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镇仙魔-第72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陈羲的声音远远的飘过来,如刀子一样戳进陌穹大帝的心里。
“杀了你,你反而解脱,你以这样的方式活着,日日痛苦,日日煎熬,这才是对你的报复,我祝愿你天长地久,万世不朽。”
……
……
大殿之中,方久看了看周围的环境自言自语地说道:“传闻在神族昌盛的时候,多次攻入我魔域,魔族屡战屡败,不得不藏起来保存实力。这天启山内的皇宫,十之七八就是那个时候兴建的吧。不过又有些不对劲,若是那个时候修建的,既然有如此庞大的人力物力,又怎么会抵抗不了神族?”
不远处,铁虎卫将军虎奴终于从宝座的反震之力中恢复过来,他调整了几次呼吸,然后站起来舒展了一下身体。宝座的反震力度遇强则强,那是真正的神器,是挡住魔族魔皇的宝座,比起现在威志城里的宝座还要强大。如果虎奴踏入真魔之境,刚才出手的反震之力将会更大,他此时说不得已经被反震成了碎渣。
宝座自己不会发出攻击,但是任何攻击宝座的人都会被宝座反震杀伤。
“也许一开始咱们就猜错了。”
虎奴缓步走到宝座旁边看了看,眼神里都是敬畏:“也许这根本就不是魔族衰弱的时候为了保存实力而修建的地宫,这是魔族最强大的时候,也就是魔祖还在的时候修建的魔族皇宫。你我接触不到那么深层次的秘密,很多传说都不一定是真的。”
“我们刚才一直把思维纠结在为什么要把魔族皇宫建造在天启山里,一直觉得这是躲避,刚才我却忽然想到这是错的……如果真的如传说一样,黑金山是陌穹大帝的肉身所化,那么这延伸出来的天启山,难不成就是一条胳膊或者什么位置?”
听到这句话,方久的脸色变了:“你的意思是说,魔祖把魔祖皇宫建造在这,是因为对陌穹大帝的不舍?”
虎奴点了点头:“或许吧,那个时候的事咱们根本无从知晓。陌穹大帝强大无匹,黑金山隔绝两界,自此之后,神魔两族再也没有交集。已经太久太久了,咱们魔族这边始终有所传承。但是神域那边,似乎有意将神祖和魔祖对抗的事隐藏起来,虽然不知道是为什么,不过显然他们是不想开战的。”
“这次开战,正是因为他们那边有太多的人血统并不纯粹了,神域之主应该是想借助这场战争,将这些人剔除。”
方久道:“也就是说,那些被咱们俘虏的真神和半神太可怜了些,他们从一开始就是牺牲品,没有人在意他们的死活。哪怕现在神族大军被我们俘虏,那么多真神成为阶下囚,甚至不久之后,他们都将成为魔族的力量,神域之主也不会派人来解救他们的。”
虎奴道:“没错,因为神域之主就是要除掉这些人的。也许不用咱们动手,神域之主已经下令把黑金山封闭了。他只是没有想到,咱们早就准备好了。本以为这场战争,会让那些半神和真神全部战死,同时也能让咱们魔族元气大伤,对神域之主来说这简直就是最好的报复。可是,伟大的魔皇陛下,早就在等着这场战争出现了。”
方久点了点头:“这些人怎么办,刚才消失的那两个人怎么办。”
虎奴看了看依然昏迷,被方久以符文之术禁锢的胖子等人:“这些人都没有什么意义,咱们的目标是那个年轻的男人。被抓住的徐绩试图偷偷和这个人联络,所以这个人必然有什么特别之处。主公下令,让咱们把那个人活着带回去,剩下的不问死活。这些人留着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杀了就是。然后你我二人想办法进去,看看能不能找到那两个人。”
方久心里冷笑,虎奴说谎了。
如果真的是有人下令让虎奴把那个年轻的人带回去,虎奴之前不可能下死手。之前虎奴出手,就是奔着直接杀了那个年轻人去的。
方久知道,魔族高层之间勾心斗角,虎奴这次来,甚至未必是魔皇大人的旨意,而是某个实力打的什么不为人知的算盘罢了。可是魔师敬一堂从不问政事,甚至不管谁是魔皇,敬一堂只是负责协助而已。军方只有什么事需要敬一堂出手,那么敬一堂就会挑选合适的魔师出战。
方久忍不住问了一句:“虎奴将军,可知道那个叫徐绩的真神,为什么被魔皇如此重视?”
虎奴摇头:“那等机密,我怎么知道,不过徐绩身为神域大军的首领,地位自然是极高的。所以魔皇陛下留着他,莫非是为了以后向神域要什么条件?”
方久见虎奴也不知道内情,心中越发的好奇起来。
虎奴朝着胖子走过去,冷哼一声:“这个死胖子最是该死,张嘴闭嘴就是脏话,实力孱弱,却胆大包天。”
方久提醒道:“这胖子不简单,有些东西我都看不透彻。明明应该是个实力低微的半神,但是又觉得他体内藏着什么可怕的东西。”
“那就更该死,除了那个年轻的男人之外,剩下的都该死。”
虎奴抬起手,一拳砸向胖子的脑袋:“杀了他们,再去找那两个消失的。”
砰地一声!
尘土激荡。
第830章 恨死
虎奴一拳朝着胖子的头顶砸落,这一拳带怒而发,威力自然不容小觑。而且胖子现在已经昏迷不醒,根本没有能力反抗。就算他醒着,此时被魔师方久的符文之术囚困,也无法反抗。
一拳之下,尘土激荡。
可是向后飞出去的却是虎奴的身子。
虎奴的身体被一股狂暴之极的力量炸飞了出去,人在飞出去的同时那条胳膊已经碎了。不是断掉,而是碎掉。从肩膀开始,他的胳膊被炸的消失不见。在激荡的尘土之中,还夹杂着纷飞的血肉。肩膀上的断口看起来格外的恐怖,血糊糊之中还有一截白森森的骨头。
他的身子向后飞出去很远,一直到撞在大殿另一侧的墙壁上。这大殿建造的极为坚固,虽然不知道用的是什么材料建造,可其坚硬程度连虎奴这样级别的高手全力一击也未必能损坏。
然而虎奴的身子,却把墙壁撞的裂开了无数口子。他后背撞击在墙壁上,后背位置的墙壁塌陷下去,裂纹好像蜘蛛网一样向四周眼神。
魔师方久大惊失色,立刻向后退了出去。他之前就觉得胖子这个人有些不对劲,虽然表面看起来实力并不强大,而且修为功法也很单调,不过靠的是风刃之力而已。可是方久是魔师,而且天赋不俗,他的感知力远比常人要好的多。所以他在用符文之术封印胖子的时候就察觉到,胖子体内似乎有一种很可怕的东西存在。
方久也说不上来这是一种什么感觉,他之所以感觉上胖子体内是一种可怕的东西而不是可怕的修为,是因为那东西若有若无,似乎随时破壳而出,又好像根本不存在。方久更觉得,与其说胖子体内有一股强大的力量,不如说体内封存着什么了不起的东西,比如某种极为可怕的凶兽。
可是当尘烟散去,方久发现自己错了。
震飞了虎奴的不是胖子,胖子依然在躺在那一动不动,眼睛紧闭,显然没有醒过来。
在胖子身边,站着一个身穿黑衣的年轻人,正是之前消失不见的陈羲。
刚才那一拳,是陈羲实打实和虎奴对了一拳。虎奴出拳,陈羲也出拳,两个人的拳头对撞在一起,然后虎奴就向后飞了出去。
方久的脸色瞬间变得发白,看向陈羲的眼神里都是不可思议。
难以理解!
陈羲在消失之前,根本不是虎奴的对手。方久虽然对虎奴也不是十分熟悉,但是知道虎奴已经几乎就要跨入真魔之境了。不管是对于神来说还是对于魔来说,这个境界就是一道巨大的分水岭。半神,如果没有巨大的机缘,永远也不可能跨入真神领域。
但是虎奴不一样,归根结底的魔族的体质和神族不一样。
神族的真神,一出生就具备强大的实力,等到成年之后,这种真神之力自然就会达到极致。所以一个真神的实力,从出生就注定了。他们也可能因为修行而增加实力,但是若没有什么了不起的机遇,也难以提升很多。所以在真神世界,极讲究血脉。
这也是为什么,神域之主对被污染的神族血统那么愤怒。魔族的血统让真神从一开始就变得弱小,并且又因为神族血脉的缘故,难以靠修行大幅度提升。
魔族不同,魔族的人出生的时候和凡人差不多,当然根骨要好很多很多。他们从小时候开始修行,一步一步稳扎稳打。每一个魔族的人,都能靠自己的勤奋达到真魔境界。然而魔族的悲哀在于,繁衍太少,后代太少。如果一个家族损失一个年轻人,那么未来就可能出现断层的局面。
虎奴在家族之中就十分被重视,以他的年纪得到魔皇的赏识,成为铁虎卫的将军之一,足以说明他的天赋了。
这样的人,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将来必然踏入真魔之境,未来前途不可限量。
正因为魔族和神族血脉上的不同,所以方久很清楚那些被俘虏的半神和真神有多可怜。那些含有魔族血统的神,他们体内的魔族血统注定了在他们出生的时候会拉低他们的出生实力。如果是纯粹的魔族血统,还能靠修为来提升。可是他们呢,体内的神族血统又注定了他们很难靠修为提升实力,两种力量在一个人体内相互纠缠,受苦的还是这些人。
所以方久断定,陈羲这样的人最多也就到神域的假神实力。然而现在突然回来的陈羲,却一拳将虎奴砸飞,并且废掉了虎奴的一条胳膊。仅仅是一拳而已,而且看起来陈羲并没有尽全力。
在陈羲失踪的这么短的时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方久脸色发白的看着陈羲,心说难道自己之前看走了眼,这个年轻的神域之人,其实一直压制着自己的力量?之前的孱弱,只是一种伪装?
然而这种伪装,有什么实际意义吗?
……
……
陈羲似乎有些满意这一拳,这一拳,让他确定自己已经真真正正的踏入了真神之境。对于一个神来说,实力上的提升千难万险。而对于陈羲来说,从半神到真神的跨越,却好像只用了很短很短的时间。
虽然只是真神初期,可是这一拳的威力已经很明显了。
陈羲看了方久一眼,然后缓步走向掉在地上正在挣扎的虎奴。
“你……不要再往前走了。”
方久深吸一口气,虽然心中充满了惊惧,但他还是拦在陈羲面前:“若要杀他,需要击败我。”
“你?”
陈羲摇头:“我能看得出来,你的天赋真的不错,很少有人能沉下心修行符文之术。很多人纵然用一生的时间来参悟,也参悟不透符文的全部。以你的天赋资质,只要活着,也许用不了多久就会成为一个可怕的符文大家。但是现在你不行,哪怕只是拼符文之术,你也不行。”
方久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有挫败感,他在威志城虽然算不得什么大人物,也算不上什么顶级的天才,可是在魔师敬一堂里,也是非常被重视的后起之秀。最主要的是,别的人到他现在的境界,可能要参悟符文几千年,而他只用了二十年。比起敬一堂里那个怪胎,他也差不了许多。
在敬一堂,也只有那个只用了三年时间就达到他现在境界的怪胎能够全面压制他。可是那个怪胎是敬一堂主事,魔师组织的首领的孙子,从小就得到了最好的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