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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不努力码字的艺人不是好魔王-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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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哈甚至能想象到,从此以后在他视频上刷得满满当当的口号,一定会从“82小土豪是我的,谁都不许抢!”转变成“这只小哈巴由我承包了!”
    绝对不要!宁可叫奥巴牛,也不要被叫哈巴狗!
    林哈坚定的摇头,可是再看看小说底下惨淡的收藏与评论,他又开始动摇了……话说,他现在把主角名从巴尔改成哈达德还来得及吗?
    其实在苏美尔,强大而特别的神,比如像他这样的,都有两个名字,这是真的!
    只不过,一提到哈达德……林哈又免不了想起了那座处在战火包围圈内的失落神殿……嗷,我真爱的大神杖,你一定要在那里乖乖的等我,千万不要被地雷炸了,也千万不要被人挖走啊!!!
    【神杖:我只是根被尘土淹没了的棍子,能不能别交代我那么多任务。】

☆、第22章

论:天蝎座的报复心理为什么那么强?
    根据符号学的定义,M代表冥界。而在十二星座中,只有两个星座的符号与M有关,分别是:,天蝎座;,处女座。所以这两个星座的守护神恰恰就是冥王哈迪斯与冥后珀耳塞福涅。
    众所周知,在希腊神话中,哈迪斯作为长子原本是最有机会获得神王之位的人,但是在母亲的偏帮和宙斯的欺骗之下他失去了奥林匹斯之巅的王座,不得不待在最危险的幽冥中,直至今日。
    因为此事哈迪斯一生都在嫉恨,一生都在渴望着复仇,但是却一生都没有实现。作为天蝎座的守护神,哈迪斯大仇未复的怨念彻底的映射到了每一个天蝎座身上,使得天蝎座成了复仇心理最强的星座,不达目的决不罢休。
    宋思甜原本只是一个娇滴滴的大小姐,可是在被林哈甩了一巴掌之后,她身上的天蝎座开关彻底打开,蜕变成了一个标准的天蝎女,外表迷人低调,但是内心却好似无底洞,攻击力强,战斗力强,报复心当然更强!
    而宋思甜这辈子记挂的最深的“大仇”就要数林哈给她的那一巴掌了。尽管前不久她已经成功复仇了。可是这个仇复得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完美,虽然打完的时候非常爽非常开心,单过了没几天,宋思甜又陷入了巨大的矛盾中。
    一来,天蝎座的本性告诉她,那一巴掌打得太轻太少了,这么多年积累在哪里连利息都算不上;二来,作为亲妈的母性又在问她,林哈毕竟是自己的儿子,是自己和林鸿义唯一的骨肉,那一巴掌会不会把林哈打痛了?要不要去问问他感觉怎么样?要不要去安慰一下儿子,免得儿子嫉恨自己。
    总之,打完那一巴掌之后,宋思甜的开心没有维持多少时间,纠结却反而一直跟随到现在。
    直到她看到宋丞轩发过来的那*哈被打扮完之后满脸无奈和不开心的表情,宋思甜突然眼前一亮,想到了一个能让自己开心让林哈遭罪,但是同时有能让林哈感受到来自自己浓浓母爱的超级好方法!
    给林哈买衣服!
    一个爱打扮的漂亮妈妈除了打扮自己,最大的爱好就是扮靓自己的孩子;一个成年的男孩子最容易厌烦的事情就是配女人逛街,无论这个女人是自己女友还是自己老妈。
    于是当个林家的小哈巴听着大闸蟹的诱惑声敲开宋宅大门时,早已等候多时的宋思甜一把拽过林哈的胳膊说,“走,妈给你买衣服去。”
    “阿咩?不是吃螃蟹吗?” >﹏<
    “晚上再吃一样的,走先去陪我买衣服去。”
    “到底是给我买还是陪你买呀!”
    “一块儿买!”不差钱!
    听到宋思甜这样的回答,林哈已经幻想出了接下来的行程会有多苦闷多无聊,回头幽怨的望了一眼宋宅,林哈只想说,就不能让张妈给我先蒸一只螃蟹尝尝味吗?
    而在把林哈塞进汽车前,宋思甜也有一句特别想说的话。捏着林哈软软的小脸蛋,作为美容界大亨的妈妈不禁要问,“你最近到底用什么老实交代!”
    “全是你寄给我的!”妈咪手劲儿轻点儿,你比表哥掐的还疼。
    “效果有那么好?”宋思甜仔细的看着林哈的脸,寄给林哈的那些东西,她自己也一直在用,而且用的时间比林哈久得多,虽然效果是不错,但是绝对没有林哈用得这么好啊,而且她自己的保养工序绝对比林哈那种乱摸乱涂要更加精细啊,怎么可能输了。
    “原因只有一个。”林哈伸出一根手指,“我比较年轻!”
    这潜台词不就是在说,妈妈老了吗?哼哼!宋思甜对着林哈的脸一通狠揉,揉得林哈脸都要变形了,才将人塞进了车子里。接下来的时间就是温馨而又枯燥的shopping time了。
    每当林哈觉得没自己啥事决定到休息区那个手机刷微博时,母上大人就会叫人给林哈找来一堆衣服物件让林哈一个个试,一开始还是正常的西装衬衫之类的,可是越到后面东西就越奇怪。
    “为什么还有童装?”林哈拎起衣服堆里那条黑白条纹相间的水手服和黑色的水手帽在手里抖了抖。
    “你看错了,这是成人,孩子哪能穿那么大的衣服。”宋思甜使劲将衣服往林哈手里推,“今年流行海军风,衣服是这样的没错。”
    “可是我明明看到这衣服是从童装专柜拿过来的!”
    “你看错了,他们是从童装隔壁的当季推荐区拿来的。”
    “林夫人,你还记得你儿子的智商不低嘛。”林哈受不了的垂下了眼眸,“这么大的童装怎么看都是定做的吧。妈咪你到底想干什么?”
    被揭穿的宋思甜脸上没有露出半丝尴尬,快速的摆出了一脸痛心的懊悔,“小宝,你知道的,妈妈以前都一直在忙工作,忽视了你。没有好好给你买过一件衣服。”
    “没关系,舅妈有给我买,而且你今天……”
    “不!”宋思甜打断道,“你舅妈给你买的能一样吗?那是一种缺憾,缺憾你懂吗?妈妈我最近想起这些就懊悔的睡不着。”
    “……”林哈不想说话,他觉得宋思甜不是疯了,就是想玩死他。
    见林哈不搭话直溜溜的看着自己,宋思甜也不好意思和自己儿子扯皮了,准备好的那些台词是彻底用不上了。
    儿子并不是每天都蠢萌蠢萌的真是件令人糟心的事情。
    宋思甜只好强迫自己板起脸指指试衣间道,“算了,不讲这个了,反正你去把衣服给我换上。”
    “不换。”林哈是个有原则的青年,长大了怎么可以还穿童装呢。
    “不换不给零用钱。”
    “好吧,我换。”
    有的时候金钱真的比神明还要可怕呢。林哈摇摇头,只能拿着衣服往更衣室走,可就在此时比常人更为敏锐的感官让他察觉到自己正在被什么东西盯着。
    四周张望了一番,林哈一下子就发现了两个正在店外偷拍他的人。因为长得帅气,又是少见的东方面孔,林哈在国外读书时也遇上过被邀请拍照或者是偷拍的事情。可是那种偷拍拿的一般都是手机,最多也只是小微单。想现在这样一上来就是“长枪短炮”而且还连拍好几张的,怎么看都不对劲。
    “妈。”林哈对着母上大人使了个眼色,宋思甜回头一看立刻心领神会,起身拉过林哈,挽着儿子优雅的对着镜头摆了几个姿势,大有请对方随意拍摄的意思。
    不远处拿着相机的狗仔看到这一幕,不管三七二十一马上按下了快门,可是按完之后又觉得哪里不对。这么正大光明的样子,难道那个男的不是宋思甜圈养的小鲜肉?又或者两人已经决定公开了?
    作为商界女强人以及娱乐圈大亨宋忆苦的妹妹,宋思甜上报的次数虽然比三线明星还少,但若是有个什么养小白脸之类的劲爆消息,头版头条绝对少不了。
    狗仔几乎都已经预见到了主编的夸奖,可是宋思甜刚才大方的举动却又让他深深的疑惑了,难道他真的想岔了?带着怀疑,狗仔在林家母子离开之后快速摸到了店里,询问店员知不知道刚才那么和宋思甜在一起的男子到底是谁。
    而等他在店员鄙夷的眼神中获得正确答案时,狗仔差点有了想要删照片的冲动。小鲜肉是小鲜肉,可却是从宋思甜身上掉下来的小鲜肉。母子两人携手逛商场,这要是放在一线明星身上还能在杂志上获得一个角落,可换到宋思甜身上就半点没有娱乐价值了。
    不过世事难料,虽然这套照片现在看起来没有半点价值,可是最后却真的登上了头版头条。
    而此时因为遭遇狗仔而得以提前结束购物的林哈心里却对这名记者报以了最大程度的感谢,
    累累的靠在车座上,满脑子就之剩下了蒸得红彤彤的大闸蟹。
    今天这么累,一定要多吃几只补一补!林哈美好的幻想着,然而当宋思甜的车子驶入宋宅时,看着花园外逐渐亮起的灯饰,以及先前大厅中不同以往的摆设,林哈微微抽动了一下嘴角问道,“今天晚上到底吃不吃大闸蟹?”
    “吃啊。”
    “那为什么把宴会用的长桌摆出来?”这是让人安心吃大闸蟹的节奏吗?
    “宴会上也能吃大闸蟹。”
    是啊,宴会上确实可以吃大闸蟹,可是!宋家办宴会,怎么可能没有颜乔?!

☆、第23章

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残月初上,又到了每天晚上晒羽毛的时间!
    主上大人迎着月亮张开了他长了些许嫩毛的大翅膀努力的吸收着月亮的精华。每到这种孤独寂寞的时候他就不由的想起与室友君初遇时美好的场景。犹记当年,主上大人刚刚掉落地狱,一睁开眼睛就看见了好奇张望着他的室友君……
    主上:小美人,你叫什么名字?
    室友:巴尔,你可以叫我巴鲁…泽巴布(Baal…zebul),是主人意思哟!
    主上:哦,别西卜(Beelzebub)啊,你叫主人的话,那我就叫主上吧~么么哒~
    室友:深井冰啊!哪儿来的鸟流氓!叉出去!>﹏<
    主上:不出去了!我决定就待在这里了!
    想起室友君当时生气的小表情,主上大大就忍不住要激动的抖几下翅膀。这一抖,羽毛又刷刷的往下掉。
    呜呜呜,我的毛!
    悲催的主上大人用左翼将掉落的羽毛扫回脚边,接着有用右翼的翅膀尖沾了沾治秃神药生姜水一边流泪一边往秃毛的地方涂抹。亲爱的室友君,你到底去哪里了?
    念着室友君,念着小羽毛,主上大人的生活被一片阴霾所笼罩。但要是他知道他又一次和室友君失之交臂的话,只怕他要气得一头撞上眼前的玻璃了。
    而此刻羽毛版的路以西正坐在宴会的角落里,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并不存在,可是在他身边围绕着的少女们却让他成了整个宴会中最无法忽视的一道亮点。
    咬牙切齿的某二代捏着酒杯向李思明打探道,“大乔终于开始啃窝边草了?这种场合带个女的过来也就算了,带个男的过来算什么意思,他是疯了吧。”
    “不是他想带路以西,是魏大小姐点名要看路以西。”前几天还在外国啃螃蟹的李思明用力摇摇头道,“你没看到除了你未婚妻以外,往路以西那边蹭得最近的就是我们的魏大小姐吗?”
    “……”某二代继续端着酒杯,看着角落边的狗男女们散发出强大的怨念。
    而其他人在听到李思明的解释之后,不禁看了看左右,“说到大乔,你们看见他人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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