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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3章

这时对 那时错-第1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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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的发呆也许和昨晚晚睡有关吧。
  要知道; 人在缺乏睡眠时很容易情绪不稳定,现如今,十几岁时活力充沛; 几个通宵不睡觉依然精神抖擞早已离她远去。
  她现在有点像以前的索菲亚。
  明天要做的事情在今天晚上睡觉前规划好;十一点睡觉定好七点起床的手机铃声;在睡觉前喝一杯热牛奶; 热牛奶有助于睡眠。
  日光折射在白色太阳扇上; 太阳扇下有两抹淡淡的身影,一抹是她,一抹是连嘉澍,他们已经在太阳伞下站了将近十分钟。
  在这十分钟时间里,谁都没有说话。
  如果这放在以前就是比耐力的事情。
  比谁能忍住不去和对方说话,每次玩这个游戏时输的人总是林馥蓁,她不能忍受和嘉澍在一起十五分钟都不说话。
  看看,发呆时的弊端显露出来了吧,总是容易去回想起那些不愉快的事情。
  每一个站点都有人排队等计程车,看来在五点之前叫到计程车很难,她答应今晚给柯鈤做好吃的,食材昨天已经买好了。
  让把她莫名其妙带到这里来的人把她原地送回再合常理不过。
  “连嘉澍,送我回家吧。”好脾气说着。
  毫无反应。
  看着那双两百六十欧的鞋,说:“从昨天到今天,我努力尝试过,能不能和你和平相处,就像那些分手后的男女相处模式,但显然是不成功的,我打算不再尝试。”
  “林馥蓁。”
  “嗯。”淡淡应答着。
  “在糖果屋,为什么哭?”
  摊手,她还是乖乖去排队,要是赶不及回去做饭,就如实相告“都是我那前未婚夫,你那小天使般的侄子闹的。”
  刚移动脚步,手就被拉住。
  回头,冲着连嘉澍笑,问连先生你到底想要干什么?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
  笑容加深,叫了一声嘉澍。
  近在眼前的那张脸表情一呆,目光以一种胶滞状态停在她脸上,近乎魔怔。
  她拉起他手时他在看他,她拉起他的手走出太阳伞时他还在看着他,在他看她时她心里有着淡淡的伤感。
  拉着他的手来到大街上,面向日光方向,让自己的脸一览无余呈现在他面前。
  “看我,看看我。”她和他说。
  如她所愿,林馥蓁看到自己一双苍白略带浮肿的脸充斥于他的瞳孔里头。
  看着映在连嘉澍瞳孔处的自己。
  问:“你还觉得这张脸是红磨坊明艳的跳舞女郎吗?你还觉得站在你眼前的女人是能歌善舞的小小画眉吗?”
  怕他看得不够清楚,用手拨开额头处的刘海。
  “看清楚我现在模样了没有?”她问。
  “嗯。”
  很好。
  手指向一面面多媒体,映在多媒体里的是一张张明艳年轻女性面孔,身材曼妙。
  说:“连嘉澍,你的漂亮女伴应该在那些人中找,而我,在五点半之前得赶回去给我的未婚夫做饭。”
  她听到他笑出声,很浅,轻飘飘的。
  连嘉澍笑着说出:“林馥蓁,你还是和以前一样,谎话总是张口就来。”
  “我没撒谎。”
  “在撒谎时表情还是这么无辜,”他指尖轻轻抚上她眉心,“你撒谎了,你刚刚说,你要做饭。”
  连嘉澍的笑意在加深:“林馥蓁只会煎蛋,不会做饭,林馥蓁会很多个国家语言;林馥蓁有过目不忘的本领;林馥蓁即使不学习也可以拿到高分;只要林馥蓁想学的什么都会学会,但就是做饭,林馥蓁怎么学都学会不会。这不是撒谎是什么?”
  一侧身,避开连嘉澍的触摸,抹了抹脸。
  说:“那是二十岁的林馥蓁,我常常想,如果能一直活在二十岁也是好的,我还不仅一次这么想过。”
  莽撞、冲动、骄傲、任性、自以为是等等诸如此类的特征似乎在林馥蓁二十岁那年被一次性用光,号称“我已经长大了妈妈”的人其实一直未曾长大过。
  在知道叶云章出卖妈妈之后,林馥蓁买了一把水果刀和一瓶安眠药,带着从黑市买到的□□,在那个清晨,用那把水果刀刺进叶云章的身体里,如果刀再深一点的话叶云章肯定活不了,是叶云章用手紧紧握住刀刃,从刀刃处流出的血就像是半打开着的自来水水龙头。
  她吓住了,叶云章看着她,眼神一如往昔,温和包容。
  他和她说小书呆子叶叔叔不能死,叶叔叔要是死了阿蓁以后会一辈子活在愧疚之中。
  仓皇而逃,回到酒店房间,在林馥蓁决定吞下安眠片时,当地几名民盟成员找到了她。
  几经辗转,林馥蓁回到苏黎世,怕她做傻事,把从夏威夷的民盟副主席把事情真相告诉了她。
  次日,巴黎传来噩耗,黛西阿姨死了,死于家中的游泳池内。
  之后,她一直很安静很安静,磅礴大雨的夜晚,她来到柯鈤家,她知道那个柯鈤的男人可以拉她一把。
  那一天,是她生日。
  林馥蓁以那样的方式和自己的二十岁说再见。
  如果,那天不是民盟组织找到她,也许她理想中的那场“和背叛者同归于尽”就变成事实。
  那么,林馥蓁就永远活在二十岁,就像连嘉澍说的,什么都会就不会做饭。
  二十一岁,二十二岁,二十三岁,二十四岁,以及现在的二十五岁,只要活在这个世界的一天,就要单纯快乐,就要努力向上,这是林馥蓁需要牢牢记住着,记住的。
  抹了抹眼睛,目光落在不知名的所在,淡淡说着:“嘉澍,我现在二十五岁,二十五岁的林馥蓁知道如何在最快的时间里做出简单又好吃的意大利面;知道在鱼片粥里放一点橙酒或者黑醋可以去腥;知道嫩小牛排在放入锅中时用刀背拍松肉口感会更香更脆;知道在意大利海鲜汤放上少许奶油做出的汤会更加稠密,知道……”
  “够了!”
  林馥蓁闭上嘴。
  “林馥蓁,看来你这次是有备而来,功课做得很足。”嘲讽溢于言表,“你刚刚说的那些在网上随处可见。”
  连嘉澍让林馥蓁见识了他别具一格的固执。
  她还是老老实实去排队等计程车吧,朝连嘉澍做出再见的手势,林馥蓁往计程车站点方向。
  背后传来——
  “值得吗?”
  又是莫名其妙的话。
  “林馥蓁,你不是想玩前恋人间的游戏吗?那么,我现在以前恋人的身份问你,穿着不适合你的鞋走那么远的路,就为了年纪都可以当你舅舅的男人,林馥蓁不是最怕寂寞吗?那个男人年长你十岁,那个男人有可能把你独自留在这个世界十年,为了那样的男人,值得吗?”
  是啊,林馥蓁最怕寂寞,林馥蓁一直害怕被独自留在这个世界上。
  脚步放缓,背后那拨脚步却在加快,眨眼间,脚步声近在眼前。
  林馥蓁停下脚步,背后的脚步声也停顿了下来,两人之间也就前脚和后脚的距离。
  背后声线低低沉沉:
  “以后,应酬方面,我会让自己少喝酒,少喝酒不抽烟,一日三餐会尽量按照营养师安排那样,每个周末坚持晨跑,只要时间允许我会多进健身室,不会为了追求刺激把车速冲高到一百八十迈以上,远离对身体构成威胁的药物,会多看一些和延长生命有关的书籍,这样一来,你就不用怕被独自留在这个世界了。”
  “我会努力陪你走到生命的最后一秒,在你离开后,我依然会天天带上火红的玫瑰去看你,去和你说话。”
  这些话,如果在五年前,或者是更早之前听到,她心里大约会乐开花了吧。
  缓缓转身,对上那张脸,对上那双眼睛。
  这次,他没在骗她,也不存在任何敷衍,甚至于,在很认真很认真的说着这些话,也许这认真态度也吓到了他,眼睛在触到她眼睛时有丝丝的慌乱。
  慌乱眼神是情窦初开时的年少模样:被逮到了,有点丢脸,毕竟这是很肉麻的话。
  从前,她也许会因为这样的眼神而迫不及待奉献上自己,亲吻爱抚迫不及待投怀送抱甘之如饴。
  那是她的小法兰西。
  小法兰呵。
  可是呢,最伤她心的也是小法兰西。
  “嘉澍。”低声唤,“你刚刚问了我值不值得,如果我告诉你值得呢?”
  “我猜到了,”他笑着说,“为了气我,我知道你会这么说。”
  “不,你不知道。”
  “林……”
  “起码,在我穿着会扎脚的鞋走二点一英里路时,你口中说的土拨鼠男人在工作,那份工作的意义关乎着我和他未来的生活。”
  黑压压的海水伴随着巨大的浪花在这个瞬间呼啸而来,平静许久的一颗心在瑟瑟发抖着,比起海水更为可怕的是海岸。
  缓缓说:“曾经,我为了你,在十极风的晚上游了一千五百米,但在我为你做这些事情时,你却和我最讨厌的人在一起,一个晚上都在一起。”
  “在你口中那个让你倍感温暖的夜晚,你有一丝一毫想过没有,那个陪了你一个晚上的人的妈妈曾经以一种极度无耻的方式掠夺原本属于林馥蓁的亲情,你口口声声叫着小画眉,叫得很亲,可是,你从来就没有设身置地为她着想过,哪怕有一丁点,你也不会在婚礼的那一天,用‘陪在我身边的是另外一个人’来为你的临阵脱逃找出最恰当的理由,这场婚礼都是林馥蓁的错。”
  旧事重提,还痛苦吗?
  看着近在眼前的那张脸脸色,在瞬间面如死色,痛快吗?
  多媒体屏幕又换了一批面孔;步行街上穿着蓬蓬裙的女孩在吹着彩色气泡;半米高的孩子挣脱大人的手欢快往前跑;两名黑人少年在成功抢到计程车后朝白人妇女做出挑衅的手势。
  站在她面前的青年面容痛苦,他低下了头,伸向她的手指尖在微微颤抖着,最终,缩回手。
  再抬起头时,脸色依然苍白但眼神平静。
  “好了,林馥蓁,前恋人游戏到此结束。”连嘉澍淡淡说着,接过她手上的包,“我送你回家。”
  一手拿着包,一手伸至她面前。
  “连嘉澍。”看着展开在半空中的手,林馥蓁一动也不动,“还不明白吗?错过了就是错过了。”
  似乎等得不耐烦了,皱眉,往前,手径直往她的手。
  手别到背后,倒退一步,仰起头,也不去掩饰忽如其来的泪光。
  透过泪光,凝望。
  “嘉澍,你二十岁错过的那场婚礼不是我们十几岁时你错过春季旅游;不是你错过的那场滑雪;不是你错过的那场球赛;更不是,你一次次错过的那些大大小小的约会。我从十岁就开始等过你,在各种各样的地方等过你,公园游乐场餐厅机场车站滑雪场电影院歌剧院门口,从开始发誓不原谅到忿忿不平,再到很平静的接受安静转身离开,睡上一觉次日醒来忘光光。”
  “可到最后,你连婚礼都错过了,我也想像这个世界所有内心温和的人们一样,去学习原谅。”
  “因为,学会原谅了,我就可以原谅那个晚上在我承受巨大煎熬时你却和我最讨厌的人在一起的这个事实;学会原谅了,我就可以原谅在柏林医院的篮球场上看到你和我讨厌的人一起翩翩起舞;学会原谅了,我就可以原谅你没有把我认出来,以及你对我撒下的那些谎言。”
  “那场婚礼,是林馥蓁对二十岁的一种信仰,只要嘉澍来,只要嘉澍肯拉起小画眉的手,像我相信他那样相信我,在神父面前许下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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