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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北京,无法告别的城.-第10章

小说: 北京,无法告别的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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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我和杨康好像走近了一些。我渐渐地发现,其实在不涉及他的私生活的其他方面,他倒也没有那么令人讨厌。特别是当他慷慨地带我来公司新节目策划会这样的场合的时候。
    这是公司为某家电视台制作的一档奥运节目,策划会已经开了一个多月,就连名字都改了四五次,奈何那位台长却依然不是很满意。
    “你知道,如果是在国外的话,根本就不用这么麻烦。”我正专心致志地听那几位导演和制作人讨论着节目形态和内容,杨康突然在我耳边说了一句。
    “为什么?”我问道。
    “如果在国外,直接让一个大波女主持搭配一个救场的男评论员就行了,这基本是体育节目的通用形式。”他转了下手中的笔说,“可惜在国内你只能找到一堆面瘫平胸的女主持和一开口就冷场的评论员。更别说还有一个广电总局挡在电视台和观众之间时刻准备消音和打码。”
    “拜托,你怎么说也是个CEO,就不能讲点稍微崇高一点的理想主义的东西?”我白了他一眼说。
    “谈论电视理想那是你们这些电视系的学生才会做的事。”他笑笑说,“我是个商人,我在意的只是怎么把节目卖出去,并且卖一个更好的价格。”
    “即便这样,也不能只靠大波女主持来拉动收视率啊,现在可是个内容为王的时代。”
    他微笑着看了我一眼,起身从会议厅的后门走了出去。不一会儿,一个事业线波涛汹涌的模特便走了进来。我正疑惑着,那模特就端着咖啡壶过来了,在场的男制作人和导演不约而同地从他们面前的那堆材料里抬起头来。话题仍在继续,然他们的视线却飘忽不定地随着那个模特的胸线一直游移,直到目送她婀娜地走出了会议厅。
    我于是也把手里的材料扔在桌上走了出去。
    “相信了?”杨康倚在门口笑道。
    “那是因为你故意派干扰源去打扰别人工作,那种情况下任谁都会抬头看的吧。”我狡辩说。
    “他们可不只是抬头看了。男人本来就是一群用下半身思考的生物,其实你也是这么想的吧?”
    “不要用你的价值观来衡量其他人好不好,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我突然打住了。刚才我想到了宋陵,那时他的确对我那些自作聪明的小动作无动于衷,可我并不想因为要说服杨康就把这件事说出来。那让我觉得有些难堪。
    “你根本就只是为了反对而反对。”他说。
    我没再说什么。其实我也发现我和他好像在所有的事情上都很难达成共识。他说我只是单纯地喜欢跟他唱反调。我说,说不定那是因为我们本来就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你看就连我们的生日都是相反的。所以我们才会在每一件事上都那么格格不入。
    我喜欢猫,他喜欢狗;我喜欢阿森纳,他喜欢曼联;我喜欢费德勒,他喜欢纳达尔;我喜欢秋天,他喜欢夏天;我喝豆浆喜欢放糖,他喜欢放盐;我喜欢苍井优,他喜欢苍井空。我喜欢特吕弗,他喜欢戈达尔——这一点我倒是完全没有料到。在此之前,我一直以为像他那种人绝不会对女人以外的事感兴趣,也绝不会花两个小时的时间看一部半个世纪以前的电影。所以当他在那间咖啡馆里认出了《筋疲力尽》的海报时,我一时有些惊诧。
    那是一间位于钱粮胡同的咖啡馆,很旧的老房子,青石地板,榆木桌子,院子里种了一片翠绿叶子的栀子花,墙壁上贴满了各种老电影的海报。我平时都是跟夏安和唐文心来这里的,只有那一次是跟杨康。
    那天他盯着墙上的海报看了一会儿,忽然指着那张《筋疲力尽》的海报像是自言自语地说:“我觉得这是戈达尔最好的一部电影,当然《法外之徒》和《随心所欲》也不错。”'1'
    我愣了一下,随口说道:“我倒是比较喜欢特吕弗。”
    这次他倒是吃惊了起来:“你看过特吕弗的电影?”
    我说:“是啊。大学时认识了一个文艺青年,跟着她看了不少的电影。”
    “你是说夏安吧?”他笑说。他最近也开始问起了我的家人和朋友的事。
    我点了点头:“大三时因为没什么课两个人每天都窝在宿舍里看电影。什么样的电影都看,美国的,欧洲的,南亚的,日本的,大陆的。有一次我们还看过一部塞内加尔的电影,好像叫做《土狼》吧。”
    “那部我倒是没看过。”他说,顿了一下又有些不怀好意地问道,“那…你们有没有一起看过那种电影?”
    我知道他指的是哪种电影,便说:“一起看过一两次吧。不过兴趣不是很大,夏安觉得画面太单调了,摄影也乏善可陈。”
    他终于笑出声来:“你们两个还真是有趣。”
    后来,我们又交流了一会儿彼此看过的几部电影,服务生就把午餐端了上来,叮叮当当地在那张老木头桌子上摆了许久。等他终于离开的时候,我发现已经不知道该怎么继续刚才的谈话了,于是话题戛然而止。他也在餐桌对面沉默着。有那么一会儿,我们只是安静地喝着自己盘子里的汤,气氛莫名地尴尬了起来。
    这场合让我突然想起了一个词,然还未等我说出口,他就已经在我之前说了出来:“Unfortable Silence (尴尬的沉默)。”
    “你也看过《低俗小说》?”我惊讶于这个事实。当然,我更震惊于刚才这诡异的默契。
    “我是昆汀迷,他的电影我全都看过。我倒是很诧异女孩子会喜欢他。”他放下汤匙笑了笑说。
    “也说不上喜欢,就看过《落水狗》和《低俗小说》。”'2'
    “更喜欢哪一部?”
    “我觉得《落水狗》要更好一些,因为没有太多技术的矫饰,演员的表演张力被最大程度地释放了出来。不过坦白说我比较喜欢《低俗小说》。”
    “我跟你的看法完全一样。”他微笑道。
    “这还真是个奇迹。我们竟然能在这个问题上达成一致。”我也笑了起来。
    “那…要不要再去看一遍?”过了一会儿,他提议道。
    “现在不会有影院放映这部电影了吧?”
    “我倒是知道有个地方可以看。”
    我没有想到他带我去的是他那五星级的家。
    我随他从那座私人电梯走出来,眼前映入一个明亮宽阔的客厅,风格同他的办公室十分相似,简洁明快,没有任何多余的矫饰。厅左有一个壁炉,旁边放着一架白色钢琴,对面则是一座螺旋状的玻璃楼梯,楼梯右边是一组简约的橡木家具,靠窗的那一侧放了一台复古的留声机。厅右是一整面的玻璃长窗,窗前有一个白色的吧台,吧台左侧立了一个漆木菱格的酒架,上面摆满了不同种类的葡萄酒和威士忌。
    他说当初花了很大力气才终于抢到了这套顶层的寓所,晚上坐在吧台这边,可以俯瞰整个CBD纸醉金迷的夜景。我突然想起他告诉我的那个关于他父亲办公室的轶闻,不知道他买下这里会不会也是因了同样的缘由。
    “走吧,看电影去。”正想着,他又对我说道,手里拿了一瓶香槟酒和两个高脚杯。我于是也起身随他走上那座玻璃楼梯。
    这个房间位于二楼走廊的尽头,拉了遮光的窗帘,光线十分昏暗。他开了灯之后,我才讶然发现,西侧的墙壁上居然有一面两米见宽的幕布,另一侧则是一个高高的红木架子,上面密密麻麻地塞满了整整六排的电影光碟,每一排的架子上都贴了几个便利贴,贴上仔细地标示着电影的制片国家和上映的年份。
    “真没想到你竟然还有这么文艺的一面。”我不无惊叹地说,一边从美国那一栏下面拿下了一本光碟:《发条橙》,好像是库布里克的吧。
    “被老头子逼着去读MBA的时候,顺便辅修了电影学位。”他轻描淡写地说,“不过我没有告诉他。他一直觉得这都是些玩物丧志的东西。”
    我没有再说什么,只把手里的光碟放回了原处。
    “啊,找到了。”他从架子里抽出那张《低俗小说》的光盘,走到银幕下面放进了影碟机里。
    我走到对面的沙发坐下。
    他拿着遥控器去门口那边关了灯,光线一下子又暗了下去。他在我身边坐下。当《美国传统词典》里关于pulp的释义跃然出现在眼前的黑幕上时,他递给了我一杯香槟酒,我接过来,他指尖微凉的温度也从我的手心传递了过来。
    他是个很好的观影者,从不在看电影的时候乱发评论或者发出不合时宜的声响。他一直安静地倚在沙发上喝着香槟酒,眼睛从未离开过对面的荧幕。或明或暗的光线洒下来,描摹出他俊朗英挺的侧脸轮廓。我忽然有些走神,不过兴许是因为曾经看过这部电影的缘故。
    直到乌玛。瑟曼咬着一颗红樱桃跟坐在桌对面的约翰。特拉沃尔塔说出那句“Unfortable Silence”的时候,他才终于回过头来看了我一眼。我对他笑笑,认真地看起了电影。
    两个半小时之后,电影结束。我靠在沙发上同他七七八八地聊了几句配乐和台词,脑袋有点晕晕的。刚才好像喝了太多的香槟酒。
    片尾的音乐还在继续着,他一手撑在沙发靠背上默然不语地看着我,荧幕上淡淡的光映照在他的眼睛里,有种暧昧不清的迷离。
    我心里莫名地有些别扭,刚要起身,他就微微探身压了过来。我下意识地想要闪躲,沙发旁边的立式台灯却忽然亮了起来。我扭头看去,这才发现他刚才只是去开灯而已。再回头看时,他脸上果然是往日里那种戏谑的笑容:
    “你刚刚以为我要做什么?”
    我有些恼地看了他一眼就站起身来往门外走去。
    “小曼,我真的只当你是朋友而已。”他在我身后说。
    我转过身去,他眼中平静而坦然。
    “你放心,我是不会越过那条线的。”他说。




☆、第十一章 暹罗仲夏夜

    2008年8月
    八月,我来到了清迈。
    那时,我身后的那座城市正处于一种如同盛夏的天气一般狂热的氛围里。而我,则在狂欢刚刚开始的时候离开了那里。
    我是同那个年轻的新人女主持以及摄制组一起来的。因那位女主持的英文不佳,他们临时缺少一个随行翻译。
    我们的航班是在深夜抵达的,因而除了几点昏黄的灯火,我并未窥见这个城市的半点风情。直到次日早晨推开窗来,这个明媚清新的如同被雨水洗过的城市,才在晨风挑动丝绒窗帘的那一瞬间,一下子跃进了我的眼帘。
    这是一个浓墨重彩的城市,清透冰亮的蓝,铺天盖地的绿,炫目耀眼的红,每一样大自然的色彩,在热带阳光经年的沐浴洗礼之下,都仿佛用彩色的大笔重重地描摹了一番,浓烈的仿佛呼之欲出。
    然这里的生活却是悠闲自在的,或许还带了一点精雕细琢的雅致。在这座城市里生活了800多年的清迈人将他们悠然的心境和骨子里的艺术气质,描在了缤纷的油纸伞上,刻在了精致的木雕上,落在了那一排排低矮木屋的檐廊上。
    我穿过那片云海般的菩提树,来到这个城市的中心,800年前,这里曾是当时在暹罗显赫一时的兰纳王朝的故都。那时的清迈还只是一座方方正正的小城,从东头到西头,从南面到北面,一路悠闲地溜达过去,不过是半个小时的光景。而至如今,当年的小城早已容纳不下当时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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