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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生活在清朝的人们-第6章

小说: 生活在清朝的人们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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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经济结构和职业结构的变化,是社会商品经济发展的表现和结果。    
    社会消费结构的变化需要游民所从事的服务业和手工业商人和手工业者,为着发展事业,同时也是为了生活享受,需要社会公共服务业来配合。如洽谈生意、交流商业信息、处理商务纠纷,除了当事人之外,要有中介人参与,甚至要胥吏出场,与事人员多,于是需要在某种公共场所进行,茶馆、酒楼遂成为理想的处所。商海行情变化较大,也较迅速,商人难于掌握自己的命运,因此笃信于神灵,许愿、还愿,成为常事,这就是苏州商人信仰五通神、去方山大肆进行酬神赛会的原因。商人、手工业者为着内部的凝聚与对外的发展,建立组织——会馆、公所,保护同乡、本行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利益,为此进行会馆房屋、花园的建筑,这就要求土木业的服务。会馆大殿都供奉神灵,或关公,或天妃,或行业神,或各地区信仰神,每年定期举行祀神聚会,同时请戏班演出,而这是堂会的一种;商人和官宦之家还因家庆而办堂会,这就使戏班有了长期存在的社会条件。工商业者的业务和生活需求,使消费结构发生变化。官僚、绅士、城居地主在商品经济发展的刺激下,消费结构也有所变动,同样需要社会服务业的发展。但是,消费高的第一个社会阶层还是商人,诚如苏州长洲县令李光祚所云:“    
    一切唱楼酒馆与夫轻舟荡漾,游观宴饮之乐,皆行户商旅迭为宾主,而本地士民罕与焉。”(《乾隆长洲县志》卷十一《俗》)    
    李光祚在强调商人宴乐的同时,多少忽视了官僚士人的消费,其实士人往往有狭邪之游,同样是高消费者。消费结构的变化,使游民能够在服务业和手工业找到一些出路。    
    但是,必须看到,社会经济结构、职业结构、消费结构的变化程度尚有限,新行业尚不稳定,游民时有职业,时而无业,成为真正的“闲民”,所以与“游民”脱离不了关系。游民提供自由劳动力的可能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大量出现,原因是人口大增而耕地有限;土地自由买卖,分配不均,农村约有50%的人口成为佃农,或无地失业。富余劳力要寻找出路,于是流浪于城镇乡村,成为游民、闲民,也成为工匠和服务业的从业者。法国神甫阿米窝所说的无业者为农村工业、手工业的扩大提供条件,看来他是以后半叶中国农村多余劳动力的出路,不能说没有一点道理。    
    等级结构的某种改变使农民成为自由劳动力出卖者。佃农、佣工中的大部分人已经是平民,特别是佣工,本来社会地位低下,几乎是半贱民身份,可是清代法律使大部分佣工成为平民,只有少数人处于“雇工人”地位。当时的雇主曾总结出对待佣工的“三好”、“三早”经验。“三好”是给佣工的吃食要好;态度要和蔼;工银成色要足。“三早”是主人先早起,以便叫工人起床、上工;做饭要早,送到地头,不让工人觉得饥饿不好好干活;晚上早早烧好洗脚水,让工人烫过脚,早休息,明天好早起。这种经验的产生,说明雇主与佣工基本上是平等关系,若视佣工为半贱民,就用不着“三好”了。贱民中的一小部分也已脱籍为良,如堕民丐户、疍户、世仆、伴当,在法律上被允许改业从良。清朝自实行“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和“摊丁入亩”政策后,人口税固定了,并从田亩中征收,政府已无需加强对人口的控制,所以户口编审已成为官样文章。在此情况下,人们可以离开家乡,到外地谋生,被他人雇佣,一般不会受到政府的干预。当然,政府有维持治安的需要时,会通过保甲制强化对人口的管理,但通常不限制人口的流动。    
    出路    
    游民能不能都找到职业,或者较稳定的职业,要看社会分工、职业结构、经济结构能否给他们提供较充分的就业机会,也即看商品经济的发展程度,所以要扩大社会分工、职业行当,扩大行业规模,最根本的在于发展商品经济。政府要有顺应经济发展要求的政策,鼓励工商业发展,要改变重农抑末的方针,不能像汤斌、陈弘谋那样“毁淫祀”,破坏小民、游民、闲民的生活之路。清代游民,在一定意义上说是社会职业结构、经济结构和等级结构发生某种变动的产物,反映了社会的变化,就这个意义讲是好现象。当然,并不是说出现游民是好事。在清代,商品经济的发展水平还不足以使广大游民就业,政府的守旧政策也不鼓励游民在农业之外的新行业就业,所以清代游民多,出路不广,聚集游民的会党的盛行,即是此种情形的反映。不能要求清朝统治者对游民有清醒的正确政策,但历史告诉人们,在社会变动之时,要使事物向积极方向发展,不能视旧的社会结构、旧的分工和等级观念为万古不变的东西。


世态剪影(一)第4节 道光朝的陋规与吏治(1)

    由“从来未有之奇案”说起嘉庆年间查赈的李毓昌被害案件的发生,令嘉庆帝愤怒地说这是“从来未有之奇”的怪事(赵翼(《檐曝杂记》卷六《冒赈大案》)。事情是这样的:嘉庆十三年(1808)江苏北部大水,嘉庆帝发帑金赈济饥民,山阳县令王伸汉冒开饥户,领赈银入私囊。受上司委派到山阳查赈的试用知县李毓昌,发现王伸汉的贪污罪行,行将上告,王伸汉请出淮安知府王毂说情,遭到拒绝,又提出与李毓昌分赃,阻止他告发,李毓昌是新进士,廉洁自励,坚不应承。在他离开山阳的前夕,王伸汉指使家奴与李毓昌的长随合谋,毒死李毓昌,并以自缢身亡报案,王毂伙同掩饰。后经李毓昌叔父李泰清发现疑窦,赴京控告,于是真相大白,嘉庆帝下令将王伸汉立斩,王毂立绞,害人的家奴、长随极刑,两江总督铁保夺职遣戍,江苏巡抚汪日章撤职,并作《悯忠诗》褒扬李毓昌。此案中的王毂不惜性命地替王伸汉掩护,乃因得了他2000两银子的贿赂。与山阳案同时,在直隶宝坻县发生同样事件,知县向东路同知归恩燕行贿3000两纹银(《清史稿·仁宗本纪》)。李毓昌的被害在于他的清廉,受委查事,在别的官员是捞钱的大好机会,他却因不要钱而丧生。看来当时的官场形势是要钱是常规,不要钱是越轨,李毓昌的死就不是偶然的了。昭梿在《啸亭杂录》卷八《李毓昌》条里说“查核故事,凡委员往,漫不省察,惟收其陋规而已”,讲的就是这种情形,可怕的也正在这里:大家并不顾公事,所重视的是陋规,也即按不成文的规矩收受好处费。陋规是不合法的惯例,但是众人习以为常了,几乎成为合法的东西了。李毓昌的死也可以说是不依陋规办事而遭受的杀身之祸,事情的严重性恰恰就在这里。陋规的盛行,标示着吏治的严重败坏。山阳、宝坻的事件,不过是嘉庆朝吏治清浊的测量器,表明官场的龌龊不堪。    
    官僚内部的陋规    
    道光帝继位之初,接受军机大臣英和的建议,试图清理陋规,整顿吏治,遭到朝内外的反对而作罢。于是陋规和腐败的吏治沿着嘉庆朝的轨道走下去,问题越发严重了。举人张际亮在道光十六年(1836)说:    
    今之外吏,贪以铦民之脂膏,酷以干天下愤怒,舞文弄法以欺朝廷之耳目,虽痛哭流涕言之,不能尽其情状。(《张亨甫全集》卷三)    
    咸丰帝登基四个月,说前朝“登进冒滥,流品猥杂,……闾阎之膏血,以致政治堕坏,民生穷蹙”(《清文宗实录》卷九)。他们概括了道光朝吏治败坏的状况及其严重性。据笔者考察,道光时期吏治的问题,突出的表现,是变官吏贪污为合法的陋规的流行,其间有两种情形,一是实行在官吏内部的,二是官民之间赋役征收中的。    
    在官僚内部,下级对上司,地方官对京官,两个有业务联系的衙门之间,为了办事,都要送礼,但什么时候送,送多少,谁给谁送,经过多年实践,形成定规,并有专门的名词反映出来。    
    节寿礼。岁时节日和上司家庆日,僚属为其送礼。张集馨在《道咸宦海见闻录》里讲陕西粮道向上司和有关衙门官员送礼定规为:给西安将军三节两寿礼,每次银800两,表礼、水礼八色,门包40两;八旗都统二人,每人每节银200两,水礼四色;陕西巡抚,四季致送,每季银1300两,节寿送表礼、水礼、门包杂费;陕西总督,三节致送,每节银1000两,表礼、水礼八色及门包杂费。高级衙门的师爷节寿礼亦有规定,所谓“抚、藩、臬幕友一年节寿陋规,俱由首县摊派各州县书吏册费,藩司用印札代为催取”(《清宣宗实录》卷三二九)。在中央衙门,书吏给司官送“年终规礼”。


世态剪影(一)第4节 道光朝的陋规与吏治(2)

    程仪。招待过境官员,如在浙江,“凡上司委员到县,各县须送程仪”,候补官因为没有职务可以捞取油水,若被派为委员到县,更要多送(段光清《镜湖自撰年谱》)。卯规。州县官上任点卯,六房书役先送钱财,表示确定隶属关系,求得主官的欢心。    
    别敬。地方官奉派出京,或到中央述职,离京时,要给有关官员送礼,有师生关系的门生还要向老师、同年馈赠,名之为“别敬”。张集馨几次赴新任,所用别敬,据《道咸宦海见闻录》的资料制成下表:    
    时间就任官职别敬银数目(万两)赠送范围    
    1845陕西粮道1。7军机大臣、军机章    
    1847四川按察使1。5京、六部尚书、都御    
    1849贵州布政使1。1史、侍郎、大九卿、同    
    1850河南布政使1。2~1。3乡、同年、世好    
    炭敬、冰敬。炭敬,是冬季地方官给京中大臣的孝敬礼;冰敬,则是为消暑而送的礼。冯桂芬说:“大小京官,莫不仰给于外官之别敬、炭敬、冰敬。”(冯桂芬《校邠庐抗议》卷上)原来京官靠地方官的孝敬作补贴,因而别敬、炭敬、冰敬成为不可缺少的规例。    
    秋审部费。各省每年必有案件呈报,为此给刑部送辛苦费,四川按察司向例每年送600两银子,刑部人员才在五六月间派人把秋审奏折的底稿送到四川,以便川臬做准备,应付部驳和皇帝的查问。    
    晋升部费。州县官晋升,径直赴任的,照理由吏部发出正式通知即可。但吏部若不见该员的孝敬,不给发文,以示拿捏。    
    门生礼。清代官场盛行拜师风习,考官、学官广收门生。有的毫无师生关系,如州县官与府道官,府道与督抚,以至京察定为一等,大计评为卓异的人,对堂官、上司表示感恩,结为师生关系,在拜师时送礼,“甚至节寿厚其馈送”(《清宣宗实录》卷三一八、卷二一九)。门生礼实际上超出师生范围,成为官场陋规的一种。    
    修船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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