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门贪欢-第1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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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余依依真生气了。习瑾墨放宽声音哄道,“好了,我们是来旅行渡假的,没必要为了别人置气。”
说话间还摸摸她的头发。
这动作就像摸/宠/物一样,余依依觉得这动作他如今是做的越来越多了,动不动就摸她的头发。
从习瑾墨的怀里挣脱出来,余依依整了整自己凌乱的头发。不满的抱怨他,“你干嘛老是摸我头发啊!”
……
来到法国的一个星期,今天下大雪,明天下冰雹的。总之就是没有一天是好天气,余依依基本上都是呆在酒店里吃了睡,睡了吃,成了某种标准的动物,但是相对比的人家习瑾墨就不一样了。
明明说好是陪自己来旅行的。结果在第二天晚上在酒店楼下用餐的时候,无意间碰到一个商场上有过交往的商人,不知不觉地就搞起合作了。
都说商人的生意都是在酒桌上完成的,这话说的一点都不假,那天晚上回来后。习瑾墨就是一身的酒气。
喝的还挺醉的,走路东倒西歪的,若不是人家服务员帮忙扶着,恐怕他连住在哪间房都不知道。
这期间,婆婆顾敏也曾打过越洋电话来问她玩的怎么样,那时候她正在午睡,迷迷糊糊的,等待反应过来的时候,电话就已经挂断了。
完全不记得跟顾敏说了什么!
一个星期后的法国终于出了太阳,不过马路上的积雪还是很厚。
余依依站在窗台边,往下看去,大型的铲雪机器就像蚂蚁般一样大小,好在天气很大,太阳将雪融化了一半。
下午的时候,习瑾墨从外面谈合同回来后,让她换了一身衣服便下了楼,说是要带她去个好地方。
余依依被关在酒店里将近一个多星期,在这一个多星期里,吃喝拉撒全都在酒店里面,无聊的时候就只能看电影、睡觉,困了就睡觉,觉得自己再不出去快发霉了。
一听到习瑾墨说要带自己出去,兴奋地拿着衣服就奔进了浴室,五分钟就换好了衣服。
她冲着坐在沙发上的习瑾墨说,“走吧。”她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看看法国的风景了。
是不是真像电视上看到的那么浪漫,那么美丽。
在车上,余依依听着习瑾墨用流利的英语跟前面的司机报了个地址,司机说了声ok就踩着油门离开了。
一路上,余依依就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孩子,紧紧地扒拉住窗台,眼睛目不转睛地看着窗外的风景。
两岸的法国梧桐树上全是褐黄色的叶子,寒风一吹,就全都掉落在地上,虽然是一副衰败的样子,但是她还是能够想象的出来在枝叶茂盛的夏天时,梧桐是如何的茂盛,枝繁叶茂。
习瑾墨说要带她去一个好地方,余依依想了很多地方,比如什么法国餐厅、埃菲尔铁塔、卢浮宫、博物馆、歌剧院等等之类的地方,这些充满浓重的文化色彩的地方,充满着法国人的浪漫。
然而,在车子停下来的那一刻,余依依句傻了眼。
她的英文的确是不怎么好,但是眼前的那几个英文字母组成的英语单词她还是认识的。
习瑾墨居然带她来卢森堡大学,这就是他口中的好地方?
“走吧。”习瑾墨牵起余依依的手就要往里面走。
“等等!”余依依顿住脚步,讶异地扭头看他,“这就是你说的要带我来的好地方?”
习瑾墨点头,“进去吧。”
余依依有点不情愿,但是有没有办法,就只好跟上习瑾墨。
校园里,来来往往的都是学生,不同种族,不同肤色,除了有外国人,还有不少的中国人。
习瑾墨一边走一边指着眼前出现的景物给余依依看,语气相当的熟悉,仿佛已经已经跟别人介绍过千万次一样。
“你对这里似乎很熟悉?”余依依纳闷地问,“你以前来过这里?”
“我在这里将近生活了四年,四年里我每天都从这条路经过,就算闭着眼睛都知道哪里是哪里,你说熟不熟悉?”
“你的意思是说这个学校是你的母校?”她不可思议地问。
“嗯。”
好吧,她上的只是a市的一所普通的大学,在全国都排不到名次的那种,而他居然能上国外的大学,真是好厉害啊!
就这样一路跟习瑾墨扯着他过去上学时候发生的事情,一边就走到了目的地。
一间类似于办公室的门口,礼貌性地敲了敲门,开门的人余依依认识,正是那天晚上跟习瑾墨谈生意的人。
只不过商人怎么会在学校里?
“依依,这是我大学时的导师,”习瑾墨推了推发呆的余依依,然后转过身用英文跟那位长得很是外国人的男人介绍余依依。
余依依连忙打了招呼,在这位导师的热情招待下进了办公室。
在去倒茶的时候,余依依凑到习瑾墨的跟前,小声地跟他咬耳朵,“习瑾墨,他真的是你的老师?”
那位看上去顶多就三十岁的样子,怎么可能是导师呢?
一般老师要当上导师最起码也要个四十岁出头的样子;就像她的导师一样,是个已经快五十的老头子了。
“很惊讶吗?”余依依点点头,习瑾墨轻微一笑,“自小就是个天才,小时候就被人称作是神童了,在十三岁的时候就已经拿到了美国常青藤的双学位,并且在第二天获得博士学位。当初各大学校都想招揽这样的一个人才去他们的学校,但是的故乡是在这里,所以便在这里教学。”
天才,神童……
余依依无奈了,怎么最近神童都那么普遍呢,今天又遇上一个。
“那他不是前些天跟你谈生意么?”余依依还想起这一茬来,那段时间习瑾墨天天往酒店外面跑,酒店里就剩下她一个人无聊的发慌!
“除了是经济学的老师,还是微生物的老师,他最近正在研究一种新型的微生物,因为学校的设备不足,条件不够,就找上了我,让我投一笔资金去捐助他的研究开发。”
“真厉害!”余依依长叹一声倒完水回来后,就开始和习瑾墨聊起天来了,余依依自认为自己的英语一向不错,最起码英语四六级都过了,可是当这两个男人在自己面前说英语的时候,余依依的心中就只有三个字来形容:听不懂!
他们讲的太快了,以至于她就听懂了最后的几句话,说是要让他们留下来吃晚饭之类的话。
余依依也觉得自己的英语很丢人,所以很明智地选择不插话,在一旁默默地看着习瑾墨的手机。
一聊就是这么一下午,到了晚上天气转凉的时候,拒绝了的盛情挽留,拉着余依依就回去了。
晚上的天气又暗了下来,天上乌云滚滚,是又要飘雪或者下冰雹的节奏。
但是习瑾墨并不着急回家,而是吩咐司机去一家餐厅。
“干嘛还到外面的餐厅吃饭!”酒店里不是也有餐厅吗?
“难道你还没有吃够那家酒店的菜?”
“……”
好吧,她吃够了!
……
这是一家正宗的法国餐厅,一进门的灯光有些灰,余依依看不见,一个没踩稳,差点摔倒,幸亏是习瑾墨眼疾手快地抱住她才没有摔跤。
餐厅气氛优雅,暗红色的窗帘给这家餐厅增加了一分别样的风情,余依依很是喜欢。
老夫老妻的就凑合凑合
求婚?
余依依只觉得大脑突然当机了,脑子里一片空白,一片迷茫。
由恋爱到结婚,每个女孩子都曾幻想过自己的另一半究竟是什么样的,希望找个对自己又好又体贴的好男人,懂得浪漫,懂得温情。
求婚就是横跨在恋爱与结婚之间的桥梁,没有哪个女孩子不希望自己的求婚是浪漫的。
她跟习瑾墨两个人的婚姻是不同于常人的,他们没有经历过约会,恋爱,甚至连这求婚的过程都没有,直接就去了民政局签了字,拿了结婚证书,两本红色的小本本就将他们的关系从陌生人定义为最亲密的关系。
最初结婚的时候,她只想着三年后的情景画面,等她羽翼丰满,能靠自己的工作养活自己,有能力离开余家,她为自己描绘了无数的美梦,想着终有一天她会有自己心爱的人,有自己美满的家庭,拥有幸福的一切。
人生永远不可能按着剧本设定来进行,喜欢上习瑾墨,这一点是她怎么也料不到的。
爱上习瑾墨是出于她的计划的,刚开始很无措,很茫然,因为他跟邓秀婷那种理不清的关系,她想将自己的喜欢扼杀在摇篮里,却不料越陷越深。
余依依以为他们这一辈子就这样了,她会默默的喜欢着他,然后在三年后离婚后再也不嫁,本想抱着好意去成全他们,也为给自己一个解脱,却不料习瑾墨会挽留她。
他从来没有说过我爱你或者我喜欢你之类的话,但是他的行动和表现都让她看的很清楚,其实习瑾墨跟习廷华性子上有一点是非常相似的,就是不喜欢向别人表达自己的情感。只是用事实,用行动来证明。
她想她或许就是因为这习瑾墨的行动和表现而确定自己的心意的,哪怕是秋穆泽找她谈话说习瑾墨接近自己是有目的的,可是她还是义无反顾地去爱他。
因为一旦不爱,那她的整个生命就没有多大的意义了。
余依依看着这枚闪耀的钻戒发呆,求婚,她曾经幻想过。只不过那个时候她还太年幼,不懂世事的炎凉,对一切都充满了美好的向往,那时候的幻想她都已经记不清楚了。
在如此符合气氛的环境下,有烛光,有美酒,有音乐,虽然没有众人热烈的祝福声与掌声,余依依的心里仍旧像装了蜜的罐子一样甜的冒泡。
大概所有的女性在被求婚的时候都会激动的想哭吧。可她却一滴眼泪都挤不出来,鸡蛋里挑骨头,“你就这样向我求婚?”
她看了看钻戒,将戒指摘掉,放到一旁的桌子上。
都没有玫瑰花的吗?她曾经看到过不少人在餐厅求过婚,人家那创意多好。让每个人手里捧着一枝玫瑰花送给女主角,凑齐99朵,然后亲自拿着戒指向女朋友单膝下跪求婚的。
“我们都是老夫老妻的。就这样凑活凑活吧!”习瑾墨说着,就抓起她的手,就要套进去,余依依不肯,他就掰着她的手指给她强行套了进去,又抓着她的手不肯放。
余依依瞬间无语,有这么求婚的吗?
况且这哪里是求婚,这明明就是强迫的,虽然他们已经领了结婚证,可是也用不着这样吧!
他们才结婚多久。就说什么老夫老妻了,凑合凑合,有这么凑合的吗。无奈地向他丢去一记卫生眼。
“习瑾墨,别人求婚还有花,你看你什么都没有!”要说花,也就是桌上摆了一朵假花。
“难道你喜欢俗气的红玫瑰?”习瑾墨顺着她的目光往桌上看去,那桌子上的塑料花/逼真地像真花一样,红艳艳的。
余依依闭嘴了,“……”
好吧,她不喜欢玫瑰,她喜欢的是薰衣草,紫色的海洋。
想起薰衣草,余依依就郁闷,本来来的季节就不对,这个时间段除了梅花之类的花开的正盛,那薰衣草估计早就枯萎了,再加上这几天天气一直不好,她想去普罗旺斯都不成,根本就出不了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