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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重生之王牌大律师-第20章

小说: 重生之王牌大律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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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一个法院的判断,不外乎几个方面:行政因素、舆论因素、学术因素。无论是行政因素还是舆论因素,韩东都不具备那种能力,看来只能从学术上着手了。

法院系统最重视的学术观点,其实并不是一流期刊和超一流期刊,而是最高院出版的《人民法律》、《司法适用》、《人民法制报》及各种审判指导丛书。

这些杂志报刊上的观点,一定程度上代表最高院的态度,容不得各地法院不重视。每每遇到疑难复杂案件,法官们都是从这些刊物上找答案。

学术界对这些刊物也很重视,一名学者能在上面发表文章,意味着自己的观点已经得到了最高院的认可,可以影响整个国家法院的判断,这是何等的荣耀。

只可惜,这些刊物一般只面向法院系统人士,发表文章的大多是法院工作人员,很少刊登学者的文章。

韩东现在要做的,就是攻陷前述三者之一。而前二者都是期刊,决定了刊登时间较长,也许韩东文章发出来的时候,官司已经结束了,远水解不了近渴。那么理想的选择就是《人民法制报》。

《人民法制报》是日报,有专门的版面刊登理论性文章,用来解韩东的渴再好不过。

说干就干,正好韩东记忆中《人民法制报》2008年的一期,发表了一篇名为《民间借贷中的高度盖然性》的文章。这篇文章要解决的问题,跟韩东现在的官司几乎吻合。

就你了!韩东将原文的案例改头换面,替换成了自己的官司,只不过人物、地点稍加变更,后面的文章内容几乎不变,最后得出结论,应当判决原告败诉。

文章不长,也就5000多字。韩东成稿以后几乎要笑出声来。主审法官看到这篇文章,表情一定会十分诡异。这TM就是为他量身定制的啊,就算他想判决原告胜诉,这篇文章也会让他夜夜噩梦。

文章一气呵成,现在就是借势了。韩东越来越不喜欢这种感觉了。明明是自己的文章,不加个第二作者,就可能无法发表。这种郁闷,很少有人知道吧。韩东倒有些羡慕那些承袭了大量通俗小说的重生者。

韩东给宋青书打了个电话,说要借他的名号用一下。宋青书知道原委以后喜出望外,又有凯子送上门了。上次全市法院论坛,韩东卖给他的文章在滨海中院评审,获得了专家和领导的一致好评,直接推荐参加滨海高院的评选。

对于韩东要挂他第二作者的事情,他满口答应,天上掉下的馅饼凭啥不吃?《人民法制报》相当于法院系统的《人民日报》,多少法院人士哭着喊着想发表一篇文章,而不得入门。能在上面发表文章,在滨海中院扬名是跑不了的。

他拍着胸脯打包票,一定帮韩东把这篇文章,通过内部渠道投递到《人民法制报》。

注:法律圈的人都知道《人民司法》、《法律适用》、《人民法院报》的鼎鼎大名,为了产生不必要的麻烦,作者略有改名。

第二十七章开启加速抄袭光环

无论是与吴红旭合作也好,与宋青书合作也罢,都属于借势,韩东都有不得已的理由。他感觉现在的自己,确实太弱小了。弱小到自己的智力成果,必须要与他人分享,才能见诸于世。

受制于人的感觉,对于获得十年记忆的韩东来说,心理上是不可接受的。韩东立志要逆天改命,实现人生的自由,如果处处受制于人,那么岂不是白活一世?

心中那自由地世界,如此的清澈高远,盛开着永不凋零,蓝莲花~。韩东一边走一边唱,许巍的《蓝莲花》完美地诠释了韩东现在的心情。

歌是好歌,他鬼哭狼嚎的声音却惹来不少白眼。一条路边的土狗,竟然对着韩东凶狠地汪了几声。

韩东捡颗石子作势要扔,吓得土狗狼狈而逃。唉,看来走通俗歌手路线的梦想,注定是跟今生无缘了。还是老老实实地继续当文抄公吧。

韩东回到宿舍,闭目沉思了片刻,拍了一把大腿,文抄公计划要加速,开启BUFF光环。要把家庭小作坊模式,变成加工厂。就让吴红旭副教授大吃一惊吧!

唯有发表大量的文章证明自己,才能让学界忽视自己本科生的身份。韩东说干就干,开始了左右互搏、同时创作两篇论文的碉堡之路。

在学术界,一向有一文几吃的潜规则。学者辛辛苦苦创作了一篇论文,只发表一次岂不浪费,他们非得把它拆成几篇,分别发表在不同的刊物上,达到一石几鸟的目的。

有些无耻的家伙,竟然可以将一篇文章拆成五六篇,一稿数投,还被分别刊登了出来。各大期刊的编辑,瞅瞅彼此刊物上刊登的,同一作者大同小异的文章,都大眼瞪小眼。可惜学术圈对这种无赖,并没有什么制约措施,只能算作学术道德问题,编辑们只能心理默默谴谪。

韩东现在要借鉴的就是这种分身模式。不过他也不敢搞到天怒人怨的地步。他在已经发表的《法本质观研究综述及其探讨》这篇文章的基础上,加工出了《法本质观的再探讨》和《法的本质是国家意志》两篇论文。

这两篇论文,虽然承袭了已经发表的论文,但韩东又糅合了记忆中的其他类似文章。即使是木青副编审,看到这两篇文章,也不敢说与已经刊登的文章雷同。

韩东花了四个小时,创作了两篇各8000字的论文,然后一股脑发到了吴红旭的邮箱。这回他没兴趣再搞什么大家来找茬的游戏,发送的稿子本身就是非常成熟的版本。

既然已经有文章发表,在吴红旭面前证明了自己的实力,就没必要再遮遮掩掩了。吴红旭看到韩东一口气发过来的两篇论文,吸了一口凉气。

好家伙,距离上次那篇论文发表没几天吧?这家伙又鼓捣出了两篇。莫非真是万年一遇的学术天才?吴红旭点开两篇论文,看完之后心里才稍微平静了些。

虽说是两篇新的论文,但仍然能看到第一篇论文的影子,倒不算特别逆天。韩东这小子足够聪明,也有学术的灵性,一文多吃是很多学者成名以后的绝技,他现在倒学会了。

这两篇论文已经十分成熟,可以直接投稿。吴副教授也没有什么修改意见,要说有的话,就是观点的不同了。不过这不正是论文的魅力吗?每一篇论文都是思想的碰撞。

想到这里,吴红旭主动拨通了韩东的电话。

“韩东啊,你发给我的论文我看了,非常不错,尤其是能够举一反三,触类旁通。”

听到吴红旭亲切的鼓励,韩东心中暖暖,作为老师,吴红旭对自己真是没话说。韩东最关心的是,吴红旭还有没有修改意见。

“总体已经成熟了,可以直接投稿。”吴红旭并没有跟韩东交流不同观点。从文章来说,只要能够自圆其说就可以,并不一定要求观点正确。表达异见,也可能扼杀这个学生自由的学术思想。

“没有您的指导和鼓励,也不可能有这两篇文章的面世”。韩东说了实话,要不是第一篇论文顺利发表,他都要质疑学术抄袭之路能否成功。

可以说,正是借着吴红旭的职称,才让韩东有机会以本科生的身份,登上学术期刊的高点。

“韩东你客气了,老师觉得你有学术的灵性,也足够勤奋,怎么样,这两篇文章想好投到哪里没有?”

韩东谦虚地表示吴老师谬赞了。“目前还没有,正要征求您的意见,我准备还是将您列为第一作者”。

吴红旭也没拒绝,学术界对职称、学历非常看重。韩东一个本科生,即使已经侥幸发表了一篇论文,要想再在三流以上期刊发表论文,没有自己署名,困难是可想而出。

跟上次不同,这次吴红旭决定帮韩东一把,对于勤奋又有天赋的学生,他一向不吝啬援助。

“就投《滨海社会科学》和《滨海行政学院学报》吧”。这两个期刊的编辑,吴红旭都认识,他们应该会卖自己一个面子。

吴红旭说的两个期刊,韩东都知道,《滨海行政学院学报》是滨海市党校期刊,跟《滨海法政学院学报》的级别相当,都是三流中下游的样子。

而《滨海社会科学》是滨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的学术刊物,勉强可以算是三流中的上游水平,一些高校的核心期刊目录,会将《滨海社会科学》列入其中。

在法律圈,所谓的核心期刊就是二流期刊以上的15种。《滨海社会科学》自然不在其中。但这也不妨碍,很多年轻法学学者对它颇为青睐。毕竟挂了核心刊物的边,能占个版面,也能忽悠忽悠学校的领导。

吴红旭没有推荐二流以上的刊物,韩东有些失落,他也知道无论是自己的学历,还是这两篇论文的质量,并不足以挑战二流以上期刊。强行投稿的结果,就是稳稳地扑街。

看来自己还是要继续在三流期刊上刷经验,韩东估计至少要刷五篇左右,才能挑战二流期刊。

目前已经共创作了三篇,至少还要有两篇,而且是发表在滨海市以外的刊物上去,初步具备全国的影响力。

这跟玩游戏打怪升级一个道理,只有把经验值练上去了,才能升级,而且地图必须经常换,总在一个地方刷怪,效果很差。在没有具备相当实力之前越级打怪,结果就是尸横遍野。

韩东把两篇文章署上吴红旭的大名,向两家目标期刊的投稿邮箱发了过去。

滨海市北开区人民法院给每个法官,订阅了一份《人民法制报》,说是给每名法官的福利。有的法官很是不解,背后纷纷议论,一份《人民法制报》一年五百多块钱,还不如给大伙儿发点米面之类的生活用品,更加实惠。

而王复法官不这么看,米油盐虽然可以居家过日子,但对执法办案却没什么用处,再说了500多块能买多少米面?

《人民法制报》就不一样,对执法办案颇有裨益。王法官总是能从上面刊登的文章,找到办案思路,所以他几乎每期必读。

2006年10月份的一期《人民法制报》,刚从帝都发来,还散发着油墨的香味。收发室的工作人员,将报纸发到王法官手上,他就迫不及待地浏览起来。最近手上遇到一件棘手的民间借贷案件,希望能从上面找到启发和思路吧。

以前大家认为简单的民间借贷案件,现在是越来越难办了。证据越来越少,当事人越来越狡猾,矛盾越来越大,王法官每每审理民间借贷的案子,都觉得头疼,当一个好法官真心不容易。

王法官一边感慨,一边快速浏览报纸。嗯?《民间借贷中的高度盖然性》,看到这个标题,王法官精神一震,直觉告诉他,这篇文章能帮助自己解决不少问题。

韩东与宋青书的文章发表在《人民法制报》第五版,“学术纵横”栏目,原本五千多字的文章,被删减到了三千多字,不过基本内容都保留了。

王法官越看越奇怪,这篇文章介绍的案例,怎么跟自己手上的一个,被告叫董小蕾的案子高度相似?

都是主要证据仅有一条手机短信,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王法官心中的诡异感,无以复加。他又仔细研究了一下作者,作者是韩东、宋青书,单位名称是滨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韩东,韩东,他默念几遍,心中划过一道闪电,董小蕾的代理人不就是韩东吗?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这个叫韩东的黑律师就太可怕了。

他以为自己眼花,又回看了作者单位,确实是滨海中院。董小蕾的律师,自然不可能是中院的工作人员。法院工作人员,不能代理案件,这是法律圈的基本规矩。他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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