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古今穿越电子书 > 闺园甜居 >

第23章

闺园甜居-第23章

小说: 闺园甜居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后来除了冬天她又捎带一些包子。而且她每次只带二十个,每个包子三个铜板,便是六十个铜板,抛去两斤白面油盐调料钱,菜是自家地里后院中出来的,也能落三十个铜板。
  当然做这种买卖也不是一帆风顺的,有好几次都被小乞丐堵住将包子抢走,还有地头蛇要保护费的。好在她带的少,味道又好,多半是刚一到镇上还没去成府送豆芽,包子就卖完了。
  赚来的这些钱除了给麦苗儿看病,还有点剩余,偶尔也给奶奶自己和姐姐买点吃的东西。
  三个人过的倒也很快活。
  麦穗儿麦苗儿抡起䦆头,一下挨一下的翻着酥软的土地。地是去年收完了挖玉米根的时才翻过的,不需要很大的力气。
  挖了一会儿,麦秦氏摸索着进了院子,不一会儿又摸索着端出两碗水,站在地边喊:“苗儿穗儿,来喝点水。”
  小狗黑子便撒欢儿在麦穗儿麦秦氏脚下来回的撒欢儿跑着。
  “跑的再欢也没骨头给你吃。”
  麦穗儿走出地接过麦秦氏手里的水碗,看着跑来跑去的黑子。
  麦秦氏慈祥的笑了笑,一双没有黑眼珠的眼睛茫然四顾,感觉黑子咬着她的裤管,向前走了一步,对麦穗儿说:“它是在给奶奶说话呢,说你在地里面。”
  麦穗儿喝着水,对着黑子叫了两声:“黑子,狗儿啧啧,你还真是善解人意。好好的当我奶奶的导盲犬,做得好了我给你买肉吃。”
  黑子似乎能听懂她的话,更加撒欢的拽着麦秦氏的裤管,有让她坐下来的意思。
  “越说你越来劲,别告诉我你真听懂了。”
  麦穗儿笑嘻嘻的蹲下身子摸了摸黑子的头。
  狗通人性,这句话一点都不错、
  这条黑狗,爹娘在世的时候捉来的,现在已经长成一只大黑狗,全身通黑,只有鼻梁处是白的。
  以前在婶娘家养的时候,瘦的皮包骨头,整体天懒洋洋的趴在窝前,很少听它叫。婶娘家的那只大花狗经常欺负它。
  拉回来以后,在大门口给它盖了个窝,它便整天守在大门口,平时没什么人来。但是只要姬老爷姬小童来来复诊,它便撒着欢的欢迎,一点也不咬不叫。似乎知道是给主人看病。
  麦秦氏来了以后,它更是随时随地的跟着麦秦氏,只要麦秦氏感觉它在脚下,就是走对了。

  第三十九章 美人

  也许苍天不负有心人也许是地种熟了,在麦苗儿麦穗儿的精心照料下,玉米长的很茁壮。玉米杆很高很旺盛,,多数杆上都结有两个甚至有三个以上棒子的。行间套播的豆子也不示弱,豆秧上结满了饱满的豆荚。
  麦苗儿满心欢喜,她笑眯眯的坐在大门口看着远处热火朝天割麦子的人们,第一次没带着羡慕嫉妒的对麦秦氏麦穗儿说:“奶奶,穗儿,我们把玉米种的距离远一些看来是对的。你看看棒子多了还胖了。”
  麦穗儿有点得意指着玉米根:“我们这么伺候它,施肥除草拔苗壅土的,如果不好好结棒子的话,怎么对得起我们…”
  这两年两姐妹用在这块地里的心思实在是太多了,今年更甚。光是给玉米地壅土就用壅了几次,而且今年禾苗之间的距离拉开了,为了让玉米根能更好的吸收营养。
  “姐姐,玉米棒这这时候该有了香味,嫩嫩的正是时候,我们掰几个尝尝,味道好的话我明儿个带几个去镇上试一试,看能不能卖掉。”
  麦苗儿笑着看了妹妹一眼:“穗儿,真是做买卖之人,什么都想卖。玉米棒子谁家没有,还用掏钱买?”
  麦穗儿笑了起来:“姐,镇上大多数人家是都城权贵,不种田,也许就馋我们这土生土长的东西。我们现在要抓住一切商机,多赚点银子,以后买些地也做做地主。话说回来。每年都是玉米,吃的人胃酸,如果玉米棒真能赚钱,我们卖掉一些,换白面,剩下的搀和上也能对付大半年的。”
  麦秦氏微微低头不语,她在两个小孙女这边活得很开心,心里到底是内疚的,有儿子有孙子却要两个孤儿养活。
  她恨自己的儿子不争气,也想儿子,儿子以前是很孝顺的,虽然不经常回家,但只要回来总是第一个问媳妇对她怎样,所以前些年就算自己眼睛看不见,后来耳朵也听不见,麦姜氏也不敢对她怎样。
  这几年儿子再也没回来过,连家用也没有。麦姜氏渐渐地敢对她指手画脚,虽然她看不见,却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了。而且说话极其难听,每句话里都带着刺还故意扩大已经不能再高的嗓门,一个字一个字的都让她听得清清楚楚。
  “奶奶,你不用担心,我和姐姐能养活得住你。你能吃多少,不就多加一双筷子吗?再说了姬老爷还要给你看眼睛呢,以后你的眼睛好了,还要好好照顾我们。我常去镇上,也许能见到大伯。”
  麦穗儿看麦秦氏的表情,明白她的意思,小声安慰她。
  麦秦氏饱经沧桑布满皱纹的脸上绽开一丝无可奈何地笑,已经掉完了的后槽牙,只剩几颗门牙,脸颊陷了进去,显得很无助。
  笑过之后,干涩无神的眼眶内挤出几滴苦涩的泪。
  “苗儿穗儿,奶奶活着就是遭罪。老天爷不开眼,怎么不把我这把老骨头早早收了去。现在要靠你们两个,你那不孝的大伯也不知道是死是活?”
  “活着的,还活得好好的,我婶娘去找过他,听说是从外地刚刚回来忙着交差,说不定过些天就回来了。”
  麦穗儿忙将她道听途说的话说给麦秦氏,前几天她去集上,沿路听几个女人说的,她们有亲戚在姜老爷家帮忙。
  麦秦氏听儿子还安好,擦了擦眼泪气呼呼的吩咐麦穗儿:“穗儿啊,你一直去镇上,既然你大伯在,有时间去看看他,你替奶奶问一声那个丧了天良的,他还要不要他的老娘。”
  麦穗儿答应着,和麦苗儿一起去地里掰了七八个大个的玉米棒子,拿回家将玉米樱子抽了去。
  第二天鸡没叫起起床,将棒子放在刚刚能淹的住的水里大火煮熟,天微微放亮,她已经吃过早饭,用厚厚的笼布将玉米棒子包了好几层。
  带着两个篮子早早去了村里,麦苗儿扶着麦秦氏,一个做拐杖一个做眼睛,将她送到眼睛能看得见的路口。
  走过泉口砌成大口井的泉边,还没人来打水,眼睛下意识的看向几丈之外的那座神秘的红色大门。
  大门被擦洗的闪着光泽,红砖碧瓦也更加鲜亮,仔细一看还是能看出它们的过硬的质量和悠久的年代。
  里面据说已经住了人,她却从没见过,也许是除了给姐姐取药,或者姬小童去镇上的时候才路过上,人家没事儿也不出门吧。
  这座神秘低调的院落对她有着很大的吸引力,除了传说中那眼神奇的石山泉水,更是因为这样一座对她来说很奢华的院落是她梦寐以求的理想家园。算不上庭院深深,也可以有两三个套院,可以拥有花园湖心,挂一架秋千,一家子人既可以住在一起又可以各自有自己的空间。
  盯着暗红色的大门再一次展开幻想,门吱扭一声开了。
  里面走出一个女子,身着大红衣裙,手里提着两只大大的木桶。
  女子的红衣很耀眼,刺得她下意识的挤了挤眼睛。
  那女子走了几步抬起头来。美丽的的丹凤眼,高挺的鼻梁,红润的嘴唇,身材凹凸有致,乌黑的长发呈螺旋状堆于头顶,露出光洁的脖颈,矫健而不失妩媚。
  美人啊!真是美人!活脱脱一朵娇艳的玫瑰。
  正在惊艳,大门里又走出两个女子,一个身着绛紫色绣花襦裙,面如满月,眉目如画,肤若凝脂,头发也是高高盘于头顶,斜插一根玉凤钗,宛若盛开的牡丹。另一个身穿青色上衣,搭配浅色碎花裙子,梳着双丫髻。清丽可人,看起来是个丫鬟。
  一个赛一个的美!自从来到这里还没如此的开眼过。
  怪不得平时没看见过,如此绝色怎敢轻易露面,岂不是要祸国殃民!
  红衣女子走到泉水边,见她目瞪口呆,对着她妩而一笑。她顿时绯红了一张脸。
  这也太丢人现眼,长别人志气灭自己威风了。怎么也是见过美人的,不能看见原生态的就如此花痴。同性应该相互排斥,嫉妒就是了。
  她低下头两只胳膊提着两只竹篮飞快的走开。
  心里暗暗叹息,人家爹娘是怎么生的。

  第四十章 能不能加点力度

  见识过三位花儿般的女子,麦穗儿着实受到了不小的刺激,心里再次泛起漪涟。
  ,已经有点疲劳的改造计划又一次上了心,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也许是这几年忙着赚钱,偷了懒,才会看到美丽的女子如此的震惊。
  看看自己脸上还没彻底消除的颜色,由扁豆芽变成绿豆芽的身板,是不是得天天喝油把猪赶进肚子里追追肥呢。
  人家女孩儿家都是苦苦减肥,她却瘦的实在太造孽,如果不知道什么叫皮包骨头,看看她就明白了。
  看来这些年还是没有加大力度好好改造,还是没好好用功。不止是骨瘦如柴没一点吸引力,最重要的脸面也没达到理想的样子,脸部没有颜色的地方光滑洁白如丝,脸上细细的汗毛都看的清清楚楚,却更显得已经谈去很多的疤痕狰狞,至少在她现在看来有这种感觉。
  “童儿大夫,能不能再加点药量,让我脸上这些个颜色褪去?”
  姬小童再一次将配置好的冻疮药交给她的时候,她有气无力的趴在柜台前可怜巴巴的看着他。
  “麦穗儿。你也太不知足了吧。你看看你的脸基本上都看不出以前的疤痕了。村里很多女子都追着我要药方。你还要加药量,再加就成**了。”
  姬小童不满的看了一眼麦穗儿光滑的小脸,以前醒目的青疤红印已经淡去的只剩下一点点的影子,不仔细看根本就看不出来。这些天来他越来越沉侵在自己的研究成果中不能自拔,很想专门制作冻疮药膏,将这些年来在麦穗儿脸上试验出来的成果发扬光大。
  “童儿大夫,我不是说你的药效不好,你是神医药是神药。我是看到泉边那户红门里的几个女子受了刺激了。你说人家那是怎么长的,怎么那么美。”
  麦穗儿忙摸着脸解释,姬小童小小年纪医术已经快要达到他爹姬老爷的水平了。这一两年姬老爷基本上处于半隐退状态,没有太过棘手的顽疾一般不会出山,。麦苗儿的腿都是交给姬小童全权处理的。已经控制的差不多了,千万不能昧着良心打击了他的自信心。
  姬小童听麦穗儿说起红门院落里的几个女子,释然的笑了起来。
  “麦穗儿。你也真敢比。人家那是富贵人家的小姐丫鬟。我爹说是因为老爷过世少爷病了家道中落,夫人心烦才带着两个女儿回来想静静心,过段时间少爷也会回来。我想她们是想沾沾神泉的灵气吧。看能不能再有以前的辉煌。”
  原来是大家闺秀,姬小童的姐姐盛老爷家的小姐她也见过,只是比一般村姑穿的鲜亮一些,皮肤细腻一点而已。
  看来闺秀也是有差别的。红门里的大家闺秀应该是殿堂级的吧。
  她有点揶揄的说:“原来是衣锦还乡,哦,不对,应该是落魄还乡。也不知道那三只凤凰会不会栖身在我们这里的梧桐树上。”
  姬小童跟着一笑:“我们这里穷乡僻壤的,哪里有什么梧桐树。柳树榆树白杨树倒是不少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