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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重生之蛰伏-第66章

小说: 重生之蛰伏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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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前世在一些论坛里灌水的经历?

    渡船靠岸,林默和孙静手拉手的走上岸边,然后就向着前面不远处的村子里走去,后面的晓霞犹豫再三后还是觉得不能露怯,所以也跟了上来。

    “他们也跟上来了,好烦哦!”孙静回头看见了那二人也在后面,于是小声的告诉林默。

    “这又不是我们的私人地方,别人想去哪我们管不着,反正吃完饭我们就回去了,难不成他们还能跟到家里去?”林默捏了捏孙静的鼻子,拉着她加快了脚步。

    “好香啊!”孙静极力的嗅着空中的香味,两眼放光的盯着前面的几家招牌——王家坝正宗酸汤鱼。

    王家坝的村民们守着这个渡口和旅游胜地可谓是得天独厚,可特殊时期他们也不敢出来吆喝着做生意,直到几年前国家开始放开私营经济的缰绳后,就有头脑灵活的率先利用本地的特产:鱼和糟辣椒做起了酸汤鱼的生意,一时间顾客盈门,于是马上就有不少跟风者,他们有的一样做酸汤鱼,有的就到岸边去卖些油炸鱼蟹,虽不说大富大贵,但也能在农闲季节挣些钱补贴家用,到了后世这里就直接搞成了农家乐,休闲旅游两不误。

    这些经营酸汤鱼的实际上就是在自家的屋子里,林默挑了半天才找了一家看着比较干净的进去,进去后发现里面的房间布局和普通人家户没什么区别,只是老板娘很豪爽,她带着林默去后面看鱼。

    一个大水泥池子里上百条鱼儿在游动着,老板娘指着水池说道:“看看,全是活蹦乱跳的,我家可不会拿死鱼来糊弄客人。”

    林默点头表示认可,随即自己用网兜捞了大约有一斤鱼上来交给老板娘。

    “你去坐着,马上就好了,我家那位的手艺可是没得说!”老板娘先用秤称了重量,给林默看了刻度和翘翘的秤杆后,笑呵呵的用一个大碗装上鱼去了前面的灶台。

    从江市或者说是西南省的小型餐馆都喜欢把灶台修造在大门的边上,以向顾客展示自己厨师的手艺和生意的兴隆,当然还有让顾客可以监督制作流程的意思,不然我要了一斤鱼,可最后端到桌子上的只有八两,那找谁去?

    林默看着老板娘飞快的把鱼宰杀掉,然后清洗干净后放在灶台上,一个叼着烟的黑脸男人透过烟雾瞅了林默一眼,嘴角一震,长长的烟灰被抖落到地上,随即他麻利的向锅里倒入由菜油和猪油混合而成的炒菜用油,等着青烟冒起后一碗糟辣椒被倾倒进去。

    “唰!”锅铲翻动着锅里的糟辣椒,一股香味弥漫了整个厨房。

    等火候差不多后,厨师再次倒入一碗酸菜坛子里的酸汤,最后注入井水。

    “你家这糟辣椒泡得挺好啊!闻着这味道就感觉正宗。”林默对着老板娘夸赞着她家的食材地道。

    “那可不是,我家的酸汤鱼就好在这个自家做的糟辣椒,要选好辣椒和生姜,还要用好酒倒进去,这可不是一般人家舍得下的本钱。”老板娘眉飞色舞的说着自己的独门秘籍,也不怕被林默学了去。

第80章 豪爽而不占小便宜的老板娘() 
“老板娘,来给我们捞鱼。”老板娘正觉得林默这个小伙子是个识货的人,于是把自己家的糟辣椒泡制的流程都细细的和他说着,外面却有顾客在叫她,她只得遗憾的结束了自己的教程,急匆匆的去后面招呼顾客。

    “冤家路窄!”林默一出来就看见那位晓霞正用手绢捂住鼻子,厌嫌的看着周围的环境,而国华没在,想必刚才就是他叫的老板娘,现在应该在后面看鱼去了。

    看见林默从厨房出来,晓霞的嘴角挑了挑,不屑之意甚浓,只是林默却没有跟她较劲的意思,径直去了自己的房间。

    “你怎么去了那么久才回来呀?我都等急了!”孙静坐在小板凳上撅着小嘴不乐。

    现在的孙静越来越像是个小孩似的,当然她也只是在林默和家人的面前才会这么的原形毕露,作为家中的老幺兼独女,孙静那是一个万千宠爱集于一身,只是遇到了林默这个克星,这才时常露出些小儿女态来。

    “怎么了,一日不见如隔三秋?那咱们刚才这段时间该算是多少了?让我想想啊!”林默假装扳着手指头计算着二十四小时和三年的时间转换。

    “林默!我饿了。”孙静把头靠在林默的肩上,踩了一下午的船确实是消耗比较大,连林默都觉得肚子里在打鼓。

    “马上就好了,刚才我已经看见鱼进锅了。”林默知道孙静现在只想吃米饭,所以背包里的零食都没有拿出来。

    “让让,让让。”急促的声音后,老板娘手里提着炭炉走进来,后面跟着一个男人双手端着一个铁锅,上面热气腾腾的。

    把炭炉放进桌子中间的洞里,然后铁锅架上,米饭一小盆,还有些蔬菜和豆腐。

    老板娘把两个辣椒水放在桌子上,笑着说道:“米饭随便吃,不够就自己到外面去盛。”她对林默的印象很好,所以连蔬菜都多抓了一把。

    “吃吧。”等人走后林默夹了一条鱼到孙静的碗中,自己也飞快的干掉一碗米饭后才感觉肚子里有了些底。

    “听我的没错吧?”林默看着孙静吃的香甜,于是帮她下了些蔬菜和豆腐。

    “你们把桌子擦干净一点,看看这里,这里,咦…看这脏的,国华,咱们还是去从江饭店吧,这里简直就是没法坐下去。”

    “我们这里就是这样的,你要是不喜欢就出去。”老板娘中气十足的声音传到了林默的耳中,看来她被那位晓霞的话给伤到自尊心了。

    “走就走,我还不稀罕在这种地方吃饭呢!”

    “哎,晓霞,等等我。”

    “走,往哪儿走,点了东西不给钱就想走,没门!”熙熙攘攘的声音传到了林默和孙静吃饭的门口。

    “国华,给她钱,这种地方以后再也不来了,都怪你,推荐的什么地方啊?”黄色的梦特娇从门口一闪而过,稍后是追上去的国华。

    其实这里吃的就是一个农家的氛围,你要挑三拣四的主人家都不待见你,到了这种地方还想着要五星级大酒店的服务,这只能怪他们太矫情。

    “我家可不是贪小便宜的人,这锅鱼大家都分一分,不收钱。”说着老板娘就端着铁锅给每桌顾客都分了几条鱼,连林默他们都分到了四条。

    “老板娘,你不要理这些所谓的城里人,一个个打扮得毛光水滑的,外表金光闪闪,兜里面是阴风惨惨,一个字,装!”

    “这两个傻儿倒是便宜了我们,他们也是傻,你要是嫌桌子不干净,那就端到外面去吃嘛!”

    “人家一看就是娇生惯养的,哪里会在外面吹着风吃饭哦!”

    听着外面顾客的议论,林默和孙静对视了一眼,忍不住都笑了起来,这个老板娘让人太解恨了,直爽但不迂腐。先要求对方给钱,这是天经地义的,然后再漂亮的把鱼一分,马上就得到了广大顾客的支持,发生了这件事不但没有影响到店里的声誉,还间接打了一个不贪小便宜的广告,可谓是一举两得。

    吃完了酸汤鱼,林默取出寄放的摩托车,在突突的发动机声音中就带着孙静离开了王家坝。

    林默先把孙静送到家门口,看着她用钥匙打开门后这才下楼。

    晚上林默躺在床上,手里拿着一本七侠五义在慢慢的翻着,看了一会他就把书合上,思索着邻里的扩张方向。

    邻里现在作为国内最大的快餐连锁是业内公认的,就算是今年的肯德基进入中国林默也不会心虚,邻里可提供给顾客的选项可是太多了,你有汉堡包,我有肉夹馍;你有炸鸡块,我有煎里脊…你有的我也能抗衡,可是我有的你却是只能望洋兴叹,各种正宗的中华菜肴可不是几种简单的美国肉夹馍就能比拟的。至于服务,前世在肯德基消费过的林默可是非常的清楚,不过是平平而已,而邻里却是定位于把顾客当做是自己的邻居,对于企业文化这一块一直都抓得比较紧,巡查部这两年经常下到各个门店去检查服务质量,发现一起就查处一起,绝不手软,所以现在邻里的顾客投诉是最少的。

    现在邻里在国内的一二线城市基本上都布局完成,下一步只是横向发展而已,进一步扩大对市场的占领,而三四线城市的布局从今年开始也要提速,林默已经派出了经验丰富的员工开始下去调查当地的市场,等他们回来汇总后就是邻里新一轮扩张的开始。

    “打到资本主义的老巢去!”林默想着上次和李兰讨论到邻里开到美国去的可能性时,李兰说的这句话,是啊,美国现在是全球最大的市场,消费能力不是现在的国内所能比拟的,中餐馆虽然是开遍了整个美国,可都是些散兵游勇,不成规模,而且基本上都是为了迎合美国人的口味而把菜改得面目全非的。

    “我却不信中华美食就不能征服那些味蕾简单的外国人!”林默已经打定主意,如果邻里真的能开到美国去,那么邻里的菜谱最多是做一些微调,绝不放弃中华菜系的原始风味。

    时至今日邻里已经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菜系,其中集合了国内几大菜系的精华,再由邻里总部的大厨们根据顾客的反馈不断的改进,兼顾了色香味的同时,也简化了制作流程,并且在成本控制上做得不错。

    由于昨夜睡得有些晚,再加上今天是星期天,所以林默难免就日上三竿犹高卧,起床后急匆匆的吃过早餐,林默在弟弟妹妹的讨伐声中狼狈而逃,他今天要去自己的据点打扫卫生,不然那地方可就没法住了。

    其实林默的新据点离家不远,只有三公里都不到的距离,林默骑着小蚱蜢颠颠的来到了位于张家巷的小院,停下车后看着门口石板的缝隙里已经钻出了几株青草,林默摇头上前把它们都给拔掉,再晚来一个月估计门口都可以养兔子了。

    推开大门,林默看着院子里长势良好的杂草有些晕乎,尼玛这么多?我一个人得拔到什么时候啊!于是他果断的出去找外援。

    林默再次骑着小蚱蜢出发,他的目的地是邻里边上的小十字,那里是楼楚区最大的流动劳动力市场。

    到了小十字,转头就能看见正在双木大楼边上做地基规划的技术人员,等到明年三月美国那边的二千万美元到账后就开始施工,图纸已经交由西南省建筑设计院设计,至于施工单位得等到明年再谈。

    小十字的一个大空地处现在是稀稀拉拉的站着十多个人,如果是工作日的话,那么这里将会聚集上百名劳动力。时常有些卡车或是拖拉机在外面一停,事主朝着里面大喊一声:“三百包水泥,只要六个人。”顿时就会引发一场争夺大战,为了争夺到这些活他们甚至都分成了几个小集体,大家有活就按照顺序来,今天是你们,明天就是我们,倒也和谐。

    林默一进去,马上就有两个人围了上来,其中一个看着四十多岁的男人问道:“小伙,有什么活?需要几个人?”

    林默看着他那张被太阳晒成了古铜色的脸,一张嘴就喷了一股酒气出来,这倒不是他的问题,在这里扛活的男人大多都会一天喝三顿酒——早中晚,据说是因为体力劳动太累,所以需要用酒来舒筋活血,让自己的身体亢奋起来才能顶住高强度的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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