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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寒宵凌雪-第6章

小说: 寒宵凌雪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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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板嗓门不小,小铺子里其他的食客听了,竟也有的点头称是,一个行脚商人,甚至像是为了证明老板所言非虚一样的说,他就是每次路过这里时候,哪怕再赶,都要来着坐着吃他一碗馄饨才成。

    馄饨摊子的老板一听,更乐了,转而又转脸跟那商人侃了起来。

    孙凌身着男装,为的就是出行方便,见老板认错她的性别,也不予纠正。

    手拿着羹匙,先是舀了汤喝了一口,味道醇厚的大骨头浓汤,一口汤下肚,遍体升温;又尝了个馄饨,滑嫩的皮儿几乎透明,透出里头鲜香的馅儿,不怪老板那么自豪,这馄饨确实地道的很。

    索性放开了吃吃喝喝,不过,即使如此,孙凌的动作也不失优雅,跟其他那些行脚商人还有贩夫走卒的,显然不同气质。

    半碗馄饨进了肚子,孙凌抬头,发现那老板已经送走了几波客人,并收拾好了几桌的碗筷,擦干净了桌子。转过来看见她还在吃。

    其他的客人也都走了个七七八八,天光亮了,这摊位上已经没什么人了,这馄饨再好吃,对那些人来说也只是个饱腹的东西,没成想有孙凌这样细品的。

    不需要招呼其他客人,老板就坐到孙凌桌上来,同她闲聊,“小兄弟哪里人啊?路过这里?要到哪去?”

    孙凌慢条斯理的放下羹匙,所问非所答“老板这馄饨,真是地道!我差点连舌头一块儿吞了下去,赶明一定也得带朋友来尝尝才行!”手指却在桌上微动,画出几个图案来。

    “哈哈哈!我就说小兄弟有眼光嘛!”那老板见了眼一亮,看起来却只是听了孙凌的话煞是开怀,“那小兄弟,以后你常来吃嘛!哈哈哈,我这馄饨馅子好几种那,包你天天吃都不腻!”。

    孙凌又慢悠悠吃了口馄饨,津津有味的,听老板这样说。又喝了口汤,眨了眨眼,说,“那我得从山上搬下来才行呐。不然天天跑还怪麻烦的。”

    那老板一听似乎很诧异,“哦?山上?小兄弟,你说的是往北几十里的那座无名山?”

    见孙凌点头,又说“原来那山上还有人住哇,我还真不晓得。”顿了顿,又说,“话说前天还有几个人来镇上打听上山的路呢,还问有没有见着什么蓝袍的年轻男子,我说没见,他们就别处去问了。”

    “蓝袍男子?”孙凌抬头看看老板,眨眼,突然微微一笑又收敛。又低头瞅瞅自己,

    “还是年轻的,莫不是说我吧?虽然在下没几件像样的衣裳,可总也不会永远穿一件的吧?”

    “咦?”老板一愣,登时明白了她的意思,看了看孙凌,遂又哈哈大笑,“对哈!说不准真是找你那,哈哈。”

    “应该不会,我还没出名到让人仅仅凭着一件衣服来找我。”孙凌答的一本正经的。

    老板点头称是,“嗯,可也是!兄弟怎么称呼?”

    “我姓孙。”

    老板看看她,点了点头,然后悄悄向前凑了点,以仅他跟孙凌两人能听见的声音说,

    “不过小心驶得万年船嘛。再者,有事还可以来吃馄饨嘛,都说,吃饱了,就啥都不怕了!”然后笑笑,又向孙凌点了点头,起身招呼新来的客人去了。

    这是说,有事他们会帮忙?刚刚那几个符号,估计是让老板误会了点什么,但是对她无害就好。

    孙凌慢条斯理的喝着汤,看刘老板如同每个小摊贩的老板一样招呼客人。

    听着刘老板敞亮的大嗓门跟几个初次来的人说话。突然又忍不住好感慨,果然,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啊!

    刘老板说着说着便开始说起故事来:

    “说道咱这葵瓤镇的名字,可是有来由的!话说千年前,当时正闹灾荒,百姓都快饿死了,一位巡游人间的天神路过,见人们正挨饿受苦,便化身成凡人,自袖中拿出一把葵花籽,分给百姓,言曰回家把这葵花籽瓤放家中的米缸里,过得一夜,便会有东西吃。”

    “人们听信了他的话,回家照做,第二天,好家伙啊!家家的米缸里,都满满的葵花籽仁!而且,似乎怎么吃都不会吃光!就这样,靠着米缸中的瓜子仁,百姓们都没有被饿死。”

    “人们感激天神,却又不知天神姓名,无法设庙宇朝拜,只好把镇名改为葵瓤,以纪念天人的恩德。”老板说的头头是道,见大家都有听他的故事,颇为自得。

    顿了顿,抹了把额头的汗珠,又开口,“当然啦,这镇名的来源,还有个说法。说是这个镇子的得名,是因为这葵瓤镇的形状。进咱这镇子的路口窄窄的,往里边来路面逐渐加宽,人家也慢慢增多。但由于两边附近都有高山跟树木,所以,镇内的人家的分布也较集中,并没有特别分散。家家户户的房屋连起来,形状还真是像是个葵花仁!所以啊,葵瓤镇这名字就叫开啦!”

    又转向孙凌,“小兄弟,你别看咱这镇子不大,可是热闹的很。可虽然热闹,却是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咱这小镇是难得的太平地方,外边啥也比不上!”

 第六章 到处都是江湖啊

    其实,孙凌最初来到镇上的时候,就听镇上一个姓吴的老大夫讲了这镇名的由来,她个人觉得,还是第二种说法比较可信些。

    “恩,老板说的是,这葵瓤确实是个难得的好地方!而且最好的,还是刘老板的馄饨。”孙凌点头,普普通通的百姓,比起那些达官贵人,江湖侠客来,更加朴实可爱。

    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每天就是忙着生计,踏踏实实的生活。这里,就像是孙凌同父亲师兄曾经隐居的地方,一个小小的村庄,三十几户人家,家家鸡犬相闻,夜不闭户,每个人都亲切极了。

    不过,有一点不一样,父亲同她隐居的地方就是个普通的小镇,没有什么深藏不露的高手,比如,一个馄饨摊老板!

    刘老板听了孙凌的话又是哈哈大笑。继续跟客人侃侃而谈。

    孙凌终于吃完了一碗馄饨,觉得饱了,于是付钱打算离开。

    那老板一见,笑着把孙凌的钱又塞回孙凌的手里,“小兄弟第一次来,一碗馄饨而已,算是我请你啦!”他又用只有两人听得见的声音说,“上山的路挺难走的,放心,我们会看着的。一般人,肯定上不去。”

    孙凌一听,连忙推辞,

    “这怎么行,老板的馄饨摊子也是小本生意,我吃的满足,付账本就应该。”另一句话却没有回复。

    哪成想那老板说什么也不肯要,“小兄弟甭客气,若是他日小兄弟再来葵瓤,想着来光顾我这儿就是啦。这次便算了,当交刘某个朋友嘛!要是再推辞,便是瞧不起我啦!”

    老板两只蒲扇般的手,抓住孙凌的手腕,推推攘攘的。若是两人是动武交手,孙凌想卸下他手臂都不是难事,不过,孙凌看看老板热情的笑脸,见挣不脱,干脆也不再争,呵呵一笑,痛快的说,

    “那好,在下谢过老板的馄饨啦,他日再来,一定来吃老板的馄饨!”老板听了,乐了,这才松开两只大掌。孙凌弯腰提起地下自己的小筐子背在身上,里面是她在山上采的一些药草。

    转身看了看馄饨摊老板的笑脸,没有立刻离开,倒是从身上拿出个小瓶来递给那老板,边说,“老板最近肝火有些旺,想是忙进忙出也不及调理,我这个不是什么灵丹妙药,不过是些清火气的药丸,老板要是不嫌弃,就收下吧。”

    看那老板似乎要推辞,孙凌干脆把药瓶放进他手中,“来而不往,非礼也,老板当我是朋友,请我吃一碗香喷喷的馄饨。

    我一个乡野小郎中,也没什么馈赠的,这药,您要是不收,可就是嫌弃我了。”老板一听,又是哈哈大笑了几声,干脆的收下药瓶,说:

    “好,那我就收下,改日不出摊时,咱们喝一杯!”孙凌说好,这才道别,动身离开了馄饨摊。

    孙凌一路沿街走着,想着刚刚的馄饨刘老板,突然想到什么,在身上略微翻找了下,拿出一张薄如蝉翼的纸来,纸张上边写着两行字,纸张的背面,印着一个红色的图案,乍一看以为是蔷薇或者玫瑰,但细看才发现是火焰。

    这两行字很特殊,即使是学富五车的人来也未必看得懂,可是,孙凌知道,上边写的是“五月十二,葵瓤北山,欲袭韩三”。孙凌看得懂,是因为这纸条上写的,不是真正的字,而是汉语拼音!

    也就是这张纸条,让孙凌决定在树林里等,等着看这张纸上所说的事情会不会发生。其实刚刚从鸽子身上拿到这张字条的时候,她足足兴奋了半晌。

    拼音那!这意味着什么?她有同伴了!从那个她几乎怀疑是在梦中的那个时代来的同伴!但是她很快冷静了,即使是同伴怎样呢?对方的性格,身份,人品都不得而知,有什么好激动的?

    若是有缘,自会相遇的。

    今天见到这个老刘,可能就是发出这张纸条的人,因为孙凌在他的灶台上发现那个火焰标记,不是刷上的,而是通过砖块的不同颜色,堆砌起来的,不明显,只有熟悉这标志的人才能看的出来。孙凌也是路过,眼尖的看见了,才决定吃他一碗馄饨。

    她还不知道他背后还有什么人或组织,也不知道他是不是那个同她有相同经历的人,但目前已经知道他们关注最近江湖的几宗惨案,并且他们有人在那些制造惨案的杀手内部。额滴神啊,无间道啊。

    也许,他们也在找幕后的人吧。刚刚,她在桌子上,画的就是拼音的“是我”两个字。没成想,竟然让刘老板当成自己人了。孙凌双手合十,用内力轻轻震碎了那张薄薄的纸,然后拍拍手撒掉。

    总之不是敌人就好,其他的,该知道时一定会知道的。背过手继续向前走了。

    孙凌又去买了些盐,以及米面。路过成衣铺子,想了想,最后还是进去帮韩傲雪买了两套男衫。毕竟,他原来的那件外衫,已经被她撕了做绷带了。等一切采买齐全了,才动身离开葵瓤。

    走出三四里地,地势便开始上升,道路也不再平坦,脚下被常年践踏的小路一直向前延伸,两旁是绿地,再远一些就是郁郁葱葱的树林。每次走过这里,孙凌都觉得这像是青蛙的背脊,一片片都是绿绿的,只中间几道昏黄。

    天色此时还尚早,孙凌又走了一段,避开了经常有人经过的路径,确定无人跟踪,才开始向自己暂居的小茅屋进发。四下无人,她便运起轻功,快速的向前赶去。

    孙凌的轻功承自父亲,这轻功也许不是天下第一,但是,姿态却是任何一种轻功都比不上的优美。

    只见孙凌的身体轻盈而快速的跃起,而后悠然落下,中间轻点几下再飘起,再悠悠落下。若是此时有人远远看到孙凌的背影,定会以为那是一片羽毛,或是一缕飞絮,姿态舒展,正如随风起舞般的飘扬。

    当韩傲雪再次醒来时,他意识有一瞬间的恍惚,不知身在何处。眨了几次眼,才看到陋室那个小窗传进来一丝丝的光线,记忆慢慢回笼。屋内不见孙凌,他四处望了一下,柜子边上有把昨夜没看到的旧椅子,椅子边墙角处还有一个竹筐,里边还有一些药草。视线转回自己身在的床上。

    然后,他看见了昨晚的那个“夜壶”,再次觉得脸有发热的征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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