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魔法时代-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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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这是一个穿越题材的小说玄幻类小说,主人公吉嘉原本是一家酒店的凉菜班厨师,擅长菜案和雕萝卜花,再一次抢劫中的被歹徒杀害,灵魂无意间飘进时空裂缝,载着这一世的记忆重生在另一个魔法世界。失去了辛辛苦苦耕耘的那一世的一切,是否还要将这一切重来一遍?我曾经想努力的赚钱,让身边的亲人更好的生活。曾经想找到一个肯爱我并且我能深爱一生的妹子,即使她不是那么的漂亮不是那么的温柔。我曾经想凭借自己的能力去做一些事感化和帮助别人,让那个世界的某一个小角落里,一个萤火虫般的我散发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光热,只要对方能感受到一点点温暖,我就会觉得自己的生命是如此的快乐并且有意义。可现在呢?当我醒来的时候看见自己居然躺在颠簸的雷霆独角犀的背上,看到延绵几公里长的商队在缓慢前进,那一头头如同三层小洋楼高的雷霆犀喘着粗气,身上驮着小山一样的货物前行,我的心中犹如一万匹草泥马狂奔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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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小结()
写了一个月了,应该是写不太好吧。没什么人气,还好冬天工作不算忙,可以疯狂的攒稿,我在大纲里计划20-30章搞定卷一的计划破产了,60了还没有把想写的写出来,只能继续拖沓。15年末结束吧!我之所以想写着上面,就是想每次自己看到的时候提醒一下自己。另外感谢各位书友,居然还能有人喜欢看我的书。尽管只有几个,这样的话也很好了,另外我不要打赏,要推荐,写到这里,3q。记得,赶紧结束卷一吧。
2015—12—10年底前再次整理了一下童年旅途故事的大纲,最近烂事儿太多,刚刚写到荒原狩猎的场景,我想讲各种人物矛盾冲突交代清楚,可能还要20章左右,之后再有20章左右古鲁丁城镇里的故事,才能将童年旅途写完整了,原本想这个年末结束这卷故事,接到卷二的校园魔法,看来做不到了!之所以提前写这个,是今天早上的时候72章和73章贴稿子的时候,弄错了,将73章的内容贴在72章里面了,刚刚改过来了。感谢一直支持我的书友,我们一起加油赶紧结束卷一吧,你太墨迹了。
1。新生活()
商队沿着新西亚奇斯山脉一直向东走了17个月,向东眺望,远处的再也看不到连绵起伏的黑色山峦。据勒依帕斯讲,再往前翻过那座大山我们商队就彻底走出矮人王国的势力版图进入帕伊高原,我们商队向矮人族七大君王之一的斯坦王申请的通商凭证就会变得没有任何作用,跟普通的魔法羊皮纸没有任何的区别。听说这里分布着大大小小几千个兽人部落,这些古老的部族传承着祖先们的力量,这些天以来,商队里的笑话明显的少了很多,看得出大家都有些担心前方等待我们的兽人部落和那些灰矮人强盗们。
每只雷霆犀如山丘一样的庞大身躯上拖着数千斤的精铁锭,一名驭者跨坐在雷霆犀后脑处的软座上,两名副手则是坐在脊背ding端,负责管理这个犀牛身上庞大的货物,以及简单的瞭望警戒,这些都是勒依帕斯负责管理的财产,七十只雷霆犀组成的庞大商队延绵出两公里。部落里的矮人们天生都是优秀的铁匠,只不过他们打造的盔甲和武器风格和人类喜好有很大不同,由于矮人族天生蛮力,那些厚重的铠甲和门板一样巨大的精美盾牌,在人族这边并不是非常受追捧,它们太重了,因此精良的金属材料才是硬通货。
商队最前端还有20多匹最耐寒的博来古马开路,那是两伙冒险团,他们当中有战士,剑师,弓箭手以及神秘的魔法师,他们跟随我们翻越新西亚奇斯山脉,听说他们在山脉边缘魔兽森林里猎杀魔兽,获取一些魔法材料运回人类世界贩卖。总之库兹偷偷的告诉过我,那是一群危险的人,千万别惹他们。他们享受着商队的运力,一些属于他们的货物勒依帕斯答应免费为他们运到帝都,而这些冒险团则是有责任护卫整个商队的安全。
雷霆犀货队的后面还有13辆巨大黑铁铸造的马车,每辆马车就像是一间小房子,这些做工精良的马车车轴上篆刻着复杂的风系魔法阵,就算这样每辆车也需要由四头具有蛮牛血统的野牛拉载。这种野牛每只可以轻易地拉动五千斤的货物。
不要以为车里面是某些大贵族,恰恰相反这仅仅是来至于人族格林帝国首都的一支歌舞团,3年前被矮人王邀请到矮人族王都参加纪念庆典,这是在参加过庆典后返回的路上。一支庞大足有300多人歌舞团里,光是舞娘们就有180人,其余还有厨娘,裁缝,乐师,侍者,魔术艺人等等,听说这样的歌舞团都不是格林帝都最大的歌舞团,我的天!我从来都没想过会有人愿意花费5。6年的时间在旅途上,只为了参见某个国度的庆典。
后来听勒依帕斯讲我才知道,原来还有一种被称为魔法飞船的交通工具,勒依帕斯描述它的外形更像是飞艇,只不过是一种庞大得可以运载几百人的大家伙。从斯坦城到格林皇城早就开辟了航线,只不过这一次舞团走陆路沿着新西亚奇斯山脉向东走,去帕伊高原采风,去学习兽人部落的祭祀战舞。也许有一些亲近人类的部落会和她们交流吧。
9月,无尽之海送来温暖的的季风带来了大量的雨水,让这片罗兰大陆西侧矮人族土地充满了勃勃生机,冰雪融化,万物滋长。温暖的风像是母亲的手从我的脸颊轻轻拂过,我兴奋地脱掉穿了一冬天已经有了咸鱼味的羊皮大袄,学库兹光着膀子跳下7米多高雷霆犀的脊背,在嫩绿如油的青草地里翻滚了几个跟头,就如同一条白鲢鱼般跃入湖水中。清冽的湖水包裹着我的身体,我凭借鱼跃的力量在湖水里潜行几米后,双脚交替拨动湖水将身体推得更远。
燥热的身体浸在冰凉的湖水里,身体每个细胞都在贪婪的吸取水分。我吐出最后一口气后,终于钻出水面。身边几米远有块儿圆桌大小的浮冰,库兹这小子正撑着浮冰的边缘,猛的往上一窜,浑身湿漉漉的坐在浮冰上,呲牙咧嘴地向我傻笑。
并且向我招手,并用不算流利地帝国语大喊:“吉嘉,快点爬上来,这块冰很有趣!”
看到湖水里的浮冰,就知道这初春的冰水湖有多冷。我不禁赞叹这位来至于兽人部落的小子身强体壮,让我只有羡慕的份儿。而我敢于跳进这还有浮冰的湖水里,则是因我血液里面蕴含的火毒,每天都在不断灼烧我的身体,我甚至能清晰的感受到那炽热的火将我身上的血肉迅速碳化,但是血液里又同时有着奇妙的再生力量修复整个身体,不断地碳化,不断地再生,最初的时候我甚至不认为自己是人,而是一块有思想的煎肉。只有浸在这样冰冷的湖水里,才会让我身体里感觉带一丝冰爽。
我想我一定是上辈子烧烤撸串吃多了,这辈子就是要受这份罪的,而且每天每时每刻都在折磨我,让我承受这样的痛苦。火毒无时无刻不在吞噬我身体的每一个细胞,将它们变成灰烬后顺着汗液流出体外,而身体每一颗细胞崩坏后,不知道为什么又会瞬间分裂出新的,有时候我在猜想,也许我有兽族狼人血统?队伍里唯一的药师是位年迈的老兽人,老库鲁总是向我吹嘘他年轻地时候身体有多么多么强壮,库兹那小子还不及他的十分之一,而现在他那干瘪的身体已经没有多少力量,甚至有时候连药罐子都懒得拿,总是将我呼来唤去。
好吧,没错!我是整个商队最小的杂工,可以做任何事,跑腿,传话,清理马粪,清洗皮鞋,烧热水,挖野菜,只要我能干的动的,那些人又能想得到的,我就必须干,如果我还想拿到每晚的半块黑面包。
记得老库鲁对我说过,我是在矮人王都以西很远的之外的燃尽山脉边缘被他捡到的。他猜测我是吃多了燃尽果树上的果子,才会这样连血液里都有浓厚的火元素,那时我已经被烧得昏迷不醒,本来是没想救我,凭经验来说从没有过任何一位人类。兽人或者矮人再吃了燃尽果之后还能活下来。这种果实又叫做净化之果,是给死人吃的,将要死的人在吃完燃尽果之后死去,整个身体将会被化成灰烬,听说燃尽果果核里甚至会生长出可以烧灭灵魂的心灵净火,将灵魂净化,升入神国。
对对于老库鲁所言我深信,因为我就是在原宿主灵魂被净化掉之后,进入到这个身体里。不过原宿主的灵魂有没有升入神国我不知道,我想更有可能灰飞烟灭。直到现在我还能清晰记得在我昏迷之前,原本是一名大酒店里的厨师,擅长冷拼以及雕萝卜花,休假回家的路上遇见抢劫,被车匪一刀捅在心口不幸身亡,我记得一只无形的大手将我的灵魂扯出了那个身体,我看到自己那张惊恐愤怒苍白的脸上的不甘,我甚至直到自己原本的那个躯壳在逐渐的冷掉,我以为我死了。
没想到醒来之后,竟然发现自己变成浑身着火的5岁孩子,身上的每一寸皮肤,肉,骨头都在炽热中吱吱作响,就像一块儿煎牛肉,在那种可以把人疼昏过去,又从昏迷中疼醒的过程里,一位老兽人将他那支干瘪的胳膊放到我头的上方,用一把乌黑的小弯刀割开手腕,黑紫色的血流了我一身,大多数被灌进了我的嘴里。后来奇迹般的我活了下来。那个老兽人就是库鲁,老库鲁说我可能是某个旅行团里的旅行者的孩子,临死之前按照传统吞下了燃尽果等待身体化成灰烬,灵魂升入天国,只不过吃掉了那个燃尽果之后,火元素的力量激发了我身体內家族血脉的力量,我竟然血脉觉醒了,并且有了真名:蓝焰。这样燃尽果的火焰之力虽然让我痛不欲生,但却不足以烧死我。至于灵魂为什么没被心灵之火净化掉,也许那颗燃尽果还没有彻底成熟吧。
我的名字叫吉嘉。蓝焰。如果将来还有真名觉醒的话,还要一次往后叠加。我的真名血脉力量觉醒后还是很微弱,也根本抵抗不了燃尽果的火焰之力,是老库鲁用他兽人族本命精血救了我,那血拥有兽人狼族强大恢复再生能力,老库鲁当时发现我觉醒了血脉力量才抱着试一试的目的救我,他那样毫不在意轻松的对我说,我只不过是运气好,是被兽神王眷顾的孩子,不然不会活下来,还吸收了他鲜血中再生恢复的自愈能力。只不过每天那种被火烧的滋味,真的生不如死。
那段时间,如果我有能力将自己杀死的话,我绝对会毫不犹豫的弄死自己,因为我想就算地狱无外乎就如此吧。足足的在雷霆犀的背上躺了4个多月,每天老库鲁都会找来各种草药汁液灌到我的身体里。就在那些日子里,我的血脉之力又多了一个名称“自愈”,这几乎让老库鲁惊掉了下巴,要知道这几乎是兽人狼族战士们都梦寐以求的能力,只有血脉中觉醒“自愈”能力的狼人才算是真正的兽人狼族的战士。
身体毁坏后再生,反复几百次几千次,我弱小的身体竟然慢慢的开始变得可以承受那些火焰的灼烧,这说明我天生拥有了火抗,逐渐的那种灼热的痛在缓慢减轻,我发现我腹部总是有一团火,这些火会顺着我的血液流向全身,源源不断地摧毁我身体,那些旺盛的火焰之力又会从我的四肢百骸散发掉。
来到这个充满魔法的世界近两年的时间,勒依帕斯每天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