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求凰-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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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只有经历过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大自然,在那一刹那,这些人工饲养的骏马完全摆脱了人类加诸于它们身上的种种束缚,真正实现了一种最大自然化的高贵灵魂的展现和腾飞!
“少爷,我想我很聪明,我跟着纳塔学了三天,就学会了驾驭马群的这种技巧了!现在,我可以控制这批马群,少爷如果不认为小星太小,不足以托付重担,那就把它们交给小星,小星保证一匹都不少地把它们送到云二叔的手上,少爷你也不用发愁啦!”程星得意洋洋地说,话语中却又透露出十分的纯真。
我的眼眶微微有些湿润,刚刚我还在心里责怪他太贪玩,没想到他却是在全心全意地寻找方法为我分忧,这么个小小的孩子,在我们那个年代还是个才上初中什么都不懂的孩子,现在却因为坎坷的身世,比别的同龄孩子早熟,更比别的同龄孩子会关心人,是我错怪他了!
“原来小星是在为我分担呢,既然小星这么有信心,我就把这群马交给你,顺便让顾叔叔护送你。如果你把这件大事办成了,我以后不论去哪里都带着你!”我笑道。
“真的吗?以后不论商队去哪里,少爷都带上小星?”他惊喜地问。
“我怎么会对你失信?”我笑着揉揉他的头!
“哇,太好了!”他欢呼起来。果然是个孩子!
我笑看着他冲进一群雪白的羊中,扬声脆笑,惊得羊儿纷纷逃散,惹得头羊大怒,跟着他就追!
不知什么时候,云青来到了我的身边,又给我带来了好消息——附近摩原族的其他部落听说了我们的事情,纷纷赶着马牛羊从四面八方赶来,看来,我们剩下的货物恐怕进不了草原深处就会被换购一空了!
扬鞭跨马,我回头奔向我的帐篷,这商队第一次出门,竟是预料不到的顺利,不仅为我们带来丰厚的利润,更为我们往后的前进带来了千金难买的信心、和一条由我们开创的独一无二的商路!
此刻,我只觉得雄心万丈,热血沸腾!
“云青,你说,如果我们在这片草原的边缘设立一个我们的商号,专门出售草原人需要的物品,这是不是个好主意?!”
“是好主意!”他的回答永远简短,也永远坚定!
“好,我决定了,我要在这里,在这片广阔无边的草原上,写上我凰爵集团的辉煌——像这片草原一样的辉煌!”
[第一卷 雏凤清声:第五十章 奸细]
这次的货物一售而空,仅剩下几件琉璃和白金首饰。我用灰尘里藏鸡蛋的办法,把灰尘换成最精细的面粉,将易碎的琉璃裹在其中,这样经过千里迢迢的商队行进,琉璃竟然丝毫没有受损;而那几件白金首饰则不太受到草原人的喜爱,毕竟对于常年与羊群打交道的他们而言,这种东西是很不合用的。族长对琉璃爱不释手,对首饰却不屑一顾,我便没有跟他们解释,他们是不会懂的。
我将几件琉璃送给了族长,以答谢他这几天的招待之情(我一点也不知道,这几件小小的琉璃在后来几乎给我带来了灭顶之灾,当然,族长是无辜的,但我更无辜!),他则举行了盛大的欢送仪式欢送我们,几乎所有的摩原族人都来了,围着篝火,围着我们,足足跳了一夜的舞,才肯放我们走,一直到我这一行醉醺醺的队伍走远了,还看见摩原族人热忱地向我们招着手说再见!
纳可烈也和我们道别了,果然,他并不是摩原族人,他要向更北的方向而去,而我却要向西部的城镇方向去,我们就在这里分手了!
临走前,纳可烈对我说了一句让我意想不到的话——“云兄,但愿你永远只是一介商贾才好!”
我微微一怔,没有弄懂他的意思,他已经策马远去。
这几天虽然我对他的印象深刻,但因为忙于生意,无暇顾及其他,除了开始时的接触,也不能说与他有什么深交,可他却说出这么意味深长的话,是什么意思呢?
不想了,我哑然失笑,其实他说的也对啊,我不是商人还会是什么?我还能做什么?
在我的强烈要求下,顾武南只能放弃留一部分镖师在我身边的想法,亲自带着所有镖师,和程星以及商队伙计们一起,赶着几千头难管的动物返回关内。我,只身带着云青、程望,挑出几名稍稍能干的伙计,一路向西而去。
一路上的风光和我们来时大不相同,几乎全部是一眼望不到边的草原和连绵青山,我们饿了便钻进我们能看到的任何一个蒙古包,无一例外地受到热情招待,绝对不必担心会被拒绝;困了我们便以天为账以地为席,天渐渐温暖起来,夜里只要升起火,既驱寒气又可以吓跑野兽;偶尔路过几个极小的村庄,也都是好客的人,端出粗茶淡饭(但在他们已经是最好的饭菜了)招待我们,还死活不收我们的银钱,我们偷偷留下钱,他们便足足骑马追了我们一夜,也要把钱还给我们。
此时的我,真正有了乐不思蜀的念头,要是我和清歌能够这么放马浪迹天涯,那大概也是一件无限的美事吧!
要是有生意忙起来还好,只要像这样边玩边停,特别悠闲的时候,我的脑子一旦休息下来,便不由自主地被清歌俊逸的容颜满满地占据着,连梦里都是他,唉,郁闷!
这次草原之行,唯一的遗憾大概就是清歌不在我身边吧,我只能在每天夜里握着一块冰凉的玉佩,遥遥地思念他,可是一到了白天,我又精神抖擞,想要行得更远,离京城更远,连清歌也抑制不了我澎湃的内心!
我想,我就像是一个冒险家、一个赌徒,我永远停止不了自己对这个世界的探索,我永远也停不下自己强壮的翅膀,在无尽的蓝天下,我只想飞得更高更远,不管前方是什么,我会不会跌倒,我这辈子都不可能停止飞翔了。
这样的我,真是清歌想要的吗?
他会永远与我比翼翱翔、不离不弃吗?
他会永远像第一天认识我那样对我充满新鲜感吗?
他会永远跟得上我的步伐、不会有一天突然觉得很累而放弃与我步伐一致吗?
他会永远永远陪着我吗?
我不相信永恒,不相信爱情,只相信自己,尽管对自己充满信心但却有偶尔的善感,于是很多问题在我的脑海中生根,我可以坚强面对,却无法将它们连根除去!
所以,我选择在适当的时候忽视!
我们胯下的都是日行千里的好马,尽管一路走走停停,但五六天后,我们还是来到了天日靠北边境的一座城池,叫做北陵。
来到这北陵城池附近,气氛已经大不一样了,路上行人都是低着头,行色匆忙,连路上的一个小小孩童都拿着敌意的眼光对着问路的我们。
我们连着穿过几座空无一人的村庄,满村的断檐残壁,荒草废墟,那满地的暗红的干涸痕迹让我打心眼里毛骨悚然起来,云青见此情况,马上低声吩咐伙计们小心戒备,他则绕到我的前面替我开路。
空气中轻松欢快的因子被严肃警惕取代,我们小心翼翼地接近北陵,以专业的眼光来看,这是一座相当牢固,攻守兼备的城池,城外的护城河既宽又深,城墙全部是用青石砌成,且砌成已经有一定的年代,异常坚固,除非是用这个朝代根本没有的火药,不然一般人是很难攻进去的。
我们更不会忽视,城池顶上每三步一堆的整齐的箭垛,和那群纹丝不动的孔武有力的守城将士,大白天的,城池门竟然关得紧紧地,这里,是发生了什么事吗?
带着一肚子疑问,我们住进了城旁一家破旧的客栈。
客栈里只有一个又老又跛的掌柜,满头白发,一脸褶子,我们进去时,他正在一边擦着桌子,一边嘀咕着什么,那全店唯一的桌子看起来比他还老,四条腿都是重新换过的,桌面脏得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了,而他手里那块姑且称之为抹布的黑布,却和桌面一个颜色。
听说我们住店,他拿一双昏聩的老眼上下打量了我们足足五分钟,才慢吞吞地领着我们进了一间大通房,十来张床连着挤在这间狭小的房子里,被子褥子是我这两辈子见过最脏的,房子里还散发着一股霉味混合着怪味的味道。
云青顿时皱起眉头,准备要老板给我一间单独的房间,我阻止了他,“就在这里吧,今晚大家就挤一挤吧,明天进了城再找家好一点的。”
老掌柜慢慢地出去了,我拍拍手,让大家聚到我身边,我才低声吩咐,“今晚我们就吃些干粮,不要碰这个店里的任何食物和水,今天夜里大家也警醒点,不怕一万,只怕万一!”
“怎么?少爷怀疑——”云青大手攥上了剑柄,我伸手将他的手拍了下来。
“我可不想打草惊蛇!”我偷笑,“我还想看好戏呢!”
夜晚的星光透过破窗照进屋里,很亮,躺在云青外衣铺好的床铺上,我不禁叹了口气,这么明亮的星光,会发生事情才有鬼!
看样子,什么好戏也看不成,今晚我们可以睡个好觉了!
就在我自怨自艾之时,门外突然传来极轻的敲门声,是老掌柜,轻轻地唤着我们,“客官,客官?”
哇靠,这古代真的有这么蠢的江洋大盗,以为这么唤几声就能确定里面的人是否睡熟了?要是里面的人累了不想回答呢?就这么大刺刺地冲进来?
这么一对比,这些清新的大自然环境和空气养育下的古代人还没有饱受污染摧残的现代人的智商高,真是奇了怪了!
“没事,进去抓吧,奸细们都睡下了!”老掌柜在悄声对着刚刚进来的几个人说话。那几个人便蹑手蹑脚地朝我们的房间走来。
奸细?谁啊?
我一愣,我们什么时候变成奸细了?这不是一家黑店吗?这里的掌柜的不是踩窝的吗?
怎么变成我们是奸细了?
我按住身边准备动手的云青,“等等,有点不对劲,我想弄清楚这是怎么一回事。就由着他们去吧,看他们到底把我们带到什么地方去!”
[第一卷 雏凤清声:第五十一章 进城]
喝!我们就这么进城了!
这群人真够他妈让人冒火的,竟然把我们一个个装进麻袋里,用个小推车推了进城!
十个人呐!不是一个两个,这帮蠢蛋竟然一个一个费时费力地把我们装进麻袋在一个一个抬到小推车上,足足花了三个多小时,害得我还得装作睡死了过去,僵着身子,累得腰酸背疼,要是我们中途有伙计忍不住动一下怎么办?他们会不会以为我们诈尸?
而且这群蠢蛋还把人一个一个叠放着,我幸好放在最上头,下面还有云青垫背,倒也无所谓,可那最下面的就惨了,我依稀仿佛听到了一声声闷在嘴巴里的惨呼,看来,只要这个伙计在今天的惨痛经历下能够留住一条命,我以后一定要好好补偿他!
躺在袋子里,我以练武人特有的敏锐耳力倾听着一路上的窃窃私语,越听越是惊讶。
这,这一路的关卡和切语,似乎只有军营才有啊!
可是我打听过了,这附近并没有军队驻扎,这里属于天日,自然没有锡勒国军队,可是天日的北疆战士也没有驻守在此处,应该在再向西北的一百多里开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