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女变身之停夫待嫁-第4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边行边胡思乱想着,不觉已时近晌午,我虽不饿却觉得应该先打个尖,顺便喂喂小黑,它一路闻着青苗的香气,怕是早忍的不耐烦了。我向前方眺望了一下,只见不远处的岔路口边有一间简陋的小室,挑出大大的‘茶’字旗,我便打马快速地往前奔去。
~
这茶室是由一圈苇席围成的十来平米的露天空间,内里只摆了三张桌子,椅子则一律是大长板凳。
室内已有了一桌客人,是两个有钱人打扮的男子。店家是一对老夫妇,茶房老伯见我进来,立刻拿抹布作势擦了擦凳子,热情的招呼着我。
这里只供路人歇脚打尖,因而没有炒菜,我要了一壶碧螺春,一个白面馒头和一盘卤牛肉。
在等待婆子切肉的空当儿,我八卦地打量着对面的那两位客人,其中一人大约三十岁左右年纪,光瞧坐姿就显现出非凡的气度,可惜的是打扮得却铜臭味十足,他身着卐福不到头的深紫色员外服,头戴一顶员外巾,一副白净面皮,唇上蓄着短须,生得天庭饱满地阁方圆的好相貌;另外一人二十出头的样子,虽是长相普通,穿着打扮亦是养尊处优的富贵出身。
气派男子忽然发觉我在看他,不免也回视着我,他晶亮的眼睛令人望而生畏。对视几秒钟之后,他向同伴耳语了几句,那年纪轻的便站起来向我走了过来。
他来到我面前,微仰着头颇含傲慢的意味,我虽穿了新衣裳,但也是朴素的打扮,一看就象是个穷小子,他自然瞧不起了。这时候老茶房端着托盘走来,打算将我点的食物端上桌,那年轻人对他道:“端到我们桌子上去,我家兄长要找他叙话。”
“等等!”我用手敲了敲台面示意茶房搁下东西,然后又朝那男子翻了个白眼,道:“你哥哥算老几?想叙话就自己过来,小爷可不是谁找都去的。”
他怒道:“好个不识抬举的黑小子,你同哪个自称起爷来了?”
切,肥的时候被叫肥婆,好不容易瘦了又被人叫成‘黑小子’,非得以我的缺点起绰号么?我心中不悦,却淡淡地道:“哪个王八蛋见人下菜碟,爷就同哪个讲呢。”
他怒气冲天地抬起大手想朝我的面上挥来,“住手!”忽然那气派男子及时喝止住他,而后气派男子站起身来,迈着方步踱了过来。我见状手腕一曲,立时将袖中已顶上机括的飞锥退回原位,若再晚一步,怕是飞锥已在年轻人的手掌穿出个洞来。艺成之后,除了打野兔,我还真没有在活人身上试验过呢,苦于总是没有机会。
他朝我一拱手,朗声道:“敝人王一点,时才舍弟言语冒犯,这位公子莫要见怪。”他一走近,那年轻人神色立刻变得恭敬起来,自动退到了他的身后,很是一副训练有速的架式,怎么看也不像是兄弟,象一名家奴还差不多。
我听这人言语尚算客气,便也对他拱了拱手,道:“好说,好说。”
他道:“听口音,公子可是京城人氏?敢问贵姓高名?”
“唔系!”我连忙用粤语否定,然后道:“敝姓余,只是个会说京城官话的南方人。”
“噢!”他撩起袍子,问也不问便自行坐到我的对面,“余公子对净州可熟悉?”
曾听徐娘子说过,这条官道分别通向净州和闵州,此间茶室所在的岔路便是分水点。江湖上本就鱼龙混杂,加之我又对有钱的纨绔子弟并无好感,所以无意与他攀谈,便淡淡地道:“不熟。”
“这样啊。”他有点失望,见我爱搭不理又自顾自地吃起了东西,他只得讪讪地站起身,说了声叨扰了,便与他兄弟一同回去了自己的座位,那年轻人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我也不示弱地瞪还给他。
想打听道为何不找茶房,问我干嘛?有钱人是不是天生就是这副臭德性,招某人不就是拽得跟二五八万似的。
~
我正吃着东西,外面又走进来两个绿林打扮的中年汉子,他俩大喇喇地坐到剩下的那张桌子边,高声唤着要酒,老茶房赔笑告诉他们,此间只有茶点,没有酒菜。
其中一个红脸膛的汉子猛地朝地上啐了一口,骂道:“奶奶的,什么破地方?连口酒都没有。”
另一汉子笑着对茶房道:“那就切上三斤酱肉,十个馒头,随便沏壶浓茶就好。”说罢又转向同伴,道:“老弟就先将就一下,等进了净州,哥哥带你到个好去处喝足一晚上的花酒,嘿嘿!”
红脸汉子喜道:“一言为定。”得到对方首肯,他便拿起茶壶分别倒上两杯茶水,一并递给对方,自己却对着壶嘴牛饮起来,咂咂嘴巴,然后道:“昨儿听说马骏三误闯柳绿阁,被红衣魔给教训了……”
红衣魔?我闻听这三个字,心脏猛地跳漏了一拍,除了纳兰飘血谁还敢叫这个称号?他没有死。接着我如同打了一针兴奋剂,几步窜至他们的桌前,急切地道:“这位大哥,红衣魔现在何处?”
红脸汉子一怔,道:“在--在净州城的柳绿阁呀,人人都知道那儿……”
我不待他说完,便甩下巨额茶资,直接奔出了茶室,飞身上马,舍弃了再有二十里便到的闵州,扬鞭直奔净州而去。
~
我的心脏跳得比正在奔跑的小黑的还要剧烈。一忽儿狂喜又一忽恼怒,狂喜的是纳兰飘血还活着,而且还在净州教训过人,那么他的伤自然就是好了;恼怒的是之前他为何狠心地不告而别,不管怎样,在一起生活了一年多,要走交待一声总是应该的。我这么主动找上门岂非太没面子了?我停住了马,犹豫着要不要转回去闵州。
不,我还是得去,他的蓝剑还在我这里……我说服自己是为了还他宝剑才临时改道先去净州的。另外,他即使不对我这大夫道声谢,也欠我一个解释吧,不是么?
~
我一路快马加鞭,黄昏之时便进了净州。净州到底算不算大城我也不敢妄断,穿过来之后,除了随月庵之行在车里见识过闵州的繁华之外,我一直都在小隐于山,一年多内只去过就近的小镇五六次,还都是为了去称体重,所以属于没见过世面的山野村‘夫’,见了什么都觉着稀罕。
问了路人得知柳绿阁在天福街东数第三家。天福街是净州最热闹的一条大街,我是由西门进的城,自然从西向东开始寻找。为了平复激动的心情,我故意磨蹭的逛着临街的商铺,却忿然发觉,从掌柜到店伴都对我爱搭不理,想来是见我一副土老冒进城的穷酸相,而懒得接待。
‘人靠衣装,佛靠金装’,我摸了摸徐不痴临行前赠的荷包,鼓鼓囊囊的,够花上一阵子了。纳兰师兄还不曾在白天见过我,我何不找间成衣铺,先装修一下自己的门面打扮一新,‘首次’见面要留个好印象嘛。
~
别看我女子的扮相马马虎虎,此时一身男子的束带锦袍,除了个头不够高、长得有点黑之外,还颇有几分玉树临风的公子哥劲头儿,毕竟五官生得还是很有本钱的。我仔细摸了摸这件淡蓝色锦袍,质地真柔软,当真是一分钱一分货,咦!居然还制了上下两个里怀,我便将拇指上的银戒摘了下来,揣在上面的怀兜之内,提醒自己此物意义贵重,马虎不得,然后又将荷包揣到另一只口袋里。蓝剑还照样系在身后,心想着再过一会儿,它就该物归原主了。
我打扮整齐又开始向东行进,果然,再遇见的店家显然客气多了。大约又行了一注香的功夫,便顺利地到达了目的地。
~
原来这柳绿阁是一幢气派的二层小楼,外观看来与一般酒楼无异,窗边正有两名青衣小帽的俊美少年赶着下窗户板儿,大概是刚刚才开始营业。奇怪的是在二楼伸出的大红吊旗上写了老大的‘重赏’两个字。这是何意?难道说进了这里就会得到店主人的重赏?真是豪爽哟。
纳兰飘血想是做了一票大买卖,喝酒也拣了间这般阔气的地方。
我刚要迈进门槛,一个刚下完板的小厮便拦住了我,狐疑地问道:“你要干嘛?”
我不是已经换上贵公子装束了么,怎么还是遭到冷遇?我本想报出是来找红魔的,但转念一想,如果纳兰师兄知道我不远百里特来找他,少不得又要多想。我虽明了自己喜欢上他,但因他心里只有另一个女人,为免徒增彼此的烦恼,省得以后相处起来多有不便,所以我暂不想给他知道我的心意。眼下制造一场偶遇比较恰当,于是我道:“来这儿还能干嘛?这里不是柳绿阁么,难道开店的来了生意都不想做?”
他恍然大悟地贼贼一笑,道:“哟!原来少爷喜好这口儿。”
第五十章
听这小厮的语气似乎此间来往的都是豪饮的大酒鬼。本姑娘不会喝酒有那么明显么?可他管我喝多喝少,横竖有钱付账不就得了。
我假意拍了拍左肩上装满衣服的大包裹,不悦地道:“本公子喜好的就是这一口儿,谁让咱有钱来着。”
他双眉一挑,瞄了瞄我的大包裹,赶紧换上一张笑脸,哈腰向我一揖,道:“可敝店尚无此先例,请您先稍候着,容小的进去禀告帅二爷一声。”
好大的规矩!我有心发作,但转念一想,我孤身一小女子还是少惹闲事为妙,只要能进得去找人,等一会儿又有什么打紧的,当下也便同意了。
~
不多时,小厮满脸堆笑着殷勤地请我进入了柳绿阁。
店内装饰得可真叫金碧辉煌,明晃晃的刺得我眼睛都痛起来。不过内里没有大厅,倒是分设出许多的房间,格局不似酒楼反更象是一间客栈。
一个打着哈欠的绿衫美少年从二楼的栏杆处伸出个头来,向那小厮笑问:“东哥儿,这是新来的么?生得这般面黑皮粗还想吃这口饭,不怕饿死么?”
小厮忙道:“回你屋里灌黄汤去,胡说八道什么!这位公子是客人。”
“嗬!!”他夸张地揉了揉眼睛,然后吐吐舌头,结结巴巴地道:“我--怕是还没睡醒。”然后飞快地钻进一间房去了。
令我奇怪的是来往走动的都是身着绿衫的俊俏少男。什么人如此大的手笔,能雇得到这些美男子做店伴?
我正在胡猜,一名有了些年纪却打扮的妖里妖气的老帅哥走了过来,小厮恭敬地道:“帅二爷,这位就是刚才说的那位公子。”
他听后意味深长地朝我打量了两眼,笑道:“公子爷您可是头一位呀。”
我略点点头,心想才下窗户板刚刚开始营业,我自然是今儿的头一个客人喽,这算哪门子合格掌柜的公关客套话?眼见他的一身怪异打扮,我忍不住撇了撇嘴,一个大男人怎么穿成这样,年过不惑不仅不留胡子还涂脂抹粉,活脱脱象个太监,真让人受不了。
我因见到许多房间紧闭着门,心道把人都关在隔间里喝酒,我还得一间一间地进去找,好生不方便,不若直接先问了他,再假意制造邂逅纳兰师兄好了,于是便道:“我是来找一个男人的……”
“嘘!”老帅哥却以兰花指轻轻压住嘴唇示意我不必再讲下去,道:“您可真够直白的,甭说了,到这里来哪个不是图这个?您先随我进房,一会儿我替您找。”
我见他搔首弄姿之状差点把隔夜饭都呕出来,别看他是长相俊美的老帅哥,但有些动作只适合女人,男的怎么学也不中看。不过,我得承认他算是个聪明贴心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