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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七根凶简-第9章

小说: 七根凶简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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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人身材中等,穿呢大衣、大头鞋,带有檐的帽子,羊毛围巾,口罩,外头的雪应该大起来了,因为他走过的时候,身上还簌簌地掉雪片子。

那个人在李亚青家门口停了片刻,缓步走了进去。

李坦的心跳的厉害,这些年,虽然不算专业,他也翻了几本犯罪相关的书,印象挺深的是,有一些心理变态的凶犯,会在纪念日重返凶杀现场,回味当时的场景和感觉。

虽然不能一棍子打死,但至少在今天这个日子、在这里出现,挺意味深长的。

李坦屏住气,蹑手蹑脚跟着那个人下楼,清楚看到那个人帽子下头露出的花白头发。

年龄好像也跟预想的差不多。

但是那个人比他想的警觉,走了没几条巷子李坦就失了踪迹,他向巷子里的住户打听,有个箍桶的大伯有印象,说那个人一路都在打听李亚青一家的案子,听口音不是本地人。

这一点给李坦提了醒,外来的人总要走的,落马湖不大,只有一个客运站,既然跟丢了,就去客运站守株待兔呗。

李坦专门取了钱,带了简单的行李,在客运站转悠了三天,终于又让他等到了。

他跟着那个人上了车,几次想从旁看到那个人的脸,但那人帽檐压的低低,由始至终也没有摘下口罩。

中途几次换站转车,万幸运气不赖,每次还都是卯得住,最终真的完全跟丢,是在银川小商河。

说到小商河,就不能不提中国的第四大沙漠,腾格里沙漠。

腾格里沙漠介于贺兰山和雅布赖山之间,海拔约1200…1400米左右,和一般想象中的干旱大沙漠不同的是,腾格里沙漠中分布着数百个残留了千万年的原生态湖泊,大漠浩瀚苍凉,湖泊婉转柔媚,互依互存,形成了罕见的景观,住户也自然而然打马塞上,依湖而居。

小商河就是这样一个地方,规模不大,生活方式相对简单,但不失热闹。

李坦直觉那个人就在小商河,他在镇上的旅馆住下来,每天都绕着小商河转悠,这里经常起风沙,头巾口罩是必备装束,中等身材的男人又是大把,那个人到了这里,还真像是一粒沙子混进了沙堆,叫人一筹莫展。

几天下来,人是没找着,对小商河的住舍分布,倒是摸了个门清。

这边的房子大都是夯土版筑平顶房,夯土一是因为当地少石材,只能就地取土,二是因为风沙大,厚重的土墙便于抗风抗沙,至于平顶,常年不下雨,自然也用不着斜坡式的房顶。

唯一不同的一家是低堡寨合院式的,这在之前是豪绅富户的房子,现在住得起的也必然不是普通人——李坦好奇心起,偷偷看过,院子里停的是一辆黑色悍马H2。

这车子,后来李坦在街上看到过一次,当时没看到开车的人,后座的窗户半开,露出一个年轻女子的脸,她略偏了头,眼睛泛红,似乎有什么愁郁伤心的事。

可是每个人,不都有伤心的事吗?就像自己,白发已生,事业不继,至今孑然一身,现在又千里奔波,为的什么?

当晚,李坦在临街的小饭馆喝的酩酊大醉,嚷嚷着要钢笔画画,忽然又呜呜呜抱着脸哭,快半夜时店主要关门,半推半搡着把他赶了出去。

李坦头重脚轻,走了几步就挨着街边的垃圾桶滑坐倒地。

有脚步声从身边经过,李坦嘴里嘟嚷着,勉强睁了睁眼睛。

从这个角度,他看到了一双大头皮鞋,带着黑色皮手套的手,还有手里握着的一捆……渔线。

酒气上涌,李坦疲惫地闭上了眼睛,半晌,蓦地陡然睁开,喝下的那几瓶冷酒,都化作了冷汗涔涔而出。

渔线!

他踉跄着站起,向着那人离开的方向追奔,这里不比城市,一入夜就黑洞洞的,李坦在街道上茫然的左顾右盼,然后慢慢摸进了一道低矮的巷子。

只有一户人家亮着灯,门缝里冒出老羊汤即便是膻味也压不住的腾腾香气,路过时,李坦抽着鼻子嗅了一口,又嗅了一口。

不对,好像还有……血腥气。

他揣着一颗咚咚乱跳的心,垫着脚尖从高处的小窗上朝里看,那里确实是在熬汤,用的还是以前的烧土灶,汤已经沸了,蒸汽推的木头锅盖此起彼伏,灶膛里的火正旺,墙上映出诡异的影子。

一个人僵立着不动,胳膊高高举起,像是要劈什么,但摇摇晃晃,有一根连着胳膊的线,正被另一个人拖曳着定位,线的影子映在墙上,颤颤悠悠,像割指的弦。

李坦大喝一声,踹开门就冲了进去。

事后他也后悔,觉得自己应该做得更稳妥些,比如先报警,但当时,二十多年的心心念念豁然迫在眼前,热血涌上脑子,什么都顾不得了。

他跟那个穿线的男人厮打翻滚在一起,撞倒了尸体,滚在血泊里,倒了汤锅,砸了碗碟,火从灶膛里蔓延开来,他终于把那个混蛋摁在了地上,一手掐着他的脖子,另一只手去拽他的口罩。

就在这个时候,后脑上轰的挨了一下子。

李坦喘着粗气翻倒在地,眼前是一个男人愈来愈模糊的脸。

醒来的时候,是在小商河郊外的沙坡里,夜还黑着,远处的小商河一隅,火光冲天。

后来他听说,那户人家是卖椒香羊肉的,半夜烹煮羊汤不小心,火从灶膛里窜了出来。

天干物燥,火借风势,险些烧了半条巷子,火被扑灭的时候,一家人都烧的像干截的木头一样了。

所以,烧死的。

这世上,只有他和凶犯知道,火起之前,屋子里曾经用渔线连起了人偶吧。

他在小商河只有半个小卖店门面大小的派出所门口犹豫了很久,还是悄悄离开了。

大火毁了一切,他没有证据,而且还很有可能被当成是唯一的凶嫌。

当然,他也有私心:倘若报警,倘若抓到了那个人,只受到法律的制裁,岂不是太便宜那个人了?

无数次,他狠命捶打自己的脑袋,想着,要是能记起那个帮凶的脸就好了。

万烽火给他支招说,你可以试试催眠。

催眠?听起来像是国外或者影视剧里爱玩的噱头,日常生活可不兴这一套啊,整个落马湖,怕是连心理医生都找不到一个,还催眠师呢。

但是,怀着万分之一的侥幸心理,他还是去了北京,忐忑地迈进了一间暗色调装修,低调豪华,书柜里全是洋文精装本的办公室。

那个端坐在书桌背后,据说有着GPST…IH国际催眠师认证的人,礼貌地向他示意了一下:“请坐。”

接到木代电话的时候,李坦正坐在喷泉广场的台阶上,看那张钢笔画的肖像,周围是各色路人,每个人都有一张脸,每张脸上,都有一双眼睛。

哪一双眼睛,是正居心叵测盯着他的?

李坦说:“我是在小商河郊外的沙坡醒过来的,应该是那个人把我扔在那的,我身上有钱包,钱包里有身份证,他一定早就对我的底细了如指掌了。”

“如果他真的是嫌犯,一定很忌惮那些至今还在追查这件事的人。岑春娇讲的是假话,但是其中有一部分,却又很真实。岑春娇会不会是一个饵,为了钓我们这些鱼呢?”

“木代,你要小心点啊。”

安静到让人恍惚的夜色里,木代举起了酒杯,一饮而尽。

原先她想的是:你要来,就尽管来,亮刀子,放招子,看谁狠得过谁。

但是一杯酒下肚……

特么的一万三当她是傻子吗?这酒能是真的吗!

☆、第①①章

酒吧清早一般都是没有人的,所以霍子红她们的早餐通常都很是显眼的开在酒吧最中央的桌子上,那是一张故意做旧的咖啡色调长方木桌,边上一个细吞口的天青色仿钧窑瓷瓶插一两支干花,正中是精致小巧的欧式细脚钢琴模型,琴键上立一个身姿曼妙的芭蕾舞女,足尖轻压,好像下一秒流畅的乐声就要迤逦而出似的。

这样精致的场景,每天早上被热气腾腾的米粥包子作陪,曼妙舞女只能眼瞪眼地看咸菜煎饼,还真是怪委屈的。

霍子红昨晚上落枕,起的晚了些,揉着脖子下楼的时候,张叔已经在舀红枣粥了,木代坐在桌子边上,撒娇的小样:“叔,给我多点红枣呗。”

霍子红微笑,随口问了句:“一万三呢?”

木代好像没听见,全副精力都集中在几颗枣子上,张叔回过头,一脸古怪地对着她挤挤眼,又用嘴努了努外头。

霍子红心里有了数,先出门去看。

一万三半蹲在门口做马步,两手平摊向上,脑袋上顶半瓶洋酒,额头正中拿黑色的记号笔写了个“我”字,近前一看,掌心也有字,左手是“活”,右手是“该”。

连起来是:我活该。

这上下有字左右甩开的架势,活像过节贴了门楣春联。

这种损招,除了木代不作第二人想,霍子红叹了口气,把酒从他脑袋上拿下来:“进来吃饭。”

进了屋,一万三挨着桌子扭扭捏捏就是不坐,霍子红拿调羹搅了搅粥,说:“这里是谁当家呢,我说话都不管用了。”

木代朝一万三眼一翻:“我红姨让你坐你就坐!”

一万三一个激灵,腾地就坐下了。

霍子红不动声色:“又怎么了?”

木代拿着煎饼裹咸菜,讲究地跟在裹金丝银丝似的:“姨,一万三做了坏事,我包庇了他,就不跟你告状了,但小惩大诫是不能免的。”

霍子红看一万三:“做了坏事?”

一万三供认不讳:“是,老板娘,我一时糊涂。”

木代在边上讲风凉话:“说的好像跟你清醒过似的。”

霍子红忍住笑,存心拿话戳她:“木代,自打一万三来了店里,你跟他总是不对头,还真应了老话,不是冤家不聚头啊,哪天你俩手牵手到了我跟前,我也不会觉得奇怪。”

木代说:“我也期待着那一天呢。”

这是什么意思?一万三顿生警惕。

木代咸菜裹好了,一口嚼下去,顺便抛了个眼波给他:“信不信我过门第二天,就敢给你披麻戴孝?”

一万三哭丧了脸看霍子红:“老板娘,我早就心有所属,小老板娘这样……优秀的人品,值得更好的人……来配。”

……

吃完饭,照例是张叔拾掇杂事,一万三进吧台准备,霍子红要去蜡染布纺街走走,这里的旅游热度居高不下,她有心再盘个店面,专卖云南的特色小工艺品,蜡染扎染布艺是个不错的选择。

正准备出门,木代几步跟上来:“红姨,我跟你一起。”

霍子红有些奇怪,木代向来对这些最不感兴趣的,不过,一起就一起吧,她也正想交代木代一些生意上的事。

一路上穿街过巷,行人渐多,各色小吃水果的摊头也沿着河道一顺摆开,霍子红是随走随看,木代则绝不超出她身周三步,时不时还很是谨慎的四下去看。

她想好了,如果罗韧真的已经到了这里,那目标一定是红姨,她寸步不离红姨左右就好,如果罗韧转而对付店里的人……

这两天也要提醒一下张叔,至于一万三那种,牺牲了就牺牲了吧,就当为民除害了。

……

酒吧里,一万三运指如飞,键盘打的拍拍响,最新更贴里,他的森林老板娘已经对他含蓄了流露出了“爱意”。

而追贴的网民显然也沸腾了。

——靠!我早就猜出这个女人居心不轨,果然!

——楼主挺住!绝对不能屈服!

——我倒不这么想,我建议楼主假意答应,把酒吧都攥到自己手里之后再把她一脚踢开!

——楼上都是直男癌吧,人家自己的酒吧,喜欢上了自己的伙计,有什么过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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