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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重生未嫁时-第4章

小说: 重生未嫁时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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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两人从楼上下来,凌琳手里多了好几个袋子盒子,里面装着在她看来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什么图形处理芯片,什么热管散热器,什么光驱支架。。。。。。
    他们并排走出电脑城。
    关仰天看了看腕表,对凌琳说,“我今天没有时间了。”
    又没有时间了。。。。。。
    “下周一,和今天一样的时间,你在这里等我。”
    凌琳觉得关仰天的时间好像被严格划分过,每个时间段,每段行程,他能做什么,应该做什么,严谨、精确到分秒。因为前天也是这个时候,他不得不离开。
    下次再见要等到星期一,他这周末会做什么呢?凌琳猜不到,但她知道那一定和其他同龄的孩子不同,是她无法想象的。
    “好,那就下周一再继续,”凌琳说。
    “记得把这些东西再带过来。”关仰天指的是那些袋子盒子里的东西,以及那台二手笔记本。
    “行。”
    凌琳又说,“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去吧,或者我帮你叫辆出租车。”
    上次关仰天走到太快,她还来不及想这茬。毕竟这么漂亮,又似乎是有钱人家的小男孩,独自在外面逛还是挺危险的。
    “不用,我的生活助理已经到了。”
    生活助理?
    原谅凌琳浅薄的见识,前世今生她第一次听到这个词。
    “再见。”
    关仰天道别,朝马路另一头走去,凌琳这才看见那个路口停着一辆黑色汽车,哪怕车身再低调,也掩盖不住它的贵气。
    关仰天走到车前,一个穿黑色衬衣的男青年从副驾驶座出来,替他打开后座的门,恭敬的用手背衬着车沿,等他坐上车,男青年才回到前座。车启动,很快不见踪影。
    她这是看到“霸道总裁”的童年版了吗?
    凌琳目瞪口呆。
    这孩子还没车高,搞这么夸张真的合适吗?
    可怜见的,她一直以为自己是共产主义的接班人,始终保持着小老百姓的平和心态,不仇富,不厌世,不怨天尤人。结果她现在却亲眼见识到资本主义的万恶与腐朽,这让她情何以堪啊?
    凌琳拎着一堆东西,困难重重的挤进地铁,又困难重重的挤出来,大汗淋漓的到家,一进门,她妈就问她,
    “今天电脑买好了吧?”
    上次没买成,凌琳跟她妈说是因为没挑到合适的,今天继续去挑。
    凌琳打马虎眼说,“我还想再去看看。”
    “又没买到?那你手上提着的是什么?”郭雪芳狐疑的看着她。
    “日用品,是日用品。”
    凌琳边说边往卧室撤,飞快的关上门,将东西搁在地板上,伸手把脸上的汗一抹,长长舒了口气。
    要是她妈知道她听信的一个小学生的话,花了四千块钱,买了一堆不知所谓的东西,肯定要大发雷霆,骂她蠢驴。
    她对着这些东西犯难,除了那台可以开机的二手笔记本,其他的,对她而言跟废品没区别。
    第二天是星期六。
    上午凌琳正在收拾阳台,小灵通响了。
    来电的是她的高中同学,也是她最好的朋友,钟菲菲。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钟菲菲和凌琳一样都是没心没肺的人。
    凌琳学理,钟菲菲学文,在不同的班级,隔得远,本来毫无交集。
    有一次老师换课,两个班同时上体育课,凌琳打羽毛球,光顾着看球,没注意墙面,一个球拍打过去,正好打在钟菲菲的肩上,钟菲菲当场嚎叫起来。
    正所谓不打不相识。
    凌琳送钟菲菲去医务室,又给她买药,天天跑到她教室去看她,一来二去两人就成了朋友。
    “大琳子,今天有空吗?出来玩呗。”
    听筒里传来钟菲菲豪爽的大嗓门。
    别看钟菲菲名字挺小女人,她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女汉子,174的大个子,长得有点壮,常常自嘲自己是一堵墙。
    “好呀好呀,玩什么?”凌琳声音里有一丝激动。
    “不就是压压马路,喝喝奶茶,好不容易高考完了,出来放个风。”
    “行啊。”
    “那说好了,十一点钟在银光广场见。”
    现在已经十点了,挂了电话,凌琳连忙去换衣服。
    “妈,我出去找菲菲了,中午不回来吃饭了啊。”
    “去吧,别回来太晚。”
    “好嘞。”
    银光广场是凌琳家附近比较大型的一个购物区,有许多平价服装小店,还有一条街都是各种美食餐厅。
    这里是凌琳她们这种穷学生最喜欢光顾的地方。
    大老远的,凌琳就看到了钟菲菲。
    钟菲菲喜欢穿黑色t恤,她说黑色显瘦,她只穿长裤子,一年四季无论天气再热也穿,她说自己腿粗,露出来不好看。
    因此黑t恤和牛仔裤是她的标配。
    钟菲菲本想冲凌琳招手,忽然听见她饱含深情的叫她,
    “菲菲,好久不见。”
    然后她被凌琳抱住了。
    她傻眼,随即嫌恶的推开凌琳,“你神经啊,莫名其妙抱什么抱,娘不娘。”
    凌琳看着她,目光热切,
    “我本来就是母的,当然娘了。”
    钟菲菲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她不知道凌琳已经两年多没见过她。
    钟菲菲高考成绩不理想,考入同市一所二本大学,学习历史专业,她深知自己的专业不好找工作,因此在大学里发奋读书,研究生考进梁阳大学历史系,直到凌琳重生前,她还在读研。
    凌琳和钟菲菲的友谊在大学时变淡了,因为钟菲菲是唯一一个始终反对她和刘策在一起的人。
    可悲的是当时凌琳处在热恋期,对刘策执迷不悟,错把钟菲菲的好心当成驴肝肺,主动疏远她。
    “菲菲,对不起,是我错了,”凌琳忽然说。
    “你今天是不是吃错药了?”
    钟菲菲莫名其妙,伸手去摸凌琳的脸,“没发烧,难道是脑子里头出问题了?”
    凌琳扑哧笑起来,她可不就是脑子里头出了问题。”
    人不变,芯儿却换成七年以后的她。
    七年的时间,足够凌琳看透很多东西,也明白什么人才是最值得她珍惜的。
    “我觉得你今天从头到脚都透着股诡异,是不是因为高考?别为了成绩,魔障了啊,”钟菲菲言语间很担心她心理出问题。
    这下凌琳也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了,为什么钟菲菲和她妈都对她高考成绩不做指望?难道她就那么差劲吗?(t_t)好歹给她点信心吧。
    “我一点也不在意,高考毕竟只是人生中一道小小的坎,对比生命的漫长和丰富多彩,真的微不足道,将来机会多得是。”
    凌琳这话其实是在安慰钟菲菲。
    当年钟菲菲得知自己的高考分数后,嚎啕大哭的样子,凌琳至今记得,那是她第一次见到她哭。
    “哎哟,你还能讲出这种话,”钟菲菲怪笑,“看来这段时间心灵鸡汤看了不少嘛。”
    凌琳嘿嘿笑,
    “反正不要那么纠结成绩,什么坏事都会过去的,好事终将来临。”
    “停,你够了啊,文绉绉的,”钟菲菲一脸受不了她,“你到底是来跟我讲大道理的,还是来玩的?”
    “玩,肯定是玩啊。”
    凌琳豪迈的把手往钟菲菲肩上一搭,她比钟菲菲矮十公分,做这个动作,就跟拖在钟菲菲身上似的。
    钟菲菲笑着也搂住她。
    两个女孩都是俏皮清爽的短发,简单干净的t恤牛仔裤,隐入人群里都不显眼,可是她们脸上的笑容,却那么的青春飞扬,像初升的太阳,明亮温暖,充满希望。
    凌琳和钟菲菲先去dq吃冰淇淋,两人大聊特聊,多是钟菲菲在手舞足蹈的说,说高中同学老师的八卦,说最近又看了什么小说偶像剧,说对未来大学生活的期盼,而凌琳听得很认真,笑得也很快乐。
    “噢,对了,听说等成绩公布出来之后,我们班要和你们班一起搞一场聚会。”
    凌琳一怔。
    前世刘策就是在这场聚会上,对她表白的。
    他们这届分别只有一个理科实验班,一个文科实验班,凌琳在理科实验班,而刘策和钟菲菲都在文科实验班,是同班同学。
    刘策是学校里男神级人物,文科实验班班长,长得帅,性格好,成绩好,体育好,写了一手好字,作文更是出类拔萃,每一篇都是范文。他是许多情窦初开的女孩的暗恋对象。
    凌琳也不例外。
    但她是一个在旁人眼中死读书笨读书的书呆子,长得不美,也不是那种特别外向,会来事的人,刘策怎么可能看得上她,所以她也只是暗暗有好感而已,甚至不曾告诉过钟菲菲自己的小心思。
    因此当刘策突然说喜欢她,凌琳第一反应是震惊不敢置信的,她平时只敢远远偷望刘策,连话都不曾跟他说过一句。
    他怎么会喜欢她呢?

☆、第六章

时间很快到了星期一,凌琳拎着大包小包又来到电脑城,依旧是提前到了。
    这次她没有看见关仰天,找了一个街角站着等人。
    她旁边站了一个年轻女人,估计也是等人,不停的看表,东张西望,神情不耐。过了一会儿,一个年轻男人小跑过来。
    女人埋怨他,“你怎么才来。”
    男人急忙解释,“路上堵车。”
    “你就不知道早出发几分钟,”女人又怒又委屈的样子。“上次也是,也让我在这儿傻等。既然做不到,就不要约在这么远的地方。”
    “我错了,老婆,我错了。”
    男人一把搂住她,各种劝哄,“我下次再也不敢了。”
    两人就在凌琳跟前秀恩爱,凌琳饶有兴趣的看着他俩,她心坏的猜测这个男人是不是跟刘策一样,下次还是会迟到。
    估摸着是她目光太灼热,这对情侣终于意识到这里还有一个看客,尴尬的看了凌琳一眼,往路另一头走。
    他们一走,凌琳的视野开阔了,抬眼笑着,却蓦然与一道沉静的视线对上。
    关仰天就站在情侣后方,面向她,望着她,不知道已经在那里站了多久。
    这一刹那,街道上的喧哗声,和情侣的打闹声似乎都远离她而去,她眼里只有小男孩那双漂亮的眼睛,而他眼睛里正倒映着她的影子。
    她心里头涌起一种说不上来的酸酸涨涨的感觉,她竟觉得自己和关仰天有点像那对情侣,也是一次两次的约在这个地方,像正经八百的约会。
    老天爷,她在想什么乱七八糟的,人家还只是个小孩子。
    肯定是因为刘策给她的阴影,她才出现奇奇怪怪的臆想。
    凌琳不自然的对小男孩笑,“嘿,关仰天,你来的好早。”
    关仰天轻轻点头,算是打过招呼,“你比我更早。”
    他今天背了一个黑色背包,鼓鼓囊囊的。
    “那个,我们今天去哪里?还去电脑城买东西吗?”凌琳问。
    关仰天说,“找个有桌子的地方。”
    于是凌琳带关仰天来到星巴克。
    凌琳不怎么喜欢喝咖啡,屈指可数的几次去星巴克都是刘策要求的。如果不是因为顾及关仰天那似乎很壕的身份,她更想带他去肯德基,至少还能吃点肉。
    凌琳站在柜台前,低头问关仰天,“你要喝什么?”
    “,thanks。(美式咖啡,两倍浓缩,谢谢)”
    凌琳:。。。。。。
    这孩子的英文地道流利又语速极快。她愣是没听明白他在说什么,除了那个thanks以外。
    经验丰富的服务员当然知道关仰天的意思,很快下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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