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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宠妻之步步逼婚-第39章

小说: 宠妻之步步逼婚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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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虚头巴脑的虚名,我沈长风不需要,马上把画给我!”

    沈长风冷冷地低吼着。

    慕初夏还是迟疑着。

    “我再说一次,把画给我!否则我会毁了它!”

    “沈总,不要。”慕初夏担心一怒之下的沈长风真的会把画给毁了,只得把画小心地递给了沈长风,小心地请求着:“沈总,就算你很不开心,也不要毁了它,好吗?”她画画,虽然也在乎名气,但更多的是爱好。

    极其难得,能画出一幅一气呵成,堪称完美的画来,慕初夏真担心沈长风会毁了画。

    “滚!”

    拿过画,沈长风不客气地下着逐客令。

    “沈总,这画,你好好考虑一下,如果你愿意的话,真的会给你带来好处的。”慕初夏接到逐客令了,还不忘叮嘱着沈长风。

    能给他带来什么好处?这个小乐已经让司徒宇注意到慕容晓了,给他添了麻烦,哪有好处?正能量吗?他才不管什么正能量呢,正能量能让慕容晓开窍,忽然间爱上他吗?

    祖国未来的花朵?

    百花之中还没有一朵是他的,他哪有那么伟大去给别人的花朵灌溉施肥?

    慕初夏还想说什么,秘书一把扯着她出去,不让她再惹怒沈长风。

    旋身转到沙发上坐着,沈长风黑着一张脸,就想把那幅画撕了,看到画中的自己那般的俊美,那般的温和,他又没有动作了,瞪着画深思着。

    想了一会儿,他决定把司徒乐自画面中剪掉,这样就是他的独立画像,可以转送给慕容晓。

    可当他找来工具,打算修剪画的时候,又想到了一个问题,这画画得连贯,他要是修剪了,画就不好看了。

    悻悻地丢开工具,沈长风决定先不管画,去恒天公司窜门再说。

    于是他把画塞到他办公桌的抽屉里,就离开了办公室。

    两家公司距离很近,沈长风开车,不过是两分钟时间,就到了恒天公司。

    “沈总?”

    “沈总?”

    在沈长风走进恒天公司的办公大楼时,每个人见到他,都用错愕的口吻叫着他。

    原因嘛,当然是沈大帅哥架在鼻梁上的那副眼镜了。

    沈长风放柔脸上的线条,唇边挂着一抹像秦拓那般温和的浅笑,迈着沉稳的步伐,一路杀过,死了无数女性,连男性都不能幸免。

    上到慕容晓办公室的楼层时,大家还在认真地工作着,马上就下班了,谁都不想加班,都想在下班之前完成自己手头上的事情。

    一道熟悉的白影划来。

    大家本能地抬眸,然后一个个错愕地叫着:“沈总?”

    沈长风停下脚步,笑着:“怎么了?一个个都像不认识我似的。”

    “沈总,你怎么戴眼镜了?”

    “是呀,沈总,我们怎么不知道你近视?”

    沈长风笑着:“平光眼镜,就是抗抗辐射,挡挡紫外线的。晓晓在吗?”

    大家点头。

    沈长风便笑着从大家眼前掠过,迫不及待地撞入了慕容晓的小小办公室里。

    慕容晓躲在办公室里,不是在工作,而是在写着她的小说,听到推门声以及熟悉的脚步声,她头都不用抬,就知道来者非沈长风莫属。

    也只有这个花蝴蝶来了,才会引起她同事们的骚动。

    这厮就是有本事,男女都能被他迷倒,简直就是男女通迷!

    “来了。”

    慕容晓看都不看沈长风,随口问着。

    沈长风走到她的面前站着,并没有答话。

    “有事吗?”

    沈长风还是没有答话。

    慕容晓疑惑,这家伙这么安静?

    把视线从电脑屏幕移开,看向了沈长风。

    慕容晓愣住了,明亮的大眼眨着,再眨着。

    “晓晓。”

    沈长风很温柔地叫着。

    慕容晓的眼睛眨得更厉害了。

    沈长风郁闷了,她看到他戴眼镜的样子,就是这种反应吗?眨眼?再眨眼?与他想象中的两眼放光,嗯,差远了。

    他还记得她第一次见到秦拓时,那痴恋的样子。

    慕容晓慢慢地站了起来。

    是不是要扑倒他?

    来吧,晓晓,咱已经做好了被扑倒的准备了。

    两只修长又柔软的小手伸到了他的面前。

    一眨眼,沈长风架在鼻梁上的眼镜便被那两只小手摘了下来。

    慕容晓把眼镜试着戴了戴,一看,什么都没有变化,原来是平光眼镜呀。

    再看沈长风,她放下心来,说着:“长风,这才是你。”

    沈长风:……

    在心里反抗着:晓晓,你不是说喜欢戴着眼镜的男人吗?觉得眼镜男斯文有气质又有学问,难道我戴上眼镜不斯文,没气质,没学问?

    “你不要戴眼镜了,戴了眼镜,一点都不好看,我也很不习惯。你不知道吗,你的眼睛很好看,是凤眸,会放电,眼镜一戴,镜片就挡住了好看的凤眸,电流也被挡掉了大半,你还怎么迷倒外面的美女们。”

    沈长风:……

    东施效颦

    失策呀!

    他不是秦拓,他是沈长风,就算他戴上眼镜,也变不成秦拓!

    “我网上看到这副眼镜不错,就买了一副来戴戴,不过戴着还真的不舒服。”沈长风不让慕容晓知道自己戴眼镜是因为她的一句话,要是让她知道,她不会感动,只会笑死他!

    这种吃亏的事,他沈长风打死也不做。

    “那是自然的,你又不近视,从来不戴眼镜,忽然戴眼镜,肯定会不舒服的。不过外出的时候,戴戴倒是无所谓,挡挡紫外线嘛。在我的面前不要再戴就行了,我非常不喜欢你戴眼镜的样子。”

    慕容晓很认真地说着。

    她是真的不喜欢沈长风戴眼镜,好像换了一个人似的,面对陌生似的沈长风,她隐隐有点心慌,是那种无措中害怕失去的心慌。

    为什么?

    不知道!

 054 宠在心尖

    “那我就外出的时候戴戴吧。”沈长风从她的手里拿回了那副眼镜,她不喜欢他戴眼镜的样子更好,他更不喜欢戴着眼镜。“你在做什么?”沈长风瞟着慕容晓的电脑屏幕。

    慕容晓马上坐下来,把文档一关,掩饰着:“反正与你无关。”

    沈长风往她的办公桌上一坐,一副我早就知道的表情,说着:“你是不是还在写你的所谓小说?你就那么喜欢写小说?这么多年了,也不见你写一部完整的出来,你要是能写出一部完整的出来,我找人帮你出版,让你过过作家瘾。”他出资。

    扯到自己的梦想,慕容晓的嘴巴更加的利索,反驳着沈长风的说词:“什么叫做所谓的小说?小说便是小说,所谓是什么意思?我就喜欢写小说怎么着?见不得光吗?一部好的小说,成功的小说,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写出来的,你不知道那些名作都是作者花了无数个日日夜夜才写出来的吗?”

    “自己的爱好,能坚持便是好事。”

    沈长风不想和她吵,写作是唯一能让慕容晓安静下来的爱好,他不是不尊重她,只是觉得她写了那么多年,还是没有完稿一部,总想说点什么而已。

    “我要是写完了,也不用你找人帮忙,那些出版社会主动找上门来,要帮我出版。”慕容晓自信地说着。

    “你没名气,谁会主动来找你。”沈长风本能地应了一句。

    “先发到网上去,在网上火起来了,出版就容易了,出版了,再大卖,然后影视公司找上门来,再签约影视,嘻嘻,我便成功了。”慕容晓一边说着,一边做着白日梦,明亮的杏眸因为白日梦的美好而大放光彩,让本来就是个大美女的她,更添上几分灵气,坐在她对面的沈长风忍不住悄悄地把俊脸往前靠,靠一下,她没有发现,他再靠一下,她还是没有发现,他得寸进尺,再靠……

    “你写的是什么故事?什么题目?”

    为了让她继续发着白日梦,完全在他面前绽放她的美,沈长风很有耐性地问下去,深邃的凤眸神色一深再深,距离的拉近,让他闻到了她身上那股子特有的淡淡清新香气。

    见过无数美女的他,也闻过无数香味,那些女人见到他都会像牛皮糖粘过来,他想不闻那些女人身上的香水味也不行。闻得多了,他对香水味便特别的反感,所以他特喜欢慕容晓身上的这股自然清香。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年代里,像慕容晓这种出身的千金小姐,还能保持着自然,难得!非常的难得!

    慕容晓也很不淑女地往桌子上一桌,这样两个人都坐在桌子上,反正慕容晓在沈长风从来都不会淑女的,随着她的一坐,两个人的距离更近了,慕容晓的眼神更加的清亮,只不过焦距不是对着沈长风的,她整个人都沉浸在她自己故事之中,没有留意到沈长风的脸几乎要贴到她的脸上了,听到沈长风的问话,她有点腼腆地笑着,从来没有看到过她腼腆一面的沈长风,差点忍不住要扑倒她。

    “《青梅竹马》。”

    青梅竹马?

    这下子轮到沈长风两眼放光了,她是不是拿他和她当成题材写了?

    她写成什么样子?都有些什么内容?她对竹马是抱着什么样的心态?

    瞬间,千万只蚂蚁在沈长风的心里抓着,抓得他难受至极,大手一伸,就把她的电脑抱过来,他要看她的小说!

    “沈长风,你干什么?”

    慕容晓赶紧抢回自己的电脑,一脸防备地瞪着沈长风,质问着:“你想干嘛?偷看*吗?”

    “你的办公电脑有你的*?”沈长风不客气地反问着。

    慕容晓一塞,但还嘴硬地说着:“就算没有*,你也不能看,我的小说稿全都在这里,不能让你看。”

    沈长风灼灼地看着她,咄咄逼人:“为什么不能让我看?难不成你写的小说全是误人子弟的,都是那种那种的情节?”

    “你才是那种那种情节呢,我写的小说都是非常清水的,要先发到网上去,现在看网络小说的读者,很多年龄偏低,我可不想误人子弟。我写了那么多年,连个……嗯,男主还没有亲过女主呢。”

    慕容晓又羞又气地自辩着。

    写了那么多年,她至少也写了一百万字以上吧?连个吻都还没有写到?这,不是活脱脱地写他俩吗?他和她青梅竹马二十八年了,还是前几天才借醉真正地吻了她一次。

    “男主胸怀天下,希望一统天下,再把女主迎入宫去,所以他们俩还没有……不过谁都知道男女主是青梅竹马的,男主的皇后之位非女主莫属。就是男主是皇帝,后宫佳丽三千,想独宠女主一人,压力很大的,我现在才写到他力排万难,坚决拒绝太后和大臣们塞给他的女人入宫,就算有些入了宫,他也绝对不碰她们一根手指头,怎样,我的男主长情吧?一国之君,独钟情女主,痴情,专一,一生一世一双人,实在是太唯美了。”

    沈长风傻了。

    她的小说和他俩差了十万八千里呀。

    唯一相同的便是,他和她的男主一样情有独钟,痴情,专一,保证一生一世一双人。

    “你的女主?”

    “琴棋书画,无所不精,而且文武双全,文能助男主打理朝政,武能代男主驰骋沙场,国色天香,绝代风华,妙手神医,再世华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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