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了这碗恒河水(穿越尤)-第1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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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两位,其中一位是夏枫好不容易挑选出来的,他是阿瓦拉镇的进步小商贩,原先是个首陀罗;另一个,也跟姜戈一样,是真正的奴隶出身,他是奥里萨人,去年才被卖到海得拉巴,不知怎么的,就和姜戈看对了眼,成了好兄弟。
或许这些人不是最优秀的,但却是最合适又让人放心的。
如此一来,北部文臣成了打工的,仿若后世的ceo,印度教跟新教才是大股东。ceo制定方针,股东们投票决定是不否实施。南北两派互相辖制,新教就是里面白捡便宜的润滑剂。
齐木斯沉浸在欢喜当中,只有他的父亲老庞杜看清了夏枫和唐轩之的“险恶用心”,暗道佩服。年纪轻轻,竟有如此手段,真是让人叹为观止。
但是,话说回来,他们确确实实是在为穷人谋福利。拿下城池之后,却甘于拱手相让,这份胸襟,他庞杜肯定做不到。所以,下意识地对他俩收起了几分恨意。
东城老百姓仍然只认他们的神军大人唐夏二人,根本不知元老院到底是做什么的。始终认为国王就是他俩,国王让干什么,他们就干什么,非常听话。当然,除了北部文臣们带过来的三千人,他们全是文臣的家兵,当初出发的时候,各个文臣怕死啊,争着多报人数。这些人怎么可能对唐夏忠诚。
夏枫哪有功夫管这些,一心一意赚自己的钱。唐轩之跟着朱掌柜没学会经商,反而被夏枫逼得学会了。一人负责销售,一人负责生产,配合默契。
弹指一挥间,霍利节又到了。德里巴依的小女儿已经半岁,艾米辛时不时对女儿流露出失望,巴依却是喜欢得不得了。他说,满一岁时夏枫肯定能回来,到时让她给取名字。用上她取的名字,女儿一定如她一般聪明。
艾米辛不以为然,还是儿子好,如果夏枫是个男人,省了多少事啊,也不用嫁去大明。她又转念一想,如果夏枫真的去了大明,那糖坊不就是巴依的了?一思到这里,她就激动得睡不着觉。
次日醒来,总督大人按例前来收军资,艾米辛猛然醒悟。就算夏枫不再回来,糖坊也不会是巴依的,圣君和总督都是看在夏枫面上才对巴依客气。如果夏枫去了大明,糖坊只有可能是圣君的,怎么也落不到她家头上。
“哎,夏枫还是不要嫁走才好。”
巴依抱着女儿过来,正好听到这句,他道:“你又神叨叨的叹什么气呢。”
艾米辛横了丈夫一眼:“我哪有叹气,我只是在想夏枫大人了,不知她什么时候回来。”
“上次来信不是说了吗,归期还有半年。”
。。。。。。
夏枫又要失信了,她半年之后回不去。
阿克巴得知夏枫在海得拉巴的砂糖生意打开了洋人的销路,赶紧把她的船队全部遣了过来。反正德里也用不上这么多,虽然现在夏枫在洛冈的封地全部修成了厂房,工人增加到一千五百人,三十条船还是空着一大半。
既然海得拉巴原料更多,劳力也便宜,不如把南部当成主战场吧。阿克巴是这样打算的。
见到船队,夏枫就知道阿克巴什么意思了。黯然失笑,是她忘记了,忘记了皇帝还要分三成呢。
无所谓,反正她是阿克巴的坚定拥护者,别说三成,给他一半都愿意。钱赚得多了,真不知道怎么用。曾经是想靠财富绑架政治,现在嘛,都已经抓在了手里,她也没别的追求。只要开心自由就好。
为什么说夏枫要失信于巴依呢,因为她要履行另一条诺言,跟唐轩之回一趟大明。
今年春天她听到消息,大明新帝继位,重新开启了封琐一百多年的海禁。皇家船队已经过来,省得她再回德里,免得一来一去又耽误时间,唐轩之一没事做的时候,就念叨大明。夏枫不想再等了。
现在唯一要等的,就是阿克巴的派遣文书。她夏枫,将以使者的身份出使大明。
夏枫其实是很急的,因为穆宗是个“好”皇帝,史册评价他最大的优点就是无能。她倒不这么认为,无能比昏聩好,总比瞎指挥强,他的最大优点其实是识人用人。只是,因为沉迷女色过度消耗了生命,只做了短短六年,三十来岁就驾崩了。
如果一旦拖下去,把这皇帝拖死了咋办,她可不愿意跟幼帝打交道。幼帝身后是太后,以及一帮勾心斗角的权臣。什么海瑞、张居正、徐阶,夏枫通通不想见识。
当然,人家未必有兴趣见识她。见不见的倒无所谓,只要给唐轩之撑撑派场就行。女使者,别说印度没有,大明也没有过。希望唐轩之的家人不要为难儿子,更不要为难她。他俩不会给家族丢脸。
特么的贼老天,我又想骂你了。你舍不得我死,又非要让我附身在老外身上,但你别给我穿越呀,难道你不知道古代的华夏人很自大么?
工业革命之前,华夏的确是很强大,她身处的这块地方,就算在后世,也是被人满满吐槽,包括前世的自己。因为穷嘛,因为制度奇葩嘛。想想迪拜,就没人去吐槽,因为壕啊,嫌贫爱富是人的劣根性。从本质上讲,他们又有多大区别呢?迪拜不到两成的人过着纸醉金迷的奢华生活,就算是美企,也不敢雇他们的城里人,工资太高,动则十几万,哪个老板吃得消。
☆、第148章 【】
得知夏枫真的要走,姜戈像失了主心骨一样,不知道怎么办。
“大人,您能等开完第一次元老会再走吗?”
唐轩之顿时紧张,暗骂:瞧你高壮一大男人,把我家枫儿当娘了?
夏枫见跟着姜戈过来的那个奴隶阿格布,流露出畏首畏尾的样子,这好像是在提醒她:你丢下了一个烂摊子。
“阿格布,你站直身体,你可是代表着数万新教徒的利益。身上负着他们的希望,这么胆小做什么!我能放心把他们都交给你吗?”
阿格布心说我这是天生的,是大人您气势太强,我在外面可不这样。赶紧站直,一脸郑重地望着夏枫。
“姜戈,凡事总有个开头,我不在你才能放开手做好。你别忘记了你的身份,你就代表我和圣雄大人。想想,咱们从德里一路过来,逃难也罢抢劫也罢,哪次不是靠你在旁边翻译的。你就是我们的喉舌,民众会认你。关键时刻,你和他们是互相依赖的。明白了吗?”
听完夏枫的话,姜戈没有立即回答,傻傻地盯着自己的脚趾头。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看自己的新鞋。因为他换上了包脚趾的皮鞋,而且还是上好的山羊皮,做工精致,这双鞋在海得拉巴可以卖到二十个卢比。
唐轩之催道:“姜戈,大人的话你听懂了没?”
姜戈依然没有抬头,嘿!唐轩之来气了,正想开骂,突然听他说道:“大人,我能陪你去大明吗?”
夏枫愕然:“当然不可以,你是元老呀,怎么可能缺席。”
“哦。。。。。。”姜戈笑得很勉强:“知道了,大人,我送送你吧。”
“不用了,城里一大堆事儿,你不用为元老会作准备吗?大家都在猜测明天印度教会提出什么要求,你不用想想对策?”
“我。。。。。。”姜戈摸摸后脑勺,粗粗的手指动起来极为僵硬。最后叹道:“我去准备就是了。大人,您一定要小心,一定要回来。”
“当然会的,只要海路通畅,我们可以两边住,对不对,夏枫大人?”唐轩之抢先接道。
姜戈仿佛没有听到,想夏枫亲口说出来。夏枫总觉得他今天怪怪的,劝道:“姜戈,大明人并不可怕,你看圣雄大人就知道。好好做事,别担心我。”
“我们都会等着你回来。”姜戈眼中似有泪花,声音也有些哽咽。
唐轩之受不了了,这么婆婆妈妈干嘛,又不是生离死别,好像我大明是虎狼之地。
。。。。。。
夏枫和唐轩之离开海得拉巴,依然是无声无息。他俩至从拿下城池,在权利中心的人们看来就一直是深居简处,闷声发大财。就算有人得知开国“皇帝”不在城中,只要没人出面承认,至少还有些余威在。唐轩之的“凶残”手段,可谓是深入贵族们之心,忌惮呀。
发了大财的两人现在已经坐上商团马车,大摇大摆地出城了。
千算万算,漏掉了一个人没料理。瞧,这人也会穿衣服了,正坠在他们身后。速度快如闪电,时而显出身影,时而消失无踪。
如果马车内的两人知道,估计会气得七窍升烟。狗。日。的,他不是被琐住了吗?!
“枫儿,你真不用准备什么东西。”唐轩之劝道。他外祖身前看似把家产都拿去修桥铺路积德行善搏美名,实则大头都留着呢。外祖待他如嫡孙,并没有因为他姓唐而与亲孙区别对待,留有两箱金条在母亲处。现在他要成婚了,母亲会依照外祖遗言拿出来给他的。药材跟古董珠玉,一间仓库都放不下。他母亲从小在福窝窝里长大,不会注重这些身外之物。
“那不同。”夏枫反驳:“咱们算是自由恋爱吧,我又是代表莫卧儿。如果圣君没有准备,我总得准备一点,不能失了他的颜面。”
她打算到了内洛尔淘点珍珠,金银器皿,印度人重金世人都知吧。之前已经托人在海得拉巴买到了一颗钻石,尽管没有八心八箭的切割技术,也是异常夺目的。至少,拿出来会震倒一大片人。
也只她夏枫舍得,换一个女人肯定会留着,这颗钻石大概有十八克拉,肉眼完全看不出任何杂质,在阳光下泛出火彩时,如同拿着一撮火苗。
夏枫心想,就算唐太太见惯了奇珍异宝多半也会动心。伸手不打笑脸客,拿个世上少见的宝贝收买一下也好。夏枫根本不知道怎样跟婆婆相处,更何况是古代的婆婆。
幼时常常听到奶奶讲她奶奶的时代怎么可怜,什么童养媳,什么寒包小媳妇,来了葵水还得洗衣,一年到头有做不完的活之类。苦啊,太祖奶奶又不识字,裹着小脚,她不是童养媳,还是一地主家小姐呢。可是她嫁到夫家也要被婆婆搓磨,这就是古代媳妇的生活呀。奶奶讲这话的时候,小夏枫的心揪得生疼。
恰巧太祖奶奶又是个意志薄弱的人,那眼泪长年累月的流着,逆来顺受,不到三十眼睛就哭瞎了。临走时,啥也看不清,抱着奶奶喊乖幺女,你终于能回来送我了。奶奶说:当时她才刚刚记事,可见你太祖奶奶那时脑子都不好用了。
才四十岁啊,唉!奶奶最后叹了这么一句。
夏枫一想到这个就浑身难受,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女人都必须自强。虽然有被休弃的唐婉,不是还有宁愿蹲大狱也要自请和离的李清照嘛。虽然有秦香莲,不是还有开黑店的孙二娘嘛。
每每奶奶讲这些封建古事的时候,爷爷就会喝止奶奶,嫌她没事找不自在。说太祖奶奶的事情只是个例,完了还要补充一句:你的婆婆娘可是从来没有搓磨过你。
奶奶总是重哼一声:那是她不敢。她有功夫呢,我可没有,要是弄坏了我,上哪找好媳妇去。
看出来了吗?夏枫的口吻就随她奶奶。在前世也极粘早早去世的奶奶,受她的影响还是蛮深的,所以对婆媳关系有天生的惧怕。夏枫埋怨爷爷,为什么他当时不把任性的奶奶喝凶一点,搞得她现在忐忑不安。
婆媳关系真是亘古不变的大难题,在古代百善孝为先,一顶不孝的帽子扣下来,就可以喊打喊杀的。万恶的封建家长制儒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