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触即发by张勇-第1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阿初微微叹息了一声,心想:人虽然纤尘不染,然而这只碧绿纯色的镯子却轻佻的代表了人心的挑逗意味。
很快,荣升在“墨菊斋”里发现了这只镯子。
镯子放在书桌上最显眼的红绒布里,绿得华丽而优美,像它的主人。
可是这只镯子,怎么会在这里出现呢?荣升想不明白。一时间,纸墨昏淡,脑海里呈现出“袅娜多情春尽”的无聊句子。
他看看时钟,今天正好约了和雅淑到“法国公园”去喝下午茶,该走了。他把玉镯揣进兜里,从“墨菊斋”出来,沿着回廊到“梨云阁”去。
白云漾空,绿荫如幄。荣升还没走到“梨云阁”的院门,就听见里面一片欢声笑语。玻璃窗户上倩影频闪,绛红娇紫,暗香浮动。小丫鬟云儿身靠着院门,眼睛瞅着院子里掩着嘴笑。荣升走过来问:“里面做什么?大太太出门了,你们就造反啊?”
云儿笑着说:“今天丽水表小姐约了男朋友见面,她给未来得表姑爷买了几条领带,叫阿初少爷帮他选呢。”
“选领带罢了,哪值得你们这么开心?”
“不是啊。表小姐不会打领带,叫阿初少爷教她,结果,院子里的姐姐们都来凑热闹,跟着学。”
荣升抬眼望去,丫鬟们众星捧月似的围着阿初,听他妙语高论,看他捷手灵活地在丽水脖子上系领带。不时由于阿初的幽默解释,而引起莺欢燕笑,场面异常香浓花艳。
“选领带呢,最好是真丝的。真丝的色彩光泽,色调柔和,手感细腻。仿真丝的就差点。色彩发亮,色调刺眼,手感挺刮的。”阿初一边说,一边拿起一条银灰色领带。“这条就很好。表面光洁,花色清晰。拼接处的花纹也很一致。”他把丽水的高领子竖起来,亲手给丽水示范打领带。“如果表姑爷穿黑色西服,你就给他配这种银灰色,或者蓝色,显得庄重大方,优雅内敛。”
“如果表姑爷穿白色西服呢?”杏儿问。
“那就配虹色或褐色的领带,彬彬有礼,光彩夺目。”
“米色西服呢?”红儿问。
“配海蓝色。”阿初打了一个漂亮的“温莎结”。“怎么样?”
“好看。”丫鬟们捧场。
“这个结和刚才打的那个结不一样。”丽水说。
“当然不一样,刚才打的是'浪漫结',现在打的是'温莎结'。”
“什么是'温莎结'?”有人问。
“这种结形比较宽,最适合这种浪漫柔雅的真丝领带搭配。”阿初耐心地解答。“你们知道温莎公爵的爱情故事吗?”
“不知道。”丫鬟们异口同声地答。
“长话短说。在国外,有一位王子,他爱上了一个平民。懂吗?”
“就是少爷爱上了丫鬟呗。”杏儿说。
“对。但是,如果王子娶了'灰姑娘'以后,就必须放弃王位继承权。他为了自己的爱情,放弃了江山。”
“他真伟大。”杏儿的口吻充满了艳羡。
“所以啊,你们要把眼界放开。不要把钦羡的眼光停留在少爷、小姐的身上。就拿丽水表小姐来说,她出身清寒,刻苦自励,勇敢的选择自己所爱……”
“你夸我还是损我?”丽水不依了。
“我当然是夸赞你了。”阿初说。
丽水的眼睛瞄见了荣升,她故意问:“我和表哥的那位和小姐比,哪一个更好?”
阿初想也不想地说:“你比她可爱多了。”
“真的?”
“真的。”
“那为什么,表哥选她不选我?”丽水的问题越来越刁钻。
“那是因为,他失落了许多美好的东西,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他选择逃避,逃避跟过去有关的一切美好回忆。他想做一个寂寞的智者,却不防被扭曲的情感误剪了同心,做了个看热闹的庸人。”阿初说。“所以,我们不要随意去涂抹自己的心灵,因为最初每个人的心灵都是美丽的。在这个世界里,地位虽然有悬殊,但是,每个人的情感思想是绝对平等的。以后呢,你们不必叫我阿初少爷,叫我阿初就行了。”
“我们可不敢。”丫鬟们互相推搡着笑。
丽水怂恿阿初说:“你不是天天把平等、自由挂在嘴边上嘛。为什么不从自己做起呢?你从今天起,直接称呼大少爷的名字,我保证,这些丫鬟们明天就改口叫你阿初。”
“你厉害。”阿初笑起来。“你知道打蛇打七寸。”
丫鬟们和丽水都哄笑着让开一条路,阿初看见了荣升。阿初有些不好意思,随意发挥的激情自然而然的烟消云散。
“忙着呢?”荣升问。
“闲着呢。”阿初回着少爷的话。
“今天不用上班吗?”
“我轮休。”
“正好,我要出去,阿福陪太太出去进货了,你来开车。”荣升吩咐完了,回头不经意地扫了一眼丽水,笑起来。“今天表姐很漂亮。”
“是吗?”丽水开心地笑了。“表弟,你不是信口恭维我吧?”
“有点自信心嘛!”荣升说。
荣升一踏出门,阿初就指了指丽水和丫鬟们,说:“回头找你们算账。”大家笑成一团。
“回来。”丽水忍着笑,把阿初拉回来,“你没系领带,我送你一条。”一边说,一边亲自动手给阿初打领带,她替阿初打了一个“浪漫结”,为他整理好衣领。
阿初借着丽水靠近自己时,悄悄地说:“我情愿少爷娶你不娶她。”说完,他就走了。
一句话说得丽水一天也高兴不起来。
法国公园门口,游人熙熙攘攘,因为天气格外好的缘故,所以游客的心情也很好。
阿初把车停下,透过车边镜看见和雅淑打着遮阳伞,站在公园门口。阿初明白过来。“怪不得急着催我走,原来佳人有约。”
荣升笑骂道:“这么多话,滚远点。”
阿初替荣升打开车门,并友好地与和雅淑打招呼。阿初的出现,令和雅淑措手不及,甚至有些狼狈。
阿初问:“什么时候来接你们?”
荣升说:“晚上吧。”
“几点?”
“九点吧。”
阿初开动车子,对和雅淑说:“和小姐,改天我请你喝茶。”
荣升与雅淑在公园里请专业摄影师拍了两张照片。姿态是由摄影师帮忙设计的,两个人在花丛中笑得很甜美,像新婚不久的夫妇。然后,他们亲亲热热坐在露天花园的茶座里品茶。小餐桌上摆放着细长脖子的玻璃花瓶,花瓶上斜插了一枝红色的玫瑰。
荣升以为自己“恋爱”了。他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有些不习惯。
他第一眼看到雅淑的时候,有些朦胧的冲动,他救了雅淑后,自己的精神世界也仿佛“复活”了,有生气了。他甚至想过跟雅淑闪电结婚,然后另租房子搬出去住,像所有讨生活得夫妻一样,自己早上每天去上班,太太隔着窗子目送自己下楼。住的房子也不大,五、六十平方,要有凉台,上面放一些自己种的花草。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孩子最好是个女儿,整天缠着自己,让自己爱她、宠她。每逢周末,一家三口出门旅行,迎着阳光,踏着朝露,和和睦睦的过着属于自己的幸福生活。
是雅淑救了自己,而不是自己救了她。荣升想。阿初说的对,自己失落了许多美好的东西,他一直都在逃避跟过去有关的一切美好回忆。他跟雅淑在一起,没有任何压力,雅淑不了解他的过去,她在他眼里是一个单纯的女孩。每次他告诉她一些海外奇闻,她都会做出惊奇的表情,并提出一些迷惑不解的问题让自己解答,满足了他作为一个男人的虚荣心。就算是他讲出来最平凡、最无趣的故事,她也会专心聆听,从来没有不耐烦和不愿意。分手的时候,她总是恋恋不舍,主动地上前留给他一个情意缠绵的吻。荣升在她带有暗示性的举动中,看到了美好的未来。既然自己不能做一个寂寞的智者,那么,做一个平凡的庸人也不错。
“你认识初先生?”和雅淑的问话打破了彼此的沉寂。
“不止认识。”
“你跟他很熟?”
“很熟。”
“你们很早就认识了?”
“怎么?你不看报吗?”
“看报?”雅淑诧异。“他经常上报吗?我从来没有留意过。”
“有人说,他是我们荣家的'私生子'。”
雅淑的茶泼了些出来。“不好意思。”她拿出手绢来擦袖口。
“阿初是我们家四姨娘的干儿子,二十年前从大街上拣回来得一个孤儿。他从小就跟着我,我父亲爱屋及乌,很喜欢他,让他跟我一样上学堂,他功课好,人品不错。我在英国这几年多亏他事事照顾,我才没有客死他乡。我说真的。”荣升娓娓道来,雅淑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红。
“新闻杂志,总是捕风捉影,津津乐道别人的隐私。”荣升说。
“这样说来,他只是荣家的一个下人?”雅淑问。
“现在不是了。”
“曾经是?”
“重要吗?”荣升反问了一句。“时代不同了。他有学识,有能力,他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有社会地位。谁会去追究他的身世?英雄莫问出处嘛。你跟我的地位也在变啊,以前女人是没有社会地位的,现在不一样出来做事?女人可以融进男人的社会,男人同样可以成为女人的陪衬。”
“时代没什么不一样。”雅淑的心里有一股酸酸的怪味,阿初的形像就像是黑夜底突然腾空的烟花,绽放以后,就只剩下灰了。
和雅淑恨自己的愚蠢,为什么会留下玉镯给一个荣家的下人呢?如果,自己有朝一日做了荣家大少奶奶,这只镯子就是自己给自己种下的心病。
怎么办?
她心乱如麻。
这时,荣升忽然想起了什么,他从怀里取出了一只玉镯,放到雅淑面前。雅淑的脸色变得异常难看,内心的疼痛再度袭来。
是阿初“举发”了自己吗?
第十一章平生际遇似萍飘
雅淑以为天上的云彩是瞬息万变的,想不到人世间的情爱也是瞬息万变的。雅淑觉得这只碧绿的镯子还从来没有如此刺眼过,简直令人芒刺在背。
阿初把自己送他的玉镯转瞬之间给了荣升,为什么?他完全可以用另一种委婉的方式退还给她,为什么要选择“出卖”她?自己爱他,他却不珍惜自己。
这只镯子色泽圆润,光华柔媚,像是在嘲讽自己,抑或是威胁?是取笑?还是鞭挞?其实这些想法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荣升的心里怎么想她,荣升的眼里怎么看她?和雅淑决定以不变应万变。
“这只镯子你从哪里得来得?”雅淑气定神闲地问。
“在我书房里。”
“可是,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你从来没有邀请我去过你家。”
“我也很奇怪。”荣升想起来,原本在来得路上他想询问阿初的,可是他忘记问了。他笑了笑说:“阿初……也许知道……”
雅淑的心被尖锐的刺扎了一下,牵动肠胃也开始痉挛。她果断地截断了荣升的话。“他是一个没有自知之明的人。”
“谁?你说谁?阿初?”荣升十分意外,因为雅淑是一个从不在背后议论和批评旁人的贤丛惠女人。
“关于这只镯子……我想没有比这更严重、更糟糕的事了,事关我名誉。”雅淑说的异常焦虑和诚恳。
“什么意思?难道一只镯子还代表着什么企图?”
“你说企图?啊,是了。其实,我早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