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魔法玄幻电子书 > 飞将 >

第103章

飞将-第103章

小说: 飞将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颜良见了杀来的两路兵马,心头也不禁“咯噔”一声,敌人还是来了。他一声大喝,高呼道:“狭路相逢勇者胜,兄弟们,杀——”
    这声音在充满喊杀声的战场上,并不能传递多远,但颜良的亲兵可不是那种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人,他们齐声大喝:“狭路相逢勇者胜,杀——”如此传递,不过片刻,战场上到处都传递着秦军的喊叫,原本因为敌人援兵到来,而开始低落的士气一下子又提了上来。四万多人,在战场上舍生忘死的苦战。骑兵,已经失去了恐怖的冲击力,所有的人,都只能在小范围活动。这是一场硬碰硬的消耗战,谁先坚持不住,谁就会倒下。
    颜良瞪着血红的双眼,狠狠的和敌人厮杀着。他在等待,等待援兵的到来。各路秦军彼此之间的距离应该不算远,如果他们完全按照计划行事,同时没有迷路的话,完全可以在自己希望的时间内到达。
    庞德的部队人数并不多,为了追求速度,他只带了三千人马,而且是清一色的轻骑,用他的话说,既然要学习霍骠姚,那就要体现出部队突袭的能力,根本没有必要配备只适合阵地战的重骑兵。
    根据前几天抓到的舌头提供的线索,他们的队伍,应该离曼骞的大营不远了吧!如果自己率军突袭的话,即使对方有一、两万人的部队,在有心算无心之下,应该也不是自己的对手。
    副将武安国看了一眼地图道:“将军,我们抄的是曼骞右路,路程比颜将军要长一段。如果不出意外的话,颜将军将极大的吸引曼骞的注意力……”
    庞德点头道:“你是说曼骞会集中兵力对付颜将军,导致大营空虚?我们应该加快速度,在两人分出胜负之前,抄曼骞的老窝?”
    武安国点头道:“不错。所谓百足之虫,至死不僵。当年檀石魁纵横大漠,所向无敌。可见鲜卑人的强悍。我认为,即使以颜将军的勇猛善战,凭借手头的一万人马,未必能独自扫荡鲜卑。弄不好还会陷入窘境。将军抄曼骞的老窝,正可以解颜将军之危,况且抄没鲜卑王营,这是大功劳,单凭这一项功绩,将军的肩膀上,也应该再多一颗星。”
    庞德眯起眼睛,没有说话,他在盘算。说实话,武安国的提议真的很好,如果真按照那样走的话,这个功劳着实不小。更何况这是按照原本制定的计划行事,也没有什么违抗命令的说法。只不过他总觉得有些不对头,似乎自己忘记了什么。
    想得有些头疼的庞德拿起水囊,喝了一大口,从嘴角滑落的水珠一下子滴落到铠甲上。四散飞溅。他猛然间醒起一事,脱口道:“如果魁头和曼骞联合起来会怎么样?”
    武安国低头不语,过了一会,才怪怪的道:“那颜将军就要倒大霉了。说不定不光有魁头,甚至有匈奴人。”
    庞德闻言脸色大变,他猛的退后一步,警惕的看着武安国,手摸到了剑柄上,眼中露出了杀意,淡淡的道:“你都知道了?为什么不早说?”
    武安国见庞德如此谨慎,不由得苦笑道:“我也是刚才才想出来的。我本来觉得单凭曼骞和魁头,即使两个人联合起来,也未必能挡得住颜将军的大军,但如果匈奴搀上一脚呢?我们一开始就错了,我们忘记了一个问题,因为劫掠队的存在,导致鲜卑和匈奴恨我们入骨。在一对一不是对手的情况下,他们必然选择联合,对抗我们。”
    庞德脸色越来越难看,思索了好一会才道:“你说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武安国沉声道:“放弃一切不必要的辎重,每人携带维持三天的干粮,依照原计划行事。突袭曼骞的大营。我们每个人有三匹马,如果不体恤马力,速度可以提高一倍。三天足以打个来回。如果曼骞选择逃避,我们也可以杀马为食物。撤退或者继续追击,都由将军决定。”
    庞德没有说话,过了好一会才点头道:“传令三军,杀掉除战马以外的所有牲畜,各带三天干粮,突袭鲜卑王营。若有人胆敢迟误,杀无赦。”
    武安国施了一礼,径自去了。
    庞德看着武安国的背影,心中生出一股疑惑,这家伙的头脑转得好快,为什么会一直名声不显呢?
第一百三十六章 希望
    庞德的大军急行近千里,路上不停的换马,只休息了三天,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斜插入曼骞的大营。WWw、
    曼骞虽然也留下五千精壮之士,但有心算无心之下,在加上双方装备上的巨大差距,勉强构建起来的防线还是一下子就被撕得粉碎。如果这是电影的话,那对于喜欢战争场面的观众来说,接下来的一幕幕就是垃圾时间。秦军驾着战马,如同割麦子一般,收割着鲜卑人的头颅。
    为了彻底断绝鲜卑东山再起的可能,庞德坚决贯彻秦军对外作战的一贯风格,所过之处无寸草,杀人如草不闻声。只是他不知道,吕布当年之所以采用如此血腥的手段,完全是因为作为现代人的他知道,对待狼一样的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秦军虽然对鲜卑人进行了屠杀,但他们始终坚守着最后的那一道底线,就是绝对不奸污妇女。这是吕布军的一贯做法,一旦违背,他们承受的,不光是死亡,还将被剥夺所有的荣誉,家人也享受不到军属的待遇。吕布并不希望他的士兵变成禽兽,他希望在杀戮的同时,他们能保证心底那丝人性。
    庞德并没有和手下的士兵一起厮杀,在冲散鲜卑主力的防线以后,他就把战场的指挥权交给了武安国。他自己则带着数百人,拷问抓到的几个鲜卑人,他要弄清楚曼骞的去向。
    战争终于结束了。大营里地五万多人,除了逃跑的。剩下的全部被秦军祭了刀。所谓困兽犹斗,秦军的损失也很大,至少有一千五百名士兵,再也看不到故乡的风景。
    庞德冷着脸下令:“全军下马,就地饱食。休息一个时辰,随后出战。”
    武安国的脸色变了变,他有些惊讶的道:“将军。士兵们连续奔驰,又经过大战。损失惨重,剩下地也都疲惫不堪。如果以残破之师去援助颜将军,怕也与事无补,弄不好还会把我们也搭进去。我想颜将军骁勇善战,支持一两天,应该没有问题吧!”
    庞德沉声道:“我们的任务是彻底消灭鲜卑和匈奴,如今颜将军正和鲜卑人和匈奴人地联军苦战。我如果在这里停滞不前的话,一旦贻误战机,我们就是大秦的罪人。更何况我们的情况很糟糕,曼骞他们的情况就好吗?他们是在一天前离开这里,前去和颜将军决战的。现在已经是中午了,如果不出意外,我们可以在傍晚赶到战场。那时候正是双方都异常疲累的时候,只要我们地士兵比胡人更坚韧。胜利还是会属于我们的。”
    武安国神色复杂的看着庞德,说实话,他除了一身好武艺,在加上精明的头脑以外,他真的不是一个好指挥官。有道是慈不掌兵。武安国就是这样一个人。在某些时候,不忍心看着士兵受苦。这也是自己为什么只能做一个打头阵的将领。却不能独自掌兵的原因吧!
    曼骞的情况也不是很好。几个士兵已经冲了过来,向他报告了大营被袭地情况。他的脸色变了,他知道,即使这仗打胜了,他也不再是从前的曼骞了。他的部族完蛋了。但他不敢离开,因为现在战争已经到了白热化的阶段,就像两头在角力的水牛一样,哪个先支持不住,哪个就会先失败。
    魁头也发现了曼骞这边地异常,那几个衣衫破烂的人实在很显眼。他也不笨。很快就想明白了事情的原因。他的脸色变了变。犹豫了一下,还是带着身边的亲信向曼骞靠拢。他想确定自己的猜测。
    曼骞如何看不到魁头的动作,他微微叹了口气,一面指挥部队继续冲杀,一面向这个曾经的夙敌靠拢。
    魁头看了一眼一脸沉重的曼骞,有些不确定的道:“怎么回事?发生了什么事?大营出事了?”
    曼骞犹豫了一下,还是点头道:“秦军地一只部队偷袭了大营,损失很大。”
    魁头地脸色变了一下,随即道:“你打算怎么办?”
    曼骞看了一眼魁头,淡淡的道:“胜负在此一举。此时我就是回援大营,也没有什么作用了。莫不如先击溃颜良,再做打算。”
    魁头赞赏地点点头,显然很满意曼骞如此识大体。他随即道:“你考虑过没有,万一秦军抄我们的后路……”
    曼骞冷笑道:“这里距离大营至少有一百五十里路程,秦军要想奔袭我军,即使他们有三匹战马,可以随时换马,至少也得一个时辰以后。一个时辰之内,如果我们打败了颜良,即使秦军有五千人马,也难以撼动大局。但如果我们打不赢,即使秦军有一千人,也足以扭转局势。”
    魁头冷笑着看着已经显出疲惫之色的秦军,嘴角不经意的咧了咧,随即闪过一丝不屑,口中道:“他们已经快支持不住了。哼哼,装备好又怎么样?真当我们鲜卑人好欺侮不成?”
    曼骞看了一眼魁头,犹豫了一下,开口道:“他们的战斗力确实恐怖。从开战到现在,我们的人马损失了怕不有两万人。这可是各族的精锐啊!可他们呢,大概折了五千人左右吧!秦军至少有上百万的人马,如果都是这么凶悍,我们又能维持多久?”
    魁头狠狠的瞪了曼骞一眼,他不喜欢这个擅长使用计谋的家伙,更何况他还是和自己争夺鲜卑大王位置的人。不过自己没必要再和他计较了。他的大营已经出事了,按照秦军的习惯,大概不会留下活口吧!哼哼,他已经没有和自己叫板的资本了。
    颜良也停止了冲锋,他在身边百名亲兵的簇拥下,指挥着战斗。他身上原本光亮照人的盔甲,已经变成了让人作呕的暗红色。那是敌人的鲜血,溅到上面,然后干涸的痕迹。今天死在他手下的胡人,没有五百,怕也有三百吧。这其中,想来还有几个部族的首领。
    曹性也是一身血污,只不过他要比颜良的情况好上不少。他并不喜欢横冲直撞,相反,在很多时候,他更喜欢偷偷的下手。这并不是因为他的武功不够高,而是因为,他太喜欢动脑子了。在他看来,有些可以用头脑解决,或者可以用偷袭解决的敌人,完全没有必要浪费太多的体力。一些将领甚至私下里议论,说曹性当初学错了本事。要是学文的话,保不准秦军又多了一个让人不寒而栗的毒士。
    曹性在这次大战中的收获也不小,他杀的人虽然没有颜良那么多,但如果单计算斩杀的高级将领,颜良绝对不会是曹性的对手。他曹性看来,杀掉一个敌将,比杀死一百个胡人都有效。
    轻轻的擦拭着手中的长枪,曹性冷冷的注视着战场。他们已经把所有的部队都投了进去,现在比的就是耐力了。不过连续奔驰的秦军显然触于劣势。再这样下去,怕是坚持不了多久了。枪头上的血污终于被擦去了,枪头很亮,银亮亮的,有些刺人的眼。冷冷的看了一眼混战成一团的部队,他的眼中闪过了一丝决绝。也许这是自己最后一次战争吧!不过这又如何?杀人者恒杀之。既然上了战场,就要有杀人和被杀的觉悟。他看了一眼颜良,淡淡的道:“将军,看来我们等不到各路兵马了。我们的士兵,最多维持半个时辰。您先撤吧,我殿后。”
    颜良看了一眼曹性,微微一笑道:“你哪里都好,只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