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美人有毒-第2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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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一早,秦征咳着起身下床,叶蓁撑着身子起身服侍他更衣,被他按着躺下:“不用这些,你歇息就好。府里除了我也没有别人,不用在乎那些礼数。”
秦征的父亲马革裹尸,母亲积劳成疾郁郁寡欢,老夫人也在两年前去世,整个侯府就剩下秦征一人,也难怪圣上要亲自为他主婚。
叶蓁躺着看他,拉过被子遮住半张脸,黑乎乎的大眼睛看着他。他眼神微深,抚过她嫣红脸颊上黏着的一缕发丝,起身穿了衣裳出门。
叶蓁又躺了一会儿就准备起床,小喜便进来了,她来到床头,看着叶蓁的眼神似乎有些奇怪,心疼她又想劝她,大概是想让她安心做秦征的妻子,那些不甘和不愿最好都烂在心底。
因为小喜知道宿主早已心有所属,并且还私下里约定了终身,还差点为此而逃婚,如果不是叶相早有准备派人将她接了回去,现在叶蓁指不定已经跑了。
而那男子名叫卫峰,说是应天书院的学生,俩人因为一次避雨而相识,一来二往就熟悉起来,就算没有见面也都以书信来往,卫峰还说过禀明家里来娶她。可惜后来宿主被叶相接回家,叶相知道了这件事,将她的书信统统烧掉不止,还让她写了一封绝情信。
宿主和卫峰的关系自然就此了断,从那以后不曾见过,也不再有书信往来,然后绝望的嫁给了秦征。
宿主和秦征结婚之后一直相敬如宾,宿主的心不在秦征身上,秦征对宿主也没什么感情,但日子总是过着走的,宿主心不坏,见秦征身体不好也真的关心过,没有爱情相处久了总会有感情的,何况秦征这男人弱是弱了些,但对她还挺好……
意外发生在半年后,秦征病故。
在秦征的葬礼上,宿主又一次见到了卫峰。
然而卫峰的身份似乎并不是他对她说的普通学子。
……
叶蓁起床后用过早饭,管家将府内中馈都交给她,她看了一天账本,才知道府内的庄子和铺子都挺挣钱,开支也不大,但府内的金钱却不多,因为大部分钱全都拿去给秦征请明医、买名贵药材来调理身体了。
晚上的时候秦征过来,一起用过晚膳就歇了,这天晚上他没碰她。
叶蓁躺在他旁边,男人只着白色里衣靠在床头,唇红齿白,面如冠玉,他抚着她头发:“可有什么不适?”
叶蓁摇摇头,说:“没有,都好。“”
他点点头,让丫鬟息了灯也躺了下来:“那便好,睡吧。”
叶蓁嗯了声。
她闻到男人身上有一股淡淡的药香,不难闻,反而是很清淡的味道。她很快就沉沉睡去,一觉到天明,她睁开眼睛的时候,秦征已经穿好衣衫,温柔的坐在床边:“时间还早,你再睡会儿。”
叶蓁坐起身,问他这么早去哪儿?
因为秦征身体有恙,他并没有入朝为官,每天最多也就是在书房看看书练练字,或者是在府内外走走。
秦征说太医说他身体很弱,不能习武手不能提肩不能抗,就连念书太过耗费心神的话他也做不得,只能适当走动强健身体。
叶蓁便起身道:“那我和侯爷一起可好?”
他看着她,笑着说好。
叶蓁和秦征早上一起在花园里散步,小喜见了就特别高兴,成亲前叶蓁还让她去应天学院找卫峰解释,那封信不是她的本意,她不想要卫峰误会她,可惜她还没出门就被叶相给挡了回去,那封信烧了不说还打了她二十板,没办法了,这才绝了叶蓁要往外送心的心思。
叶蓁嫁过来的时候,小喜还担心她家小姐不愿安心过日子,如今这样她就放心了,叶蓁把卫峰忘了好好和秦征过日子才是最好的。
因为有了早上的一起散步,晚上睡觉的时候自然十分和谐,虽然叶蓁还是会忍不住在秦征肩膀上抓出红道道,秦征也没忘了在她露出爪子的时候给她双手按住,他垂眸看着被他压制得动弹不得的叶蓁,她脸颊嫣红,黑乎乎的眼睛盈着水光,咬着嘴唇要哭不哭,似难受又似愉悦,看起来便有些楚楚可怜。
他拉着她的双手抱着他脖子:“夫人轻些抓。”
她轻唔了一声,抱住他脖子便不放,他嘴唇落在她肩头,最后没忍住在她肩膀咬了一口。
第二天醒来,她看他的眼神有些羞有些气,便不和他早起散步了。
秦征有些好笑,摸摸鼻子也有些尴尬,他穿好衣服出了门,叶蓁又睡了许久才起。
到了三朝回门的时候,秦征陪着叶蓁一同回的相府。
叶蓁对叶相没什么好感,对刘氏更是如此,她不信宿主嫁给秦征会没有刘氏从中作梗,要知道叶相十多年来对这个女儿不闻不问,能那么恰好的想起来身边会没人提醒?
至于刘氏的两个孩子叶敏和叶辉,叶蓁对他们也没什么特别的情绪,只是叶敏看她时不自觉的高傲和嘲笑都会让人觉得不喜,明明是第一次见叶敏怎么能对她有那么深的意见?至于叶辉,因为被叶相督促得紧,刘氏又再三强调让他要如何如何,整个人反而显得有些木讷。
叶蓁回到相府,就算面上装得在好,也免不得会起冲突,就如叶敏看到她的第一眼那眼底的气愤和不喜都快藏不住了。
叶敏本来是看叶蓁好戏的,但是在见到叶蓁的第一眼,她就对她生出了无数敌意。
——因为叶蓁长得比她美。
樱桃嘴柳叶眉瓜子脸,一双黑乎乎的眼睛明亮如繁星,说话的声音都跟黄莺似的能勾魂,肌肤白皙胜雪透着清冷,她回到相府的时候就穿了身白衣,看起来更是美得不似凡人,她往叶蓁跟前一站就被比得什么都不是了,就连她身边的丫鬟小厮见到她都跟失了魂一样。
更重要的是,外人都道叶蓁才是相府的嫡长女,不是她。
如此一来,那关系自然不可能好。
眼看叶蓁就要成年要回到相府抢夺她的位置,她能答应?所以在得知圣上有意给秦家那病秧子赐婚的时候,她就想到了叶蓁,最后的结果也果然没叫她失望。
叶敏本来以为叶蓁要嫁给一个病秧子,这日子自然不能好过,但她没想到三朝回门的叶蓁看起来比之前还要美上三分,就连气色都好到不行,根本就没有她想象的憔悴,和整日以泪洗面。而外界传言的病秧子看起来也是俊朗无双、气质斐然的,这俩人站一起意外的相配。
叶敏差点把手帕都给捏碎了。
刘氏笑着拍拍叶敏的手背:“急什么?太医都说秦征活不过十八,等秦征死了,她叶蓁还能张狂?她一寡妇还能做什么?”
叶敏这才高兴了,期盼着秦征早些死了才好,也免得叶蓁在她面前晃悠,提醒她她才是正牌嫡长女,真正的相府大小姐。
秦征和叶相在书房相谈,叶蓁和叶敏在花园池塘狭路相逢,叶敏看着叶蓁潋滟美丽的脸庞,笑道:“还没恭喜姐姐新婚大喜,我看姐夫是个温柔好说话的男子,姐姐真是好福气。”
叶蓁笑了笑:“这是自然,我也觉得我是好福气,才会遇到像侯爷这样的男子。对了——”她褪下手腕上的金手镯,拉着叶敏的手将手镯滑到她手腕,“妹妹长这么大,姐姐也才见过你几面,之前忙着婚事忽略了妹妹还别见怪,这是送你的见面礼,别客气。”
叶敏可不喜欢一个金手镯,何况还是叶蓁戴过的,她忍了忍才没取下来,笑道:“谢谢姐姐。”
叶蓁说:“不用客气。”
都是要面子的人,何况还是当今亲赐的婚事,谁也不敢真的闹起来。
叶蓁和秦征用过午饭后就回了侯府,那边叶敏立刻就把手镯取了下来,随手赏给了身边的丫鬟。
当她什么人?什么礼物都能随便送的?
她心里很不满,谁知过去没多久她就忍不住难受起来,身上脸上都长满了红色的小痘痘,她看到镜子里的自己的时候尖叫一声差点哭出来:“太医,太医!快给我请太医!”
叶敏是相府的宝贝,她如果出事,整个相府都得热闹起来,刘氏也因为叶敏脸上的红疹急得不行,叶敏趴在她怀里哭,怎么办?她如果变丑了还怎么做太子妃?
刘氏劝道:“没事没事的,女儿你别担心,太医马上就来,娘绝对不会让你的脸毁了!”
叶敏一听说毁容,瞬间更是着急起来,她还想起来了叶蓁长得那么好看,是个男人看了都会失神,如果她的太子哥哥见到了是不是也会喜欢上叶蓁?所以叶敏自两年前偷偷去见过叶蓁一次之后,这就成了她的噩梦,她不想叶蓁出现,更不想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她身上。
“我不要毁容!我的脸如果毁了那我还不如去死!”
……
这边相府大乱,叶蓁和秦征已经高高兴兴的回到侯府,管家送来一碗药,叶蓁看着秦征面不改色的喝下,就连嘴角的笑都没有丝毫落下,他看着她道:“我要去书房看会儿书,你如果无聊可以外出走走,也可以找些戏班子回来。”
叶蓁说:“侯爷你去忙,我今天也累了,想回房休息。”
秦征便说好,他自去了书房,叶蓁也回了后院。
她坐在窗前踏上,小喜泡了一壶茶,她捏着茶杯抿了几口,想着这会儿叶敏又哭又闹的,心情就好了不少。
小喜说:“小姐,你终于回来了,今天回相府的时候我可吓死了,就怕会出什么乱子。”
叶蓁看了眼小喜,说:“我只是明白了,无论我如何在相府恳求示弱也不会得到丝毫怜惜,与其如此,不如活得有尊严一些。何况侯爷对我这样好,我怎么能负他?”
小喜笑着说就是这个理,能想开就太好了,以后就在侯府好好过日子,何况秦征的身体看起来并没有外界传言的那般差,只要多多调养,应该能活很久,最好还能生个大胖儿子,这就更好了。
至于生孩子,叶蓁觉得秦征是有那个能力的,只是他吃了这么久的药,这孩子还能生得出来吗?
晚膳的时候秦征过来和她一起用的晚膳,他很讲究礼数,用膳的时候并不多言,只是给她夹了几根菜,对她笑得很温和,晚上到了床上就很凶了。
叶蓁在侯府的日子过得很好,也收到过一些帖子,不过她都没去,那些应酬还不值得她费心,在侯府安分的待了一个多月后,她第一次上了街。
她还是第一次来逛大魏国的市场,这街上什么都有卖,叫卖声也不少,街上更是人来人往好不热闹,作为大魏都城,自然繁华无比。
小喜问她上街要买些什么?叶蓁摇头说她就逛逛,没特别想买的,等看见了再说。他们在街上走了一会儿,有些累了渴了就找了家茶楼坐下点了壶茶。
她们上了二楼靠窗的位置,叶蓁托晒往楼下看,这一看,就看到了那个她曾经写了绝情信的卫峰。
那个男子果然是一表人才、风流倜傥的,他穿着一袭青衫,头戴方巾,手执折扇,身后跟着一个书童。
叶蓁看到了卫峰,小喜也看见了,她当场就大惊失色,惊慌的看向叶蓁,叶蓁端着茶水喝了一口,看起来可比小喜冷静多了。那边卫峰并没有发现叶蓁,但他领着书童上楼来了。
“这,这这……小姐你看我们出来这么久了,我们还是先回侯府吧!”
叶蓁淡淡的:“不着急。”
小喜绞着手帕人都快傻了!
那边卫峰已经上楼来了,他冷淡的模样在看见叶蓁的还是瞬间便是一僵,他甚至是惊喜的,半年不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