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合约:总裁请签字-第9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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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了。”莫长安伸手想帮她提两袋,却是被路里里拒绝了。
她只是提着东西跟着莫长安走进门去,扫了一眼莫长安的肚子,“听我妈说你要给沈伯言生小猴子了,所以也没买什么名牌给你,都是些补品。”
“小猴子?”这个称呼倒是很新颖,莫长安反问了一句,就看到路里里笑了起来,“你是怎么叫的?”
“你喜欢叫小猴子也不错,听上去挺好的。”说着莫长安就朝着楼上走去,“你在这儿等我一下,我上去换个衣服。”
莫长安走上楼去衣帽间。
路里里的目光倒是停留在楼梯边的墙壁上挂着的一个中型相框上,里头自然是沈伯言和莫长安的结婚照,路里里唇角微微勾了起来,只觉得莫长安比慕又慈好上百倍。
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感觉无论是喜欢和讨厌,其实都是很简单的事情,有时候哪怕只需要一个眼神,都能够让对方深深地厌恶起来。
路里里是真的非常讨厌慕又慈,从以前沈伯言和慕又慈谈恋爱的时候,那时候路里里才读初中,沈伯言其实挺疼这个表妹,所以就带着慕又慈和路里里见过几次面,当时路里里就总觉得这个女的腻腻歪歪的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一看就是满肚子花花肠子的那种。
当着沈伯言的面时,对路里里是好的不得了,像亲妹妹一样,但是沈伯言如果不在,哪怕是去上个洗手间,慕又慈的态度都能像变了一个人,虽然不说马上变得冷淡,但是之前如同对待亲妹妹一般的亲热就像是个幻觉。
路里里从小就是直性子,最讨厌的就是这种当面一套背地一套。
“本来我都抱了同归于尽的决心回来的。”路里里自顾自地喃喃了一句。
莫长安正好已经换好衣服,刚走到楼梯,就听到了路里里这么一句,不由得问道,“和谁同归于尽?”
“慕又慈。”路里里的目光依旧停留在楼梯墙壁上的婚纱照上,“我电话里就和沈伯言说了的,他要是结婚的是慕又慈,我绝对去婚礼现场放火。”
莫长安微微笑了起来,她当然知道,沈伯言接那电话的时候,她就在旁边听着呢。
事实上,莫长安并没有多讨厌或者怨恨慕又慈,恨一个人和爱一个人一样,太累了,她已经累了足足十三个年头,用全心爱着沈伯言,其实这已经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人的一生中太多诱惑了,她也不例外。不是没有遇到过其他的追求者,也不是没有过让她会动心的温暖和美好,只是一件事情当你坚持了很久之后,已经成了习惯之后,想要放下都变的很困难,哪怕只是想到要放弃,都会削肉刮骨一般地疼。
于是就这么坚持了下来,坚持了自己的本心。
更何况,没有爱哪来的恨?所以她不恨慕又慈,甚至连很讨厌,都算不上。
“慕又慈去瑞士了。”莫长安对路里里轻道一句,抬眼看着她,“而且,纵火罪很严重的,你还年轻。”
后头这句,其实带了些调侃,但路里里却笑不起来,眼神中露了些嫌恶,很显然没有将注意力放在莫长安后头这句话上,只冷笑了一句,“那个文盲连个英语都说不好,瑞士那个官方语言是德语的地方,都能憋死她!”
慕又慈去瑞士的事情,路里里也知道,是昨天和林泽宇见了一面时,林泽宇那个兜不住事儿的家伙说的,其实也是因为路里里一直在言语中表达了对慕又慈的极端厌恶,于是林泽宇就说了句,‘好啦,又慈都已经被莫长安送去瑞士治腿了,隔着这么远距离能起什么幺蛾子,你就别不乐意了。’
原本路里里还想着沈伯言娶的这个乔氏的女老板究竟是什么样的一个极品圣母,竟然还能够这么大发善心的去救助丈夫的前女友,并且自己丈夫还曾经为了这个前女友和她悔过婚。
只是林泽宇却对这事儿有不一样的看法,他平日里虽然性子纨绔了些,但算是个眼光透彻的聪明人,他当时就对路里里说了,“里里,这你就不懂了吧。莫长安绝对是难得一见的聪明女人,聪明的女人才会用这么委婉的手段。你要知道,伯言最终是和莫长安结婚了的,不出意外,他们是要过一辈子的。”
路里里当时听了林泽宇这话,一下子也就明白了他话里的意思,反应了过来,的确,莫长安的确是个聪明的女人,以至于路里里哪怕当时还没见莫长安,心中就已经对这个表嫂有了好感。
☆、第174章 吃一堑长一智
莫长安是聪明的。
路里里反应过来也就领会了林泽宇的意思。
毕竟莫长安和沈伯言走进了婚姻,婚姻里头可以有责怪,哪怕当时再强烈的责怪情绪,最终都会被流逝的时间渐渐消磨殆尽。但是婚姻里头,不能有怨恨。怨恨这种强烈的情绪一旦出现,很有可能穷其一生都无法消磨淡忘。
“里里,你想想看啊。”林泽宇当时就在一旁兴致勃勃地向路里里解说了,“莫长安若是笨一点,她的身份和地位还有金钱,大可以有无数种方法去报复慕又慈破坏了她和沈伯言的婚约,就算再弄断又慈一条腿又如何?有沈爷爷给她撑着腰,伯言也没法拿她怎么样,可是伯言还可能和她结婚吗?当初沈爷爷制造的事故弄断了又慈一条腿,但那是沈爷爷,是伯言最敬重的人,可是如果是莫长安呢?那个时候莫长安可还不是伯言的媳妇儿啊。”
林泽宇当时轻轻叹了一口气就继续说道,“你也知道你这表哥是多有责任心的人,慕又慈当年残了一条腿他都觉得是因为自己的原因而自责,说实话那时候如果莫长安不用任何手段,沈爷爷也会动手了,莫长安的举动,无疑是最委婉的手段,并且反而某种程度上变相保护了又慈,伯言哪怕当时是有情绪,最多也就是责怪,而不是怨恨,久了甚至还会自责当初对她的责怪,你表哥又是这么有责任心的人。里里啊,有空你真应该见一见你这个表嫂啊,多和她接触接触,学学她的沉稳和处事,那个女人不简单,而且最重要的是,她不是坏人。”
坐着路里里的牧马人出去,莫长安正好也懒得开车,坐在副驾座上只觉得舒适,这辆车真是不错,外观帅气,里座又宽敞舒适,弄得莫长安都忍不住想买一辆回来开开了。
路里里一边开车,时不时目光轻瞄莫长安一眼,事实上,昨天林泽宇说对了很多事情,路里里也觉得很有道理,但是唯一一点,林泽宇没有提到,毕竟他是男人,男人或许不会顾虑那么多,但是以女人的心思,路里里能够察觉到一件事情。
于是她就说了一句,“慕又慈可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也不会是什么聪明到见好就收的人,你送她去瑞士治腿,她腿只要治好点了,又会活蹦乱跳地回来起幺蛾子的。她可不是什么会吃一堑长一智的人。”
路里里忽然说了这话,事实上让莫长安有些诧异,看上去路里里大大咧咧,不像是能够沉稳得能考虑到这些事情的人。
既然路里里都这么提了,莫长安总不能无视她这善意的提醒,于是轻轻笑了笑,侧目看向了路里里,“她的确不是什么会吃一堑长一智的人。”
路里里微微瞥了莫长安一眼,就看到了她脸上的笑容,然后就听到了她那种轻轻浅浅的声音,“但我是吃一堑长一智的人,我不会在同一个地方摔倒两次,我的心软也是有底线的。”
莫长安这么说了一句,事实上从路里里这些话听来,也不难听出来事实上这个姑娘是知道事情的过程的。
听了莫长安的话,路里里愣了一下,然后就笑了起来。林泽宇说得果然是没错的,莫长安是个难得一见的聪明人。
“你比沈伯言聪明多了,那家伙就知道干傻事儿。”
路里里的声音里头有了些笑意,然后问了莫长安一句,“其实,我和你同岁,我不叫你表嫂,可以吗?”
语气中带着请求,真要算起来,里里就只比莫长安小一个月而已。
表嫂?莫长安想了一下这个称呼,怎么想怎么觉得怪怪的,“叫我长安就可以,不用这么正式,再说了,你不是叫沈伯言都是叫废物的么……”
路里里听了她这话,终于是少了很多的拘谨,直接就拍着方向盘哈哈大笑起来。
而另一头,沈伯言已经被几个损友带出去了,就连齐鸣都算是放了假了,头两天几乎是连夜赶工,也算是把工作都赶出来了,这几天算是沾了BOSS大喜的光,得以休息。
工作上齐鸣是最佳助理。
其实生活上来说,沈伯言一直把齐鸣当做朋友,也正因为是这样交心地对待,齐鸣才从来都没有任何跳槽的打算,沈伯言给他一份卖身契,合约上是十年的工作期限,齐鸣当时连合约细节都没有看一下,直接提笔就签了。签完才和沈伯言说了一句,“年薪数字我都没看,但你要敢坑我,就算你是BOSS我也绝对不放过你啊。”
车子是林泽宇的司机直接开过来的一辆七座的商务车,倒是宽敞,景哲以一个老不正经四仰八叉的姿势坐在副驾驶座位上,手中拿着一个苹果啃着。
齐鸣和沈伯言还有林泽宇一起坐在后座。
“喔对了,里里应该去找莫长安了。”林泽宇应该是刚想到这事儿,就顺口这么一提。
沈伯言原本脸上的表情还算淡然,听了这话眉头皱了一下,“那个疯丫头去找她做什么?”
林泽宇耸了耸肩膀笑道,“不知道啊,估计是去当伴娘。”
“那丫头连个裙子都穿不来,当伴娘?能不能行啊?”景哲歪过脑袋来看着他们,这么说了一句。
“谁让伯言把伴郎身高标准定得太高了,里里那丫头算是鹤立鸡群的身高了,还是进不了伴郎团,她大老远从德国回来,哪里是愿意就当个宾客的?”林泽宇倒不是把路里里的心思看得通透,主要是昨天和里里见面的时候就聊到过这事儿了。
说着林泽宇就拍了拍沈伯言的肩膀,“你就放心吧,路里里那丫头虽然凶悍是凶悍,就算她能吃得了别人,莫长安也是她绝对吃不了的人。”
景哲听了这话深有同感哈哈笑了起来,直接回身和林泽宇highfive击掌了一下,非常赞同地说道,“哈哈哈哈,对对对对!根本就不是一个段位上的人!”
沈伯言眉梢挑了一下,“我倒是不知道,莫长安在你们心里有这么高的评价。”
“你知道谁和莫长安是一个段位的么?”林泽宇笑着问了沈伯言一句。
“谁?”
“你!”林泽宇也哈哈大笑了起来,“所以伯言你就别这么一副别扭样子了。哎,阿哲你知不知道伯言当初有多别扭?他和我说一点也不想娶莫长安,结果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之势,和人把证领了,还一击即中的把人的肚子都搞大了。”
商务车里头欢声笑语。
景哲是个不收敛的,大声笑着,林泽宇也大声笑着,就连齐鸣都有些绷不住脸上的笑容了。
☆、第175章 女老板
好友二三,聚在一起,总有一个人得成为话题。
很显然,现在话题在沈伯言身上,齐鸣也最终绷不住,跟着一起笑了起来。
林泽宇还不罢休,又继续说道,“所以我当时就在想啊,伯言究竟图什么啊,这么好的女人他不要?阿哲我和你说你做医生的可能不太清楚我们这圈的事情,真的,如果莫长安不是有和沈家的婚约压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