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魔的人间实习-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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荼靡哈哈大笑:
“笑死人了,如果世上真的有这种男人,你以为他会看上你吗?”
“除了肿一点外,我有什么地方输人?”
“有。外在美没有特别之处也就算了;至少也该有内在美来补强。可是你呢,既贪心又小气,做人更没有任何原则,做不了善人也当不成恶人,但却有小善小恶的行为,这种人占了五十五亿人类中的五分之四强。你想,与数十亿人类相通的个性特质,会有吸引人的地方吗?你不是输人,你是平凡到一无可取。”荼靡搬出现学现卖的本领,将他昨天恶补的《人类总论》内容拼凑地倾诉给她了。莫怪人类自从取消了媒妁之言的传统后,旷男怨女霎时成了人间最大的公害群,怨气冲天。五分之四的平凡人类依然还是回归传统比较好。可惜搞什么捞啥子的解放运动,大洗牌之后,全乱了章法,这些人类在搞什么鬼?眼光高,条件却不足,忙坏了他们这一票鬼神仙魔的。
被荼靡这么一挑剔,颜茴原本就不甚巩固的信心又龟裂出好几条碎痕,只好安分地退而求其次地徵询他:
“那……那……五分之四的人类中,总有与我投契的平凡男子吧?”
“当然。”一旦客户懂得自身价值就好办了。“平凡男人又分很多种,包你三个月内出清,咱们明天就开始上街去挑吧!反正你目前没有工作,时间很充裕。”
至少……她安慰地想,至少在其一个范围内,她仍是有挑人的权利的。但愿这名不速之客小恶魔先生能真正帮到她。可是,话说回来,她也不禁纳闷了:地狱没人了是吗?
派这种没什么威信度的魔出来,办事……牢吗?
为今应对之计,只有姑且相信他了。
她一定要摆脱一箪食、一瓢饮,最后亡于营养不良的宿世恶运……她颜茴总不会永远都那么惨吧?
※ ※ ※
即使面对人群,小恶魔先生依然是那么一千零一号扮相。
直到逛了半天街,坐在速食店吃午餐时,颜茴才惊觉他衣着的不合宜,之前之所以会没发现的原因是没有人对他投以异样的眼光,她也就忘了提醒他改装。
她悄悄地凑近他:
“荼靡恶魔小兄弟,是我比较少见多怪的关系吗?为什么其他人都没感觉你身上有角有翅膀很奇怪的?”
“呆瓜!因为你是我的客户,才看得到我的原形,其他凡人看来,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七岁小男孩罢了!”荼靡睨她。也好,女人笨一点比较容易嫁。
“哦,你法力不错嘛。”
“当然,恶魔可不是当假的。”他得意地挺起胸膛。他当然不会说这种事非关法力的好坏。“喂,咱们走了半天,你到底有没有看中意的类型?”
“没有。”她很失望地看向玻璃窗外。虽然她的标准已经低到快与地面齐平了,但要与自己共度一生的男人,不管其他条件如何,总要有一张看来顺眼的面皮吧?
“追根究柢,你还是想抓一个帅哥当老公,喏。”他拿出一面镜子给她,要她随时记住自己的德行。
颜茴嫌恶地格开:
“我又没有多丑。”
“但也沾不上美的边。”
“可是身为有法力的你就该有法子化不可能为可能啊,你的上帝没有教你这一招吗?”
“是撒旦王,不是上帝。”他纠正:“还有,你们有句人话叫: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眼前倒是可以改成:荼靡难为无颜之女作嫁。”入境随俗的关系吧,荼靡觉得自己突然有学问了,不禁得意洋洋地做起对子来了。
颜茴也不客气地反驳那个眼前看来渐渐不怎么可怕的恶魔:“以商业理论而言,厂商对自己的产品不但没信心还诸多挑剔,又怎么能去说服买主下订单呢?你至少可以努力找我的优点呀!”
“如果你的优点有特别之处,你以为我出现在你面前干嘛?”荼靡顶了回去,还兀自喝着奶昔。老实说,数百年不曾来到人间,人类对吃的东西贡献还真不少,即使恶魔是不必靠人类食物来充饥,但有好吃的东西,“浅尝”一下也不错。正兀自兴高采烈地啜饮奶昔,猛地,两“串”肥肥的手指抓住了他的脖子,霎时他被当成摇铃似的摇晃不休。
那“串”玉手的主人显然不清楚自己快要“谋杀”一只恶魔,还迳自低叫:
“喂,喂,快看快看,那个男人……我中意,你快快想个法子!”
“呀……呀……呀……卡!”
快被勒死的荼靡终于想出了自救的方法,突然想起自己是有法力的,施法让犬牙伸长十倍,准确地咬了脖子上那两只肥手,成功地救回了小命。
“你要死啦!杀死恶魔是要被丢到地核去关的。”
颜茴根本不管手疼,也没意识到自己差点犯下谋杀案,一迳儿指着门口:
“快看,快看,我的白马王子。”
白马王子?颈子上长着一颗白色马头的男人吗?这女人喜欢的居然是牛头马面?荼靡不甚明白地看了过去。哪裹有马头?就一个穿着白色服装的男人嘛,平凡到比太平洋更平。王子?台湾没有王子都八十五年了,这个王子又是哪一个王的私生子?不像呀。
“他是‘白马’的‘王子’?”
“不是啦,呆子!那是一个形容词,代表女人心目中的最佳情人,最想捧住的金饭碗。”颜茴一副春心“狂奔”的花疑样,与速食店内所有平凡的女人一般,对门口那位“王子”大发电波。
呵,人类的“俊男”是这种德行啊?
别说不及撒旦王的亿兆分之一了,连替他荼靡提鞋都不称头。是这个女人的眼光有问题,还是台湾没有一个能看的男人?他不禁要用力研究一番了。
立即变化成拇指大小,隐身飞向门口那个占着门口不走开的男子。显然众多的目光让他得意非凡,一时之间舍不得太快失去这种尊荣。
也因此得以让荼靡评头论足一番。
头发抹油,两个耳朵至少穿了十八个洞,鼻梁上一副墨镜好像被人揍出两个黑眼圈似的大小规格;五官都还在,只是突出一点罢了,不像其他人全扁成一张饼;至于身高,不过一七五公分左右,身上层层套套穿成最时尚的雅痞装束;腰上一只CALL机,左手一只行动电话,右手一架手提电脑,看来拉风得很──爱现。
荼靡飞了回去,又变回正常尺寸,才摇醒那个花疑:
“喂,颜茴,你认得他吗?”
“他是我去年第五份工作的老板,很帅吧!”颜茴收回口水与眼光,急切地抓住他:
“荼靡,如果你能帮我追上他,我立即签下合同!”
“果然是平凡人,连眼光也不甚了了。”
“他很帅的,帅到我想也不敢想,要不是有你出现,恐怕我……哦,他那阿波罗似的面孔……”
“喂!当心阿波罗告你恶意毁谤他的容貌。”荼靡几乎快睡着地提醒她。
颜茴听而不闻:
“他那星辰似的眼眸……”
“当心群星化为陨石来砸死你。”
“他那撒旦似的邪恶笑容。”
“求求你别乱形容好不好!这个男人的笑像白疑,居然敢与我的王相提并论,他的笑容像一只河马才对。”荼靡掏出权杖敲了她一记,做为不敬撒旦王的下场。
被敲到地上的花疑颜茴,依然勇敢地举起颤抖的手形容:“他那……”
不过,未叫完,她已满天星星地昏了。
“你这两串手指,像是台湾的特产──香蕉。”
荼靡替她形容完,拎她趴在桌上小憩,他从囊袋中抓出一台掌上型资料查询机,输入门口那个自我陶醉的男子的影像,一串的资料立即出来了──姓名:封琉。
性别:男。
年龄:三十四岁。
婚姻状况:未婚。
职业:贸易公司的老板。
情况一:因经济不景气,目前公司处于入不敷出的窘况,员工剩三人,一名会计、一名工友.一名老板──他。
情况二:前任秘书兼交往两年的女友嫁给了比他富有十倍的老富翁。目前情感一片空白,立誓要寻回自信,娶到一个家财万贯的美人当妻子。
哟!看来台湾人怎么脚踏实地嘛,女的想嫁金饭碗,期望整天花钱而不必工作;而男人想娶有钱的女人来少奋斗一生。真是绝配啊!无愧于旷男怨女的封号。
在他小恶魔看来,这两人还挺配的。一高一矮,一肥一瘦,中和之后生下的后代基因应该很不错!为了人类的优生学着想,就把他们凑成一块吧!际遇上而言嘛,就套一句中国人常说的:同是天涯沦落人。再接一句有学问的下文:结婚何必曾相恋。
在包君满意的前提下,他决定对第一个客户好一点,让她嫁给那只马……哦,白马王子吧!
有了对象,接下来就好办了。也不过就是让他们一见锺情嘛,如果“见”还不够,多见几次便是了。人类的结合往往是莫名其妙到没道理可言。
相信不会有困难。一定的。
小恶魔荼靡忍不住呵呵地在心中唱着:
我得意的笑,又得意的笑……啦啦……
太美好了,他快交出第一张成绩单了!
※ ※ ※
“荼靡,你看我穿这件衣服好?还是这一件?”
在得知恶魔兄愿意助她成为封太太之后,颜茴一直处于亢奋的情绪中。她去服饰店猛洒钞票,带回十几袋衣服,此刻正一一比划着。
床上的衣服已堆成一座山,她依然兴致不减地玩着穿新衣的游戏。
“你看我明天与他相逢穿哪一件才会让他眼睛一亮?”
“你不穿也不会让人眼睛一亮。”荼靡深深肯定这个女人疯了,买一座山的衣服就为了明天要安排他们“意外”相见的一幕?疯了!
颜茴不满地指着他:
“你有没有看过灰姑娘的故事呀?”
“可惜我不是你的神仙教母,没有仙女棒。”
“那你至少可以让我以最美的一面让他印象深刻呀!”
荼靡哈哈大笑:
“认清事实吧!你只能以‘气质’来补强,至于外在……你就别指望了。”
气得颜茴用力甩上门,将他单独一人留在客厅。荼靡对房门扮个鬼脸,他几乎可以明白这女人何以到此高龄依然没人要的原因了。
“人类就是充满了这种善于自我欺骗的人。”他耸着肩,决定飞到外边看一看,顺便去探采那只名为封琉的人类,再顺便研究人类对“帅”的定义是什么标准。
当然,为了安排明天让他们得以“意外”见面,他这个媒人当然得施些小手段让那名男子明天出门,并且去到可以与颜茴相遇的地方。
口中哼着赞美撒旦王的歌,一边悠闲地飞了出去。才飞出窗口,心中却打了个冷颤,眼前红光一片,他紧急煞住身形,想要仔细看时,却又没见到什么异样。
“怎么了?”
荼靡搔了搔头,四下看了看,似乎没什么不对。准备再度起飞时,却彷佛被什么东西绊住,硬是在天空之中跌了跤;要不是他的翅膀还挺管用的,他早跌到地上灰头土脸了!
“谁?是谁?出来!”这会儿,他决定要生气了,抓出他的权杖,对空旷的天空大叫。
回应他的,除了阵阵宜人秋风,再无其它。
哼!一定是怕了他们恶魔的名号,溜了!
“胆小鬼,就不要再给我看到,否则我……哇呀!”他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