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都市言情电子书 > 盛世宠婚:惹火小甜妻 >

第408章

盛世宠婚:惹火小甜妻-第408章

小说: 盛世宠婚:惹火小甜妻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那小子,骨子里透着股狠毒劲,和他那做小三的妈一个血脉的,为目的不择手段。
  不过,当初不就因为自己看中了他这个品质,才会答应跟随他吗?
  只是,他以为他跟随的是个人,但看起来,他更像是一头随时都会撕咬的野兽。
  邦哥越想,就越觉得,这个男人,如今已经是得罪不起了。
  就算不为自己,为了这帮跟随他的兄弟,他也不能让他们胡来。
  只是,邦哥那样说过之后,却有人不服气的站出来:“老大,你是不是害怕了?”
  “害怕?”邦哥听到这,感到好笑。
  对那小子,与其说是害怕,还不如说,是敬畏。
  他那种天生骨子里带出的恶意,后天养成的是没法比的。
  那种人,是没什么心肠的。
  幸好他有着自己的目的,如果漫无目的的话,会造成更多的损伤。
  说不准,哪一天他心情一个不乐意,就会把他们一群人全部给干掉了。
  邦哥肯定不能让这群没脑子去送死去,替男人干活很危险,可是利润也高,这群人本来没事可做的,现在有了活,生活也变好了。
  要想得到滋润的日子,就得付出相应的代价。
  特别是像他们这种没文化,没后台,连个模样都没的三无产品,就得靠一股会闯荡的狠劲来吸引金主们的注意了。
  若非他能够吸引到那小子,恐怕,他此刻还待在监狱里面呢。
  邦哥冷笑过后继续说:“不管你们这里的人是怎么想我的,记住我刚才说的一句话,别有命的时候不知足,没命了再后悔莫及!”
  说到最后,邦哥加重了语气,仿佛是在说,有异心者杀无赦一般。
  这群人都是二流子,也听不懂太深奥的话,邦哥说的这话,有些听了,就嗤笑:“邦哥,怕就怕了,瞧你说的,还一套一套的,啥时候邦哥也成那小子一样的人了?”
  邦哥抬眼朝那个还在哈哈笑的看过去,冷酷的眼,就让那人停止了笑声。
  气氛显得尴尬了起来。
  邦哥也也没立刻回话。
  一张脸却是铁青铁青的,看起来有些面无表情的味道。
  刚才那个说话的人,此时看到,邦哥脸上这种样子,就算平时再怎么大大咧咧,没脑子,这会儿也该知道自己说的话不中听,惹恼了邦哥了。
  邦哥这个人对手下一直都够够仁义,从姜致翰那里拿来的钱也没少花在兄弟身上。
  邦哥穷有穷过,富有富过,活到现在,也没什么是他没经历过的。
  现在,邦哥得做出一个决断了。
  确实,要再这么继续下去,这帮玩性这么重的人,一天到晚闷在地下室,早晚也得出事。
  邦哥心里想好了。
  也是该换一帮人了。
  邦哥心里想着,抬头看了一眼刚刚那个说话的人,随后,嘴角微微勾起一丝弧度,扯出一个半笑不笑的表情。
  邦哥的眼睛仿佛老鹰似的,朝着四周转了一圈,才冷冷的出声:“你们是不是心里也这么觉着?是不是也觉得你们老大是个怂包?”
  “老大,金哥说的也不是这个意思,你别往心里去……”
  “我邦德华今天就在这里要你们给出一句话,还想不想跟着我一起混?”
  “老大!”
  邦哥刚才说的那些话把在场的几个兄弟都给吓到了。
  其中有一些人就开始躁动起来:“老大,你说这话啥意思啊,我们跟着你也不久了,你说这话不是寒兄弟几个人的心吗?”
  邦哥听了,却觉得好笑。
  这群人,多半都没什么文化,唯一还算可以的就是还讲义气。
  可这讲义气,在这年头,也当不了饭吃。
  要没有他邦德华给他们一口饭吃,让他们能在自己手下干活,哪里有地方肯收他们这种文盲混混做工?
  都是群社会上的渣滓垃圾而已。
  邦哥心里面想着,冷哼一声道:“今天我就一句话,不想跟我的,就走!”


第七百七十五章 上去了,就别想回来


第七百七十五章 上去了,就别想回来
  邦哥在姜致翰身边干了这么多的活,坏事可没少做,加上从前就是混社会的,骨子里一股狠劲蛮力,可不是普通小混混比得上的。
  因此,邦哥此话一出,瞬间就把在场的人全部给震慑住了。
  在场的人之中,有些人一早就跟着邦哥了,也知道邦哥是个什么脾气的。
  这么多年下来,没见过邦哥说这么重的话,一时大家都不出声了。
  某些人的眼珠子就开始转溜起来,毕竟,大概是不知从哪里得来一些消息,不想继续在姜致翰的手下干下去了吧?
  这个社会物竞天择,挑选主人也是同样。
  这些人原本都是见不得光的,现在,大概翅膀硬了,就想做一条在能见光的狗了。
  邦哥何尝不明白这群小年轻人的心理,对于有了异心的人,邦哥宁愿他们离开,省得到时候起了争执,还会办坏事。
  邦哥都这么提出来了。
  有些蠢蠢欲动的人,要不趁着这机会说出口,往后再克要说,就要被这群兄弟看不起了。
  都已经出口了,还怎么收回?
  毕竟,覆水难收,有了这心思,就算不被邦哥给排斥,也会对邦哥忠心耿耿的手下给排斥。
  刚才那个大言不惭说着邦哥是不是怕了人的,果然站了出来,在他站出来后,也有几个人也走到了他的身后,其中,有些还在围观,但看眼神,怕是这场乱动,也是提前预谋过的了。
  邦哥不是老实人,他也早有准备了。
  这不是他们第一次向自己质问了。
  自然,也不是邦哥第一次这样。
  是因为,上一批的人已经好些都走了。
  剩下的,就是始终还忠于他的。
  那几个忠于邦哥的人,见到那领头造反,嗤地一笑,然后走到那个不服气的人面前,上下打量了他两眼,才慢慢地说道:“既然你不想在这继续待下去了,那就走好不送咯。”
  “哼,我当然要走。我就是想不通了,咱们手上也有钱了,还一天到晚待在地下室,一整天见不得光,难道还一辈子都这么待着吗?”
  当然,没人愿意一辈子都待在地下室里,不管这里有多豪华,见不得光的那种滋味,谁都不愿受。
  邦哥在这地下室待的年头怕是最长的一个了。
  当初,他一开始就只有一个人,后来人才逐渐多了起来。
  一个人足足待了半年,等同人混熟后才尝试着一个个往下面带。
  等带到下面,同流合污了之后,再想要上到台面上来见光,这可就难了。
  邦哥知道,自己这一批意味着什么。
  除了他带领的这一批,那小子还有别的人呢。
  邦哥也懒得同这群人多费口舌,他抬头看了一眼那边的人,出声道:“既然都下定决心要走了,我就不劝了,还有谁要跟着一起走,就直接跟着他走吧。走了的,往后就别回来了。”
  有些还在边上旁观,还没下定决心。
  而那个领头的叫阿刚,同邦哥一样,之前就是个社会上的小混混,不过很能打,年纪轻,人也身强体壮的,一次在打群架的时候被路过的邦哥看到,就被收纳其下了。
  一开始没领到地下室,先是观察了一段时间后,见他很野,做事也利落干脆,又有股狠劲,邦哥才愿意把他纳入内部人员中。
  只是,也有一点不好,就是太野了,心不安定。
  这不,果然是出事了。
  邦哥是早有预料了,没劝阿刚,而阿刚也算这里的二把手,人狠,私底下也又几分话语权,平常充当邦哥的打手,什么脏活累活都干,拿了不少,这心思就活络开来了。
  私底下和不少人说了,邦哥总待地下室,从来也不上去。
  平常除了夜里干活的时候,白天都不上去见人,他们这其中,有些年龄不大,还有点爱玩的心,怎么耐得住阿刚几次三番的游说,果然就被说动了,今天来试探邦哥的态度,却没落个好,却被邦哥三言两语给打回去了。
  这群人见邦哥软硬不吃。
  特别是阿刚,原先还很崇拜邦哥的,但随着时间一长,久而久之,见邦哥一个铁骨铮铮的汉子,却整天窝缩在一个地下室里,就越来越瞧过不去了。
  今天试探过后,看到他这种不在意的态度,心里说实话,还有点愤怒。
  “邦哥,我原先可是拿您当老大看的,我阿刚能走到今天,也是全靠邦哥提携,只是邦哥,阿刚和您的情分,怕是要到今天就停止了。”
  邦哥见阿刚这么说,嘴角抿了下,没什么过多的表示,仿佛早就料到阿刚会有这么一天。
  “要走,就走,不用说那么多。就不送了。”邦哥这么说,显然,他是不准备去上头的。
  只是,说完后,邦哥脑袋一撇,嘴角却轻微的扯了一下,显出几分讽意。
  “不过上去了,就别想回来了。”
  阿刚听到邦哥说这话时那种讽刺的表情,顿时心底里感到些许不舒服。
  他怎么这种表情?
  “我阿刚想过了,要走就走了,也不会再厚着脸皮回来了。”阿刚这么说着。
  邦哥见阿刚作势要走,却忽地抬头,朝他诡异的瞥了一眼过去。
  “走吧,走了,想回来也回不来了。”
  邦哥的口气很轻,很淡,那种轻飘飘的口吻,令人听着,不觉得心底里涌现出一丝丝寒意来。
  阿刚心里也颤了一下,邦哥说话的口气,真的很古怪,不过……他都跟外面的人约好了。
  他想着,眯了眯眼,旋即紧抿着嘴唇,和身旁的几个人示意了一眼眼色后,又环顾了四周一圈,便带着几个兄弟往楼梯上走去。
  刚才阿刚看向四周的时候,有几个也是和阿刚说好的,不过,他们很犹豫,毕竟,他们是邦哥发现的,邦哥给了他们不少,要没有邦哥,也就没今天吃好喝好的他们了。
  邦哥见人走了,眼底里忽然间流露出一丝说不出的颜色来。
  而这时,刚才那个当面走到阿刚面前讽刺阿刚的人转过身来,一副了然于心的样子,走到了邦哥的面前:“邦哥,估摸着差不多就结束了。”


第七百七十六章 她想活,不想死


第七百七十六章 她想活,不想死
  本来有几个人正打算跟着走的,只是一直处于犹豫不决的阶段,而这时却听到这句话,就有些不明所以,呆愣的站在那。
  邦哥则低头看了眼手腕上的手表,随后抬头,歪头瞥了眼身边的人:“阿刚那小子有几两,估计还得一会。”
  “也撑不了太久。”那个人说着,还煞有介事的从口袋里掏出一根烟来,然后用打火机点了烟,一边抽烟一边眯着眼看向邦哥:“邦哥,你说,这是第几个了?”
  第几个了?
  邦哥想着身旁兄弟的话,说起来,究竟是第几个这么闹的人了呢?
  还真点记不清了。
  他只记得,他遇那小子的时候,他还是三十,这一转眼,都过去十多年了。
  明明那会半大的小子,却阴测测的,透着一股成人才有的冷静和冷血,令邦哥一直到现在都始终记得清清楚楚。
  之后又过了几年落到他手底下做事,少说也有五个年头了吧?
  大概吧。
  总之,他如今对于时间,已经不敏感了。
  对他这种人来说,时间早就不存在了。
  在黑暗中的人,又何必在意阳光下的日头?
  邦哥想的很通透,要不想得通透点,也就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