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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

爆宠火妃王妃又爬墙了-第2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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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放心,我肯定不给你守寡,我要去找第二春”

    “你敢”

    “要不你死一个看看看我敢不敢”

    “呵这可是你说的”

    司马霁月低低一笑,话中有话,言外有言。

    一听他这腔调,慕容长欢登时心头一紧暗道糟糕又着了他的道了

    骤然意识到“危险”的来临,慕容长欢飞快地坐起身,二话不说就要跳下床,却还是慢了那么半拍,叫司马霁月一把拽住了手腕,用力地扔回了床上,随后整个人倾身压了上来,再度拉开了一场天地变色、日月无光的激烈酣战

    因为折腾了太久,消耗了太多的体力,再加上没有吃晚饭

    所以第二天早上,慕容长欢是被活生生饿醒过来的。

    只是她醒来的时间已经不算很早了,身侧的床边已然不见了司马霁月的人影,唯独盈满了鼻尖的气息久久没有散开,混杂着各种各样的味道,有汗水,有体香还有叫人面红耳赤的浓浓情丨欲。

    激战过后是满目狼藉的景象,叫人不忍直视因为只要看上一眼,脑子就会不受控制地回放着昨天的疯狂。

    她的疯,他的狂。

    如同两只互相撕咬的野兽,抵死纠缠在了一起,直至身上沾满了对方的气息,烙满了彼此的印记,直至最终融为一体,合二为一。

    慕容长欢坐起身子,有些头疼。

    拿指尖按了按太阳穴,杂乱的思绪才逐渐变得清晰。

    可是现在才理清头绪,又有什么用

    生米都已经煮成熟饭了,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她的神经末梢还不是一般的迟钝,反射弧大概有十万八千里那么长

    “唉怎么怎么”

    怎么就栽了呢

    断断续续地叹了一口气,慕容长欢还是觉得云里雾里,一下子接受不了,自己竟然就这么糊里糊涂地叫司马霁月给办了

    她才嫁过来几天啊

    司马霁月的办事效率未免也太高了吧

    慕容长欢突然就有些后悔了,不是后悔嫁到九王府来,而是后悔招惹了司马霁月这个男人因为她发现,她在他的面前,别说是反击之力,就连招架之功都没有

    她以为,就算她嫁给他,也是各过各的,相敬如宾。

    但现实却用残酷的经验教训告诉她

    她实在是图样图森破

    只可惜,现在才明白这一点,已经太晚了此时此刻,她已经是正儿八经的九王妃,是他真真正正的女人了。

    呸呸呸,这话听着怎么这么奇怪

    还是换个说法吧,“他是她的男人”这样会不会好一点

    好像也不对。

    “嗷”

    长叹一声,慕容长欢一头栽回了被子里,她深深地觉得,她需要静一静。

    

第383章 王爷大发雷霆的原因

    缓了好半天,慕容长欢才终于有勇气下床。

    腿还是软的,刚一触到地上,差点直接跪下去

    慕容长欢忙不迭地抱住了床板,才幸免于难,没有摔成吃。

    却还是忍不住忿忿不平地抱怨了一句。

    “该死的司马霁月真是混蛋大混蛋”

    明明知道她是第一次,还那么粗暴,一点儿都不知道“温柔体贴”这四个字怎么写

    也不想想她才多大,就时时刻刻想着把她吃干抹尽,猴急得连多等一天都不愿意慕容长欢倒是奇了怪了,在遇上她之前,他那十几年是怎么过来的

    更让人郁闷的是,她在这儿颤着双腿,司马霁月却是神清气爽、意气奋发的,这简直太不公平了好吗

    摇摇晃晃的,小心翼翼地走出了几步,慕容长欢才适应了许多,没有那么别扭了其实要不是司马霁月要她要得那么狠,就算她是第一次,也不至于这么夸张。

    眼下这般情境,要是给别人看见了,不说旁人会对着她指指点点嗤之以鼻,就连她自己都觉得夸张得有些矫情了

    可是身子真的很酸啊

    腰酸背痛的,仿佛砍了一整晚的柴,赶了三天三夜的马车,绕着整个皇城跑了十几圈那酸爽的滋味儿,完全无法言述

    好不容易挺直脊背走到了桌子边,慕容长欢背对着床,端出平常的姿态,继而清了清嗓子,唤了一声。

    “琉璃,你进来一下。”

    琉璃早就侯在门外许久了,听到她的叫唤立刻推门迎了进来,一抬眸就看到了满地的狼藉,破碎的衣服一团一团扔在地上,七零八落的,仿佛在无声地诉说着昨天的激情与火热。

    一眼之下,琉璃的脸颊立时就烧红了三分。

    却是不敢表现得太明显,只小心翼翼地问了一声。

    “小姐王爷他”

    慕容长欢摆了摆手,制止了她的话,尽管她知道这种事儿不会只发生一次,以后肯定还会遇上,甚至很有可能会慢慢变成习惯,但至少现在她的脸皮还是有些薄。

    “你把屋子收拾一下,然后去书房把文房四宝取来。”

    闻言,琉璃不免有些好奇。

    “小姐要笔墨做什么”

    “等下再同你说。”

    “哦”

    见着慕容长欢一脸伤脑筋的表情,琉璃没敢多问,默默地走到床边把凌乱的衣服捡了起来,又将乱糟糟的床单和被套逐一收拾妥当,才取了文房四宝过来放在桌上,碾好了墨水,将毛笔蘸了墨汁递了过去。

    “小姐,给。”

    慕容长欢摊开一张白色的宣纸,接过毛笔在上面一笔一划地写了一串草药的名字,看得出是一个药方。

    等她写完了,琉璃方才问了一句。

    “小姐,这方子是给谁写的呀”

    慕容长欢放下笔,没有直接回答她的话,只提起宣纸对着上面的墨迹吹了两下,尔后递到了她的面前,吩咐道。

    “你拿这个方子去抓些药,你自己一个人去,不要让别人知道。”

    听她这么说,琉璃虽然心有疑惑,却也不好多问什么,便就接过方子小心翼翼地折好,应声退了出去。

    “是,奴婢现在就去办。”

    慕容长欢又道。

    “去把璎珞叫进来,本妃还有事情要交代给她。”

    “是,小姐”

    很快,琉璃匆匆走了出去,不过片刻,璎珞就款步走进了屋子,不紧不慢地行至桌前,对着慕容长欢行了一个礼。

    “奴婢见过王妃,不知王妃有何吩咐”

    “昨天在银月赌坊遇上的那个少年,你去安排一下,暂时先将他安置在客栈里,到时候本妃还有用得着他的地方。”

    “奴婢遵命。”

    璎珞应声答下,即便领命而去。

    “嗷呜。”

    前一脚璎珞才走,后一脚狼王就蹿了进来,大概是嗅到她这里有吃的,一条舌头哈得老长,看着就像是一只蠢狗,哪里还有狼的凶悍和霸气

    不过这样也好,不至于会吓到人,闹得王府鸡飞狗跳的。

    慕容长欢随手夹了一块酱骨头丢给了它,一边吃一边琢磨,该给它取个什么名字比较好

    之前也不是没有想过,但是一直没有想到一个称心如意的。

    眼下看到它对着一块骨头都能啃得那般欢实,慕容长欢不由灵光一闪,拊掌道

    “有了就叫白吃吧长得又白又贪吃,这名字真是贴切本妃简直太有才了,是不是,大白吃”

    狼王似乎不太懂白痴的意思,听到慕容长欢这样叫,还很开心地摇着尾巴舔着舌头,看得慕容长欢忍不住摇头叹了一口气。

    “还真是白痴啊”

    正感叹着,狼王忽然一抖长毛,骤而站直了身子,目光如炬,做出了戒备的神态。

    见状,慕容长欢不由微敛神色。

    “怎么了”

    却见狼王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朝着床边走过去,直至走近床头,方才顿住步子,扬起爪子对着床脚就是“啪”的一爪子,像是在暗示什么。

    慕容长欢微蹙眉心,不知道它是什么意思,但还是跟了过去,往床底下来来回回地扫了一眼,道。

    “什么都没有啊”

    狼王便就钻到了床底下,拿着鼻子嗅来嗅去的,尔后从里头叼了一个东西出来,吐在了慕容长欢的面前。

    慕容长欢垂眸睨了一眼,尔后神色微变。

    那是一枚子弹。

    子弹上染了血迹,已经干涸了,但能看得出上面的血还很新鲜,应该是刚染上不久,这也就是说在她不在王府的时候,有人闯了进来,被人用火铳打伤了。

    或者说,来人用火铳打伤了王府的护卫。

    但不管是哪一种情况,都不容小觑。

    王府的守卫有多森严,慕容长欢是知道的,对方能闯过重重障碍进到这间屋子里,必然是高手中的高手,绝对不是泛泛之辈倘若对方还携带了火铳那样的武器,实力就更加可怕了

    而司马霁月昨天之所以会大发雷霆,只怕也是跟这件事有所关联。

第384章 九王爷和花雪楼之间的猫腻

    若非如此,司马霁月不至于怒火中烧到连一个解释的机会都不给她,就一副要将她生吞活剥的架势

    大抵是关心则乱,怕她出门遇上了危险,才会气恼成那个样子。

    正想着,又见狼王钻进了床底下,一阵乱刨乱挠,哈着舌头在地上舔了舔去的,不知道在找些什么,像是要从地底下挖掘出一箱金子来。

    慕容长欢剔起眉梢瞅了一会儿,晓得狼的嗅觉很灵,特别是对血腥味极度的敏感,眼下狼王找得这样孜孜不倦,肯定是闻到了什么。

    只不过,大概是碍于那种气息若有似无,比较微弱,所以才难找。

    费了好些功夫,狼王才呜呜了两声,从床底下钻了出来,继而邀功似的对着慕容长欢点了点头,飞快地跑到了她的面前。

    慕容长欢伸出手,摊开掌心。

    浪费立刻凑了上来,从嘴里吐出来几颗细小的白色物体。

    慕容长欢拿到眼前仔细琢磨了起来,翻来覆去地研究了一阵,才确定这些白色的碎片不是别的什么东西,而是珍珠。

    不是圆滚滚的整一颗珍珠,而是珍珠的碎屑,像是被人用锋利的刀剑从什么地方削下来的一样。

    在边缘上似乎还沾着一点褐色的血迹,不知道是珍珠本身染了血,还是因为割裂它们的那把剑上沾了血,或者两者兼而有之。

    垂眸端详着手心的珍珠碎片,慕容长欢嗅到了一丝萧杀的气息,虽然无法想象出当时是个什么样的情形,但却可以肯定,那时候的厮杀一定非常激烈,所以这些被削飞的珍珠片才会在激战之中四处飞散,落到了人的衣服里,鞋子上,抑或是嵌入了发丝之中。

    如此一来,除非马上沐浴更衣,否则不管怎么整饬衣物,必然会残留一些碎屑在身上,随后不经意地抖落在所过之处。

    屋子里每天都有下人打扫,自然是干干净净,一尘不染,床底下因为死角较多,偶尔没有清理到也是正常,而且不管是子弹还是珍珠碎屑,并非是经年累月残留的东西,应该都是不久前落下的。

    慕容长欢眯了眯眼睛,若有所思。

    “珍珠么”

    在她的印象里,确实有那么一个地方,大片大片地镶嵌着成千上万的珍珠,华丽得让人目眩眼花,震撼非常

    如果不是刚刚才去过花雪楼,又对花非雪过于奢华的住所留下了异常深刻的印象,慕容长欢绝对不会一眼瞧见珍珠,就条件反射地联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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