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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暗黑系暖婚-第3章

小说: 暗黑系暖婚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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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冰放缓步子,与姜九笙并排走着:“笙笙,你跟我说实话,给你保驾护航的大金主到底是谁?”

    莫冰不算糊涂,可姜九笙的事,三年她都窥不透一星半点。

    姜九笙懒懒打了个哈欠:“我也想知道。”

    还是那漫不经心的神色,像个置身事外的局外人。

    莫冰失笑,姜九笙刚出道那会儿,性子与现在一般,洒脱又直接,天宇有个音乐总监见她模样性子招人,趁夜色妖娆,便不规矩,当时姜九笙一个烟灰缸砸得那音乐总监去了半条命,莫冰当时想,完了,出师未捷身先死。结果呢,姜九笙没有被封杀,而是那个总监人间蒸发了,有小道消息说那音乐总监在ICU住了大半年。

    后来,又有个投资人假意醉酒,举止轻薄,姜九笙的衣服都没碰着,第二日,手就折了,断了两根骨。

    后来……

    诸如此类的怪事一桩接一桩,圈里就有了个传闻,说摇滚歌后姜九笙是个诅咒,那些想潜她的,想黑她的,想取而代之的,全部……不得善终了。

    当然,不怕死的还是大有人在,比如刚才那个简公子。

    莫冰有理由怀疑,姜九笙背后有个强大的后台,不然只能用灵异来解释那一桩桩惨案了。

    上了保姆车,是助手小乔开车。

    “笙姐好。”

    小乔大名唤陈易桥,刚出大学,比姜九笙小上两岁,模样生得乖巧漂亮,性子也安静害羞,像个吃可爱多长大的邻家妹妹。

    是莫冰挑的她,虽说艺人助理不适合挑模样太好的,怕抢了风头,不过莫冰瞧着她本分,踏踏实实从不抱怨,便留下了她,近半年时间,小乔也确实从未出过错。

    姜九笙颔首,打了招呼便往后座去了,蹙着眉,神色恹恹。

    “怎么了?”莫冰问道。

    “刚才起猛了,姨妈痛。”

    她吃东西冷热不忌,又嗜辣,身体底子不算好,每月例假都要受一番罪。

    莫冰板着脸,有点严肃:“你这毛病太严重了,改天我给你挂个号。”

    她拒绝,眯着眼似笑非笑:“我可不想因为痛经而上头条。”

    “头条也不是谁都能上的。”

    姜九笙粉丝数量在娱乐圈不算多,战斗值却高得离谱,若真被拍了,估计‘摇滚巨星姜九笙痛经’的那点女儿家私事,就不是什么秘密了。

    不过,姜九笙懒,懒得上头条。

    莫冰换了个理由,投其所好:“天北第一医院有位医生,我上次带我堂妹去看病,偶然见了一面,他有一双肯定能让你着迷的手。”

    她有兴趣了:“妇科医生?”

    莫冰了然一笑:“外科。”

    “拿手术刀啊,”姜九笙转头,看着车窗外霓虹,眼里光影灼灼,“那肯定更迷人。”

    她有个癖好,她恋手,看见一双漂亮的手,会忍不住想抚摸,想私藏起来据为己有。

    如果恋手癖是一种病,那她应该是个轻中度患者,病因尚且不详,不像一般特殊癖患者,她大大方方,从不刻意隐瞒。

    演唱会的体育馆离姜九笙的公寓只有二十分钟车程,她小憩了一小会儿便被莫冰叫醒了。

    “要不要我送你上去?”

    “不用,这个小区治安很好。”她住的是高档小区,监控系统与密保问题都很不错。

    莫冰仍然不放心:“上次有个私生饭还不是潜进去了。”尤其是有钱的私生饭,比恐怖分子还要可怕。

    姜九笙倒一贯淡然自若:“还不是被我打得屁滚尿流了。”

    莫冰哑口无言了,她家艺人练过散打,可能协调性好,智商高,学什么都有模有样,练了不到九个月就将同门的师兄打趴下了,据说,那位师兄练了七年,还是开国将门之后,半生英明都毁在了她家艺人的拳头下。

    莫冰想了想,放心了:“那我回趟家后再来接你。”

    “好。”

    姜九笙住七栋,最靠里,橘黄的路灯下,孤影斜长,她走得缓,腹痛得厉害,脚步有些虚。夜里静谧,风吹树叶悉悉索索地响,隔着几米距离,身后的脚步声一直跟着她进了七栋的一楼。

    到了电梯口,姜九笙回了头:“是要签名吗?”

    跟了她一路的是个男人,白衬衫西装裤,很高,模样生得极好,昏黄暗淡的光里模糊了几分轮廓,却仍像精雕细琢的中古画像,每一笔都极其精致。

    她呼吸一窒,这张脸,为何怎生如此熟悉,像午夜梦回里最浓墨重彩的笔触,深刻得心尖都在战栗着。

    他抬头对视,礼貌而疏离:“不用。”

    姜九笙这才瞧清楚他的五官,当真君子如玉,尤其是一双眼,像极了高楼外的夜,藏了漫天璀璨的光。

    这般容貌,倒不像私生饭,那为何跟了她一路?

    男人开口解释,声线温润,像清风拂过耳畔:“我住这里,七栋七零三。”

    哦,原来是新来的邻居,姜九笙礼貌地回以一笑,将那莫名生出的惊心动魄压下。

    电梯门开,男人靠右站着,按了数字7,指腹停在泛着淡蓝色光的按钮上,抬头看向姜九笙。

    她这才将目光收回:“我也住七楼。”

    对方似无意地用指尖点了点那数字7,指甲修得整齐,是干净的莹白色,骨节纤细分明,匀称又修长。

    当真一副美人骨,连手也是上乘。

    姜九笙由衷地赞叹:“你的手真好看。”她有些挪不开眼。

    男人颔首:“谢谢。”

    看得出来他涵养极好,周身没有沾染半点纷扰尘世的浮躁,贵气又内敛,不像今日体育馆里的那位简公子,伪装得再好,也遮掩不了那堆砌了一身的铜臭味,不像这个男人,是个真正的贵族,举手投足都是风度与精细。

    姜九笙下意识地滚了滚喉咙,唱了四个小时,嗓子微哑:“我能,”顿了顿,终归失了礼貌,冒昧地问,“我能摸摸吗?”


第一卷 004:恋手癖遇上了洁癖

    姜九笙下意识地滚了滚喉咙,唱了四个小时,嗓子微哑:“我能,”顿了顿,终归失了礼貌,冒昧地问,“我能摸摸吗?”

    第一次见面便提出这样荒唐的要求,连姜九笙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她并非浮夸随便之人,归根结底,她想大概是对方生得太蛊惑人心。

    男人有些惊愕。

    她立马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

    见了鬼了,她并不轻信于人,却鬼使神差地交了底,很奇怪,这种陌生的熟悉感,让她有些手足无措,不自觉地心慌意乱。

    分明不曾相识,何来这种荡气回肠后的心神难宁?只是因为那双美得世间少有的手?若是如此,她想,她恋手的毛病可能严重恶化了,至少在这个男人之前,她从未对哪双手如此迫切地渴求过。

    男人歉意地稍稍浅笑:“抱歉,我有轻度洁癖。”

    姜九笙很遗憾,尽管装得不动声色。

    他犹豫了片刻,又柔声地问:“只摸一下可以吗?”

    “当然!”她回答得很干脆。

    对方笑着伸出了手。

    姜九笙上前,握住。

    很凉,掌心干燥,骨节比她想象的还要纤细,肤色几乎同她一般白。走近了她才嗅到他身上有淡淡消毒水的味道,夹杂着薄荷香,不刺鼻,很舒服的感觉。

    就如此,她摸了一个陌生男人的手,唯一的感觉就是——不想撒手。只是不便太放肆,只握了几秒就松了手,道了句谢谢。

    对方说,不用谢。

    他说:“我叫时瑾,瑾瑜的瑾。”

    时瑾。

    真是个温柔的名字,念起来像江南小镇的吴侬软语。

    她回:“姜九笙。”

    时瑾轻笑,漆黑的瞳很亮:“我知道。”

    姜九笙想,大概因为她是个歌手,还尚且有几分名气,只是,时瑾看上去并不像喜好摇滚乐的新新人类,她觉得他更适合爵士,轻柔优雅,是音响乐里的贵族。

    没有再攀谈,他们一前一后出了电梯门,背对着各自回了自己的家。

    “哒。”

    门合上,时瑾抬起手,蓦然怔神,许久,垂下眸,抬起手,虔诚又痴迷地吻了吻掌心。

    “笙笙……”

    他喊这二字时,温柔得听不见了尾音。

    夜九点整,莫冰的电话打来。

    姜九笙开了免提,一边往脸上拍水乳,一边朝衣帽间走去:“到了?”

    “嗯,在你楼下。”

    “我就下来。”取了件白色高领的针织毛衣,黑色卫衣搭配,姜九笙蹲下系鞋带,随口聊道,“莫冰,我多了个新邻居。”

    她性子并不热情好客,这突然被提到的新邻居,自然是有些不同。莫冰问:“重点是?”

    姜九笙背了布艺小包,锁门,朝电梯口走去,卫衣的帽子罩在头上,她低着头,嘴角带了笑,对着电话道:“他的手漂亮的不像话。”

    手控患者的重点永远在手。

    莫冰玩笑:“心动了?”

    姜九笙很是坦荡:“嗯,想私藏。”

    电梯门将合,丝丝门缝里,那只她想私藏的手毫无预兆地,撞进了她眼底。

    时间似是静止了一下,四目相对,都失了神。

    这双手无论何时,都能惊艳了目光。姜九笙不露声色地把视线挪开,开口问好:“时先生,真巧。”

    时瑾进了电梯,站在姜九笙身侧,隔了两步距离:“我去超市。”

    姜九笙挂了电话,看了一眼手机:“这个点?”

    “嗯。”

    之后便没有再对话了。

    在小区门口与新邻居道了再见,姜九笙便上了莫冰的车,低调的银色BMW—m3,开了副驾驶的车门,莫冰抬头看她:“怎么也不化个妆?”

    卫衣铅笔裤,白色板鞋,穿得像个初出大学的素人,素面朝天,哪有半点艺人的光鲜亮丽。

    姜九笙不大在意:“因为自信。”

    莫冰也不揭穿她,什么因为自信,就是懒。罢了,所幸姜九笙底子好,即便这样,也比那些在时尚圈卯足了劲儿的艺人上镜。

    庆功宴在秦氏旗下的高级会所里举办,主办团队人员都是熟人,了解姜九笙喜静的性子,便也不拉着她热闹,开了个小间,让乐团的成员单独聚聚。

    莫冰带着姜九笙给导演和灯光摄影师们敬了一巡酒,便去了小间,另外四个成员已经到了三个,贝斯手靳方林、架子鼓厉冉冉,还有主音吉他张耐。

    莫冰是姜九笙的经纪人,并非乐团经纪人。

    当年天宇传媒只签了姜九笙,公司本欲以独立歌手让其出道,是她执意以原创乐团的形式发了第一张专辑。在唱片市场如此低迷的娱乐圈,一辑大火,半年之内,TheNine名声大噪,主唱姜九笙以创作才能和独特声线一时间风靡乐坛。

    莫冰是天宇的经纪人,而乐团其他成员,若非要定位,只能说是长期雇佣,并非属于天宇旗下,姜九笙在乐团步步登高,而乐团的另外四位成员倒显得平庸,莫冰不止一次以专业经纪人的角度同姜九笙说过,单飞于她百利无一害,甚至网上时常有人diss乐团成员——鸡肋者,食之无味,弃之可惜,莫冰觉得虽夸张,却不无道理,没有创作才能,单论弹奏实力,也算不上顶尖。

    姜九笙只是笑笑,说了一句:我在一无所有时,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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