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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娇妻难养-第4章

小说: 娇妻难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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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安儿虽然失怙,但仍是爵府嫡长女的身份,而金玖却已是个傻小子了。如今金炳文和林钧都已经不在人世,林家族侄袭爵之后,这门亲事说不定就不做数了。
  金家三老太爷和四老太爷便像今日一样来找老太太商议,如若金家能和骁勇伯府林家成了姻亲,对金家有百利而无一弊。最终,金家趁着林家族人为了袭爵争得头破血流之时,以夫家的名义将年方两岁的林家小姐接到金家抚养。
  说起来就是童养媳,如若林钧夫妇还在,是万万不会把这么小的女儿送到夫家的。但眼下林家乱成一锅粥,林家小姐林安儿就成了烫手山芋,各房争着要,谁都知道,林安儿由哪房抚养,爵位也便落到这一房头上。林家长辈手心手背都是肉,正是不知如何取舍之际,金家来接人,索性顺手推舟,你们谁也别争了,林安儿由夫家抚养成人,及笄后再成亲圆房。
  金家是生意人,算盘打得叮当响,可是千算万算,却没有算出林安儿竟然在光天化日下走丢了!
  林安儿在金家住了不到一年就丢了,丫鬟婆子一口咬定是金家大少爷金玖弄丢的,而金老太太也是这样认为。
  可如今出了选皇商的事,这就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
  金家这些年虽说有日暮西山之感,但若是林安儿还在府上,皇后娘娘定会网开一面。金器的皇商不比粮商盐商,后|宫不干政,但给宫里选定一家打造金器首饰的商家,皇后娘娘还是能全权作主的。
  沉吟片刻;三老太爷终于开口了:“嫂夫人,我兄弟二人前来,并非是怪罪玖哥儿,玖哥儿有病,这也怨不得他。眼下当务之急,咱们需商议个万全之策,不如把金刚经的事先放一放,动用黑白两道的关系,寻找林家小姐。只要找到林家小姐,皇商之事也便定下七成了。”
  金老太太冷笑:“说得容易,若是这样便能找到,两年前就已经把林家小姐找回来了,还用这样犯难吧。”
  四老太爷一直没有说话,闻言干咳一声,插口道:“听闻名捕铁鹰回到京城了,若是能搭上关系找他帮忙,这事便就不难了。”
  四老太爷话一出口,三老太爷和金老太太都不再说话,不说话便是默许。
  在大成朝的百姓眼中,名捕铁鹰无所不能,他在六扇门中特立独行,破案无数,最近,他又将偷王之王司空星绳之于法。
  “大少爷,大少爷,您别进去。”
  “找媳妇,找媳妇。”
  门口的声音传进来,包括金老太太在内的三位长辈全都皱起了眉头。显然门口的婆子挡不住这位“大少爷”,一转眼,一团火红的身影已经像一阵风一样冲了进来。
  “祖母,我要找媳妇。”
  金老太太暗暗冷笑,但脸上却不动声色,她对三老太爷和四老太爷道:“三老爷四老爷,你们看到了;玖哥儿也想找到林小姐呢。”
  这就是金玖,他已经十三岁,个头也已经不矮,乌黑的头发梳成男童常见的两个小髻,可却又插了两颗拇指大小的金珠子。身上是大红色夹袍,中秋已过;却仍如夏日里那般敞开着,露出里面绣着鲤鱼跳龙门的肚兜,脖子上挂着只硕大的长命金锁,脚上是一红一绿两只不同颜色的鞋子。原该白净俊秀的小脸蛋上拖着两条青鼻涕。
  三老太爷叹了口气,这就是金家未来的掌舵人。唉,别说别人不信,就连他也不相信了。
  当年金炳文身故,金玖只有六岁,金炳文的两位同父异母的兄弟都已成年,金炳善也已三十岁,族中便有人力主让金炳善接掌生意。是三老太爷断然拒绝,金家上百年的基业,哪一代都是由长房长孙接管金刚经,到了如今,更是不能坏了祖宗的规矩。
  所以这才有了暂时由金老太太把持金家,待到金玖长大后交接的事,可看看眼前的金玖,三老太爷除了叹息也就只有叹息了。
  金老太太似是有意,又似无意,对金玖道:“玖哥儿,你找媳妇有何事?”
  金玖的声音清清脆脆,带着童音:“找媳妇,睡觉觉。”
  旁边的小丫鬟忍不住噗哧一声笑出来,招来周氏一记眼刀子,吓得连忙用帕子捂住嘴。
  “既是玖哥儿也想找媳妇,那就劳烦三老爷四老爷,请到名捕铁鹰,找那位林小姐回来给咱金家做媳妇,眼下事关皇商,就不单单是我们长房的事,而是整个金家一族的事。”
  四老太爷看一眼三老太爷,见他并未有异议,便道:“昔日铁鹰同我有过几面之缘,明日我便让人送拜贴过去,还望他不要拂了咱金家的脸面是好。”
  一直没有说话的周氏忍不住插嘴:“老太太、三老太爷、四老太爷,媳妇儿的娘家兄弟也在京城府衙里供职,和这位铁名捕是同僚,不如我让他也帮帮忙。”
  三老太爷和四老太爷眉峰微蹙,这是什么场合,哪里有你说话的地方。但他们是叔公公,自是不好当面斥责侄媳妇,金老太太手里端着雨过天青的茶盏,正在轻抿,不动声色,任由周氏在长辈面前卖乖而置之不理。
  “咦,小丫头,你给本少爷找媳妇,本少爷赏你吃猪肉。”正在一旁抓果子吃的金玖却忽然跳过来,跑到周氏面前,他嘴里说的“小丫头”,显然是指的婶婶周氏。
  周氏的脸色一变,她是婶母,被金玖当场戏弄,本是件很丢人的事,可偏偏他是傻的,又是当着长辈,她也只能忍气吞声,装成没事人一样,笑着说:“玖哥儿是真想媳妇了,陈妈妈,快些扶大少爷下去吃点心。”
  “吃点心,找媳妇,找媳妇,吃点心。”金玖走出去很远,屋里的人还能听到他欢快的声音,唉,除了苦笑,只能苦笑。
  一
  本书是甜文爽文;如果觉得虐了,憋屈了,亲们只管到书评区拍我。

第七章 富贵鸟和姑娘鸟
更新时间2014…12…4 15:27:30  字数:2445

 做为大成朝最有名望的土豪家族的第一继承人,金玖身上有诸多富二代富三代富N代所没有的特点,且太有特点了。
  特点一:金玖是傻的。单只这一条就秒杀一群含着金匙出生的五陵少年;
  特点二:金玖穿衣很有品味。金大少生平最爱的就是金红两色,当然也会有些其他颜色作为混搭。金大少的品味在京城独树一阁,至今无人敢来模仿;
  特点三:金玖生活规律。对于那些夜夜笙歌的富家子,金玖的作息时间如同军人一样准时。
  只有规律而又准时的作息时间,才能让金大少遇到很多他想遇到的人。
  今天他便遇到了。
  卯正,金玖从床上坐起来,自幼服侍他的大柱和大凤立刻跑过来听令。切,你别想歪了,大柱是你想的那个大柱,大凤是大凤,不是大缝!这两个名字都是金玖取的,这叫品味!
  大柱和大凤带来十五个人,他们都是金家给大少爷配备的下人。金玖坐在床上,像一位威风凛凛的大将军检阅着他的军队。
  金大少的卧房很大,足够普通人家四代同堂。但这也不算什么,金大少名下的土地田庄比这个更大更多,房契地契能堆成小山,就连金老太太也只有咂舌的份儿,因为人家是长房长孙,金老太太和她的一群子孙只能是继室和继室所出。
  大柱吹起哨子,家丁和丫鬟排成一队,抱着脑袋,以蛙跳入场,跳到金大少床前时,大柱再吹一声响哨,这些人以一个优美的180度华丽转身站在金大少面前。
  金玖非常满意,对大凤道:“上菜!”
  对,你没有听错,金大少让上菜,金大少的早餐是在床上吃的,金大少的早餐永远只吃同一种东西。
  白斩鸡!
  没有人能像金玖爱吃白斩鸡这般衷爱着一种食物,金玖自从十岁那年摔傻了之后就没有更换过早餐!
  可能你正在想:这也没有什么能令人惊奇的,谁还没有一两样喜欢的食物啊。那是因为你没有亲眼看到白斩鸡的份量!足足十八盘白斩鸡,用上好的白玉瓷盘端上来。
  金大少靠在枕头上,随手一指:“我要吃那一只。”
  这盘雀屏中选的白斩鸡幸运地被端到金大少那金光闪闪的锦被上,而余下的那十七盘也不会浪费,金大少从来就不是个铺张浪费的人。这十七盘白斩鸡由床下站着的八名家丁和七名丫鬟分食,多出的两盘当然就是大柱和大凤的了。
  主仆十八人享用了一顿和谐浪漫的早膳。其实不单单是早膳,午膳和晚膳也是这样普天同乐。
  下人们对于这样的进膳方式鸡冻不已,几乎每年都会有人因为食物太过美味而活活撑死,又因为能与主子同屋而食感恩涕零引发心肌梗塞当场死亡,当然也有另类的,比如三个月前,就有一位新来的家丁鸡冻得难以自制,当场发狂跑出去,直到现在还在京城里奔跑呢,你若在京城大街上转上几圈,肯定能遇到他。
  金大少吃完锦被上的白斩鸡,又喝了一碗清水,和对白斩鸡的衷爱一样,金大少只喝清水,你若是心疼他,想在里面加点糖,他只要闻一闻就能知道,不论冷热,保证把那杯水泼到你脸上,然后大哭痛哭,没有三个小时绝壁停不下来。
  明白了吧,金大少的鼻子比狗都灵,别人用尝的,他却用鼻子闻,而且能闻个八九不离十。
  吃饱喝足,金大少终于起身下床了。大柱和大凤给他洗脸梳头,头发梳成当下最时兴的朝天辫,衣裳是火火的大红缎子,上面用金线绣了一只小花狗。
  做为混搭先锋,金大少指指大柱脚上的青布鞋,大柱会意,连忙脱下来,给主子换上。金大少还是不满意,把那带着大柱脚香的鞋子拿到嘴边,毫不犹豫地一顿海咬乱啃,鞋子笑吟吟裂开了嘴,金大少满意地穿在脚上,又舒服又透气,真好。
  吃饱喝足,打扮完毕,在卯中时,金玖准时走出家门,马车已经等在门口。
  金玖每日卯中使要到城西桃然亭去遛鸟,金大少当然不是一个人去,他和大凤坐在马车里,车把式是大柱。
  金玖手里提着黄金鸟笼,鸟笼里装着的鸟全身乌黑,叫起来“呱呱呱”,这是富贵鸟,是金大少用一千两银子买来的。
  桃然亭一带是整个京城最集中的遛鸟地,此时已过中秋,桃然亭里没有桃花,但每个清晨依然聚集着很多遛鸟的人。
  金玖提着他的黄金鸟笼一出现,那些遛鸟的小老头立刻用深色套子把鸟笼罩上,再提着鸟笼躲得远远的。金玖知道,他们是自渐形秽,整个桃然亭也只有金大少的鸟会呱呱叫。
  方才还是人头攒动,百鸟争鸣,一转眼就给金玖让出一大片空地,让他遛个够。
  与众不同的人往往是孤独的,金玖和他的鸟却并不孤独,因为他们有钱,有钱人和有钱鸟走到哪里都受欢迎。
  “金大少,您的鸟可真棒,整个桃然亭独一无二”,跑过来欢迎这对富贵鸟人的是一个十岁左右的少年,小麦色的皮肤,健壮的身板,明亮的眼睛,他的手里捧着一只大碗,那是一碗白切肉,“金大少,这是我家小妹亲手做的鸟食,给您的鸟尝尝鲜儿。”
  金玖看看面前比自己只矮一点点的少年,又看看少年端着的白切肉,他咧开嘴,嘿嘿笑了:“你吃一口,鸟吃一口。”
  少年果真用手指拈进一片猪肉丢进嘴里,啪哒啪哒吃下去。
  金玖又笑了,也伸出手指拈起一片,隔了金鸟笼扔进去,那只富贵鸟立刻捡着吃了,吃得津津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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