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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地球人很恐怖-第10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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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我有了一个自己的家,第一次住进来的时候,我在床上打滚了一晚上都无法入睡。

    这是一个普通的小区,但是条件还不错,重点在于这间房子的阳台可以直接看到那个梧桐巷,这才是我愿意买下来的关键因素。

    我希望有一天,如果小南厌倦了自己的生活,想要回来看一眼曾经住过的地方的时候,我可以在阳台上低头直接看见他,接着直接像个可爱的小猴子一样从楼上直接跳楼扑到他身上,告诉他我很想你。

    可是他始终没有出现,我也在家里日复一日的等待着,像个等待丈夫外出归来的望夫石。

    我搬了个小凳子坐在阳台上,趴在上面无精打采的看着梧桐巷,仿佛一个寂寞难耐的妇人心痒难熬了一样,我看日出日落,看人潮起伏,看悲欢离合,看落叶归根。

    我始终在等待着,等待着哪一天,那个冷峻的男人出现在梧桐巷的弄堂口,他肯定不会为那些悲春伤秋的事情而落泪,所以我会流泪,我会替他去泪流满面,也会替我自己。

    呐,小南,你在哪儿,你过的好么?

第134章 李辕() 
淅淅沥沥的秋雨洒落在地上,啪嗒啪嗒敲打着雨伞,我撑着伞走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耳边是雨水声和街上出租车司机愤怒的按喇叭的声音。

    周围的人们沉浸在下班的轻松气氛里,就像刚刚刑满释放的囚犯,快乐得奔跑在雨水里,虽然因为没有带雨伞而被淋成了落汤鸡,但是相信他们那颗一天劳碌后获得解放心脏还是在快活的跳动着。

    我向前进,下班的人们迎面而来,有伞的人像是高贵优雅的欧洲贵族一样欣赏着没伞的人在雨中撒欢奔跑宛如泼猴的样子,然后得意的笑着,我看着这些人,扬了扬嘴角——我发现我与他们也差不了多少,我撑着彩虹伞走在人群里,很快融入他们,成为这些人的一员。

    老实说,我觉得我穿着这件黑色西装礼服的和手上彩虹伞十分的不搭,就像一个手持机关枪的魁梧老兵大吼一声“芭啦啦小魔仙全身变”一样,简直违和到了鬼畜的地步。

    只是这把伞是楼澜买的,她买的时候当然不会考虑我的感受。

    我笑了起来,笑的很开心,和十年前的笑容不一样,那时候我还喜欢故作淡定装模作样,我喜欢故意笑的很邪恶,其实我心里未必有我的笑容那般欠揍,那些都是为了掩饰我内心恐惧而做出的假面具,真实的我是怎样的,我自己都不清楚,可能楼澜会懂吧。

    我知道我很帅气,我和我那位杳无音信的大哥有着相同帅气的冷峻容貌,只是我更柔和秀气一点,他更加锋利一点,我看到了好几个姑娘因为我的笑容而撞击在了电线杆上,然后我笑得更开心了——这次我笑的很邪恶,很邪魅,因为我在幸灾乐祸。

    这些姑娘可能想象不到,我这个看起来十七八岁的秀气小男生,真实年纪是二十八岁,都快三十而立了,但是这不重要,因为我身边的人,无论是楼澜还是鹿茗衡,她们的容貌也宛如得到了什么幸福的魔法一样永不衰老,就像青春永驻的仙女一样,我们这一家子不需要拍照,也能把青春岁月永远揽在身边。

    当然,我和楼澜是禁断的情侣关系,而我和鹿茗衡,算朋友吧?当然,异性朋友在一起同居怎么想都不对劲,只是我是个外表浪荡内心朴素的老实人,她不对我动手动脚我也不会对她有什么非分之想,倒是另一方面,我觉得茗茗和楼澜有往百合花开发展的趋势,对此我并不反对,只要楼澜愿意就行了——这显然不可能呀。

    我撑着伞走到了一家点心铺的门口,穿着工作服的楼澜大老远的就在冲我招手,像一个欢呼雀跃的小女孩,周围的女孩子都羡慕的看着她,羡慕她有这么帅的男朋友,而周围的男同胞则愤怒的看着我,痛恨我有这么可爱的女朋友。

    不过更多的人都是啧啧惊奇我们这一对郎才女貌。

    我走到点心铺门口,教训道:“都说了今天会下雨,叫你带伞也不带,还要我大老远送过来。”

    楼澜嘿嘿笑着,吐了吐舌头,想一个可爱的小松鼠,我忽然猜到了什么,板着脸:“你知道会下雨,故意让我来送伞?”

    楼澜遮遮掩掩的不和我对视,她拽住我的手腕,说道:“走啦,去百货超市,家里的零食又吃完了。”

    我无奈的摇摇头,然后又笑了起来,因为看到她的笑容,我就觉得很舒服,就像得到了什么过去不曾有过的快乐一样。

    彩虹伞不算很大,只能面前把我和楼澜笼罩在下边,我犹豫了一下,把伞往她那边靠了靠,于是我的半边身体就暴露在风雨中,一滴滴白色的水珠飘飞到了我的身上,让我的黑色西装礼服看起来好似长白毛了一样。

    楼澜显然也发现了这个状况,不过她幸福的笑着,狡黠的眨眨眼睛,很享受我对她的关心。

    以前她试图把伞推过来,然后被我直接否决后,她就再也不这么做了,每到下雨天,她都很享受我对她的关心,而我,也沉静在这种氛围里。

    进入商场,我拍掉了雨水,和楼澜一起去买零食,她喜欢吃什么零食我都很清楚,而且我经常会单独来买,所以我们的购物是没有任何分歧的,我甚至会提前猜到了她想要吃什么而帮她直接取过来,所以她一般是帮鹿茗衡挑零食,那个九尾白狐喜欢的零食和楼澜差异不小,而且我记不住——实际上是懒得去记。

    所以鹿茗衡的零食都是楼澜帮她挑,而楼澜的零食则是我一股脑儿全部采购,因为太多了,每次买零食回去的时候我都觉得旁人看我的目光不太对劲,他们似乎怀疑我刚刚抢完银行,大大小小的袋子里都是一叠一叠的现金钞票。

    走出卖场的时候,我的双手已经被大大小小的塑料袋彻底占领,因此撑伞的重任交给了楼澜,这丫头玩心很重,看到水塘都想要去踩一脚,有时候我真怀疑她的心理年龄是反向发展的,和她走在街上,我觉得我在带一个七八岁的孩子而不是一个漂亮可爱,芳龄28,容貌18的新时代女性。

    “李辕。”她忽然喊了我一下。

    在最早以前,她喊我都是喊的“二哥”或“哥哥”,在假扮情侣的那段时间里,她会装模作样的喊我“老公”,而我也很配合的喊她“老婆”顺便趁机把她往怀里搂一搂,不过那都是十年前的事情了,现在她喊我“李辕”,而我也喊她“楼澜”,似乎这样的称呼就标志了什么新的关系开始了一样——我一直想要和这丫头订婚来着,只可惜家里那只九尾白狐誓死反对,每次一提这个她就一副要拿着炸药包英勇就义的模样,而且是与我同归于尽,只能作罢。

    算了,这样的生活,不是也挺好的吗?

    我的生活并不孤单,我与楼澜是相爱的恋人,家里还住着一只发起火来能毁天灭地的九尾白狐——而且那家伙还特别喜欢吃醋,所以我的生活很愉快,充满了欢笑,这样的生活在十年前只会出现在我的梦境里,可现在却真实的实现了,所以我曾经一度很想要流眼泪。

    十年前啊?

    这时候,我才想起,自从开始了崭新的生活后,那些充满流血,黑暗,死亡,阴谋,厮杀的过去,很少闪烁在我的脑海里了。

    我突然想起了我的哥哥李迦南。

    大哥,你过的好吗?你和父亲最后都怎么样了?不知为何,突然对你有些思念啊。

    还有三个字,一直想要对你说,却始终没有机会。

    “对不起。”我在雨伞下的安宁中,神情恍惚的说了这三个字。

    “怎么了?”楼澜困惑的扭头。

    “没什么。”我笑了笑,看着她明媚的眼睛和精致的小脸,就这样提着无数零食,奋力的把身边的女孩抱在了怀里。

    她错愕的站在原地,手上的彩虹伞无意识的跌落在地上,然后被清清冷冷的风雨吹出老远

第135章 雷鸣() 
我醉眼朦胧的从床上爬了起来,看着同样酩酊大醉睡在一旁用一条腿搭在我身上的萧渔,然后再看了一眼红彤彤的床单,和很多混乱之后留下的狼藉,才明白发生了什么。

    昨天是我和萧渔的婚礼,在婚礼上我和萧渔的师傅陈秋河拿五粮液当白开水喝,鬼知道一共把多少瓶五粮液茅台酒灌下了腹部,连我作为武者的强悍体魄都要遭不住了,结果记忆最朦胧的地方,是我回头看到我老婆萧渔也和我爷爷司徒秋人在拿二锅头对瓶吹,而且一次十瓶,我相信等我们这对新婚夫妇被众人合力像抛尸一样丢到床上的时候,我们都已经烂醉如泥的变成两条死狗了。

    两位老前辈,人类世界的支柱,就这样在婚礼上疯狂给两位新人灌酒,这像话吗?这对我们的身体素质也太看好了吧?我不满的想着,不过心里更多的还是新婚之后的喜悦,现在我和萧渔终于是夫妻了,这场十年的爱情马拉松落下帷幕,相信所有人的心中都是喜悦的。

    “马勒戈壁!”娇艳妩媚却又狼狈不堪的新娘子在床上说梦话,嘴里蹦出了这四个字,让我打了个寒颤,以为她在骂我。

    我穿上衣服推开屋门,客厅里到是很安静,都是一副打扫过的样子,昨天醉眼迷离中看到的那些欢笑仿佛都是过眼云烟,眼睛一闭一睁,就全部没有了,我心有感慨的坐在沙发上,感觉自己变成了诗人,一张口就能喷诗百篇,一抬腿就能闻鸡起舞。

    “嘟嘟嘟——”电话响了,来点是张克恩,我接了电话,听见他略带猥琐的语气:“昨晚快活不?”

    我不知道他在说哪方面的快活,所以我在电话那一头翻了个白眼,然后说道:“老婆还在睡觉,不然我告诉她,她能冲到特别行动处把你给砍死。”

    张克恩在电话那头笑的很开心,我也跟着笑了起来,然后低声说道:“我全部回忆起来了。”

    “真的?!”

    张克恩激动的在电话那头哇哇乱叫,简直是一疯子,不过我能理解,所以我很平静的等他叫唤的差不多了,才说道:“出来喝一杯?”

    “喝!”张克恩大声道。

    我们在威海市街边的一家烧烤摊会了面,这里没有昨夜婚礼上那些昂贵的红酒,只有啤酒,没有动辄千金的饭菜,只有普通的鸡翅,烤串,可是我们依然吃的很开心。

    我和他一边喝啤酒,一边吃烧烤的过程中,我清晰的感受到了他几乎要哭出来的快乐感,是啊,十年前我在病房里睁开眼睛,看着他然后问了一句“你是谁啊”的那一刻,我相信他的内心是崩溃的,就像我在得知我失忆之后,我也的心情也很崩溃。

    我身边各式各样的人,认识的,熟悉的,亲近的,都编织了各式各样的版本给我用来复习我的过去,可是那些像背书一样记下来的过去又怎么可能真的变成五彩斑斓的回忆?那是虚幻的,像童话故事一样梦幻的,不切实际的,就好像我看到了张克恩,他能够自然的和我勾肩搭背,我却在心中涌现出了厌恶感——你谁啊,我和你真的那么熟悉吗,我以前都和你这样走路的吗?

    当然我以前的确不是和他像两个混混一样勾肩搭背的走路,不过我们真的很熟悉,只是后来熟悉变成了单方面的,只有张克恩对我的回忆,而不是我们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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