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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小雏菊佣兵团-第114章

小说: 小雏菊佣兵团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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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因为陌生人突然出现在精灵的城市会被立刻击毙,不会通过审判。

    加上莫何不懂精灵语和西域大陆通用语,就算见了精灵女王也无法交流。

    因此八爷让莫何先到狂风之都,

    把晋见女王的准备做好再出发。

    不选择凶兽之城是因为那是安多诺尔大陆,自古以来最凶恶人类之徒聚居地。

    莫何现在的程度,去了也只会是送死,根本不适合作为本次任务的起点。

    狂风之都主要跟矮人族、地精族俗称哥布林和精灵族交好。

    凶兽之城主要跟食人魔族、兽人族和灰精灵族交好。

    两方互为敌对势力,一见面即刻刀兵相向,不会有谈判可言。

    莫何所在凌风堡地处低危区域秋歌平原。

    西域大陆划分众多低、中、高三个等级危险度区域。

    莫何领悟无心境界后,已经达到准武圣的境界,相当于大魔法师的战力。

    即使如此八爷还是告诫他,他这个实力只能在中危区域外围走动。

    秋歌平原的景致可以直接从凌风堡高大城门瞥见。

    放眼望去是一望无边的秋歌草,表面看是安静祥和的草原,

    实际上到处暗藏杀机。

    莫何就看见过一队归来的车队被草原吞噬虫偷袭。

    那种嘴巴有一圈圈锯齿的巨虫往往从地下突然钻出,一口就吞下一个活人,

    在其他人反应过来前它就会重新钻入地底潜伏。

    幸好车队的护卫队非常强大,才没有让草原吞噬虫造成严重伤害。

    莫何被困在城内是因为他找不到向导。

    找不到向导的原因是因为他西域大陆通用语极差。

    西域大陆的通用语竟然是他前世学过的英语,

    当地人称西域通用语为英吉利语。

    而刚开始莫何的英吉利语只能勉强听懂最基本的词语。

    比如简单的购物用语,简单的问候语和简单的自我介绍这些都没有问题。

    但是更复杂的词语,他就完全不懂了,根本无法与人进行复杂的交谈。

    不过他的情况至少比当初的水月好那么一点点,

    还能跟别人用基本词汇进行沟通。

    现在莫何已经在这里呆了足足两个月,

    他每天都主动找当地人交流,

    现在他的通用语已经说得流畅了。

    并且能交流的也逐渐丰富起来,遇到生僻词他也能够从对方的解释中弄命吧,

    和当地人交流已经没有太大障碍。

    凌风堡的当地居民由矮人、地精跟人类组成。

    矮人身体结构和人一样,他们脸比较大,个子比较矮。

    高的有一米三,矮的就一米,远远看着就像一群人类小孩子。

    他们肤色也像人类一样有很多种,每个矮人都喜欢蓄一把老大的胡子,

    越大越值得骄傲和称颂。

    他们除了倔和脾气大点外,也就没什么大毛病了。

    莫何接触了几次后,也就渐渐喜欢上这些热心肠且豪爽的矮人。

    反而地精莫何想要远远的逃离他们。

    他们长着蜥蜴般的褶皱皮肤,小小的脸上长着一个大而尖长的鼻子,

    头长两只其长无比的尖耳朵。

    大型地精通常长到五十厘米高,小型地精就只有三十厘米高。

    这些机灵鬼经常神出鬼没的推销他们的商品,而且对金子天生有独特的嗅觉。

    就是把金子藏在臭鞋底下,他们也能用鼻子把金子给你翻出来。

    这几天莫何正打算寻找合适的向导。

    至于雇佣向导的钱,他是不用忧心的了。

    因为离开龙之岛时,安格娜送了他一块足球大的天然纯金矿。

    要不是他拒绝要更多,安格娜还打算送他一辆马车大的。

    就算是足球大的纯金矿他也不方便携带和使用。

    但聪明如安格娜大姐,她粉拳一挥,金矿立马被砸碎,

    这样莫何即好装袋又方便取用。

    寻找向导的最好地方当然是佣兵酒吧。

    凌风堡同样有许多佣兵和佣兵酒吧。

    这里的佣兵实力普遍都很高,充当向导同时也会是个不错的战力。

    莫何粗略观察过他们私下的约架。

    从打架的情况看,在他不无心状态不使用斗气状态下,

    他们三五个人就能让自己陷入困斗。

    在这里莫何也第一次见到了矮人佣兵。

    矮人佣兵都很受雇主们欢迎,他们虽然矮小如孩童,但力量和战技却十分了得。

    普通三五个人类佣兵根本拿不下他们一个矮人佣兵。

    虽然如此厉害,他们的雇用价格却只比人类佣兵多一半,

    如此物美价廉,当然让雇主们喜不胜收。

    矮人佣兵因为头大,所以都比较喜欢戴宽大的牛角头盔。

    一面人类的圆盾就足以让他们变成一座结实的堡垒。

    佣兵酒吧总是获得丰富资讯的地方,莫何习惯性的又来到了老炮儿佣兵酒吧外。

    这家酒吧老板是矮人,所以这里的酒水和旱烟都很公道。

    莫何推开酒吧门,发现里面如往常一样烟火缭绕。

    几个矮人正扎堆喝着啤酒,有的在抽着大叶旱烟,有的则拍着桌子欢快的在唱歌:

    先生,我想要份奶酪!

    好的,小姐,这是您的奶酪!

    我还想要好多好多的鸡肉和香肠!

    好的,好的,小姐,这是您的鸡肉和香肠!

    嗯嗯嗯!如此美味我通通都吃掉!

    嗯嗯,通通都吃掉!

    啊,如此美味我还想再要!

    嗯嗯,好的小姐,这是您的蛋糕、奶酪、鸡肉和香肠!

    嗯嗯,吃掉,吃掉,吃掉,我还想再要!

    霍霍霍,霍霍霍,小姐真是好肚量!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我是矮人族的好姑娘!

    这是《我是矮人族的好姑娘》,由矮人粗犷的嗓门吼出来果然是另外一番意境。

    整个酒吧的气氛都被几个唱歌的矮人给提了起来,

    不少人类佣兵都欢快地跟着他们在用啤酒杯砸桌子,弄出一片有节奏的哐哐声。

    莫何用手扇着呛鼻的烟,环顾一周找到了空着的位置,于是直接走了过去。

    结果他刚坐下,酒吧的矮人老板老炮儿就提着火枪跑过来提醒他,

    刚刚进门时有个地精从他身边经过把他钱袋给偷了。

    地精?!

    莫何难以置信,一个月以来他遇到过不少地精,却没见过他们对人做过什么坏事。

    他本以为这些小家伙只是烦人而已,因此对他们并没什么防备心理。

    矮人是热心耿直的性子,他们不会撒谎,

    所以莫何谢过那位矮人后急忙退出佣兵酒吧。

    佣兵酒吧外就只有一条街道。

    莫何左右迅速,发现一只绿皮的大型地精正抱着他的钱袋在逃跑。

    速度好快。

    就莫何走进去的几步路功夫,这小子已经跑了近百米。

    莫何赶紧追上去。

    绿皮地精发觉了莫何,他的速度更快,由于矮小,他在人群中穿梭自如。

    而莫何却没他那么容易躲避人群了。

    莫何只能通过大喊来提前让人群让出道路。

    即使这样,莫何还是感觉自己跟绿皮地精的距离越来越远。

    “喂!绿皮小子!再不停下来,我可就开枪了。”

    说话的不是莫何,而是佣兵酒吧老板老炮儿。

    老炮儿手持一杆火枪,在莫何的身后瞄准正带着莫何钱包奔逃的绿皮地精。

    听到矮人老板的警告,绿皮地精的逃跑路线更加曲折。

    这大大增加了矮人老板瞄准的难度。

    街道上行人还蛮多,矮人老板倒也没敢胡乱开枪,刚才他的喊声多半是在威吓。

    眼看绿皮地精就要拐进岔道众多的小巷,莫何急忙让自己无心状态。

    整个世界变成黑白二色,颜色深表示能量低,颜色浅表示能量高。

    那个绿皮地精在莫何眼中居然颜色整体偏浅,看来人小能量大。

    但是他现在的速度在莫何眼中实在是慢,

    周围的行人更像被定格住。

    莫何这一下终于可以自如的在人群中穿梭了,

    当他来到绿皮地精身旁的时候,

    对方的眼珠居然转动撇了一眼莫何。

    在莫何伸手打算去拿回自己的钱袋时,绿皮地精奇迹般的在缓缓躲避。

    什么?!

    莫何没想到这小家伙居然能看清他现在的动作,

    只是他的速度没有莫何快。

    莫何把钱袋拿了回去,并且用手抓住对方两只尖长大耳朵,

    并用力将其提起,使其双脚悬空。

    等做完这一切,莫何才解除无心状态。

    周围看到的世界从新变得有光彩,而原本慢动作挣扎的地精,

    恢复了正常速度。

    现在他就活像一只被抓住耳朵的兔子,腿踢嘴咬却拿莫何丝毫办法没有。

    莫何提着绿皮地精往回走,碰上了赶来支援的酒吧老板老炮儿。

    看到莫何手中抓住的绿皮地精,矮人向莫何竖起大拇指,

    然后瞪着铜铃般大的两颗眼珠对地精说:

    “小样!在我店里偷了客人钱还想跑。活得不耐烦了是吧。”

    接着矮人向莫何请求把地精交给他处置,今天莫何在店里的酒钱他都免了。

第九章 丁丁() 
绿皮地精被莫何交给酒吧老板,

    酒吧老板同样像抓兔子一般抓着他的耳朵提着回去。

    一路上绿皮地精叫唤挣扎,

    他的惨态被几个路边摆摊的同类看到,

    却对他的遭遇无动于衷,

    甚至还有冲着他吐口水的。

    莫何则跟着矮人老板一起返回了老炮儿佣兵酒吧。

    看到老炮儿老板提着地精回来,还在酒吧里喝酒的佣兵们欢呼鼓掌吹口哨。

    老炮儿笑呵呵的解释地精是莫何抓到的。

    不过现在大家已经意谁抓到了,

    他们兴奋是因为接下来有好玩的游戏了。

    绿皮地精被迫锁在一条矮人特制的皮带上,

    这样虽然他手脚自由,但身子却被皮带绑着,无法逃掉。

    老炮儿往绿皮地精面前放了两样东西,

    一根鞭子和一个喝茶用的杯子。

    “小东西!你可知道在我这里偷东西被抓后的规矩?”

    老炮儿瞪着他两个铜铃大的眼珠问地精。

    地精尝试对皮带啃咬撕扯,再用灵巧的指头抠掰,一番折腾无济于事。

    于是他回瞪着自己猫眼大的两只眼睛气鼓鼓的对老炮儿尖叫:

    “不懂!不懂!丁丁不懂你这头发长在下巴上的怪物的规矩。”

    嘭!

    老炮儿一拳头砸在自称丁丁的地精面前,桌面猛然的震动让丁丁一坐了下去。

    “什么?!你敢侮辱我阳刚的胡子?”

    老炮儿的大脸凑近丁丁,咬牙切齿,吹着胡子瞪着眼睛。

    当看到丁丁一脸的不惧,老炮儿一把抓起刚才放在一旁的火枪,

    用火枪口对着丁丁的小脑袋。

    “信不信我把你那小脑袋塞进我的火枪里面一枪崩出去?”

    丁丁看到火枪似乎十分惧怕,他拼命的挥舞爪子拍打火枪管,

    想要将它弄到别的方向去。

    但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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