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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武侠世界的穿越者-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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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走到尽头的大能或者心有不甘的失败者,可以使用诸天轮盘重生到幼年之时,当然这是他们的身躯是交给诸天轮盘的主人使用的,交易完成之后再还给他。

    诸天轮盘掠夺世界,那些不甘的人也可以改变人生,无疑是双赢的。

    至于被掠夺的世界。。。呵呵,挡我道者妻子女儿都能杀,还管一个对自己不好的世界?

    不过现在林墨太弱了,弱到连诸天轮盘还没完完全全掌握,只能慢慢从低武世界开始,强化自己。

    “不过,七杀手么?”

第41章 七杀手(天下第一写崩了,万分抱歉)() 
江湖纷争,正邪谁定?

    江湖是侠客的江湖,武林又是谁的天下?

    酒是穿肠毒药,色是刮骨钢刀。刀光剑影,勾心斗角,江湖上从来不缺血雨腥风。

    不过对于临安这个小镇来说,江湖太远,七大剑派五大帮还没镇上新上任的捕快重要。

    柳长街叹了口气。

    他已经三十多岁了,从他二十出头就是这个小镇的捕快,兢兢业业十多年,上头终于注意到了他,掉他去协助一件大案。

    他很喜欢捕快这个职业,将坏人绳之以法,替好人伸张正义,帮左邻右舍跑腿在他看来都是很有意义的事,可。。。江湖水太深。

    人在江湖难免错杀好人,这是他不愿意见到的,但上司的命令不好违背,他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林墨,你过来一下”

    柳长街想了想,终究还是要提点提点那个不靠谱的新手。

    这个捕快原来是临安镇一个乞儿,不知怎么的学了一身的功夫,十几天前成了临安镇的新捕快。

    一个乞儿弃暗投明当上捕快总是件让人高兴的事。

    只是,柳长街觉得自己不在,这个小捕快不一定能管好这片地方。

    虽然附近的盗贼恶霸基本都被自己逮光了。

    “你要记住,我们捕快要大公无私,惩恶扬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说了一堆场面话之后,柳长街总算步入了正题。

    “包子铺的李大妈和买韭菜的李老头关系不好,你要时常注意,赵家那个小兔崽子喜欢惹事,你看着点,别人来报案小案自己处理,如果是人命官司杀人抢劫之类的你千万别冲过去,等我回来再处理。。。”

    柳长街是个合格的捕快,整个镇上下到某家丢鸡上到流血冲突都由他负责,实乃业界良心。

    良久,在林墨期待的眼神,柳长街摸出一本牛皮书,扶额道:“捕快还是要些武艺防身的,你功夫还行,不过多练练是不会错的,这本秘籍你拿去吧”

    不同于一般武林中人,柳长街只是个小镇捕快,对于武功没有敝帚自珍的想法。

    并且,不是给九阳神功就能成为张无忌的。

    他不爱财,不爱名,除了女人之外就剩练武了,这才是他武功高强的原因。

    给一个鼓励的眼神,柳长街骑着衙门的马驹离开了这个生他养他的地方。

    。。。。。。

    林墨觉得,他一定是被欧皇附体了。

    穿越到七杀手这个位面不是个好选择,里面秘籍没有危险倒是挺多。

    本来林墨来这里最主要的是增加江湖经验,找里面一些三二流帮派练练手,谁知一穿越就碰上了还在当捕快的柳长街!

    惊喜啊!

    古龙那么多主角里柳长街是个绝对的奇葩,他不是什么英雄后代,也没什么血海仇深。

    他只是一个普通人,在江湖上没名气,不喜欢惹事,只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讨厌被人胁迫他。

    最重要的是,他武功高,是古龙里少有的不用智谋单挑幕后BOSS能赢的。

    柳长街小时无意得到前代江湖高手留下的秘籍,一路修行才有了今天的成就,因此他对于江湖上那些秘籍不外传的规矩完完全全不感冒。

    当然,这不是说柳长街会见到谁就送谁秘籍。

    林墨穿越的乞儿本来就是临安镇人,当了捕快之后又等于柳长街的‘后辈’,想要得到他的传授不要太简单。

    更重要的是,柳长街即将面临的困境太大,他没有把握能活着回来,把秘籍传给自己的接班人是最好的选择。

    “不过,这秘籍。。。”

    古龙里的秘籍都是那种一万人里能有一个练成就不错了的,凭林墨着资质,连个三十多年估计连柳长街一般水平都没有,太不合算了。

    毕竟,三十多年的时间,换成‘圣心诀’之类的都能小成了。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如果我能见到柳长街出手甚至和他交手,对我的武功肯定大有好处,柳大哥你对我不薄,小弟怎能舍你而去?”

    林墨嘴角微微裂开,笑道。

    。。。。。。

    山路崎岖,跌宕曲折,险要的地势让人头皮发麻。

    一人伫剑而立,身着灰衣,施施而行,立起的石块,随意生长的树木在他脚下似乎不存在。

    身前数十黑衣人,皆蒙面持刀,与他对持。

    灰衣人所持长剑异常华丽,剑柄处镶了个猫眼大的绿宝石,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事实上,要不是看到这把剑,张胜早就派小弟一刀砍上去了。

    名剑‘沧水’。

    此剑乃十年前一铸剑大师所铸,削铁如泥。

    虽然和兵器谱里的名剑相比,犹如玉石之比于明珠,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可他张胜也不是李寻欢之流。

    他握了握大刀,手心里满是汗水。

    近来‘沧水’的持剑者连杀海沙帮帮主‘铁掌无敌’赵盛,‘天地一刀’关镇,早已闯下赫赫为名,被誉为武林新一代的领军人物。

    江湖人都知道,沧水剑主爱好找积年大盗,成名恶人的麻烦。

    “朋友,你与我无冤无仇,难道不能放我一马?”

    张胜不想和沧水剑主打,虽然他自认为自己也能把赵盛的铁掌变成一张烂掌,在关镇还没出刀市就要了他的命,可他是强盗,是巨寇。

    赵盛之流,名声对于他们而言就是生命。

    而强盗的名声太大,反而会招惹灾祸。

    他的名声已经不小了。

    谁都知道,遇到‘断魂刀’,要不交钱,要不断魂。

    可惜,林墨没有如他的愿。

    剑如金蛇,纵横八方。

    金蛇狂舞!

    张胜年轻时曾在深山中遇到一只五彩斑斓的蛇。

    那只蛇很小,但他的蛇信子一出,就有一人丧命,要不是跑得快,张巨寇那天就变成一具尸体了。

    今天,他仿佛又见到的那只蛇。

    不,是一只更快更毒的蛇!

    只一瞬,林墨附近的三个强盗便以倒了下去。

    张胜是个魁梧的中年汉子,一把断魂刀所向披靡,不知有多少成年侠客丧生在他手上。

    也因此,他得了个‘巨寇’的称号。

    可今天,张巨寇连刀都握不稳了!

    他从来没有见过如此诡异的剑法。。。

第42章 江湖大案() 
近来江湖最大的事莫过于京城附近连续发生的数百件巨案—准确来说,是三百二十件。

    这三百多件大案,竟然一件没破。

    可这些案子确非破不可,因为,失窃的人家中,不但有王公巨卿,还有武林大豪,不但有名门世家,而且还有皇亲贵簇。

    现在,这些是被压在了胡力胡老爷子身上。

    胡老爷子没有真的戴过红缨帽,也没有吃过公门饭,但他却是天下第一名捕,每一州、每一府的捕快班头,都将他敬若神明。

    因为只要他肯伸手,世上就没有破不了的盗案,只要他活着,犯了案的人就没有一个能逍遥法外。

    只可惜无论多么快的刀,都有钝缺的时候,无论多么强的人,都有老病的一天。

    他老了,而且患了风湿,若没有人搀扶,已连一步路都不能走。

    于是他找到了柳长街。

    胡老爷子从未看错过任何事,也从未看错过任何人,他的判断从未出错。

    他说柳长街能破这个案子,柳长街就一定能破这个案子。

    大家相信他这次的判断还是不会错误。

    所以默默无闻的柳长街,就这么样忽然变成了个充满传奇色彩的人物。

    不知是幸还是不幸。

    林墨一袭青衣,走在街道上。

    击败张胜之后,在江湖上他也算是留名了,现在凭借他手中的沧水剑,跑到酒楼白吃白喝都没人敢收钱,还要大爷大爷的叫着。

    “柳长街留下的秘籍我学了个六七成,再加上前几个位面的积累,除了寥寥几人,七杀手中能威胁我的应该不多了,名气也打出去了,现在该找里面那几个龙套的麻烦了。。。”

    古龙世界虽然武力水平比金大侠里高一大截,可那是因为古龙主角一出来就是完全体,所遇的也都是些开挂选手。

    林墨自认,凭着自己的武力值,只要不去招惹龙五这样的超规格高手,天下大可去矣。

    就算遇到龙五,也能撑个几十招。

    。。。。。。

    星光璀灿,圆月如冰盘。

    公孙妙苦着脸,坐在林墨对面。

    “阁下想要我做什么?我已经残废了,你又何必逼我”

    说着,他把自己的右手伸了出来。

    他手上只有两只手指,他的中指、小指、无名指,都已被齐根切断。

    对于一个盗贼来说,断了一只手指偷盗这门手艺就算废了,何况断了三根呢?

    他早已隐居避世,江湖上的人也大多只闻其名不见其人,很少有人知道他有个出生入死的朋友—胡大鼻子。

    与公孙妙不同,公孙妙说话的声音总是很小,相貌很平凡,衣着也很朴素,因为他不愿引人注目。

    而胡大鼻子却是个非常引人注意的人,他身上穿的衣服总是最好的质料,用最好的手工剪裁的,手上戴着的是至少值一千两银子的汉玉戒指,帽子上缀着比龙眼还大的明珠。

    他本身长得就更加引人注意了,他瘦得出奇,头也小得出奇,却有个特别大的鹰钧鼻子,所以他的朋友都叫他胡大鼻子,不是他的朋友,就叫他大鼻子狗。

    他的鼻子的确象猎狗一样,总能嗅到一些别人嗅不到的东西。

    而现在,胡大鼻子像条死狗一样被林墨拎在手里。

    这也是为什么公孙妙老老实实坐在林墨对面的原因。

    否则,就凭他的轻功,林墨还真不一定能抓住他。

    “我不要你帮我偷东西,我要你妙手空空的秘诀”林墨来自然不是为了逼迫公孙妙去偷东西,他只是对其中的秘籍感兴趣。

    很多时候,绝佳的开锁手法比绝世武功好用多了。

    公孙妙神情不定,一脸的挣扎之色,林墨见此也不多等,一拳拍出,胡大鼻子原本就鼻青脸肿的脸更加的难看了。

    “你都已经隐居了,发誓再也不偷了,为了这个誓言你剁掉了自己的三根手指,偷盗的手艺也不打算传给别人,为什么不能给我?”林墨道。

    是的,公孙妙的手指是他自己剁掉的。

    三年前,公孙妙当着我父母妻子的面,切下我的小指,发誓以后绝不再偷了。

    可是有一天,他看了八匹用白玉雕成的马,他的手又痒了起来,当天晚上就又将那八匹玉马偷了回去。为此,他切断了自己的无名指。

    可又过了两年,他又破了戒。那次他偷的是用一整块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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