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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案中案-第43章

小说: 案中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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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什么东西不还一样理直气壮的,回答时的声音很洪亮,很干脆。回答讯问的时候她还梗着脖子偏向章检察官的方向,眼睛紧紧地盯着章检察官,好像她要记住讯问她的检察官的摸样一样。

    当轮到辩护人问武梅的时候,刘宏超不慌不忙地问:“你知不知道《刑法》第49条的规定?”刘宏超问完这句后停了一下,而武梅茫然地看着刘宏超,不知道刘宏超问的是什么意思,她半张着嘴,用与刚才回答章检察官明显不同的平和的语气疑惑地回答:“不晓得。啥子《刑法》第49条哦?我不晓得,从来没有人给我说过。”

    刘宏超拿出《刑法》,翻到第49条一字一顿地大声念道:“第49条: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念完后刘宏超看见武梅睁着大大的眼睛莫名其妙地看着自己,不知道刘宏超念的是什么意思。看来,武梅根本就不知道也不懂刑法第49条。本来有些心不在焉的检察官这时坐直了身子警惕地看着刘宏超,他也不知道刘宏超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而几个法官这时也突然来了精神,几个人都齐刷刷地看着刘宏超。

    刘宏超声音不大,但很清晰地继续问武梅:“你在羁押期间,就是你这次被关到看守所以后是不是出去打过胎?”

    武梅梗着脖子歪向着刘宏超的方向,桀骜不驯的用像回答检察官的语气一样回答道:“啊,是出去打过胎啊。”她就像做了一件什么很光荣的事一样马上就清清楚楚地回答了出来。

    武梅的话刚一出口就把在场的所有人都惊呆了。刚才还无精打采的像是在应付开庭的几个法官一下子就都来了精神,刚才还在看桌子底下什么东西的女法官和男法官都抬起了头,像是不相信自己耳朵似的看着武梅。而那个章检察官也不知所措地大张着口呆住了。

    刘宏超松了一口气,他在开庭前最担心的事情没有发生,看来自己得到的消息是准确的,武梅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出去堕胎确有其事!刘宏超知道,在这个时候不能给被告人以任何喘息之机,他最想问的问题应该趁被告人还没有思想准备的时候问出去。刘宏超还没有等武梅的话音落下就又问:“是什么时候从看守所出去打的胎?”

    武梅还是那种桀骜不驯的样子,梗着脖子看着刘宏超大声回答:“今年5月12号。”

    “是在哪个医院做的手术?”刘宏超接着问。

    “在区中医院做的。”武梅说完这句以后,稍停了一些有用好像生怕别人不相信似的语速很快地大声说:“你不信问看守所梁副所长嘛,还有张管教、刑警大队的朱大队长、李警官。他们陪我一起去的。你不信问他们嘛!未必然这种事情我还敢乱说吗?”

    这时,章检察官终于反应过来了,他提高了声音大声问道:“你说你怀孕了?为什么我3月份来提审你的时候,我还专门问了你怀没有怀孕,你为什么说没有怀孕呢?”

    武梅把头扭向章检察官,也用同样大的声音像吵架一样回答:“那个时候我是不晓得我怀孕了嘛!”武梅的样子像谁冤枉了她似的,完全不像是一个正在接受审判的犯了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嫌疑人,倒像是她受了天大的委屈似的。

    女法官这个时候也控制不住了,她站起来说:“你去年11月被抓进来后,又出去过没有?”她问完这句话以后自己也觉得这句话问得真是多余,犯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嫌疑人抓进看守所后怎么又可能会中途放出去?不等武梅回答,女法官接着又问:“你又不是没有怀过孕!又不是没有生过娃娃!你的娃娃现在都已经快7岁了,怀孕的滋味你又不是不晓得!3月份检察官来问你的时候你难道不知道你怀孕了啊?”

    武梅又把头转向女法官,还是用同样大的像在与谁吵架的声音对女法官说:“我是不晓得嘛!我进来一个多月后还来了月经的,就是去年12月的时候。你不信你去问张管教嘛。”

    很显然,法庭上发生的这一切检察官和法官都没有一点思想准备,他们都被眼前突然发生的事情给闹懵了,他们谁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在武梅回答完女法官的问话后一下子哑了场。

    大法庭旁听席上为数不多的几个听众更是没有反应过来,本来他们不是来听这一场开庭,而是来听下一场开庭的,他们对本场庭审的案情一点也不了解。所以,他们都还没有听出刚才法庭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刘宏超原本还担心的武梅在庭上不会承认她怀孕这件事,他完全没有料到武梅承认得是这样的干脆,问她什么就回答什么,简直是大大出乎刘宏超的意料之外。看来,这个武梅真是个爽快之人啊!看样子她真是一个什么也包不住的人啊!

    刘宏超接着又问:“那个男的是谁?是不是姓叶?”刘宏超其实并没有想到武梅会在庭上老老实实会说出那个肇事的男人来,他只是想武梅如果能说出来当然最好,她不说也不要紧,只要她确实在看守所期间出去打过胎就算是达到他的目的了。

    谁知武梅转过头来低垂着眼睛,用比刚才低得多的声音回答:“嗯,我的男朋友是叫叶武军。”但是武梅的这句回答带着点含含糊糊,并不那么肯定。不过当时刘宏超对此并没有多想。

    刘宏超大喜过望,紧接着又问:“你们是什么时候认识的?”

    武梅像是怕别人不相信她似地大声喊道:“我们三年前就认识了,就是我三年前第一次刑拘的时候认识的,是刑警大队的朱大队介绍我们认识的。”

    “第一次刑拘?你是因为什么事情被刑拘的?”刘宏超趁胜追击。

    这时武梅也像是有的清醒了,她有点把握不稳到底该怎么回答,她环顾了一下周围,但大法庭上根本就没有什么人。她只得回答:“还不是因为这个事情被刑拘的啊。”

    这个时候章检察官像突然醒悟过来了一样站起身来着急地对法官说:“我申请回避,由于本案涉及个人隐私,现在我申请回避,由公开开庭转为不公开开庭。”

    法官马上就同意了章检察官的回避申请,对在场的法警说:“由于本案涉及个人隐私,回避申请有效。法警,把在法庭旁听的人都请出去。”

    法庭上本来就没有几个人,法警很快就把法庭上的几个人都请了出去。本来就空荡荡的大法庭更显得空荡了。

    这下偌大一个法庭就只剩下法官、检察官、律师、法警和两个被告人了。

    不过,刘宏超要问的主要问题都已经问完了。
55。…第五十四章
    开庭结束了,开庭的效果超过了刘宏超预想的最佳效果。虽然自己的当事人关玉贵的命运并没有改变,他仍然逃脱不了死刑的惩罚。但本案的另一个被告人武梅肯定不会判死刑了,这也算是救了一命吧,虽然救的是一个杀人犯,一个人人都痛恨的杀人犯,刘宏超的心里还是感到很高兴。刘宏超感到更高兴的是在庭审中发现了事前没有料到的不为人知的秘密,但这些在庭审时暴露出来的秘密就像冰山一角,更多的秘密还被严严实实的包裹着,谁也不知道还有什么更加惊人的秘密等待人们去揭露。

    开庭回来后,刘宏超静下心来仔细梳理了一下在开庭时得到的信息。原来刘宏超只知道武梅曾在羁押期间从看守所出去打过胎,还知道武梅与一个姓叶的刑警在古城区同居,而且是三年前武梅第一次刑拘放出来后就开始与姓叶的同居,除此之外刘宏超就一无所知了。而在开庭中刘宏超除了证实了武梅确实从看守所出去打过胎以外还知道了他想都没有想到过的一些事实,如果这些事实最后能够得到证实,那将暴露警方,首先是古城分局的警方存在严重的腐败!而且这种腐败还十分的下三烂!可以说是建国以来全国都闻所未闻的大丑闻!如果证实确有此事并且认真追查,有可能会引起省城警方内部的大震动,大清理,说不定会有许多人因此丢掉乌纱帽!并因此而进监狱!想到这里,刘宏超兴奋了起来。

    把这个能够产生轰动效应的消息给谁说呢?刘宏超首先想到了自己的一个记者朋友,这位记者曾经报道过多起涉及政府官员腐败的大案,而且在报道这些大案时他还坚决顶住了来自各方面的压力,甚至包括黑社会的威胁,他应该算是一条汉子。

    刘宏超拿起来电话:“喂,龙记者吗?我刘宏超啊。我刚从古城开庭回来,告诉你一个特大新闻……”刘宏超在电话里简要地告诉了开庭的经过和这个案子的背景。然后又在电话里约了见面的地点和时间。

    一个小时后刘宏超就和急匆匆赶来的龙记者见面了。龙记者一见面就对刘宏超嚷道:“是不是真的哦?!还有这么歪的事情嗦?赶快仔细说来听听。”

    刘宏超给龙记者泡上一杯茶,那出案卷材料来,一边给龙记者看材料一边详细地把关玉贵和武梅杀人案讲给了龙记者听。最后,刘宏超对庭审才得知的武梅的供诉和本案的事实分析道:“从武梅的供诉知道她确实从看守所出去打过胎,这一点应该是事实。那武梅是在哪里怀的孕呢?我认为这是一个十分关键的问题,据武梅自己交代,她在进了看守所一个多月后的去年12月份还来了月经,而且此事看守所的张管教也知道。如果真是如此,那武梅就只能是在看守所怀的孕!这一点从今年3月份检察院的章检察官提审武梅,武梅明确说她没有怀孕也可以佐证。女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怀孕这本来就是一个可以轰动全国的大新闻!据我所知,在这之前只有河北省的一个监狱发生过这种事。想想看,在戒备森严的看守所,女犯居然能够怀孕!这不是丑闻是什么?是什么人这么大胆?又是什么人有这么大的能量?”刘宏超说到这里直摇头,口中喃喃念到:“太腐败了,太腐败了!简直是不可思议!”

    龙记者一边听一边拿笔在他的笔记本上记着。他也气愤地骂起粗口来。

    刘宏超点上一支香烟继续说:“然而这还不算什么。让我感到更惊奇的是武梅与那个姓叶的警察居然是在她第一次被刑拘的时候认识的!而且还是古城刑警队朱队长介绍他们认识的!那也就是说朱队长认识武梅还在前!那么,他们又是什么关系?朱队长为什么要介绍姓叶的认识武梅?请你注意,武梅第一次被刑拘也是因为这件杀人案,而且还是刑拘!但是当时她只被关了二十多天就放了!想想看,一个杀人嫌疑犯刑拘后居然只关了二十来天就放了!当时武梅是因为杀人嫌疑被刑拘的,所谓刑拘就是已经有了被刑拘人的基本犯罪证据,难道在关了二十多天后证据反倒会不足了吗?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是真的没有什么证据吗?武梅不但被放出来,还因此认识了叶刑警,而且还是刑警大队的朱队长介绍的!朱队长为什么要介绍一个负案在身的女犯罪嫌疑人给他的部下?这里面的水真是深不可测啊!”刘宏超接上一支烟继续又说:“但最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为什么警方要隐瞒武梅怀孕的事实?他们应该说都是一些了解法律规定特别是《刑法》的老手,《刑法》又不是才公布执行的,怀孕妇女不适用死刑早就有规定了,他们为什么要故意隐瞒?隐瞒此事对谁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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