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君是只老狐狸-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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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昭虽不设男女大防,但男宾和女宾各自成群,泾渭分明。过了照壁,挽月和沈辰分了手,各行其道。
第63章 颜如卿
挽月信步向前,她知道开宴之后才能见到主人,便也不着急,只专心赏花。
福金菊并没有放在外头,花架上边都是叫不出名字的各色名贵花卉,每一株修剪的样式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一朵花都经过精挑细选,花茎、瓣、蕊处处完美无瑕,甚至找不到一片带有虫孔的叶。
足见主人的富贵和用心。
挽月驻足细看。这样的完美盛景,简直就像置身天堂。
整个前院只有两个人看起来是在专心赏花。
无论男女宾客都在时不时偷看其中一个赏花人。这个宠儿自然不是挽月。
这个人安然享受着男宾炽热、女宾妒忌的目光。她不用抬头也知道那些是怎样的目光。
她是颜如卿。京城第一美人,第一才女。曾经所有的人都认为她和沈辰理所当然是一对。
其实她根本没想过要嫁沈辰。因为这个书生显然没有改朝换代的能力,而她,美目望的是云端之上。
至于今日主持花会的歧王世子,虽然听说是个纨绔,但也能勉强算是退而求其次的备选之一——如果长得不是太丑的话。
挽月后知后觉,终于发现旁人都在偷看一个人,这个人不理会旁人,只一味赏花,但她眼角眉梢深藏的傲意已然泄露了她心中所想——她是这里最美的花,正在接受众人的欣赏和膜拜。
“她有什么了不起!要不是她爹是颜太师,她以为杨公子会向她求亲?!”一女不忿道。
挽月恍然,原来是颜太师的三女儿,京城第一美人才女颜如卿,果然很漂亮。
她环视四周,发现许多女宾容貌并没有比颜如卿差太多,但她出自名门世家,又自小饱读诗书,看起来有一段天然的富贵清雅,气质颇佳,硬生生和旁人比出了云泥之别。
女宾都绕开她。和她挨近了,总感觉整个人都矮下去,变得畏畏缩缩束手束脚。
挽月见她面前那株植物十分眼熟,悠然踱过去,想要细看。
靠她稍微近些,便感觉到咄咄逼人的气场扑面而来。
挽月扬眉一笑,一脚踏进她的领域。
众人吸了吸气,十分钦佩这个相貌平平的女人悍不畏死的勇气。
狗屎放在道路旁,没人会觉得它怎样,但它要不知好歹,非得凑到明珠面前,就十分惹人嫌恶了。
女人不是视容颜为性命吗?她为什么要自己送过去被比较,被践踏?
沈辰锁紧了眉。旁人虽不知道那是他的妻子,他还是感到面上火辣。
这里的女人,无论清秀的、艳丽的、有气质的,只要站到颜如卿身边,便会瞬间被比成一坨狗屎。不错,毫不夸张地说,就是一坨狗屎。
秦挽月是不是头被门夹了?!非要凑过去自取其辱。
什么也没有发生。
颜如卿和挽月并排站着。
颜如卿面色微异,轻轻颔首示礼。
挽月笑着点点头:“这是……?”
“双姝抱月。”颜如卿吐气如兰。
“噢……”果然是它,在青明山时,她见少歌把它交给李青,当时还以为他教人种花呢。
那时这株双姝抱月蔫蔫的,不似现在活色生香。
看不出来少将军李青还是个称职的花农。
想起和“七公子”相处那些琐事,挽月不禁笑弯了眼睛。
不知道主持花会的他又是什么样子呢?
颜如卿微怔,她头一回见着女子在她身旁还能神情自若,笑得如此欢脱。
见挽月姿色平平,对她并无实质威胁,颜如卿纡尊降贵,道:“家父颜晋,我排行第三,名如卿。”
挽月笑道:“我叫秦挽月。”
颜如卿极有涵养,只点点头,又继续观花去了。
众人见挽月站在颜如卿身旁毫无违和感,只道二人段位相去甚远,没什么可比性。
只有沈辰看出了不一样的风景。他察言观色的本事可谓炉火纯青,而颜如卿本就是他最钟意的佳偶,对她,他是了解的。
她想用气势压倒入侵她领域的挽月,却失败了。
沈辰知道挽月并不是无知无觉的愚妇。
她就像水,绕山避石,不露不争,甘居低位。
但,它坚定望海而行,若有需要时,可凿壁,可穿石。
汇聚成江海时,深不可测。
可是,不论何时何地,鞠一捧在手,见它清清浅浅,无害温和。
“鞠水月在手,弄花香满衣。”
沈辰望着挽月,喃喃念道。
“唉——”身旁一声长叹,“沈兄,你我同是天涯沦落人哪!”
沈辰转头去看,原来是定国侯孔向东的长子孔伯南。
这位曾数次上太师府提亲,屡屡遭拒。
“孔兄,在下只是在看家妻。”
“呸!沈辰你好不要脸!卿卿何时成了你家妻?!”孔伯南大怒。
沈辰苦笑道:“颜三娘子身旁那位,便是拙荆。”
“噢——误会误会!”孔伯南笑道,“早听闻沈兄娶了位人物,今日一见果真不同凡响。”
“的确。”
沈辰不是没听出他话中嘲讽,却答应得真诚爽快无比。因为他的确认为秦挽月是个人物。
她站在颜如卿身旁,就像一轮满月,颜如卿生生被她衬成一颗黯淡的星。可惜这些俗货以貌取人,竟没有一个人发现这个可怕的事实。
沈辰沾沾自喜,以为自己是这浊世之中仅存的一股清流。
颜如卿敏锐察觉到沈辰的变化。
她虽没想过要嫁给沈辰,但对他,她总是有些倾慕之意。毕竟从小读的诗词十之八九出自他之手,他又生得俊俏,像美玉一般的翩翩公子,她怎么可能无动于衷?
不过心动归心动,嫁给他是不可能的。颜如卿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
但她不介意他爱她,追求她,跟在她身后摇尾乞怜。
只要是稍微入她眼的男人,都必须爱她,膜拜她,跟任何女人在一起时,心中想着念着的都要是她!
可是沈辰竟然叛变了。
他不是她的头号拥趸吗?他还是她最看重的男人。他怎么不声不响转投他人了?!
颜如卿相信自己的直觉和判断,因为倾倒众生是她生命的全部意义,在这件事情上,她绝不会出错。
沈辰在看她旁边的女人。
第64章 长公主
挽月感觉到颜如卿突如其来的敌意。
她对颜如卿并没有恶意,也不想招惹,便踱着步,看远处的花去了。
她解开了一个很久之前的疑惑,心情很好。那是刚嫁进相府时,姨娘苏小可还没死,她说沈辰给她讲过娥皇女英。
当时挽月曾想,若是没这桩赐婚,沈辰想娶谁回来和苏姨娘娥皇女英?
现在看来,大约就是这个颜如卿了。
但她不会因此而对颜如卿抱有敌意。如果沈辰和颜如卿闹个私奔什么的…可真是再合意不过。
她望向后方的大殿。少歌…他和轩辕无邪在那里做什么呢?
御道后的太和殿中,轩辕无邪正与昭国长公主对饮。
歧王世子的缺席令她心头不快,但不得不强撑着精神应付她这位姑母。
昭国长公主生母早逝,自小养在皇后即如今太后的宫中,和当今皇上轩辕玉亲厚无间。轩辕玉登上大位后,力排众议封这位皇妹为昭国长公主,以国号为封,当真是历代从未有过的殊容!反倒是与轩辕玉一母同胞的安宁公主却连个“国”字都没捞着,皇帝的心思无人敢猜,也猜不到,可算得是宫中一桩悬案。
由昭国长公主这个如今天下第二尊贵的女人来代歧王主持花会,自然无人敢置喙。
轩辕无邪再不高兴,也绝不敢表现出一星半点。因为母后白贞的事,她和兄长轩辕去邪在宫中的日子并不算好过的。
昭国长公主性子不算好,也不算坏,不招惹她,她倒是不会与人为难。
此刻她只闲话家长:“今日花会皇侄用心了。连我这般挑剔之人,也说不出半点不是来。我这个姑母倒是平白沾了光,落了个好。”
轩辕无邪连称不敢,“姑母肯赏脸,是侄女的福气!”
说话间,谢倾宁着人通传。
昭国长公主笑道:“许久未见安宁,今日倒是要好好瞧瞧她这个宝贝儿子。让他进来!”
轩辕无邪知道昭国长公主向来和安宁长公主不睦,也不知谢倾宁为何要凑到跟前来自取其辱,便只淡笑不语。
少时,谢倾宁进来了。见到昭国长公主,二话不说趴在地上磕了个清清脆脆的响头。
“见过姨母!”
昭国长公主冷笑道:“安宁自己不知礼,倒是养了个好儿子!”
“姨母莫要误会,母亲时时惦记着您哪!”
“她是惦记我何日死罢了。”
谢倾宁手足并用爬起来,绕到她身后捶背捏肩,口中马屁不断。
长公主虽然依旧语中带刺,面上却渐渐显出愉悦之色。
可见谢倾宁哄女人是有几分真功夫的,不枉这些年在风月场花去的金山银海。
他心中知道,母亲的确日日惦记的是这个昭国长公主何日才死。但他若不能讨得这个姨母欢心,今日他谢倾宁就得死。
想起父亲手中那条狼牙棒,谢倾宁不由打了个哆嗦。
七八日前,他捉到那唱戏怪人的错处,漏夜前往歧王府,不想被李青拒之门外。
为了挽回些面子,他发狠要在那儿守一夜,结果走漏风声,父亲谢定雄亲自骑马过来将他提了回去。
原来谢定雄听说儿子迷恋上歧王世子林少歌,舔着脸四下讨要他主持的重阳花会帖子,闹得鸡飞狗跳。这也罢了,遭到拒绝后,谢倾宁竟要在人家府外守一夜!好男风本不是什么稀罕事,哪家老爷身边没几个清秀小厮?但两个身份贵重的王族贵胄搞出这样的风流韵事却当真是闻所未闻!
家门不幸!是可忍,孰不可忍?!
回到府中,拎出一条狼牙棒,命他跪着,将他平日使唤的小厮绑了,一溜儿跪在跟前,挨个当着他的面敲烂了天灵盖,红红白白沾了谢倾宁一头一脸一身。
谢倾宁毫不怀疑只要一句话说错,他老子真会杀了他!
他吓得魂不附体,急中生智倒想出了一个说法——他讨好林少歌是为了轩辕无邪。
他本就是聪明人,知道自己和林少歌有无私情这件事根本没法解释,越描越黑。
为今之计,只有道出自己与林少歌之间的“秘密”,方能逃得过这一劫了。至于这个秘密是真是假……
当初父亲是如何娶到母亲,谢倾宁很清楚。
心一横,摆出一副豁出去的模样,痛哭流涕地认罪,说他与林少歌合谋,要在轩辕无邪酒里下药,将她给办了。
果然谢定雄大手一伸,将他从地上提起来,口中虽骂骂咧咧,脸上却写着“孺子可教也”。手一挥,将那狼牙棒扔到花园里头。
谢倾宁终于安心地吐了一地胆汁。在此之前,他被死亡的恐惧笼罩着,沾了一身腥臭的脑浆和血污,竟完全没觉得恶心。
所以今日他硬着头皮,怀中揣着“女儿娇”,忐忑不安来赴宴。原想找林老弟好好替他参谋参谋,谁知林少歌竟然病了,由昭国长公主代歧王主持花会。
谢倾宁又吐了一场。
人在绝境之中,总是潜力无穷。
他心中隐隐有了些打算。只不过得先搞定他这个难缠的姨母。
这样想着,手中用上十足巧劲,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