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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7章

夫君是只老狐狸-第2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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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水摸鱼的小把戏,而是改旗易帜,拥立新帝。整个大昭,除了一处江东,其他各地百姓过得也算安稳富足,谁也不爱造反。
  见那世子信誓旦旦,自己一度以为他背后站着林一言,以为歧地有着自己的打算,如今看来,便是一场空。
  昨日见到林一言的帖子,还以为……
  轩辕镇宇微有不悦。虽然他原本要的也只是歧地保持中立的态度,但平白无故被黄口小儿戏耍一通,就有点不能忍。
  这就好比原本两个人井水不犯河水,一人突然递过来一个大金锭,“送给你!”,这人惊喜去接,却见那人缩回了手去,“逗你的!”。可不是结下仇了?
  目光一扫,正巧看见挽月弯下身子,体贴地给木师拉严了衣领。轩辕镇宇心头涌起一阵莫名的畅快,看这两人无比顺眼,只觉得当真是金童玉女,般配极了。
  对面的林一言和姜然就没那么好受。
  林一言心粗,只暗骂自己儿子不争气,想要什么利益,便该堂堂正正用拳头去取,怎能用自己心爱女人来使那美人计?!便是当真迷倒了病秧子军师,也说服不了轩辕镇宇将打下来的江山拱手相让啊!
  而姜然就傻了眼。同为女子,她也是经历过、此时也正经历着情爱滋味的,如何会看不出来挽月眼中那绵绵情意?
  昨日,还口口声声说什么少歌是她的命,还管自己叫母亲,今日竟然当着自己和王爷的面,就和别的男人卿卿我我?!
  大昭的民风原来开放到了如此地步!难怪那个清小姐公然在街头勾搭男子,原来自己竟是错怪了清小姐?原来大昭有夫之妇,是可以随意再结良缘的?!
  太可怕了。回去定要立下家规,子子孙孙,世世代代,绝对不许娶大昭女!
  她生无可恋地看了看那个和自己儿媳妇有首尾的男子。
  这一看,便是一怔。
  奇怪了。分明是一张完全陌生的脸,乍看过去,怎么觉得十分眼熟?
  她眨了眨眼,再凝神去看,刚巧,男子抬起眼睛,冲着她笑了笑。
  她的胸口突然有些发涨。一种极细微、极坚韧的冲动在心底上蹿下跳——很想将面前的人揽进自己怀里来。
  她惊得魂飞魄散,一时竟失了态,探过手去牢牢抓紧了林一言的手。
  林一言察觉到不对,顺着姜然目光一看,就见到对面那可恶的小子,正冲着自己媳妇笑。
  笑得好看极了。
  林一言是个严父。虽然林少歌自小聪慧过人,但作为父亲,他始终觉得男孩子必须经过磨砺,才会有男子汉的模样。三个儿子年少时,都没少挨揍。
  林少歌自小长得漂亮,最得姜然喜欢,生生把姜然的心抢走了一大半,林一言恨得牙直痒。姜然越是娇宠小儿子,他越是看不顺眼,明里暗里没少给林少歌吃板子。看着顺眼,揍两下乐呵,看着不顺眼,揍两下消气。
  这一下,简直是新仇旧恨一齐涌上了心头。新仇,便是这不长眼的小子,占了自己儿媳妇便宜,还敢觊觎自己媳妇!至于旧恨……也不知道哪里来的旧恨,见到这小子,便想捉过来狠狠地揍,揍得他屁股开花!
  少歌感觉到凛冽的杀气。眼角一抽,嘴角再一抽。
  他有点不想认这亲戚了……
  ……
  轩辕镇宇察觉到气氛不对。
  两边一瞄,心下了然。歧王夫妇自然是知道秦挽月和林世子那一段,此时见着准儿媳妇成了别人家媳妇,自然要不痛快。对方不痛快了,自己就痛快。
  暗暗哼一声,心道,就是叫你们夫妇两个憋着气回去,才好教训那个小王八犊子。
  于是拍手笑道:“哎呀!侄子侄媳妇,见到我们木师小两口,是否忆起了当年那浓情蜜意的青春年岁了?瞧瞧,眼睛都望直啦!莫要羡慕人家,回去给那三兄弟好好挑几个漂亮媳妇!只可惜,像咱们木师娘这般的小娘子,是打着灯笼也寻不着喽!”
  歧王夫妇黑了脸。
  挽月和少歌面面相觑,只能双双苦笑。
  少歌轻咳一声:“里正,不知昨日想要害王妃的凶手,可拿到了?”
  见木师发话,轩辕镇宇自然是给足面子:“自然自然,老朽办事,木师还不放心?”
  他重重击掌:“带上来!”
  很快就有人把那金珠带进大堂,重重一摁,膝盖砸在地面上。
  姜然得了林一言的吩咐,此刻一语不发,也不看那金珠,安安心心把所有事情都交给他。
  这种事,也不是她做得来的。
  轩辕镇宇不知对那金珠做了什么,看上去身体和精神都挺好,但一跪到地上,立刻竹筒倒豆子一般,将所有事情从头到尾交待得清清楚楚。
  便是她想要整治清小姐,一步一步,到了后面就难以回头,走投无路时,想起姜然这个没脑子的蠢妇人,便买了软骨散,让姜然“畏罪自尽”。
  林一言气得七窃生烟,几次抬了手,终究因着那洁癖,没能劈得下去。
  “小挽月,你来处置。”
  林一言突然点将。


第383章 难题
  挽月正听得专注。
  一边听,一边感慨人心之恶。最可怕的是,金珠做了这样的事情,竟然丝毫不认为自己有错,只是叹运气不好,若是再多给她小半刻钟,姜然一死,她就不会被抓到。又懊悔自己贪心不足,想要姜然先认了罪再死,否则在城南那小院下手的话,姜然尸体都凉几回了。
  听得在座的几个寒毛直竖。这还得亏她贪心了?
  见到歧王数次抬起手,又没劈下去,挽月不禁感到奇怪——素闻歧王杀伐果断,原来竟也是谣传。
  分明已经杀意滔天,就是迟迟下不了手。
  正在发愣时,忽然听到歧王指名道姓要自己处置这金珠,惊得一蹦三尺:“啊?我?!我来处置她?!”
  回了神,又是一个激灵——小挽月是什么鬼?歧王为什么叫自己小挽月?什么时候跟他这么熟了?!
  歧王威严地抬起下巴:“对。就是你,你全权处置。”
  挽月心中哀嚎不止。这金珠是该死,可是怎么也不该自己出这个手啊?自己也不知道怎样处置才合这位公爹的心意呀!是……是在考验自己?哪有拿处决人犯这种事情考验儿媳妇的?!
  自己一个根正苗红从小接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熏陶的五好青年,连鸡都不曾杀过……若是个张牙舞爪扑过来的,保不齐自己还能正当防卫一下,可面对这么个引颈就戮的,还真是下不去手。
  她可怜巴巴抬起眼睛向少歌求助,却见他正独自在一旁神游,根本没有半点要帮自己的意思。
  挽月愣了片刻,似乎明白了什么。
  王妃之所以落入险境,差点丢掉了性命,便是因为心软过了头。歧王是想让自己树个榜样,叫王妃看看同为女子,自己是怎样惩治恶人的。而少歌,同样也有这个意思,便是要磨砺自己就对了。
  而且……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多心了,总觉得歧王的举动另有深意……是不是含有警告的意味呢?叫自己晓得,若不是王妃心善,她秦挽月早已死一百回了。日后该牢记王妃的恩情,好好地孝敬婆婆?
  其实当真是想多了。歧王昨日把随身兵器甩到屋梁上,忘记取下来。掌毙这毒妇……又有洁癖下不去手。叫人的话,这里都是轩辕镇宇的人,一叫没人应,歧王这张老脸往哪里搁?
  大堂这几个,除了挽月,还能找谁?!
  少歌自然是知道自己老子的毛病,此时虽然还未和父母相认,但心中已经感到十分踏实安稳,就像是浮木扎了根,眼眶不自觉在发热,自然是不会将眼前小事放在心上。
  人哪,无论翅膀多硬,飞得再远,在父母面前始终是孩子——尤其是打不过老子的时候。
  这下,挽月孤立无援了。
  轩辕镇宇更没把这么个无关紧要人的性命放在眼里,唤了个人进来,一板一眼地一样样敲定中午的菜品。
  挽月苦了脸。怎样处置啊?
  拉下去砍头?听起来没什么,一细想,这么一个大姑娘,脑袋骨碌往地上一滚……自己头皮快麻炸了。
  像轩辕去邪说过那样,毒酒白绫匕首选一个?自己是不是还得提供工具啊?细思极恐!
  不处置也不行。买凶杀清小姐未遂、买凶杀李福既遂、亲手杀歧王妃未遂,数罪并罚,放在任何一个时代,判个死刑都不冤枉。
  挽月神游天外。原来当真说是一回事,做是一回事。听到这样的恶行,大约每个人心中想的都是——活该、咎由自取、杀人偿命。对金珠这种死不悔改的,更应该上重刑,别让她死得便宜了。
  可是轮到自己来做这个判官,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再嫉恶如仇的大侠,面对一个活生生又毫无反抗能力的生命,多少都会下不去手吧?挽月有些不争气地想:不然就判个终生监禁算了……
  她心中也知道绝对不行。
  正想撒个娇,让少歌拿拿主意时,突然灵光一闪:“应该让受害人来处置呀!”
  就见歧王眼睛一瞪,脸一黑,把王妃护在了后面。
  挽月愤然——懂得心疼媳妇,怎么不懂得心疼儿媳妇!这心眼都偏到肋骨外面了!你媳妇杀不得人,儿子媳妇就杀得?
  幸好她本来也没指望这位傻白甜的婆婆。
  “清小姐呀。她不是曾经买凶想要杀清小姐嘛,该由清小姐处置才是。”挽月拍板。
  歧王不悦地皱起眉头。
  他哪里知道清小姐何许人也?就怕又是个闺阁弱女,见着杀鸡都要哭三日,那还处置个屁。
  这样一想,心头当即窜起一把火——这个小挽月,当初在歧地用计逼出那两个下砒霜的家伙,昨日又观察入微镇定自若地洗脱了嫌疑,还以为她是个办事稳妥的才会把事情交给她,谁知也是不着调!
  正要出声反对,却见那自从进了大堂就一副悍不畏死模样的金珠怪叫一声,鬼哭狼嚎嚷着“不要”,两眼翻白晕了过去。
  歧王不由心头大悦。果然小挽月有真本事,一出手,便打着七寸了。
  挽月摇头暗笑,清小姐那个人,虽说性子怪诞乖张,却是实打实地救过许多人性命。这样的人,会杀人,但也会敬畏生命。
  交给她,她大约也就是问一问通常是怎样处置,该怎么样便怎么样,最多在处置之前故意吓唬一番就是了。
  ……
  清小姐今日气色倒是极好,脸上着了淡淡的妆,像一朵绽放的赤莲。
  她事先已得知今日饭桌上有歧王夫妇和木师夫妇。
  原本她是不高兴的,后来灵光一闪,秦挽月既然跟了木师,那么歧王世子岂不是成了无主之物?虽说有两个小妾,可小妾这种生物,清小姐是从不放在眼里的。
  辛无涯不是也有两个小妾?今日处置了一个,另一个……呵,就怕她犯点什么事找死,那就不好玩了。
  如此……只要讨好了歧王夫妇,是不是有机会和世子喜结连理?哎呀呀,玉树临风的七公子啊……
  清小姐美滋滋地打扮妥当,想要给公婆留下美好的第一印象。


第384章 奇葩
  清小姐没有认出姜然来。
  在清小姐看来,旁人帮助自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毕竟自从记事起,她就被乌癸镇百姓唤作乌癸仙子,哪个人看见她不是敬重有加?就算把命舍给了她,那也是旁人的荣耀。她哪里会费心去记住一个救助过自己的妇人?为她清小姐做事,那不是理所应当的吗?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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