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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结婚虽可耻但有用[穿书]-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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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斐源的脸色更阴沉了,她是在逗他吗?!
  于是抓住了她的手,收紧之:“说话可要算话。”
  “你先放下,痛。”
  陆斐源这才松开了手,米冉往墙角那边缩了缩,脸红的跟煮熟的虾米一样:“当然了……出尔反尔……也不是我的风格……这样吧,你要是真的决定好了,我们就……先订婚再说。”
  陆斐源心中稍宽,但是紧接着:“你说的是结婚,不是订婚。”
  “可是我们才交往了一年,结婚真的是太快了。”
  “马上过完年,你三十,我三十一,你说是太快了,还是我们认识的太晚了?!”
  “太晚了……”
  “联盟手册的第三条,你还记得吗?”
  “记得……”
  联盟法则的第3条:凡是三十岁没嫁出去的女员工,就得被联盟强制执行契约婚姻。这也是她当初急着想和陆斐源拍拖的原因之一。要是进行契约匹配的话,米然的条件一般般,加上信誉度极差,还不知道匹配到什么阿猫阿狗呢!
  心一横眼一闭牙一咬脚一跺。
  米冉豁出去了,“好了,我嫁给你,这样总行了吧!”
  陆斐源这才松了一口气,他坐在了她的床边,“还生不生我的气了?”
  “我们都……”想到昨晚那走肾不走心的“宣言”,米冉用被子捂住了脸,“这样这样了,你还想让我生什么气?!”
  其实气还是气的,只是陆斐源对她是极好的,她也真得很舍不得离开他。于是,只能把这口气咽下去了。又不甘心地哼哼,“你就会趁人之危!哼!”
  陆斐源道:“昨晚是你主动的,你说你很想要我,我也拿你没办法。”
  “我知道!我知道!”
  是她一时色。心强要了陆斐源行吧!反正他也很开心!
  陆斐源隔着被子摸了摸她的头:“既然不生气了,就搬回来吧。”
  米冉叹了一口气:“这个……其实我那新房子也挺好的,我刚刚才住惯,现在不太想搬回去。”
  “那这样,我搬去跟你住?”
  “嗯。”
  ****
  再次见到林粒的时候,米冉是全程黑着一张脸的。
  她不怪陆斐源趁人之危,因为那是男人的本性而已,况且是她自己主动撩拨的。
  但是她很怪林粒居然把醉酒的自己交给了那个大魔王……
  犹记得酒店柜台结账的时候,小姐听说他们用了四个安全套,就用一种崇拜又热切的目光地盯着陆斐源……
  现在,她没好气道:“……五千万,徐晋升已经划到你的卡上了,你尽快把你母亲的罚款给缴清吧。”
  “怎么,你心情不太好?”
  林粒看出了她的脸色不对劲。
  米冉忍不住抱怨道:“那天晚上我喝醉了,你为什么打陆斐源的电话?!”
  “阿朵说他是你的同居男朋友啊,怎么,有问题吗?!”林粒莫名其妙。
  “没有!”米冉咬咬牙,他们确实是那种关系,只不过当时还在冷战期间。
  结果阿朵和林粒的这一顿神操作,直接让他们订了婚……
  林粒问道:“你男朋友是不是什么模特啊?长得那么好看,开着布迪加威龙来接你的,真令人羡慕。”
  “不,他是我上司。”
  “那你厉害了,这么俊美的上司也能弄到手。不过男朋友如果太帅的话,以后的麻烦也会不少的。”
  林粒是过来人了,她好心地提醒米冉。
  “这个你放心,我们要结婚了,再过不久,他就升级为我的老公了。”
  米冉挺直了腰杆,第一次自豪地说出这个消息。


第64章 姐夫
  五个亿的罚款缴纳清以后,政府撤销了对林珏的逮捕令。
  这下林粒终于放了心。虽然母亲的工作丢了; 她的工作也丢了; 但好歹,一家人平平安安的; 不用生离死别。
  而且,经过了这一场变故,林粒终于走出了对冯戈的牵绊。她重新省视了林家目前的处境; 也反省了自己的过错; 越发觉得——徐晋升才是她应该牢牢抓住的那个未来。
  林珏获释后不久,米冉就安排了第三次约会。
  前几次约会; 都是徐晋升迁就林粒的胃口,选的是日料店。这一次; 林粒主动要求去淮扬菜馆——徐晋升祖上是江苏人; 爱吃江湖河鲜为主的淮扬菜。
  两人见面的时候,气氛较前几次都轻松了很多。
  “徐先生; 谢谢你。”
  尽管知道语言是那么的无力,但林粒还是认真地表达了感激。
  都说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何况是拯救了母亲的大恩呢!
  “不用谢。”徐晋升笑了笑:“其实,在见你之前,我就听说过你的名字。”
  “听说过我的名字?”林粒好奇道。
  徐晋升温柔地提醒她:“就是在前年的北京残疾人运动会上; 你是特邀嘉宾; 参加了闭幕仪式的节目; 还将报酬全部捐给了运动员; 对不对?”
  林粒想起来了;  “对,徐先生你也参加了那届残运会吗?!”
  徐晋升摇了摇头: “我是那场运动会的赞助方之一,没有自己参加。”说着,微微一叹。他想到年少读书的时候,自己还是半职业的马拉松运动员。然而一场意外,永远地改变了他的命运……
  林粒知道徐晋升心中的遗憾,于是道:“其实,当一个赞助商也很厉害的。是你举办的这场运动会,给了那些残疾人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我捐出一点出场费,也只是聊尽心意罢了。”
  “但是这份心意不是人人都有的。”徐晋升给她满上了红酒,笑道:“我也是残疾了以后,才开始明白那些人的感受。”
  想到他受伤的经过,林粒就不由得同情起来——本来大好的一个少年,人生无可限量,半途却遭到流氓挑断脚筋。从此以后,跛子富豪的声名鹊起,这其中一半是调侃,另一半是惋惜他的残缺。
  她喝了一杯红酒,接着道:“我也不是一开始就关注残疾人的,直到我有个好朋友……”说到这里,她摇了摇头,还是坦然道:“不,该说是初恋吧,因为他生病需要截肢,我才开始关注残疾人来。”
  不知不觉间,她将徐一程的事情说了出来。这件事她谁也没有告诉过,包括母亲和冯戈,这是她第一次向外人提及。
  她也做好了打算,既然笃定要和徐晋升继续交往下去,就干脆坦诚一点,告诉他,自己为何慕残,以及,这份心意来源于何处。
  一程,徐一程。
  这是她心中永远的刺青烙印。
  “……他说他的名字取自纳兰容若的《长相思》:山一程,水一程,身向榆关那畔行,夜深千帐灯。”
  “……他本来是我仇家的孩子,我的母亲为了让我胜过他,才将我送去了徐一程所在的学校,结果我们相爱了……”
  “……后来他进了医院,查出来是骨癌,就是一种绝症。为了防止癌细胞转移,医生说必须将带有恶性肿瘤的那一段全部截肢……”
  她不禁想到了那首《长相思》的下半阙:
  风一更,雪地更,聒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
  ——八年前的冬季格外的冷,徐一程是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走的。那天晚上,她握着他渐渐冰凉的手,哭得昏倒了过去。从那以后,千山万水,天涯海角,她的心里总是有那么一间窗明几净的教室,一个俊郎如梦的少年在安安静静地记笔记……
  徐晋升一直安静地听她说下去,目光温情脉脉,没有丝毫的介意和责怪。
  直到说完最后一句,林粒才抬起头来,她微微红了眼眶,有些傻傻的直白道:“事情就是这样的,我原来不是什么慕残者,我只是准备好了和一个残疾人过一生罢了。只是那个人,他根本没有给我这个机会……”
  说完,林粒再也忍不住了,眼泪夺眶而出。她一边擦眼泪,一边道歉道:“不好意思,我今天的情绪有些激动。”
  就在此时,她落入了一个怀抱。
  徐晋升的身躯紧绷着,小心翼翼地搂住了她,而她在他的怀中,身子轻轻颤抖,渐渐停止了哭泣。
  ***
  画面切回米冉这边。
  自从上次答应了陆斐源的求婚以后,米冉就着手准备婚礼了。
  这既然要结婚嘛,这第一步就是要通知亲朋好友了。
  在别人看来,这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打几个电话就行了。但是在米冉看来,这件事就特别复杂了。
  米然的家人并不是米冉的家人。她并不觉得享受别人父母的爱护,就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甚至内心还有一丝丝的抗拒——毕竟米然家人的存在,算是随时提醒着自己:她只是个鸠占鹊巢的灵魂罢了。虽然这不是她的错。
  但是不告诉他们又不行。毕竟从法律意义上来讲,她和陆斐源的结合,受益最大的就是米家人。
  鼓起勇气,米冉才打了这个电话。
  接电话的是弟弟米航,听说她要结婚了,米航吓了一跳。
  “姐,你怎么这么忽然?!之前都不跟我们说一下?!男方是什么人?!”
  “哦,是一个叫陆斐源的……”米冉的话还没说完,米航就吼了起来:“姐,你没毛病吧?!怎么会是陆斐源呢?!”
  米航有哮喘,吼完之后就咳嗽连连。
  米冉连忙道:“嗳嗳嗳,你别激动啊。真的是陆斐源,姐姐怎么可能骗你呢?!”
  但米航知道的是,姐姐五年前和陆斐源有过一次契约婚姻,最后以分手告终。
  当时,米家人都觉得陆斐源不错。虽然穷了点吧,可是小伙子长相帅气,有教养,学历高,这还有什么可挑剔的?!
  可就米然嫌弃人家穷,买不起名牌的包包和礼物,然后她就把他一脚踢开了。
  两人分手的那天晚上,米冉还打电话跟他说:“航航,姐姐终于甩了那个吃软饭的家伙了!”
  米航还摇头道:“姐姐,我觉得你一定会后悔的。”
  没想到这句话应验的那么快——仅仅几个月之后,陆斐源就被北大保送去了麻省理工。回国之后,陆斐源组建了技术团队,千万年薪起步价。
  之后,后悔不迭的姐姐就一直想把陆斐源追回来。但是努力了两年,失败了无数次,人家陆斐源还是根本不理会她。为此,一家人都少不得劝说米然——你就别在一棵树上吊死了,那棵树已经和你没关系了。
  连米航都知道,年薪千万的陆主任,是不可能看上自家姐姐的。
  倘若说从前是穷学生之间的互相匹配的话,那么踏上社会以后,这距离已经天差地别了——在学校里混吃等死的米然,并没有考上北京的公务员,只好屈居于做一个红线联盟的业务员。而赴美读书的陆斐源,回国以后,已经成了不折不扣的钻石王老五。
  米然已经错失了人生中最大的幸运,谁都不觉得,她还有可能追回陆斐源。
  连和她关系最好的弟弟米航都劝说道:“姐姐,你快清醒清醒吧!陆斐源根本不会再回头的,你也是时候放手了。别真的把自己拖延成了大龄剩女……”
  米然却格外的倔强——“我就爱过这么一个人,不嫁给他,我宁愿把头发剃了做尼姑去!”
  “米航,你不明白,姐姐是真的喜欢陆斐源的,我一定要把他追到手,不管付出多大的代价!”
  “我就不相信了,我追他两年不成就追三年,三年不成就追四年,直到把他追到手为止!”
  这些宣言,在旁人看来都是笑掉了大牙的胡言乱语。就好比一个普通的小白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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