真有当神棍的潜力啊,呵呵,神殿真能为世人排忧解难,真能如同他们所说与万民同福与万民同难,这世界早就大同了,什么神魔人都亲如一家了。”

    夜色迷蒙重山如同一只无边无际的巨兽,张大着黑漆漆的大嘴欲择人而噬一般。

    夜寻欢换下洁白的牧师服,穿上了一袭黑袍,正站在教堂的顶尖上望着那被被飘浮的阴云遮挡得忽隐忽现的银月,喃喃道:“今晚应该会很热闹吧。”

    而就在离神武城不远的一座山谷里,静悄悄的夜色之中却隐藏着诸多的高手,克洛迪雅和亚伯拉罕赫然便在其中。

    原来这些天以来重山有五叶金晶草的消息被越来越多的人得知,闻讯而来的各大势力高手足有上百人,他们都对这据说已进化成仙药的五叶金晶草势在必得。

    “主人,这里可以确定的法神战神有六人,像克洛迪雅和亚伯拉罕这两兄妹充其量只是龙套。”山谷数十里之外,姚楝对夜寻欢道,龙套这个词是他刚学自夜寻欢的。

    。。。。。。。。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