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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凉城客栈-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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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总会有不想见的人,有不想做的事。比如说有人侮辱了你、有人坏了你的好事、有人欠了你的钱抵赖不还、有人挡住了你升官发财的路,这样的人和事你时时刻刻都会遇见,你很想杀了他们,而你又不敢杀人,或者不方便杀人,但只要你肯出小小一部分钱,就会有人很乐意帮你。

    杀人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但为了生存下去,有很多人愿意冒这个险。

    今年日值岁破,关中到处都有水灾,大量的难民涌向塞外讨生活,凉城客栈外的墙根阴影里,数十名个衣衫褴褛、面带菜色的刀手佝偻成一团,他们之中有花甲老人、也有青葱少年,他们在焦灼和饥饿中等待着雇主的上门。

    每年都有几个月,好像所有人都不愿意死似的,洛正熙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接到生意了,直到那日午时,镇外“百家村”卖豆花的凌霜霜姑娘向他招了招手——

    凌霜霜第一次见到洛正熙的时候,他正年少,那日阳光正暖。

    凉城的天连着黄沙,黄沙连着天际。

    人在天边,洛正熙仿佛是从天边来的。他沿着长街,慢慢地从黑暗中走过来,走到了有阳光的地方,然后他就笑了。

    他的笑,就像这漫天黄沙中突然出现的一缕阳光,很暖。

    阳光照耀下,洛正熙白白净净一张脸,瘦瘦高高的身材,他长得很秀气,神情间还仿佛带着几分小姑娘的羞涩。

    他草鞋,粗布衣,怀里有一把没有刀鞘、没有任何装饰的普通钢刀,最醒目的是刀柄上系着那条红丝巾,在微风中轻拂。

    这把刀无鞘,无锋,和它的主人一样没有什么名气。

    凌霜霜斜倚着客栈的旗杆,看着少年刀柄上的红丝巾,眼波比夜晚的星光更温柔。

    但凡在江湖中走走的人,都知道红丝巾象征的一个人。

    那个人叫商歌舞。

    ——京师第一刀客,蔡相女婿商歌舞!

    自从“狼山”一战后,京师乃至塞外的染坊,就不得不将各色各样的丝巾都染成了红色,因为所有的江湖少年子弟都要在身上系一条红丝巾,一个少年身上若没有系着条红丝巾,简直都不敢在江湖上行走。

    风流的少年将红丝巾系在腕上;勇敢的少年将红丝巾系在刀上,但却从来没有人将红丝巾系在脖子上。

    没!有!人!敢!

    因为商歌舞是将红丝巾系在脖子上的。

    你若也敢将红丝巾系在脖子上,就算商歌舞不在乎,他的追随者也会将你这条红丝巾斩断,连同你的脖子一起斩断!

    ——你可以崇拜他,可以模仿他,却绝不可以有丝毫地冒犯他!

    商歌舞就是商歌舞,永远没有第二个。以后没有,将来也不会有!

    自从“狼山”一役后,商歌舞就成了江湖每个少男心目中的英雄,每个少女心目中的偶像。

    商歌舞当然也是洛正熙心目中的大侠!大英雄!

    所以他用自己的全部积蓄在村头张铁匠铺打造了一把钢刀,他离开了世代农耕居住的乡下,他要在江湖上闯出一片天地,他要成为商歌舞那样的大侠。

    但是,他忘了一件事,大侠也会饿肚子。

    虽然隔了很远的距离,凌霜霜还是听到了他肚子“咕咕”叫的声音,他一定很饿。

    ——凉城每天都会路过很多初出茅庐、想在武林中闯出一些名堂的年轻人,其实走江湖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江湖大侠怎么了?大侠也是人,也要赚钱吃饭,你不愿意回乡下耕田,又耻去打家劫舍,更羞于抛头露面街头卖艺,那你怎么赚钱养活自己?酒楼茶馆评戏里的大侠不用工作行走江湖总有花不完的钱,那些都是骗小孩子的;没钱就会饿肚子,这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

    “你找我?”洛正熙抱刀站在阳光下,只要有阳光的时候,他好像就永远都一定是在阳光下的,他绝不会到阴影里去。

    日方正中,明亮的阳光照在凌霜霜有些许岁月风霜的憔悴脸上。洛正熙见她虽然头发蓬乱,肤色粗糙,但一张瓜子脸上,下颏尖尖,小口端正,嘴唇甚薄,两排细细的牙齿便如碎玉一般,眼角有颗坠泪痣,像一颗欲滴未滴的胭脂泪。

    洛正熙不由得心中一动:“此前她该是个大户人家的女孩儿吧……”

    “我想找一个人杀了元十三,替我爹报仇。”凌霜霜咬着唇,愤恨的样子很迷人。

    洛正熙道:“你出多少钱?”

    凌霜霜道:“我家里很穷,我还要卖豆花供我丈夫读书,以期他将来能考取个功名,我只有九文钱。”她攥紧手心的一串铜钱,继续用力的咬着干干的唇,咬出血珠来。

    洛正熙轻笑,道:“霜霜姑娘,如果你真有心替你家人报仇,你要筹足一笔线,你长得并不难看,身段也不错,如果肯出来卖,有个三年五载的—;—;—;”

    凌霜霜断然截住洛正熙下面的话,她大声道:“我不会这样做的,我绝对、绝对、绝对不会对不起我丈夫良玉!”

    洛正熙无奈的耸耸肩,道:“别以为我对你有什么企图,你要明白,报仇是要付出代价的,没有人会不计酬劳的去冒险得罪凶名昭著的元十三。”

    凌霜霜沉默,紧咬着唇,目光中有泪和倔强。

    墙根阴影里似乎有几个刀手在往这边张望,甚至有两个两眼饿得发直、脚步漂浮的家伙已经向这边试探着凑过来。

    “这单生意我接了。”洛正熙从阳光里走出,飞快地接过凌霜霜掌心的那串铜钱,转身走进客栈。

    洛正熙这个正在长身体的年纪,是很容易饿的,他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九文钱,已足够他吃上一顿饱饭了。

    “老板,三个馒头,一碗清水,谢谢。”洛正熙说话很斯文,吃东西也很斯文。

    馒头三文钱一个,清水是免费的。

    “年轻人,你要考虑清楚,元十三很可怕,为了九文钱,搭上自己的性命值得么?”冷北城看着面前的洛正熙,好像看到镜子里年轻时节的自己。

    将桌上最后几粒馒头碎渣用手扫入口中,洛正熙斯文的笑笑,举步就往外走,去杀元十三。

    ——记得那天是四月十五,晴,有风,黄历上写着:地宫降下,定人间善恶。冷北城和我说,今天是一个杀人的好日子。

    洛正熙扛刀,挺胸,昂首,大步走,步伐坚定,从街头的阳光,走向街尾的另一片阳光。

第二章 十三条命() 
元十三很可怕。

    官府已经通缉了十六年,“六扇门”十六年间至少损失了四十八名一等一的捕快好手,但仍旧没有抓到元十三一根汗毛。

    元十三,辽东黑水镇人,出道十六年来,做恶多端,犯案累累,罪行滔天,罄竹难书。

    元十三第一个杀的是自己的父亲,第一个淫辱的是自己的妹妹,第一件案子是火焚自己的家宅,并洗劫一空。出道十六年来,元十三做的每件血案,无一不令人发指。

    江湖上黑白两道的人马,对元十三又恨又怕,视若瘟神灾星,纷纷避恐不及。已经有很多年没有人主动找上元十三了,所以当元十三看见洛正熙出现在眼前的时候,正在“朝天岭”下喝酒聊天的“他们”,先是吓了一跳,然后就如同捡到了金元宝,很开心的笑了。

    元十三根本不怕。

    元十三巴不得有人来找“他们”。

    等等,元十三一个人怎么聊天?不!

    ——“元十三”原来根本不是一个人。

    ——而是十三个人!

    十三名高手。

    元一、元二、元三、元四、元五、元六、元七、元八、元九、元十、元十一、元十二、元十三!

    不错,总共是十三个人!

    他们是亲兄弟,他们拿的武器却各自不同:丧门剑、跨虎篮、锯齿刀、乾坤圈、九节鞭、判官笔、流星锤、链子枪、虎头钩、宣花斧、托天叉、梅花辊、月牙戟。

    他们所练的武功门派也全然不同,样貌、个性、高矮也各不相同。他们的武功,他们的就象十三篇笔风迥异、艰涩难懂的文章,毫无痕迹可循。

    就如同唐宋八大家里韩愈的豪逸奔放、柳宗元的质朴流畅、欧阳修的简约自然、苏洵的雄健古朴,苏轼的恢弘大气、苏辙的精辟明理、王安石峭直逼人、曾巩的纡徐曲折,每个人的招式都有不同的风格,但是只要你看不懂,便无从招架。

    他们看到洛正熙,惊讶如在沙漠里发现了一条鱼。

    元一舔着血红的长舌头,笑眯眯地问:“小子,你……一个人?杀我们十三个?”

    洛正熙没有回答,大战之前,他不想浪费掉一丝一毫的力气,哪怕是说话的力气。

    他手里握着刀,刀柄上的丝巾在风中飞扬。

    红丝巾,红得象刚升起的太阳。

    这是他出道正式对敌的第一仗!

    敌人不是一个,也不止是两个,而是十三个!

    ——第一次应敌,就要对付十三个敌人!

    ——十三名如狼似虎的劲敌!

    刀锋在烈日下闪著光,洛正熙在烈日下流著汗,汗巳湿透了他那身粗布的衣裳,他没有想到元十三是十三个人,他已被包围,他已有好几次想抛下刀,想放弃抵抗,放弃一切。

    他没有这祥做。

    因为他不能辱没了这腕上上系著的红丝巾,不能辱没这红丝巾所象征的那个人,京师第一刀客,商歌舞!

    ——系上这红丝巾,就表示你决心要奋斗到底,死也不能在任何人面前示弱!

    这红丝巾的本身仿佛就能带给人一种不屈不挠的勇气!

    他挥刀,狂呼,冲过去。

    鲜红的丝巾飞舞,比刀光更夺目。

    他立刻就听到刀锋砍入对方元十一骨头里的声音。

    元十一倒下去,眼球凸出,还在直勾勾地瞪著这块鲜血的丝巾。

    洛正熙的衣襟立即染了血。

    血,是他自己的,还是别人的?

    刀,却是他自己的,一把无鞘、无锋、无名、无情的钢刀。

    他冲进去,就像把十三篇看不明白的八股文全部拆散,重新按照自己的思维逻辑重新解读。

    他的刀斩中了元六的咽喉,他的右臂同时被锯齿刀砍飞。他左手拾刀咬着牙砍中元六的腰,他中了一斧。

    他返身斩倒了元十,他吃了一鞭。他斩中元五,又反手斩倒背后的元二,他摔在地上。落地的同时,斩中元三的下阴。翻身跃起之时,斩中元十二的左目。

    在给乾坤圈砸中背部的刹那,他斩倒了元四。然后在他一口血箭喷在元九脸上,他斩中元九的脸。他被流星锤击中,他不退反进斩中元七。倒地的瞬间,他斩中张惶倒退的元十三。

    他徐徐起身。

    他的对手只剩下了元一。

    他斩倒了十二人,只费了不到六次眨眼的功夫,人人都在血泊中,他自己也变成了一个血人。

    “哐啷”一声,元一的“丧门剑”落地。

    ——他已吓得失去了战斗能力。

    他跪地求饶,洛正熙左手刀挥出,一颗头颅喷着血飞向半空——

    洛正熙虽是回来了,他用一条手臂爬回了“凉城客栈”,留下了一路血迹,他伤得实在不轻!

    伤势不但不轻,简直相当严重,换一个人,可能根本活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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