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宋末之山河动-第8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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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咱们不能只因为发了些牢骚就抓人,再说凭他们也掀不起风浪来,还是再看一看。若是真有对朝廷不利之举,再动手不迟!”赵昺明白郑虎臣的意思,摆摆手道。
“如此属下便加强监视,查实其罪证!”郑虎臣点点头道。
“朕倒是想亲自去会会他们,看看到底都是些什么人!”赵昺端起杯子喝了口茶道。
“陛下,这些人开社的时间不定,地点不定,再说咱们贸然寻上门去也不会让咱们进去的。”郑虎臣知道小皇帝的意思是又想出宫玩去了,他对此是颇为头疼,便出言敷衍道。
“这有何难,咱们又内应啊!”赵昺向前探探身子坏笑着道。
“这……陛下不会打草惊蛇吧!”郑虎臣立刻明白了,马端临就是陛下身边人,又是吟社的,自然能够掌握他们的行踪,带几个人进去也是无妨的。可他仍然试图阻止道。
“他们中认识朕的人寥寥无几,再说几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士人又能奈朕如何!”赵昺毫不在意地道……
…………
几天后,一辆马车驶出了皇宫的角门,这辆马车十分平常,就是最为常见的单辕车,罩着素色车棚,很快融入了御街上的人流中,向南驶去。
“贵舆,今日诗会怎么会选在寺中?”马车里空间不大,四个人挤在其中有些局促,赵昺问道。
“公子,现在天气渐凉,湖上阴冷便选在了青林寺,那里清净又有庵房,吃住都十分方便。”马端临答道。前两日陛下突然问起月泉吟社的事情,并表示很感兴趣,想去看看。他十分为难,又不敢拒绝,恰好接到在沐休日有诗会的消息,便知会了陛下,也有了今日之行。
“马主事,今日中可有与陛下会过面的人参加?”谭飞问道。他此前已经问过,但谨慎起见,还是再次确认道。
“谭统领,吾已经问过,诗会中与公子会过面的人本就不多,即便是其中的官员品级大多不高,没有得见龙颜的机会,参加过朝会的几位官员已经安排轮值。不过,吾担心的是邓牧,其与陛下会过面,但是否前来,吾不敢确定。”马端临言道。
“无妨,吾虽与邓牧在西湖上见过面,却是没有显露身份,其即便去了也不知吾的真实身份。”赵昺摆手道。
“公子所言不假,此次公子又是以吾的子侄身份前去,他见了即便有所怀疑,也不会多问的。”马端临想起在当日西湖之上的事情便忍不住想笑,想想言道。
“那天邓牧被气糊涂了,估计早已不记得公子的模样啦!”王德在旁呲笑道。
“那确不一定,只怕印象会更加深刻!”谭飞却有些忧虑地道。
“呵呵,那日邓牧被公子气得衣服都脱光了,这种颜面尽失的事情即便认出了公子,岂又有脸相认的。”马端临听了失笑道。
“混账!”正在几人说话时,马车突然停住,紧接着传来车夫的咒骂声。
“怎么回事?”谭飞急忙撩开车帘问道。
“教头,两个家伙纵马驰街,险些冲撞了咱们的车辆!”马夫也是侍卫,他回头问道。
“嗯,警醒些,不要快行!”谭飞皱皱眉嘱咐道,但还是松了口气,此次出门只带了两个侍卫充作马夫,遇到事情堵在路上就麻烦了。
“纵马驰街,就没有人管吗?伤了人怎生是好!”赵昺却是十分生气地道。
“公子,此事自有人追究,若是伤了人也会依律惩处的!”马端临言道。
“哦,律法中还有此项?”赵昺有些吃惊地道,心下琢磨难道这个时代也有交通法了。
“公子,当然有。”马端临笑着道,“《宋刑统》规定诸于城内街巷及人众中,无故走车马者,笞五十;以故杀伤人者,减斗杀伤一等;杀伤畜产者,偿所减价。若有公私要速而走者,不坐;以故杀伤人者,以过失论;其因惊骇不可禁止而杀伤人者,减过失二等。”
“公私要速者,‘公’谓公事要速,及乘邮驿并奉敕使之辈;‘私’谓吉凶疾病之类,须求医药并急追人而走车马者,不坐;虽有公私要急而走车马,因有杀伤人者,并依过失收赎之法;其因惊骇力不能制而杀伤人者,减过失二等,听赎其铜,各入被伤杀家。”
“原来如此!”赵昺听了点点头道。
马端临见小皇帝似有不明,又详加解释了一番。赵昺才知唐宋时期行文中的“走”,不是“行走”之意,而是指“疾跑”,这个意思还保留在“走马观花”“三十六计,走为上计”等成语中。“走车马”即是策马疾驰或驾车疾行。
“无故”,指没有公私紧急事务。“公务”指急递公文、传送敕令、消防官兵救火等公共事务,需快马加鞭,不容逗留;“私务”指报丧、送病人治病、紧急追人等私人急事,也不可耽误。“人众”,按唐宋法律的解释,“众谓三人以上”,有三个人以上即可称“众”。
也就是说,宋朝政府对市区交通实行“限速”制度,除非有公私紧急事情,任何人不得在城市街巷以及有三名行人以上的地方快速策马、驾车,否则,不管有没有撞伤行人,均视同“危险驾驶”,给予“笞五十”(屁股打五十小板)的刑罚。就如今天超速驾驶,不管是否造成事故,都要对驾驶员扣分……
。
第1053章 尼站()
如果说闯了‘限速’要接受行政处罚的话,但是若是因为“飙马”“飙车”而撞伤路人呢?按照现代的法律就有转为刑事的可能,而让赵昺感到有意思的是宋律则是直接转为刑事案件,且比照‘故意伤害罪’减一等处罚,并制定了详细的细则,使他感到比之现代还要严厉。
在宋刑法中将将故意伤害罪称为“斗杀伤”罪,也要根据伤势轻重给予不同量刑——以“见血为伤”。轻伤杖八十,导致耳鼻出血或吐血的,加二等;打掉人牙齿、毁坏人耳鼻、损伤人眼睛、折断人手指脚趾、打破人脑袋,烫伤人肌肤,为重伤,徒一年;打掉人两颗牙齿、折断人两只手指以上,及揪掉人头发,徒一年半;殴人十指并折,不堪执物,致人终身残疾,为严重伤害,流三千里;因斗殴致人死亡,处绞刑;使用凶器故意杀人,处斩刑。
宋律对“无故走车马伤杀人”的处罚,将比照斗杀伤量刑,不过会相应地“减一等”,比如“斗杀伤”致人终身残疾,依法应“流三千里”,而“无故走车马”致人终身残疾,则“流二千五百里”。
在现代有‘消防车撞死人不偿命’的说法,宋律也有如果有公私紧急事务要办,法律允许办事人不受“限速”制度的限制,可以在街巷快马加鞭。但是如果因此致人受伤或死亡,则仍会以“过失伤害罪”论处。宋律同样对“过失伤害罪”的处罚较对“故意伤害罪”为轻,而且允许赎刑。
也就是说可以通过赎金支付给被车马撞伤亡的人家而获得对方谅解,相当于现代支付经济赔偿后达成刑事和解。如果有公私急事而在街巷“走车马”,由于马匹受惊、不可控制而致人伤亡,则按过失伤害罪“减二等”论处,也允许赎刑,赎金会少一些,但同样会作为经济赔偿金支付给受害者家庭。
如果“走车马”并没有伤人,只是造成他人财产损失,则必须向受害者支付赔偿,赔偿标准按“减价”即财物因受损坏而发生价值减损的那部分计算,如果致使他人财物灭失则按市价全部赔偿。
赵昺听完觉得很有意思,在他前世的记忆中,对于古代律法的评价往往是残酷,且没有人性化,非是以人为本。但从此有关交通的法条中则可以看出,宋朝政府针对交通肇事行为的立法,是仔细考虑了当时宋人的生活的,且又在情理之中的。
‘御车’向前走了一段,前边道路又是一滞,赵昺撩开车帘向外看去,却是刚刚纵马的两个少年被开封府巡街的衙役拦住,一群人围着看热闹堵住了道路,而看情况并没有出了车祸,但只凭‘超速’这条,板子也是挨定了。
路上虽多了这么个插曲,却也没有扰了赵昺的兴致,几个人说说笑笑出了城,行了一段转入一条支路,转入山中,又行了有半个时辰才在一座寺前山门停车。赵昺下车看看匾额知道到了地方,而这座建于半山之上的寺院看着规模不小,又在山谷之中别有番幽静,也难怪这些人会将诗会选在此处。
马车是上不去了,赵昺与几人拾级而上,此时亦有香客前来,不时有两人抬的青布小轿与他们擦身而过,也有同是参加诗会的人与马端临打着招呼,同行的人也越来越多。他此次就是来听的,又担心被人认出,所以只是跟在马端临身后,渐渐也听出此次诗会乃是方回提议的。
“贵舆,诗会怎会在此处举行!”越往前行,已有负责接引的社员指路,临近寺门却转向了另一条石板路。起初赵昺也没有在意,一般的寺院都设有别院供香客、居士小住,以免扰了僧人们修行。可当他们按照指引来到一处院落时,看着古朴典雅、玲珑清秀,颇接近民居情调。门额上却写着‘莲花庵’几个字,分明是座尼姑庙。他知道一些寺院会建有庵院,以供出嫁的女子修行,但是诗会在这种地方举行就显得让人不解了,
“公子,初时只说在青林寺,谁知竟然安排在了尼站!”马端临听了迟疑了下,却是涨红了脸颇为尴尬地道。
“马先生,你怎么能将公子带到这腌臜之地呢?”王德听了却是急了,唬着脸问道。
“这……我事先确是不知,否则天大的胆子也不敢带公子前来啊!”马端临听了却是苦着脸辩解道。
“哼,怎这么不小心,此事若是传了出去,公子声名有污,看太后不灭了你马氏全族。”王德满是怒意地低声道。
“吾也是无心之举,如此咱们速速回转!”马端临好像也意识到不妥,脸上失色便要转身道。
“这是为何啊?”赵昺此刻却是一头雾水,他虽觉的在尼姑庙中举行诗会多有不妥,但是只要恪守礼教也非不可,但他们却避之不及,不解地问道。
“公子,这……”王德看着小皇帝一脸懵逼的样子,知道他不弄清原委是不会回去的,便在他耳边解释了一番。
“原来如此!”赵昺听了解释恍然地点点头,嘴角不自然的抽了两下道。他也才得知原来这尼站尚有如此来历。
尼,梵语“比丘尼”的简称,意指佛教中出家修行的女子。站,蒙古语的音译。驿站,古时传递军政文书的人中途换马、食宿或转递之所。元代驿站称“站赤”,省称“站”。蒙古人多信奉藏传佛教,与中原佛教还是有异,和尚是允许结婚生子的,娶妻者比比皆是。
在蒙元攻陷江南后,也是先后派遣僧侣前来江南,担任僧官意图从宗教上达到统一,这些和尚更在政治上成为当权派的一部分,气焰熏灼,他们不仅霸占美貌女人,而且政府还特地设立了变相的妓院“明因站”供他们淫乐。
而这些人每每到了寺院,便呼尼之少艾者供寝,寺中苦之。於是专作一寮,贮尼之尝有违滥者,以供不时之需,名曰‘尼站’,也就是尼寺中专供来往僧官和侍尼淫乱的屋舍。现下蒙元虽然被赶出江南,番僧被驱逐,但是一些寺院中的尼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