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 第2部列王的纷争-第8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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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料敌人头目竟是本福德·陶哈。
席恩走向他的海婊子号,那具肿胀的躯体正被海浪卷上滩头。麾下的长船沿着鹅卵石岸一线排开,桅杆笔直地立于苍穹。渔村什么也没剩下,只余一片将在雨季发臭的冰冷灰烬。男人被尽数捕杀,惟有几个活口被席恩刻意放过,用以把消息传回托伦方城。他们的妻女被占为盐妾,当然,这是那些年轻漂亮的幸运儿的待遇,老妪和丑女操完后便干掉了,除非她们又听话又有手艺,那样还可以留作奴隶。
这次偷袭也是席恩的计划。是他,冒着黎明前刺骨的寒冷率领长船在海滩登陆,是他,手握长柄战斧第一个从船首跳下,指引部众杀向沉睡的村庄。他不喜欢这一切,可他有选择吗?
此刻,他那挨千刀的姐姐正驾驶黑风号北上,将为自己赢取一座城堡。她的胜算极大,巴隆大王没让铁群岛集结军队的消息走漏半点风声,而他席恩在磐石海岸干的这些龌龊勾当无疑将使人们以为这只是古老海盗们的又一次掠夺蠢动。北方人不会意识到真正的危险所在,直到深林堡和卡林湾被一一占领。但到了那时,一切都结束了,我们赢了,人们将永远歌颂婊子阿莎,而我的事迹无人铭记。假如我就这样碌碌无为,事情的结局就是如此。
裂颚达格摩站在他的长船豪饮号高大精雕的船首上。席恩给他分配的工作是看护船只:否则别人会把今天的胜利称之为达格摩的胜利,而不是席恩的胜利。换一个敏感的人或许会将席恩的安排视为轻侮,但达格摩只笑了笑。
“今天是胜利之日,”达格摩从高处喊,“可你脸上却没有笑容,小子。活着的人理应欢笑,因为死者无法做到。”为了示范,他自己笑了笑。可怕极了。在雪白披散的长发下,裂颚达格摩有席恩这辈子所见最为心惊的伤疤。据说达格摩小时候差点被长斧砍死,那一击粉碎了下巴,打掉了前齿,所以常人是两片唇,他则成了四片。杂乱的胡须覆盖了他的脸庞和颈项,只有那伤痕附近,什么也不长,惟有一道又皱又亮的疤痕,翻卷着脸上的皮肉,如同冰川上撕裂的峡谷。“我在这里都能听见他们唱歌,”老战土说,“唱得不错,唱得勇猛。”
“唱的比做的好。他们应该拿竖琴而不是提长枪。”
“死了几个?”
“我们?”席恩耸耸肩。“只有托德利克。他酗酒,为战利品还动手伤人,我宰了他。” ,“有的人生来便是该杀。”别人或许会顾忌把如此可怖的笑容展现人前,不过达格摩即使当着巴隆大王的面也是无所畏惧,笑口常开。
笑容虽丑,却牵起席恩无数的回忆。幼童时代,这笑容伴随着他,每当他驱策小马跨过生苔的矮墙,每当他掷出飞斧击中竖立的靶标,每当他挡下达格摩的攻击,每当他射中海鸥的翅膀,每当他操纵舵柄指引长船穿过纠结的暗礁,这笑容总是不离左右。他给我的笑,比父亲、比艾德·史塔克给的都多,甚至比罗柏……那天他从野人手中拯救布兰,本该赢得微笑,结果却是责骂,仿佛他才是始作俑者。
“我们得谈谈,叔叔。”席恩说。其实达格摩不是他亲叔叔,只是父亲的部属,四五代前似乎有那么一点葛雷乔伊的血统,还是从私通苟合中得来。虽然如此,席恩仍旧一直喊他叔叔。
“好,那就上我的甲板吧。”从达格摩口中,你别想听到大人老爷的称呼,尤其是他踩在自己甲板上的时候。铁群岛的传统历来如此,每个船长都是自己船上的国王。
他跳上厚木板,来到豪饮号四跨宽的甲板上,达格摩领他去狭窄的船尾舱室,给自己和席恩分另,J倒了一角杯酸麦酒。席恩谢绝了,“我们没有逮到足够的马。抓到几匹,可是……好吧,我想也只能将就着用了。人越少,分享的光荣就越大。”
“我们拿马来做什么?”和大多数铁民一样,达格摩更欣赏徒步作战或在甲板上战斗。“马只会在船上拉屎拉尿,碍手碍脚。”
“没错,在船上航行当然是这样,”席恩承认。“但我另有计划。”他小心翼翼地盯着对方,盘算和盘托出的时机。争取不到裂颚,他就成不了事。不管他是不是指挥官,如果遭到伊伦和达格摩的共同反对,恐怕连一个人也指挥不动,而他显然无法赢取那阴沉牧师的欢心。
“你父亲大人命令我们抢掠海岸,仅此而已。”杂乱的白眉下,那双淡如海沫的苍白眼珠回望着席恩。他看见的是否认,还是一抹充满兴致的火花?是后者,他想……希望如此……“你是我父亲的人。”
“他手下最棒的人,从来都是。”
骄傲,席思想,他很骄傲,我必须利用这点,他的骄傲是成败的关键。“不错,在铁群岛,论起使剑挥矛,无人及得上你那纯熟的技艺。”
“你离开得太久,小子。你走的时候,的确是这样,但我在年复一年为巴隆大王效命的生涯中逐渐衰老啦。歌手们都说,如今的强者是阿德利克,他们叫他‘不苟言笑的‘阿德利克’。那家伙是个巨人,效力于老威克岛的卓鼓头领。黑罗伦和“少女”科尔也只比他稍逊半筹。”
“这阿德利克或许是个好战士,但人们决不会像畏惧你一般惧怕他。”
“啊,说得没错。”达格摩道。他握角杯的指头上戴满沉重的戒指,金银青铜样样俱全,镶嵌着蓝宝石、红宝石和龙晶。每一枚都付铁钱而来,席恩矢口道。
“如果我手下有您这样的人才,我决不浪费他去干这些烧啊抢的小/L科的工作。这种事怎能让巴隆大王手下最棒的人去……”
达格摩哈哈大笑,扭曲的嘴唇翻出焦黄的牙齿。“也不该给他亲儿子做?”他嘲骂道,“我太了解你了,席恩。我亲眼看着你学会走路,亲手教会你搭箭弯弓。的确是很浪费,我也为你惋惜啊。”
“按照权利,我姐姐的任务本该给我。”他承认,同时不安地意识到自己的声音有几分暴躁。
“你想太多了,小子,这一切只是因为你父亲大人还不太了解你。自打你的哥哥们尽数逝去,而你被群狼虏走,你姐姐便成了他惟一的慰藉。他不得不学着依靠她,而她也从未让他失望。”
“我也没有!史塔克家知道我的价值。我是黑鱼布兰登麾下的精锐斥候之一,在呓语森林我冲锋在最前线,差这么一点便要和弑君者正面交手。”席恩用手比划出两尺的距离。“然而戴林恩·霍伍德冲到我们之间,随后成了刀下鬼。”
“你告诉我这些做什么?”达格摩问,“正是我把你这辈子第一把剑交到你手中。我知道你不是懦夫。”
“我父亲也知道?”
头发灰白的老战土面露苦色,活像咬到什么难受的食物。“这只是……席恩,那个少狼主是你的朋友,史塔克家把你留了十年。”
“我不是史塔克。”艾德公爵凝视着他。“我是葛雷乔伊,我想成为父亲的传人。如果我不于出几番大事业,证明给别人看看,又怎么做得到呢?”
“你还年轻,战争的机会多的是,满可以立下很多功业。然而这次,我们的任务只是抢掠磐石海岸啊。”
“这任务让伊伦叔叔负责就好。除了豪饮和海婊子,我把剩下的六条船都拨给他。他可以为着他那神灵的欲望随意烧杀淹溺。”
“但任务是交给你的,不是给湿发伊伦。”
“达到抢掠骚扰的目的就行,谁执行有什么区别?牧师想不到我打算的事,更办不了我想请您办的事。我有一个任务,只有裂颚达格摩这样的人方能完成。”
达格摩举起角杯,深吸一口。“告诉我。”
他被打动了,席恩心想,他和我一样对这强盗的勾当没兴趣。“如果说我姐姐能拿下一座城堡,那么我也能。”
“阿莎的人手是我们的四五倍。”
席恩狡黠地笑道:“而我们有四倍于她的机智,五倍于她的勇气。”
“你父亲——”
“——会感谢我,当我把一整个王国拱手献上时。我所计划的行动将让歌手们传唱千年。”
他料到这句话会让达格摩踌躇。一个歌手曾写过一首关于他粉碎的下巴和斧头的歌,老人很爱听。每当喝得酩酊大醉,他便呼喝着高唱古代掠夺者们的歌谣一那些喧吵激烈,歌颂逝去的英雄和蛮荒的勇武的曲谣。他的头发或许已白,牙齿或许松动,但对荣耀的欲念却丝毫未减。
“我在你的计划里将扮演什么角色,小子?”在漫长的沉默之后,裂颚达格摩开口。席恩明白自己赢了。
“要让敌人心中充满恐惧,惟有你的名讳方能办到。你将率领大部人马攻向托沦方城。赫曼·陶哈把手下精锐都带去了南方,而本福德和那些人的儿子也死在了这里。城堡应由本福德的叔叔兰巴德据守,但估计他身边只剩一支小小的卫队。”土,果我能审问本福德,就知道到底有多少了。“一路不用隐藏行踪。喜欢唱什么战歌就唱。我希望他们早早关门据守。”
“这托伦方城坚固么?”
“非常坚固。城墙乃是石砌,三十尺高,四角各有一座方塔,中央还有一座方形凋堡。”
“石墙不能用火烧,我们怎么打?哪怕是对付一座最简陋的城堡,我们的人手也不够。”
“你只管在城外扎营就好,并着手修建投石机和攻城器。”
“这不是古道!你莫非忘了?铁民用剑和斧去当面作战,不靠丢石块。而饿死敌人有何光荣可言?”
“不知道这个的是兰巴德。这老不死看见你们修建攻城塔,便会浑身发凉,四处请求援助。把你的弓箭手管好,叔叔,让那些信鸦飞出去。临冬城的守备是个勇敢的人,但他老了,岁月像迟缓他的躯体一样磨钝了他的智慧。当他听说自己国王麾下的封臣正被可怕的裂颚达格摩围困,一定会召集兵力,前来援救。这是他的职责。罗德利克爵士惟一的信条便是忠于职守。” .“他召集的军队无论如何也大大超过我方。”达格摩说,“而打起仗来这些老骑上比你想像的要狡猾得多,不然他们根本活不到长出灰发。你将把我们拖进一场无去取胜的战斗中,席恩。这个托伦方城是拿不下的。”
席恩笑了,“我的目标不是托伦方城。”
艾莉亚城堡里铿锵作响,一片混乱。人们站在马车上,把一桶桶葡萄酒,一袋袋面粉,以及一捆捆新上羽毛的箭往上搬。铁匠们则忙着将剑修平整,将铠甲上的凹痕打掉,并给战马和载货的骡子上蹄铁。锁甲扔进沙桶,沿着流石庭院凹凸不平的地面滚动,好将它们摩擦干净。威斯手下的女人分到二十件斗篷的缝补任务,还要清洗一百多件。城内,不论贵族还是士兵,都一股脑儿挤进圣堂去祈祷;而在城墙之外,大小帐篷纷纷拆除,侍从们提起水桶,将营火浇灭,土兵们则取出磨石,在上阵之前最后一次仔细磨刀。马匹嘶鸣喘息,领主发号施令,士兵互相咒骂,营妓争吵斗嘴,噪音如同潮汐高涨,达到顶点。
泰温·兰尼斯特公爵终于要出发了。
亚当·马尔布兰爵士最先离城,比别人早一天动身。他生得英姿飒爽,胯下一匹精神抖擞的红马,红铜色的鬃毛与亚当爵士披肩长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