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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龙魂剑士-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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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你会成为我最得力的助手,雾术牙!”
    “可是这意味着我也许不得不去伤害甚至杀死那些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
    嘉百莉突然嗤笑了起来,她伸出如玉的酥手,接住一片纯白的雪花,说道:“剑客的心不是应该比这高原之巅的雪花还要冷上三分吗?”
    雾术牙眼中的迷茫终于散尽了,他单膝跪地宣誓道:“属下雾术牙,从接受惊骸剑起,甘愿惟嘉百莉大人之命是从,万死不辞,直到惊骸剑碎。”
    后来他就被任命为咒术公会的会长,凭着惊骸杀戮高原。让剑邪雾术牙的名字与惊骸剑一齐刻在了所有人的记忆之中。
    雾术牙知道惊骸的秘密,剑下的亡魂越多,剑的杀气越强,但是惊骸剑客死后会被亡灵所噬,魂魄灰飞湮灭。每一种力量都要付出一定的代价,这是天地之间的铁则。
    六年中,他斩杀徒有虚名的高原第一剑客村野雪;将雅比斯王国的正义之辉骑士团打得溃不成军,英雄一世的兰诺。雅比斯也险些性命不保;三场决定性的战役中重创人数多于咒术军数倍,但却一盘散沙的高原联军。雾云霜也不是雾术牙的对手,却剑门绝技“风雷四剑诀”在惊骸绝强的咒术力量下成为笑柄。这雾云霜与雾术牙不为人知的第一战,结果竟然是剑神带伤逃跑。
    直到龙庭之战,雾云霜自创的霜神诀终于让他感到了威胁。那一夜天降大雨,霜神诀威力暴涨,仅四式,惊骇脱手而出。
    雾术牙端详着右手臂上的一道至今尚未愈合的伤痕,它离动脉不到一寸,正是云封天所伤。
    而那一战,功败垂成……惊骸下落不明,雾术牙却要恪守惊骸剑碎的誓言。
    “我是不是该恨他?雾云霜……”雾术牙映在铜镜里的脸带着一丝抑郁。也许雾云霜转身离去时他偷袭的那一剑,正是这种心理使然吧。
    他推开窗户,看着天空,低声说:“赤棱与天权会于北宫玄武,也许,我该动手了。”
    同一夜的月光也照彻在阙星宫前的平台上。两个人影,勾肩搭背地坐在石桌上,桌下是十数坛垒起来的空酒坛。
    石桌上,杯盘狼藉,酒杯倾倒着,最后几滴酒液顺着桌檐砸落在地上。只见两人一人是黑衣黑发,一人手中套着钢丝手套,正是杀手影让,而另一人却并不是紫泽,而是一个穿着夜行衣的青发剑客。
    身为杀手,必须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才能够清醒地考虑问题。所以影让喝酒不会过三分,毋宁是美酒,即使琼浆玉液,他怕也只会浅尝辄止、
    因为杀手在烂醉如泥的时候,谁都可以像掐死一只鸡那样夺取他的生命去换赏金。只有遇到完全可以信任的喷油,他们才会嘴,而且不醉不休,来释放压抑已久的醉意。
    影让醉醺醺地一边打着酒嗝,一边嘀咕说:“你,你小子……呃……我终于……呃,找到你了……你居然……呃……跑这里来参加什么鸟的大会来了。”
    那青发人也醉得不轻,竟然答非所问地说:“现在什么时辰了?”
    “子,子时,不,不是丑时了……”杀手的脸上泛着酒后的潮红,“鸡,鸡都快叫了……”
    那黑衣人站起身,“我,我得走了。”可看他那走路的姿势,一步三摇,左歪右斜,双脚在地上划着天书,不禁让人怀疑,这人走下阙星宫四层平台前会不会一脚踏空,摔个半死。
    “你,呃,你小心点……”
    影让的话未说完,只听见“扑通”一声,一个什么东西滚下去了……
第四十三节:乞丐也要有文化(二更)
    离剑客大会只剩下两天的时间。
    第二天鸡刚打鸣就有剑客迫不及待地来到后院那片雪地上练剑。可是所有的剑客都惊呆了。原本平整的雪地上却是横七竖八地交叉着数十道剑痕,最深的几道甚至透过数尺厚的积雪在地上留下了深深的划痕。围观的剑客越来越多。
    “很显然,有人在这里练过剑。”一名年长的剑客弯下腰细细观察了几道剑痕后得出了一个高深的结论。
    “不是练过剑,是激战!你看,这里,这里,还有这里……”一个剑客同样蹲了下来,指点着地上的剑痕说:“这些剑气是被劈开的。”
    众人一起点头。“那这两个人的实力不弱啊。”一个八级剑客负手说道。“岂止是不弱,这两人是强,绝强!”一个七级剑客几乎是愣愣地望着那一道数尺深的剑痕,不禁吞着口水说。这样的功力,要是给老子……
    “等等,你怎么知道是两人?”一名八级剑客责难道。
    “那你说是几个?”
    “我说是三个?”
    “为什么?”
    那名八级风行剑客顿时被问住了,只得为自己找台阶下,便说道:“七级的垃圾剑客,毛还没长全,哪有你说话的份!”这一句话可以说是一竹竿打翻了一船人,所有在场的七级剑客一起咆哮了起来。显然,那个家伙捅了马蜂窝。
    “你不是从七级上来的吗?”那年轻的七级剑客初生牛犊不怕虎,小眼一斜,面带着阴险的笑容说:“原来这位大哥是今年直接从一级升到八级的吗,好快啊,小弟佩服……请受小弟一拜。”那剑客作势就要鞠躬,这笑里藏刀的赞美其实最是气人,那八级剑客扬起一拳就打在对方的眼眶上,“你小子,找死啊!”
    “你敢打老子!我……我跟你拼了!”七级剑客也不管什么越级不越级了,拔剑就朝八级剑客冲去。
    由于北野剑派,龙庭游侠的弟子都住在酒楼里,这里没有高手压阵,于是你不服我,我不服你,我是王八,你也是乌龟……所以几天内已经发生了好几起诸如此类的斗殴事件。
    看着周围叫好的人群,那个银发的少年,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惺忪着睡眼先行去大厅用早餐去了。
    当傍晚的夕阳坠入深色的山岚之中,明枫用力揉着太阳**,他因为背书而感到头昏脑胀,深深吸了一口气,又吐了出来。“终于背完了……”
    他夹起那卷书,推开房门,瞅瞅四周无人,纵身一跳就跃下了楼。这云凤翔心法本来就是辅助凌云剑法的,驾驭风为剑诀增强威力。所以明枫学习了云凤翔心法之后,敏捷不仅提高了不少,随着对心法的深入学习,甚至可以飞檐走壁,但是操纵不好,还是会栽跟头……
    “他娘的……”从明枫落脚的地方传来一声骂娘声,用的是极标准的索利斯土语。
    “对不起,对不起……”明枫没想到楼下还躺着一个乞丐,心想,这一踩还了得?急忙连赔不是。
    那乞丐一身灰衣,右手缠着一圈脏兮兮的绷带,青色长发沾上了许多泥巴。面前是一只空酒坛,里面投着几枚铜币。明枫总觉得这家伙眼熟。
    对方的酒好像还没醒,嘀嘀咕咕地说:“你奶奶的,道歉有用,还,还要官差做什么?”
    明枫愣住了。
    那乞丐又说:“平时那大嘴叉子一张不挺能白活的吗?麻利儿着呀,怎么变没嘴儿葫芦儿了?”这是索利斯土语,把明枫唬得半懂不懂的。
    对方显然也知道明枫是外地人听不懂土话,最后缓缓地伸出脏兮兮的右手说道,“拿来……”这个手势可是通行天下的,含义也是相当明显。
    明枫看看天色已晚,自己还有事,只得将手摸进口袋里,心想,要不是我赶时间,你个臭乞丐……
    想是这么想,明枫还是一狠心随手摸出一枚钱币递了过去,“够了吧……”
    这么一递,明枫就后悔了,本来只想摸一个铜币或者银币给他,谁知道竟然是一个,一个通用金币……
    他刚想缩手,那乞丐的身手陡然神速,一把抢过金币,吐了口唾沫,又伸出脏手擦了擦,又用牙齿咬了一下,然后面露满意的表情说:“嗯,是真的。好了。好了。不跟你计较了。今后你跳楼也找个地方跳……这次,给你点教训,收你点学费。”
    明枫一时呆住了,愣是没看出他伤到哪里了,只觉得这一个金币掏得是在冤枉,要是一脚踩他个半生不遂,或者骨折也就算了,这简直就是“碰瓷”啊!
    “好了,好了,去吧。”乞丐见对方的眼睛直勾勾地看着自己手上的金币,心里也不禁发毛。“一数落儿你几句,你就蹬鼻子上脸,长行市了你,嫌老爷子絮叨儿,车轱辘话来回说。”说完乞丐抬起脚板,迈着酒鬼特有的蝴蝶步,凑到明枫身边,喷着扑鼻的酒气说:“我跟你说,我妈妈的姐姐的姑姑的儿子的侄子的外,外甥,是,是剑,剑客,小心,我叫他扁你……”
    明枫像躲着瘟神一样躲了过去,看着对方一步三摇地朝夜市的方向走去。
    原来那天嘉叶和影让在阙星宫夜饮,酩酊大醉之后还真的一脚踏空从二层平台一脚踩空跌了下去,这一跌,摔得不轻,而嘉叶竟然能一个人找到诊所,用头敲开了门,请还带着哈欠的医生做了简易的包扎。可气人的是嘉叶出门时忘记带上表明参赛资格的令牌,剑客驿馆看门的老头看了看一身灰尘的嘉叶,就认定他是要饭的,将他推出门去。
    人家七老八十的嘉叶也不好动手。而且这厮有一个优点就叫随遇而安,还有一个缺点叫玩世不恭,这两样加到一起,嘉叶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拿了一只空酒坛,席地坐在剑客驿馆楼下真的当起了乞丐,再后来就有了讹诈明枫一个金币的闹剧……
第四十四节:夜探香闺(一更)
    摆脱了难缠的乞丐后,明枫知道时候已经不早了,快步朝皇宫赶去。
    此时的祈星宫已经沉浸在一片夜色之中。突然一道身影翻过近十尺高的围墙落在花园内,那个人影晃动了一下,仿佛是因为着陆不好而扭伤了脚。
    正当那个人影朝着祈星宫走去时,几个掌灯的宫女突然走了过来。明枫一惊,挤满躲到假山石后。
    谁知那一个提着灯笼的少女停了下来,说道:“瑶姐姐,假山石后面好像有人呢。”
    “哦?不会是小偷吧。”为首的女子回转身,提着灯笼朝明枫藏身的假山石走来。
    听着脚步声越来越接近,明枫心想,若是被这些宫女看到,那可就不好说了。他急中生智一把抓住身边跑过的一只纯白波斯猫,捏着让它叫了几声。
    “原来是猫啊……那我们走吧。”那女子听见猫叫便折返了回去,明枫终于松了一口气,低头才发现那只波斯猫竟然异常凶悍,对着他的手又抓又咬,登时没有防护的左手就破了一大块皮。
    明枫心想这皇宫的东西怎么都这么凶悍……女人也是……但他又不好发作,只得一只手抓住猫的前爪将它提了起来。
    等宫女走后,明枫才蹑手蹑脚地从假山后走了出来,少年屏住呼吸,仿佛生怕自己的呼吸会惊扰到什么,甚至是一棵草。他轻轻地推开门,若絮的卧室一览无余,一扇屏风将房间隔成两段,外间是一张圆桌,几个花瓶和一只香炉,几张圈椅。
    明枫却没有看到若絮的身影。
    内屋的若絮听到外屋的响动,放下手中的魔法书,一边拢着头发一边走了出来,“莱丝,我让你不要在外面乱跑,你怎这么不听话……”她转过屏风却看见了一手拎着一只纯白色波斯猫看上去傻头傻脑的明枫。
    “啊,明枫!”若絮先是一惊,低头发现自己穿的竟然是丝质的睡衣,不觉脸上阵阵发烧,怯怯地说道:“你,你一个男的,晚上一声不响地跑到我卧室来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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