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魔法玄幻电子书 > 武侠世界的穿越者 >

第61章

武侠世界的穿越者-第61章

小说: 武侠世界的穿越者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第106章 根骨() 
“妙啊,人的身体还能如此完美?”

    林墨红光满面,细细挖掘阿星身体中的秘密。

    差之毫厘,偏之千里,阿星的身体当然是人的身体,和普通人相比也只是有一点细微的区别。

    但就是这一丁点区别,造成的差距就大了。

    集成电路是一大堆乱七八糟的铁丝铜线按特殊线路构造而成,而这些线路只要偏差一点,电路就变成了废物。

    阿星的身体就好像这些集成电路,完美的武学根骨!

    随着研究的深入,林墨的脑海中渐渐构思出一幅人体经脉图像。

    任脉、督脉、冲脉、带脉、阴跷脉、阳跷脉、阴维脉、阳维脉,公孙、内关、临泣、外关、申脉、后溪、列缺、照海。。。。。。一一浮现

    “不行啊。。。”

    林墨忽然摇头道。

    把阿星全身经脉复制下来不是不可能做到,但每个人的体型,胖瘦,甚至血液的流动速度都有细微的不同,即使用移穴手法搬动穴位,最后也不可能拥有阿星的资质。

    就像林墨这具附身,因为是富家子弟,从小到大好吃好喝都有,体型要比阿星匀称,这就导致整个十二正经要比阿星宽大。

    “这样的话,想要拥有阿星的体质,一种方法是照着阿星的身体完全复制一份,胖的部分减掉,瘦的部分补上,大的地方用缩骨功缩起来,小的地方手术改正。。。呵呵,把一个人完全变成另一个人暂且不说危害性,光这技术,这上世纪四十年代哪里找?第二种就是根据阿星的体质改造自己了,只是这需要的运算,恐怕会大到不可思议。。。”

    良久,林墨忽然叹道:“我本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前两种方法不行,只能用大量的人体实验堆经验了,幸好这狗屁年代,什么都缺,就是不缺人命”

    虽然林墨认为前人的债不应该牵连到后人,但是现在的霓虹可是施暴者,没有一个人是无辜的!

    二战时霓虹刚刚突破七千万大关,而参加战斗的军队达到了九百多万人!

    再把国内的后勤官员,后备役,兵工厂等要塞的工作人员算上,整个鸟国几乎所有男子手上都有我大天朝的鲜血!

    林墨是个仁慈的人,最多抓个几十万几百万鬼子做实验,绝不会干出太过惨无人道的事情来。

    什么,杀几百万人太黑了?兄弟,您告诉我鬼子是人吗?

    踏马的它们是畜生!

    所以说,要是有瞬间移动的能力林墨会立马把某种天朝特产白色液体移动到霓虹妹子的身体里,拯救她们于水火。

    研究好阿星之后,林墨决定去把天残地缺打包来交手下武功。

    随着科技的发展,武功必然会落后,因此林墨没有在这里发扬武学的想法,没用,还会形成依赖,弄不好反而会害了后人。

    不过现在武功还是有很大用处的,偷袭暗杀都是极好的。

    当然,也许科技发展到一定地步,最强的武器又会变成个人,但太远了,遥遥无期。

    。。。。。。

    天残地缺是杀手排行榜第一,很好找,前提是你有钱。

    幸好斧头帮不是缺钱的团体。

    一个瞎子,一个聋子,两人并立,身后背着个长方形箱子。

    灰色长袍,瘦弱身材,不看脸还以为是两个教书先生。

    在这个高手要不龟缩在贫民区,要不装神经病藏在精神病院的地方,这两人就是明面上的第一高手,虽然两人平时也扮做是普通的唱曲的。。。

    一曲肝肠断,天涯何处觅知音。

    天残地缺的武功也不负第一杀手的名衔,莆一出手,就干掉了苦力强,铁线拳和八卦棍三名顶尖高手,除了包租公包租婆火云邪神和开挂的阿星估计没人能敌得过他们。

    林墨满意的点了点头。

    自己和他们对上还是不虚的。

    不过没意义。

    天残地缺也发现这次的雇主是一个超级高手,但他们是杀手,没有火云邪神那种“我只想打死两位或者被两位打死”那么高尚的情怀。

    杀人,赚钱,才是他们的生活。

    “两位,我请你们来给我手下一个月特训,给你们十倍的价钱,可否?”

    “需要教他们什么?”

    “你们放心,不要教什么高深的武功,一般的暗杀技巧就可以了”

    两人点头。

    有钱不赚是傻子,教一个月基础能赚十倍的钱何乐而不为?

    “阿坤,准备晚宴好好招待两位”

    林墨露出微笑,对着旁边站立的坤哥道。

    。。。。。。

    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在上海弄个日本鬼子来还是很简单的。

    ……对林墨而说

    此时的鬼子身高基本上在一米五左右,惨不忍睹,林墨抱着将就将就用的心态开始了自己的研究工作。

    注入内力,强行改变穴道

    爆体而亡

    在抓一个,重复上述操作。

    over

    。。。。。。

    。。。。。。

    斧头帮,会所。

    “坤哥,你找我来干什么?”

    李探,也就是那个被苦力强大飞断了四肢的倒霉家伙,疑惑道。

    “你想不想升官?”

    坤哥摇手将这个手下招到面前,低声问了一句。

    作为明面上的老大,实际里的小弟,坤哥一直想要夺权。

    特别是随着斧头帮日益壮大,甚至成了上海滩第一的大帮派,他的这种想法便越来越强烈。

    霸占斧头帮,从今以后上海黑道我说了算!

    李探额头冒汗。

    他能拒绝吗?

    坤哥能放过一个知道自己野心的人吗?

    不会!

    毫无疑问,他这边刚说一句不想,那边五百刀斧手会瞬间让他死个痛快。

    所以他同意了。

    “坤哥,我跟着您干!”

    “好兄弟!”

    坤哥大笑。

    “老大武功盖世,并且手下的死忠非常多”

    即使是杀人不眨眼的坤哥,想起林墨手下那一群变态也寒气直冒。

    “我们硬碰硬决不是对手,不过天残地缺曾和我说过,天下第一杀手实际上不是他们,而是隐居多年的火云邪神!只要找到他,让他杀掉老大,斧头帮就是我们的了”

    坤哥本来是想找天残地缺来对付林墨的,谁曾想还没来得及找,林墨就先付钱让这两人为他工作。

    现在他只能把主意打在传说中的火云邪神身上了。

第107章 火云邪神() 
这场仗还要打好久吧。

    真渴望和平啊。

    平原诚狠狠地喝了口威士忌。

    兵营零售店真会宰人,价格要比外面的高一两倍,但是什么都想买。

    因为谁也不知道明天会怎么样。

    而且在攻打吴淞口小桥的时候,实在是苦怕了,吃的是冷菜冷饭和罐头食品。夜里在机关枪扫射时,睡觉就是在战壕里和衣而眠,只有祈求着神的保佑才存在。

    呵呵,神明怎么会保佑我这样的杀人犯。

    平原诚用力摆了摆头,混乱的头脑清醒了点。

    夜深,人静。

    阴冷的凉风携带者血腥气吹过。

    最近营地里好像闹鬼。。。

    他突然想到。

    第七支队的相田队长就是三天前失踪的。

    没有尸体,没有目击者,就这么失踪了。

    长官说相田是被人暗杀了。

    之后,又陆陆续续有十几个人失踪了。

    有的是在半夜,有的是在凌晨,最可怕的是有一个小队长正在和队员说话,那个队员一转头,在一回来队长就不见了。

    说不怕是假的。

    平原诚不自觉的打了个哆嗦。

    鸟国的诡异传说非常多,就算没有,看着身边的战友变态的行为也会害怕。

    平原诚就亲眼目睹过平时笑呵呵的大队长在抢jian妇女后心里崩溃。

    “我是为了国家,我是为了国家,相田被抓是因为变态。。。”

    他这么安慰自己。

    相田喜欢把长矛刺进别人的肚子里搅动,然后把碎肉和肠子一起拖出来,拷问的时候他会不辞辛苦地找来大石头和原木,把人的头夹住,然后用刺刀在人嘴里搅,他最喜欢做的一件事就是当着孩子的面折磨他们的父母,孩子哭得越凶他干得越起劲,折磨死父母最后再杀掉孩子,再比如,有一次他在一个山洞里发现了十四个女人和孩子,他便找来干草把他们全部薰死。。。

    踏,踏,踏。

    胶布军鞋的声音在空荡的街道上一场刺耳。

    平原诚握紧手枪,心中咚咚直跳。

    很多男人在失去他们强悍的身躯的时候比女人更弱小,而整天的紧张生活显然已经打碎了平原诚的心理防线。

    好在营地距离不远,数十分钟后,绿色是帐篷出现在平原诚的眼中。

    同时出现的还有一个黑衣人。。。

    “咦?又来一个人,今天收获不错啊”

    林墨扛着一个士兵,惊喜道。

    一米五的个子,扛起来毫无压力。

    “肥原君。。。”

    平原城咽了口吐沫,认出黑衣人背上不省人事的同伴。

    。。。。。。

    火云邪神,传说中的第一杀手,因为深感高处不胜寒的寂寞,伪装成精神病患者藏在精神病院,平时看看报,读读书,自娱自乐。

    当坤哥看到这个穿着背心人字拖的老头的时候,他的心里第一反应是找错人了。

    杀人狂魔吔,就是年龄大了点,也该有点霸气吧,这种退休老大爷的既视感是什么鬼?

    用什么杀人,人字拖吗?

    “你们不会找错人了吧”

    阿星被林墨关在实验室,这次救火云邪神出来的是斧头帮的几个偷盗好手,这些人都是坤哥的心腹,自然是靠谱的,但是找到个这么不靠谱的人来,即使是在相信手下能力,坤哥还是要问一句。

    “回坤哥,按照地图找的,应该不会错”

    “那你去试试他”

    坤哥一个眼神,旁边一手下脱众而出。

    这次没了阿星的搞笑试探,在火云邪神说出“来,打我”的时候,一个大拳头直接锤在了他的脸上。

    “没事,再来”

    火云邪神擦了擦鼻血。

    碰

    又一拳。

    “不够劲,再来”

    要是个普通人遇上个老头要找打,并且全力打了两拳,肯定是怕了,而对于黑社会,打死人根本不是大事。

    因此,手下掏出了枪。

    然后被火云邪神夺取。

    速度很快,没有人看清他是怎么出手的。

    数十把手枪瞬间对准了他。

    “洋枪啊”

    手枪的弹头在枪管内的运动时间大约为0。0013秒,出枪口时的速度为每秒钟715米,而一个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员的反应速度也只能达到0。1~0。2秒。

    可是火云邪神用手指捏住了子弹。

    天下武功,无坚不破,唯快不破。

    当速度快到一定极限,那就无敌了,如同笑傲江湖里面的葵花宝典,论精妙和易筋经独孤九剑甚至紫霞神功都不能比,但是他的速度够快,就够了。

    在一个飞机大炮还没普及的年代,看到一个人提手抓住子弹是什么感觉?

    坤哥弯下了腰,“斧头帮恭迎邪神大驾!”

    火云邪神拽着人字拖站起。

    他之所以待在精神病院只是因为没有对手,没有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